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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雨季 蝴蝶与勿忘 ...


  •   我破处那天晚上,天气不算好。

      连成线的雨刺啦刺啦地敲打着透明的落地窗,分外阴冷,丝绸窗帘拉上了一半,空气中弥漫着昂贵的香料和水汽混杂的味道,昏昏沉沉、迷迷蒙蒙。

      房间里的一切大都是暗红色的。暗红色的墙壁,暗红色的波斯地毯,暗红色的竖着流苏的帷幔,暗红色的床单。是魔族的颜色,是干涸的鲜血的颜色。

      唯有我身旁的人是明亮的。他正笑着看着我,金黑两色的头发柔软而温暖,两种颜色掺杂又融合,终于到达了难舍难分的地步。

      他略微睁开了那双常常闭着的眼睛,露出紫罗兰色的虹膜。蜡烛安静地燃烧着,照着他白皙的、因为爱欲而泛着潮红的双颊。

      “首席辅佐官,你爱我吗?”

      我被他美丽的眼睛深深地迷住了。我没回答,俯下身去,吻住了那两片花瓣般的薄唇。

      他是魔王。有着历代魔王所没有的紫罗兰色眼睛的,年轻的魔王。

      我第一次见到他,也是在这样一个阴雨绵绵的天气。

      我是罪臣之子。我的那位曾经辉煌过,却由于做错了抉择锒铛入狱的父亲,留给我的只有一大堆等待偿还的债务。

      母亲在我小时就已经因病去世,我连她的容貌都记不清楚了。那时我才十三岁。没有技能,没有力量,所有的只是一个魔族的身份罢了。

      我不得不铤而走险去到山下的人类处去倒卖低纯度水晶和廉价法器。我不敢直接抢劫他们——我的肉身还很薄弱,一把利剑就足以终结我的生命。

      是的,魔族小时候是很脆弱的。
      要等到十五岁成年之后,经历了烈火灼烧,才能拥有长久的坚实的生命。那感觉非常痛,意志薄弱直接被烧死的也不在少数。所以魔族并不特别多。

      总之,在我某一天小心地攀爬着下山的峭壁,一边还得保护着怀里的货物时——

      “你也在练习攀岩吗?”

      听到声音的我扭过头去。旁边的岩壁并没有生命迹象。我向另一边扭头,发现一个天然洞穴里有只伸出来的手。我往那边爬,很轻松地就到了那里。天天上上下下走私货物的我早就练成了灵活的身手。

      “不错嘛!这么远,一下就过来了!”

      洞穴里的人如是说。虽然天气阴暗,但我看清了他的穿着。明明声音低沉,看起来衣服破烂、垂垂老矣,却有着光滑细嫩的手掌,我心里觉得好笑。

      “你才厉害呢,王子殿下。你不是应该在城堡里待着吗?怎么换上一身拙劣的伪装来到这里了呢?”

      “啊,被你发现啦!”

      他毫不在意地把身上的伪装一把卸下。

      “今天我得练攀岩,可我有点儿不想练,所以我用了个空间法器,说是攀岩然后传送到这里啦!”

      这时我看清了他的真颜。
      他看起来跟我一样大,金黑两色的头发,却并不是泾渭分明的,而是互相掺杂,服帖地向上梳着,皮肤苍白,说明他的身体并不强壮。

      眼睛虽然眯着,也没有使他漂亮的外表减色多少。我想起了关于这位王子的种种传闻。他的母亲并不是魔后,而是现任魔王在打败精灵族时取得的俘虏——精灵族的公主。

      他的眼睛不知什么原因,似乎是因为先天的畏光,总眯着。据说魔族和很多种族都有生殖隔离,而这位殿下是否能生育呢,或许只有天知道。

      不过,作为王子,虽然并不是继承人,但这样任性真的好吗?

      “殿下,如您所见,我不过是一个贫穷的平民罢了,请容许我向您告辞,如果我去晚了的话,人类集市就该关闭了。”

      “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只是想赶紧离开吧?你这样走私货物呢,触犯了《魔族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任何魔族不得与人类交易’!”

      “唉,那算了吧,殿下您快把我抓进大牢里去,看在我跟您说了几句话的情分上,把我跟我父亲分到同一个牢房吧,好叫我们父子团圆。”

      “你父亲犯了什么罪?”

      我说出了他的罪名。

      “唉,那没办法了!如果只是小偷小摸什么的,我还可以帮帮你的。你父亲大概难逃一死了。”

      “死就死了吧,他又没管过我!我最恨的就是他给我留下的一大堆债务了。”

      “如果没有债,你就不会走私了,对吧?”

      “那肯定,谁想干这事!”

      “那你来当我的伴读好不好?”

      “什么,伴读?王子的伴读不是贵族才能当吗?”

      “管那么多干什么,我又不是继承人!跟我回去吧!”

      于是我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进入了宫廷。虽说是伴读,但魔族的伴读更像是一种雇佣关系。王子答应我,我给他当伴读,他给我还债。

      而这个伴读要当多久,我倒没想太多。反正历代王子的伴读通常当到成年就放走,所以当两年伴读就可以还掉对于我来说本来要还一辈子的债,这么好的条件我当然马上接受了。

      现在想来我当时真是年少无知,不知道天上不会掉金币。伴读确实是当了,可日期是一辈子。后来,我还变成了首席辅佐官,现在又变成了他的爱人。这些都是后话。

      对于我担心的“身份不合规”问题,王子倒很轻易就解决了。他把我带到魔王面前禀告时只说我是个破落贵族之子,绝口不提我父亲的罪名。

      魔王看来也实在不太想管这位“非继承人”的事,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那你自己拿主意吧。”

      不过,我也很庆幸我的长相蛮不错的,也许使魔王觉得我是个正派的人。

      王子的宫殿并不怎么豪华奢侈,可是对我来说已经相当舒适了。其实王子很富裕——那当然了,魔王虽然不管他,却也没有断掉他的经济供给。

      只是他并不太注重物质方面的享受,而是醉心于学术理论的研究。他可以流畅娴熟地背诵一整本《魔族法典》。他的魔药学也相当不错。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数学。

      在这个世界,数学是一种咒语和武器。其实在这个领域,人类比魔族更加精通,这也是他们用来抵抗魔族的利器。我难以理解为什么他作为魔族王子会喜欢这种人类的武器。为了给他找人类数学典籍,我得常常在魔族和人类间奔走,上下的次数简直比走私的时候还多。

      我起初很疑惑,虽说我是“伴读”,可是王子的课业已经学得很好了,我的文化程度却几乎是个半文盲(先前忙着走私没空读书),还是王子细心教导我,才让我从没当众露过馅。幸好我的头脑还不算太笨,过了一年已经能跟王子坐在一起念书了。他钻研数学咒语,我看《魔族历史》。王子常常取笑我:“你是要当辅佐官吗?看这么多历史。”
      没想到一语成谶。

      在来到宫廷一年多后,我已明白我做的事情其实比起“伴读”更像“侍从”。
      我坚信我“伴读”的这位王子,在整个魔族历史上也是空前绝后的存在。一般来说,魔族因为寿命比较长活得都谨小慎微,抓住一切机遇向上爬,大部分沉默寡言,但内心又很傲慢。而他完全不一样。

      不看数学的时候,他性格还是挺开朗的,吃穿用度都很随意,说话也毫不顾忌。正餐吃得很少,爱吃各种乱七八糟的甜食,自理能力极其差。我毫不怀疑如果没有人照顾他,他一定会营养不良而死的。他从来不掩饰关于运动的厌恶。

      每次魔王叫他像别的王子一样去攀岩或者游泳,他就一口回绝;有时魔王心情不好难以回绝,就把我打扮成他的样子,叫我去干,而他扮成我的样子。他易容得像极了,完全难以区分。我很奇怪:“你易容术这么好,为什么当初见我的时候易容得相当拙劣呢?”

      “这个嘛,很简单。”他抬起埋在书里的头,“易容术是我母亲传给我的。而为什么当时故意露出破绽呢?因为我想把你‘拐’回来呀。”

      我感到好笑。为什么是我?

      “其实我也易容后去过人类集市。我看见了你,觉得你很特别。你知道的,魔族的任何一家图书馆里都不可能摆放人类的数学典籍。嗯,其实魔族因为有魔法可以办事,所以对这种需要静下心来学习的咒语不屑一顾吧?可惜我的魔法天赋相当糟糕,所以只能学它了。”

      “这不应该呀,王族不是魔法天赋最强的吗?”

      “那是纯血王族。而我这种跟精灵杂交的,只能是最下等。这是血脉的惩罚。好在我的数学天赋是最上等。”

      “那你还这么张扬,不应该活得小心点儿吗?你就不怕魔王或者魔后突然有一天看你不顺眼直接就把你抹杀了吗?”

      “我不怕呀。”他笑着指指他的头发,“我的护身符是头发。”

      “是什么暗器吗?”

      “那怎么可能!是我的发色。”

      “发色?”

      “对。我的父亲是黑发,我的母亲是银发,而我的发色是王族特有的极其少见的‘金缕墨玉’。这种发色是隐性遗传的,据说是一种幸运的颜色。有这种发色的王子的话,就说明王的统治得到上天祝福。所以我是个吉祥物。没有人会杀我的。”

      “哦,这样。说起来我还没有见过你的母亲呢。”

      “这很容易。我之前没有把你带过去,是因为在十岁之后,魔后就只允许我一年见她一面。毕竟她是个亡国的精灵公主,身份不太见得光。再过两周就可以把你带过去了。”

      随即他就开始兴味很高地讲起他母亲是多么美丽和温柔。一边说着一边偷偷地把桌上用纸包着的小蛋糕藏进衣服口袋。我无奈地说:“不准吃!吃了这个你又不会吃饭了。”

      “哎呀,你别老是这样管我!头发本来就是白的,这样一管,直接变成老妈子了!”

      他充满怨念地看着被我拿走的蛋糕。我摸着我由于曾经生活辛苦而少年白的头发,心内生出骄傲的情绪。

      “我头发白又怎么了?就算是白的,也是为了你这个淘气的孩子愁白的。”

      他扑哧一声笑了。他把我拉到一面很大的穿衣镜前。

      “好啦好啦,你看看你自己,本来也是个孩子嘛,为什么老要苦大仇深地像个老人呢?”

      我看着镜中的自己。虽然头发是白的,不过长相也很漂亮,跟王子很相当。

      王子总是在笑,而我面无表情。

      我们是两种不同的人,本来像两条平行线一样永不相交,却被命运拉偏了,然后又交汇了。不过我倒不讨厌这种变故,正像我不讨厌身边这个王子的种种坏习惯一样。我突然没那么想离开了。

      我想一直当他的伴读,就算是他的仆人也好,只要让我继续照顾他,整理他的衣服,陪他聊天,替他在人间和魔界跑来跑去找书,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他无疑已经是我最好的朋友了。他只要存在于世,就是我灰色生活中的一缕阳光。

      王子还在微笑着。他看着我。但他的微笑和他的目光同样也会给每一个人。

      我不求他也把我当朋友,只想要他记住我的时候,比其他人更长一些罢了。

      第一次意识到我对他的情感可能不只是朋友,是在两个星期后我见到王子的母亲的时候。

      这位精灵公主住在王宫的最深处。需要给守卫递交有魔后签名的申请,才能进入那栋全由汉白玉建造的、表面画着许多封印符文的高塔。

      这似乎表明她是一个危险的不安定因素。塔里连空间法器都失灵了。

      然而艰难地爬上九十九层旋转楼梯(是我背着王子上去的)后看到的她,似乎并不值得这样严加防备。

      光线昏暗,她的美貌却光芒夺目。她有一头极长的银色头发,铺开来像上好的锦缎,又像皎洁的月色。双眼被轻纱蒙住,似乎比她的儿子更加畏光。

      由于长期被禁在狭小的空间中,她显得格外的雪白和瘦弱。再加上那难以掩盖的绝世姿容,简单而凸显身体曲线的白裙下妖娆的双足,使她看起来像一场梦,一朵睡莲,一片安静的雪花,一个脆弱的,流光溢彩的,会在阳光下迅速碎裂的肥皂泡。

      这就是精灵族。就算年纪很大了,也始终是青春年少的样子。

      所以在魔族的妓院中,精灵族的男女总是经久不衰的头牌。(我为我在这样一位美人面前想到这种事情而惭愧。)

      “爬上来很累吧?我儿子身体不好,跟我一样,真是麻烦你了。”

      声音也很动听,如同在花下鸣叫的黄鹂。我那时愣住了,甚至忘了回答。还是王子说:“这是我的伴读,我自己找的。他是不是很不错?”

      “是挺不错的,但是他好像不是任何一个贵族世家的吧?”

      “不是,他父亲犯了罪了。”

      “平民啊,平民好,他身手这么灵活,一定可以代替我把你照顾好的。你在数学和易容术方面有没有什么长进?”

      王子说出了一大串我听不懂的名词和动词。

      “嗯,不错。你一定要把这两门功课学好了,这是精灵族王室的必修课。就算我的王朝灭亡了,就算我也去世了,数学也不会消亡的。它永远存在,只要有智慧就会有它。”

      王子点点头。他睁大了常常眯着的眼睛,我看见了他的虹膜。紫罗兰色的虹膜。属于精灵族的虹膜。他轻柔地帮他母亲解下了纱布。她的虹膜也是紫色,跟他一样的形状和光泽。这样美丽的眼睛,全世界或许只有两对的眼睛,同时处在这个昏暗的只有烛火照亮的狭小空间。紫色是智慧的颜色,是水晶般剔透而不会□□涸的鲜血玷污的颜色。

      突然,精灵公主在王子头上拍了一张昏睡符文,对着我说话了。

      “你们魔族的寿命虽然长,但跟精灵族相比还是相当逊色的。我的王朝灭亡时,我的姐妹都为了不被魔族玷污相继自尽,兄弟则是被杀害了。

      而我却没有自尽。生命是宝贵的。为了外界的‘是否贞洁’而结束自己的生命,不是很愚蠢吗?

      所以我背负着骂名活了下来。所以我跟魔王发生了关系。所以我有了这个愚笨却可爱的儿子。”她爱抚地拍了拍怀中的王子。王子在梦中发出一声不满的哼哼。

      “我的直觉告诉我,你是他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我想告诉你的是,由于我的儿子十分迟钝,所以你有什么委屈和要求,一定要直接告诉他。

      而且从你身上,散发出很少见的浓浓的爱的气味。青春年少的纯洁的爱的气味,像是青梅一样青涩又甜美呢。你有喜欢的人吗?”

      我全身如同被闪电击中了一样,动弹不得。我回顾着我度过的十几年生命。无论如何也没有多少美好的时光,唯一有的或许就是进宫后的这段时间,唯一可能的暗恋对象就只有……就只有……

      我冒出了冷汗。这是绝不可能的,又是唯一可能的。在他第一次说要为我还债时……在他认真教我念书,让我学习知识时……

      在我风尘仆仆地把一本本数学书交到他手上,他露出真心的笑容时……又或者是他央求我把蛋糕还给他,百般纠缠时……不知不觉,我的生命里都是他。

      看书时沉静的他,微笑时开朗的他,把我骗进宫时狡黠的他,不管怎样都是那么鲜活,那么动人。

      精灵公主看到我的样子早已猜出了大半。她微微地笑了,对我说:“好好对他。我们都爱他。他也爱着我们。”

      她把睡着的王子放到我怀里。我抱着他,轻得像在抱一个珍宝,一匹绫罗。我察觉到她的视线。我不知道她还想告诉我什么——在那之后还得过一段时间我才知道。

      在那之后又过了两个月。魔族的王族不像人类一样礼节繁多,其实并没有什么礼节——只有最基本的交往守则罢了。最重要的守则就是服从于魔王的命令。魔族是战斗的种族。

      从魔族的祖先开始就是“一些没有礼貌的家伙”——王子对我这样说。
      但是也还是有一些必须参加的活动,比如马上就要进行的“监狱视察”。“监狱视察”是王族一年一度的工作。他们会深入到全国每个监狱去审查冤假错案。

      王子往年都对这个没什么兴趣,这两年却很兴奋,因为他想见见我的父亲。

      去年他并没有分在魔都的监狱,今年他运气不错,居然分到了我父亲所在的那个监狱去视察。

      理论上来说伴读是没有这个权利的。实际上来说王子把我带进去了。

      魔都的监狱条件并不太坏。墙壁上的油漆虽然剥落了,但好在铁制的栏杆被擦得闪闪发亮。也没有什么异味,甚至因为有王族要来还点了熏香。

      各个罪犯沉默着坐在牢房的角落里。王子胸前佩戴着一个看似胸针的东西。其实它是测谎仪,内置了高级符文,能够通过检测罪犯的魔力波动与标准波动的差异来判断他们是否说谎。

      我们慢慢往里面走着。越往里面,光线越昏暗,王子的眼睛慢慢地睁开了。

      我们已经到了关押高级犯人的地方。

      在这里关押的大都是非常坏然而又够不上死刑,又或者在等待执行死刑的罪犯。

      这样的地方一旦有冤屈是非常可怕的。我父亲就在这里。

      我根据记忆中的号码,引导着王子往里面走着。这里已经是监狱的最深处了。栏杆换成了最高纯度的魔族水晶,比钢要硬2000倍。唯一的光线是水晶发出的蓝色荧光。

      我已经来过这里很多次了,这一次却格外不同。这一次我终于把父亲的债务还清了——我没想到的是又来了一笔债,但债主是我。

      很快到了我父亲的门前。王子伸出手指,解开了符文锁。这是最高级别的牢房,只有王室成员的指纹才能打开。门内的我父亲转过头来。他虽然才四十多岁,看上去却已经很老了。

      他的头发不是像我一样的灰白,而是雪白。他似乎相当疲惫,看到我竟然一句话都不说。但看到王子时,他突然站了起来。

      “你怎么会跟他在一起呢?”

      我给他讲了我的经历。一种我从没见到过的笑容从他脸上逐渐蔓延开来。那是极度震惊后的极度欣喜,像万年冰山在烈日的照耀下破碎为齑粉一样惊心动魄。他捂住了脸,泪珠从他衰老的指缝间流出。

      “喂喂!老爹呀!你讲话就讲话,哭什么呢?一把年纪了还哭!”

      他慢慢止住了哭泣。他用满含着泪水的浑浊的眼睛向我说出了我的身世。

      我的母亲不是魔族。她是精灵。准确来说就是精灵公主的侍女。

      当时现在的魔王刚刚上任,魔王贪图精灵族广阔的土地和丰饶的物产,悍然撕毁数百年的长期和平协定,对精灵国发动战争。精灵国民不知兵,又缺少将领,一时方寸大乱。

      他才二十多岁,被她的美丽所震撼,一腔热血地放弃了魔族的贵族身份,答应尽力去拯救她危难之中的王朝。

      为了她,他变卖了家产,又借了许多钱,到了战火纷飞的精灵国。那些金光闪闪的金币变成了抵抗魔族入侵的武器和法器。他又用魔族的方法练兵,战局暂时得以控制,他和侍女在精灵王的许可下举行了婚礼。

      那是他最幸福的时候。后来,她又怀了他的孩子。

      好景不长。精灵王由于谗言对他的魔族身份渐生不满,居然撤销了他的职位。他亲眼看到精灵王都被攻破,精灵王战死。

      那是一个阴雨的天气。战火已经被浇灭,留下失败者的一地荒芜。精灵王浑身是血。他呼吸已经微弱了。我父亲抓住他的手,感到冰凉一片。那是将要死去的征兆。

      “我这辈子做的最荒唐的事就是撤销了你的职务。对不起,对不起……”

      “您不要这么说……您是最伟大的精灵王……”

      我父亲呜咽着断断续续地说。

      “你不要骗我了,哈哈……”精灵王费力地扯出一个笑脸,“我的儿女大概都自杀了。只有我的长女,她是最聪明坚强的,应该还活着。带着你的妻子和我的长女,回到魔界去吧。就算是背负叛徒和罪犯的骂名也好,代替我保护她们,代替我像蝼蚁一样活下去吧。”

      “不,您不会死的,您不会死的……”

      “我倒是很期待去死呢。在战场上死去就是战败精灵王最好的归宿。我所对不起的是我的子民。请你回去后转告魔界:精灵族自愿放弃国号,向魔界称臣,成为魔族的一个郡。请他们立刻收兵,不要再伤害任何一个精灵。我已经没有脸面去见我的子民了。请用沾着鲜血的污泥覆盖我的全身吧……”

      精灵王回光返照地说完这些话,就断了气。我父亲不再哭了,慢慢地把棕黑色的污泥盖在精灵王这位精灵族第一美男子如同美玉的脸上。

      那一年,他二十九岁。精灵王二百九十岁。我刚刚出生。

      精灵王没有料到的是长公主已经怀了魔王的孩子。他就是王子。我父亲回到被攻破的王宫,发现长公主已经被魔王带走了。

      他想带走妻子,但妻子由于无人照料独自产子,刚生育过后的□□被污水泡透了,发高烧感染起来,奄奄一息了。

      她是公主的侍女,精灵的贵族。她的下场就是在这样阴雨绵绵的夜晚,躺在连屋顶都掉下来了,残破的,长满青苔灌满污水的宫殿里,没有医生,没有麻药,独自产子,然后死去。

      “不要哭。”她努力地笑着对他说,“看,他在笑。”

      她把我举给我父亲看。

      笑。又是笑。精灵族特别爱笑。就算在怎样的绝境中,他们也会露出笑容的,不管看见笑容的那个人多么心如刀绞。

      我父亲回到了魔界。他的双亲已经由于耻辱与他断绝了关系。他本想隐姓埋名易容活下去,却受到了从前仇人的指控,被判了叛国罪。死刑。并不立马执行,是顾念他曾经的贵族身份。

      他只能待在监狱的最深处,默默等待着死亡。王子安静地听着。他胸前的测谎仪完全没有响过。我父亲的每句话都是真实的。成王败寇,向来如此。

      “这些东西,我从我母亲那里只听说过一部分,今天在您这里听完整了,谢谢您。”

      王子不笑了,脸上露出肃穆的表情。他低下头来向我父亲深深鞠了一躬。这不是王子对有罪的平民的尊重,是对那个把污泥覆盖在他外祖父脸上的魔族的敬意。

      “您的儿子曾说,您留给他很多债务,让他有了痛苦的生活。但这些债务都是为了精灵族而欠下的,也就是说,为我而欠下的。

      您从来没有欠过债,欠债的人是我,是我的母亲,是我的外祖父,是我的父亲。唯一的债主是良知。

      我无法拯救您被绞死的命运,就像我不知道我怎么拯救我自己一样。我唯一能做的只是替您还债,照顾好您的儿子。”

      我还处在一个头脑空白的时候,对于王子的话只感觉是悬在空中,不知何意。

      我感到王子牵起了我的手。他的手柔软而冰凉。他紫罗兰色的眼睛第一次庄严地盯着我。

      “我会还债。我会成为魔王的。”

      这个孱弱的,俊美的,我所爱的混血的王子,用无可置疑的语调说着大逆不道的事。

      “你会是我的首席辅佐官。”

      那间牢房的房门,王子是沉默着走出来的。越往外走,他的眼睛眯得越紧,像一扇难以打开的门在短暂开启后又再度关上。

      回到宫里后,他就拿走了我所有的《魔族历史》。在我表达抗议时,他对我说。

      “不要再看这些东西了。这些东西看似宏伟,却都是经过精心粉饰的由自私、暴力和血腥堆积起来的尸块,是一代又一代帝王将相脚下踩着的人民的白骨。来跟我学数学吧,它比任何历史都要诚实。况且,我需要一个聪明的首席辅佐官。”

      这是他第一次用命令的语气对我说话。我张了张口,不知如何拒绝。其实我一直是个庸俗的魔族,我从前一直以那些建功立业的将军和相国为榜样。在我小时候,历史是我辛苦劳动之余偷看的图画精美的漫画书;进宫后,历史是我唯一了解王子家族过去的工具;而且它看起来又是那么的容易,只要识字,看完书就可以给人一种你很有学识的感觉。没有历史我真不知道怎么办。

      “数学我又不会!”

      “我教你,我亲自教你。你能学会的,你也有一个精灵的母亲。”

      王子的目光接近于恳求了。

      “虽然只有精灵王室才必须学习数学,但你不一样。你将来会做出比肩王侯的功绩。我相信你,请你也相信我。”

      “我并不知道您这是怎么了。不过您是王子,我不过是个伴读,我只能服从您……”

      “你从来不是伴读。你是我的朋友和家人。”

      王子落寞地看着我。

      “我的母亲常常向我说起这宫中的那个侍女,你的母亲。她们以姐妹相称。她曾经求过精灵王将你的母亲收为义女,精灵王答应了。”

      “我希望你跟我一起学习数学,不是因为想要捉弄你,而是为了我们两个的母亲。为了过去,也为了将来。”

      他又对着我笑了一下。精灵的笑容。

      “所以,来吧。首席辅佐官。魔王准备好了。”

      从此我学习数学的痛苦时光就开始了。我们都是十五岁左右,学的东西也不太容易。我是走私犯,为了计算货品的金额曾经自学过函数。王子先给我从集合开始讲,这时我觉得还不错。等到后面的三角函数我就有点晕头转向了。

      “什么鬼呀?为什么一个函数可以变成一个在单位圆里转动的三角形?那些诱导公式又是怎么回事?”

      我泄气地把笔一拍。

      “那个三角形是专门建立出来构建三角函数的。这个之前不是讲过嘛!诱导公式,你就把它们放到单位圆里面去看,看看它的值是正是负,这个你会吧?”

      “听……太笼统了吧?那如果是sin、cos、tan之间的变化呢?”

      “sin呢,根据定义是描述对边比斜边的,所以它是描述纵的。由此可得cos就是描述横的。tan就是sin/cos。你把它们都画进单位圆里看就好了。”

      灯光下王子笑着对我说。他的脸在此刻带上了一点对于自己早已熟悉的知识的骄傲和愉快。

      “那这种给一个f(x)=A sin(Ωx+Φ)和图像,让我求对称轴、单调递增区间、最小值、判断是否为偶函数的题,又怎么办?”

      “你不要傻乎乎地去算这一大坨。把它们设成t,再与原始的sin x图像对应起来看,就可以求出Ω和Φ的值了。不用慢慢去算周期。剩下的就都出来了。来,首席辅佐官,不要放弃嘛,我来手把手指给你看……”

      他冰凉柔软的白皙的手抓住了我曾经风吹日晒、磨出一层薄茧的走私犯的手。我的手抖动了一下,脑海里骤然泛起了粉色的雾。我好像在雾中听到王子在讲话,他在说:“……周期T等于2π/Ω……求单调递增区间就是-π/2+2kπ≤t≤π/2+2kπ……”

      这些知识像油一样滑溜又粘稠,我怎么也抓不住。

      脑海里只有王子的一双手是发着光的:纤细的、骨节突出的手腕,修长的白皙的手,指尖的线条是尖锐而向内收住的,关节处呈现出淡淡的褐色。这是上层魔族的双手,是养在深宫中的双手,是像白瓷或冰块做成的双手。

      直到这双手狠狠地打在我的脑门上,我才反应过来,这分明是骨头和血肉做成的双手嘛。打得我痛死了。

      “辅佐官,维吉斯,你脑子里在想什么?你的名字不是‘勿忘我’吗?那些知识也在可怜巴巴地盼着你别忘掉它们哩。学到这儿就不会了,后面更难一千倍的还多的是呢!”

      好吧,看来他真的生气了,甚至叫了我这个他认为特别奇怪的真名。(维吉斯,是一个小语种里“勿忘我”的音译。)

      我叹了口气,使出我先前走私时常常用来蒙骗别人的功力,几乎声泪俱下地说:

      “对呀,帕皮里奥,我的小蝴蝶。你就可怜可怜我这个贫穷的老妈子,请你这只小蝴蝶不要再向我露出你上层魔族的双手了,不然我就被金钱的光辉晃得什么都记不住了。”

      我也叫他冗长的真名。(帕皮里奥,也是一个小语种里“蝴蝶”的音译。)

      “学不会就学不会嘛,这么多理由!”

      王子又打了我一下,这次比较轻。然后他又给我讲了一遍,这次一直把手笼在身后,不再拿出来了。

      不知道为什么,一开始学数学就特别有灵感,特别想歌颂自己悲惨的命运。

      我到后面只是呆呆地看着王子在不断地迅速地讲话。那些知识已经不是油了,是疮,在我脑袋里绕来绕去,而我已经不想抓住它们了。他问我:“听明白了吗?”

      我不想让他觉得我笨,所以说:“听懂了。”他看了看我空白一片的题目,又打了我一下。“不要不懂装懂!”

      似乎已经过去了一亿年。其实才两个小时,数学课终于结束了。我困得要命,趴在桌子上,把头埋在代数题里。

      王子还以为是我昨天晚上没睡好,推了我两下一会儿后悉悉索索地收拾好东西,嘀嘀咕咕地离开了这个伴读住的小房间。并且门好像忘关。

      我为什么突然这么笨,他不会知道的。我甚至也不敢让他知道。我只希望他一辈子做个正常的幸福的魔族,没必要真的去抢王位。我也从没有奢求过当什么辅佐官。

      我恐惧战争,政变,流血和死亡——我们一家就是被这些东西害惨了。不过,我觉得我来这一趟还是值的,不仅还了债,还可以住在宫里天天与魔界王子亲密接触,以后跟别的走私犯喝酒时也有得吹了。

      正是雨季。我趴在坚硬的桌面上,闻着木头的潮湿和淡淡霉味,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我不知道——后来王子告诉我,那天我睡了多久他就在离门口有一个转角的地方等了多久。他在等我醒来然后给他一个解释。

      他竟然这么了解我,是我没料到的。不过后面我醒来已经晚上七点钟了,我直接走另一条近路去吃饭了,给他气得够呛。
      难怪他今晚半夜突然拍我的房门,让我出去买新款式的蛋糕。

      我睡眼惺忪,只带了一半的钱。甚至拿到蛋糕也没有检查一下,实在是太困了,简直像在梦游。那店主实在太坏了。虽然给我装满了一整盒,却全是发霉的,根本没法吃。

      “你这是把店主的奶奶都买来了?还是新款的菠菜汁蓝纹奶酪蛋糕?”

      “听……听……这叫‘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蛋糕’!”

      我举起之前买的盗版《东国诗词选》。

      “唉,快把你那盗版诗词书丢进垃圾桶吧!”

      第二天早上坏心眼儿的蛋糕店老板就进了监狱,罪名是蓄意谋害王室成员。

      雨水。又是雨水。那年魔族的雨水似乎异乎寻常地多。

      雨水下下停停,淅淅沥沥,让陈旧的瓷砖上长出青苔,让木制的家具散发出淡淡的老味。它们流进铺着透水砖的地面,汇入波涛汹涌的地下暗河。王子吸溜着鼻涕告诉我,他最喜欢这种天气了,大概是因为太阳被遮住了,他可以睁开眼。

      “我最讨厌大太阳了。那让我想起我的父亲。”他声音闷闷的。

      “我知道,我知道。你还说过你喜欢夜晚胜过白天,喜欢梦境胜过现实,但是在现实中又喜欢数学这种确定的东西,你还真是矛盾啊。”我故作轻松地慢慢说着我记在心里的东西。“真是只夜游的蝴蝶。”

      “唉,雨水这么多,怎么没把你这棵饶舌的勿忘我给淹死?”

      他感冒了,半倚着床头,漂亮的双手交叠着,在湿润的空气和昏暗的光线中像一幅油画。我凑近了,离他那么近,甚至看得清他脸上婴儿般细小的绒毛。那么光洁,那么纯粹的白色,使他的脸透着一种圣母般的悲悯。像精灵公主,像极了。

      “干嘛……凑这么近,你也想感冒吗?”

      他有气无力地打了我一下,打在我的肩上,像小鸟啄了一下那么轻。

      “没事干就给我倒杯水来!”

      “好嘞!”

      得令的我奸笑着挪到旁边的柜子处,拿上一杯水。我怎么忍心让我的虚弱的小蝴蝶没水喝呢?他瞪了我一眼,慢慢喝起水来。是我提前倒好的开水,现在是有一点点烫的。他最喜欢这种感觉,因为可以驱寒而不伤喉咙。喝完水,他的紫罗兰色的眼睛慢慢闭上了,睡着了。一定是昨晚又熬夜了,总是这么不爱惜自己。

      我正轻手轻脚地打算离开,他突然又睁眼了。“别走。”他拉住我的衣服,有气无力地说,“陪我待一会儿。”于是我就在他床边坐下来,陪他一起听若雨点打在窗户和屋顶上的声音。我也觉得很困,趴在他的床边睡着了,醒来时身上有件薄薄的外套。

      那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潮湿的有点阴冷的午后,在我们的生命里无关紧要,没有数学,没有精灵,没有沉痛的过去。但那也是最珍贵的一个午后。我们只不过是照顾的和被照顾的罢了。就这样下去吧,就这样下去吧,让时光女神停下来,让我们永远躲藏在她宽大的羽翼下吧。当然,此乃我回头看时的一厢情愿。

      战争是怎么一回事呢?和平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我小时候也曾经在不多的空余时间里想过这些事情。我从小就不太甘心同别的魔族一样,尤其是那些别的走私犯,成为那种丑陋的,有性病的,在酒馆里喝得不省人事然后去某个下贱的窑子里面跟某个雌性魔族厮混上半天的行尸走肉。我恐惧成为那个样子,尽管作为走私犯,那几乎就是已经确定了的命运。

      我决心好好读书和洁身自好,如果我真的像别的走私犯一样活着和赚钱,那我一辈子也还不完那些我父亲欠下的账,还会因为欠高利贷不还成为债主的奴隶或者被打死。我唯一的机会就是靠着学识攀上哪个贵族世家——只有他们会给我较多的薪水——那么或许可以逃脱这样的悲惨命运。我难以理解为什么我父亲竟然欠了那么多钱。

      如果拿去挥霍,他得喝一万桶美酒或者跟几百个精灵族头牌睡觉。但这不影响我恨他。这些钱直接毁掉了我的童年,间接毁掉了我的现在和以后几十年的生活。并且他入狱的罪名竟然是“叛国罪”——难怪我的祖父母直接就跟我们断绝了关系。魔族的雨季是很长的。

      一年中大概有半年,或大或小的雨一直下下停停,催生出疯长的植物和湿漉漉的地面。跟着它们一起成长的还有我的债务,加上利息,就导致我努力赚钱的存款简直毫无用处,债越还越多,把我气得半死。在遇到王子前一天,我还盘算着要不直接一个“失手”掉下悬崖,然后就可以去“享福”了——底层的辛苦平民都这样称呼死亡。

      “如果有个有钱人突然找到我,我管他是想干什么,只要帮我还债我什么都愿意做,哪怕是拿走我的命啊!我的命都没那么值钱呢。”

      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在心里一直默默祈祷着。第二天早上,奇迹似乎没有发生。我依然起床去干活,但在那个山洞里我遇到了王子。

      我的命运就这样改变了,如果是小说,我一定要骂作者写得实在是太不合逻辑了,但这是现实,现实是不讲逻辑的。

      带着大概会被挖掉心脏的觉悟,我大无畏地答应了王子那个请求,带着我的盗版《东国诗词选》跟他走了,希望可以通过我的口才混个活命。

      其实也不全是因为我早晚会被债主杀掉啦。还因为王子他的地位太勾引我了。如果我当他的仆人,一定可以赚不少钱,而且在结束职责后出宫娶一个漂亮的雌性。

      我虽然生活很贫困,但还是有着一点儿青春幻想的。

      我幻想中的妻子应该是一个温柔可爱又多才多艺的美丽魔族,比如魔都有名的“金丝雀”卡纳莉小姐就相当好。她每次在魔都体育场唱歌和演出都会引发关于座位问题的流血斗殴。我曾经一直以为她就是魔都最漂亮的了。

      但是有一次跟别的走私犯聊天时,他们纠正了我的想法。

      “不,小‘勿忘我’,你还是太小了,太天真了。你不知道那些精灵族的头牌才是最漂亮的呢!比魔族雌性带劲多了。”

      “才不是呢,谁不知道最美丽的精灵都是王族占有的?尤其是已经亡国的那个精灵王族,他们的那个公主也已经是魔王的妃子了。那个公主才是真的倾国倾城呢!”

      “她一直被关在塔里,你见过?你是魔王?哈哈哈!”

      “哎呀,那不是,不是!你们不知道之前偶然被娱乐小报的密探发现过然后掀起一阵风波的那个王子吗?他就是那个精灵公主生的呀!”

      “魔王十几个王子公主,谁记得住?”

      “那也是……反正我这儿有他的用高级魔法画下来的照片,漂亮得很呐!”

      那个较为富裕的走私犯拿出一张精心保存的小报,上面有照片和打探得知的消息,所有家伙都像饿狼一样围上去看。

      “哦哦,是这个小杂种啊!你早说喽!”

      “这真是王子?不是哪个公主?”

      “不是说他是什么金什么玉的嘛……”

      我也努力地去看那张图片。原来是个雌雄莫辨的少年,披散着的头发竟然是两种颜色,金黑交织,睫毛长而卷翘,低垂着眼睛——竟然是紫色的,皮肤白得像抹了好几层铅粉,可以清楚地看见纤细脖颈上青蓝色的血管。确实一点都不像王子呢。更像公主。

      “精灵族就是这个样子的啦……全是些女人和娘炮。早该被灭了!还是咱们的魔王厉害,那是荡平边界外加四处留情,大展雄风,哈哈哈!”

      “你别说,长得倒是诱人,精灵族不论雌雄都是些小贱货,啊呀……”

      “不是吧,雄性你也上?”

      “那有什么!只要脸好看,管他那么多呢!咱魔族的老祖宗还跟山羊……哎哎哎!别捂我嘴!”

      “这王子也是个废物嘛。果然是混血儿,连高等一点的王族魔法都不会,去学什么数学和易容术。精灵族的雌性还是只适合当情人,她们生的混血杂种就该直接淹死才对。”

      “其实他也不算是雄性吧,据说混血儿是没有生育功能的,嘿嘿……”

      “那他会有未婚妻子吗?”

      “谁知道呢!”

      这些家伙真是的,喝了点酒就口无遮拦,明明自己身上背负的全是罪行,却这么肆无忌惮吗?我更加讨厌他们了。但是我从此就开始对王子感到很好奇,我想知道他的母亲真的很美吗?他的眼睛为什么是那个样子的,他怎么会一直都不学高等魔法而去学易容术?他比我小还是大?他真的是雄性?

      尽管他肯定很有钱,但我还是对他产生了一点怜悯。至少我不会被一群老鼠一样的走私犯偷看照片并进行不当的想象。

      真是可惜啊,如果他真的是公主,想必比卡纳莉小姐更迷人。
      也因为这一层原因,在偶遇他的时候,我还唯恐他不理会我哩。就是死也要死在漂亮的家伙手里——这或许就是《东国诗词选》里的“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吧。

      是幸运呢,还是不幸呢?王子没有挖走我的心,却也挖走了我的心。

      他像只受贵族喜欢的那种波斯猫,相当昂贵,相当高傲,相当可爱。它才不会在意别人说什么呢。

      这种感情差点儿被永远埋没了。因为在我入宫两年后,战争爆发了。

      其实和平并没有什么明显的特征。和平就是一切安全的、正常的,本来以为会永远继续下去的日常生活。就是我时而灰色时而彩色的世界,这个可悲却又可爱的世界。我不希望去“享福”了,遇到王子之后,我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渴望活下去。但是战争来了。它毁掉了一切。

      战争的起始原因众说纷纭。有的魔族说是因为魔王想要再次扩展疆域,遭到了激烈的反抗;有的魔族说是因为精灵族和人类联手了,要救出公主,复辟精灵国。总之大概是所有国仇家恨的集合体,被一根导火索点燃了。

      这根导火索是那次魔王的出行。那天是魔族的新年。按照习俗,王族(不包括后妃)要在城内游行,与民同乐。我也跟着王子去了。那是多么壮观的队伍啊。先是十六个打着幡子和华盖的仆从过去了,然后才轮到王族。魔王走在最前面。我进宫时是跪在他面前拜见的,并没有看到他的真容。

      我看着他的背影,高大、伟岸、矫健,宽阔的肩膀和紧身练武服下微微隆起的肌肉,小麦色的皮肤,在频频回头看时露出脸上高挺的鼻子和立体的轮廓,所到之处布满尖叫和欢呼。从哪里来看都是极其像侵略者和主要角色的,魔族无可争议的掌权者。王储在他身边。

      王储已经成年了,平时都在魔界边境驻扎着,只有新年才赶回魔都。他长得跟魔王几乎一模一样,只是还没那么有威严罢了。他所到之处引起了更加大的欢呼和尖叫。像他和魔王的外表,是最称得上帅气的魔族风格,是魔族雌性绝对的梦中情郎,是阳刚审美的集大成者。他叫斯沃德(Sword)——真是一把宝剑啊。

      这就是王子的对手?那我替他投降了。后面是魔王的剩下十几个儿女。他们长相各异,也都相当符合魔族审美,不过没什么名声。两边的喧嚣慢慢平静了下来。但当队伍行进到末端时,又引发出嘈杂的吵闹声。似乎是他们在谈论什么。是我和王子。

      今天王子穿上了他最好的衣服。

      头发尽可能梳得整齐,一身雪白挺括的镶着金线和银纽扣的礼服,与前面王族穿着的黑色礼服形成鲜明对比,穿在他身上格外宽松,显示出他的消瘦和顾长。

      他努力挺直腰杆,睁大眼睛。尽管他的眼睛在那天强烈的阳光下大概非常疼痛,导致他眼里满含泪水。他看上去要像个冰雕一样化掉了,然而又那么美丽。

      我轻轻地握住他的手,感到他在颤抖。在他十几年的生命里,这样的被议论和观看的时候应该很多吧?怎么还没有习惯,这个小笨蛋。

      但是我会陪着他,不管他会不会习惯这种视线,不管他是孱弱的王子,混血的废物还是魔王——想到这儿我都笑了。他真的有可能是魔王吗?他真是世界上最不像魔王的了。

      他只是一只温室里娇养的蝴蝶罢了。(那时候我多么傻啊!还以为自己很了解他呢。)

      游行快结束了。我满心欢喜以为可以马上回去并继续新的一年,继续平淡的生活。但是一声尖叫直接撕毁了一切。

      “精灵国万岁!”

      一根水晶长矛正中魔王肩膀。在那个瞬间全世界似乎都不存在了。只剩下冷冷的寒风,和白色的灼热的太阳,反射着蓝光的、耀眼夺目的,往外喷出红色鲜血的水晶长矛。所有魔族突然寂静了一下,随即发出山崩地裂般的尖叫。

      “抓刺客!有刺客啊!”

      围绕着魔王形成了一个极大的包围圈。里面是医生和救护者,外面是大惊失色的平民。魔王脸色阴沉,把那根扎得很深的长矛直接从肩上拔出,带出了更多鲜血。

      “所有王子公主都回宫去!如果不查明此事,我会杀了你全家!”

      魔王对着随行的辅佐官说话了,透着极力压抑却止不住的愤怒。那个可怜的家伙跑着,把头深深低下,声音颤抖:“我……我会迅速查明的,陛下。”

      在回宫的路上,我们远远落在队伍后面。我扭转僵硬的脖颈看向王子。这件事对我冲击都这么大,那他一定吓傻了吧。但他在笑。

      就是平常的那种笑容,也许更灿烂些,却显得分外可怖。

      “你……你还笑得出来?不孝子啊!”

      他极其畅快地大笑起来,连眼泪都笑出来了。在艰难地止住笑后,他趴到了我的肩上,对着我的耳畔极轻极轻地说话了。

      “是我干的!”

      我转过头定定地看着他。他已经离我一米多远了。

      我看着他染上一层橘色光芒的头发看着他极长的睫毛下笑着的紫罗兰色眼睛,看着他刚刚说出那句话的薄薄的柔嫩的嘴唇,看着他捂着唇边的纤长白皙的手指。

      我从未真正了解他。

      天色已晚。

      夕阳还是夕阳。世界还是世界。他还是他。只有我又一次崩塌粉碎了。

      那天晚上我们没有说话。魔宫开始戒严了,每个嫌疑人都被魔后拉去盘问。

      现任辅佐官迅速地找到了刺客。他已经死了,竟然是那个本该在监狱里的蛋糕店老板。我惊讶极了。第二天早上,王子回来了。我一把冲上去抓住他的衣领。

      “为什么是那个蛋糕店老板?你一定是在骗我对吧?肯定不是你干的吧?”

      他又笑了。真漂亮啊。

      “是我干的,不过我没承认。”他指指我的衣服:“其实那个老板并不是魔族的。他的祖上是在和平时期迁来的精灵族。因为已经跟魔族通婚很久了根本看不出来。

      他也把自己隐藏的很好,不过他看到你身上穿的带有王宫图案的服饰,知道你是王子的侍从,又只付了一半的钱,就起了坏心思,把那个发霉的蛋糕给了你。”

      “那你当时……”

      “我去监狱找他了。他看到我的眼睛之后痛哭流涕,说他祖上也是我曾曾曾曾祖父的二弟的姑妈的侄子的表弟。我提出让他去刺杀魔王,他竟然毫不犹豫就答应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精灵族就是一个乐意悲壮地死去多过平凡地活着的种族。”

      王子沉默了一会儿,又说话了。

      “是我让他扎肩膀的。如果他扎了心脏,我的哥哥就会直接即位。这不是我所希望的。”他对着我凄惨地笑了一下。

      “那根长矛上有精灵族死前才能分离出的烈性毒药。不出三个月,魔王必定会死,除非有纯血王族精灵替他解毒,但也会有严重的后遗症。”

      “他一定会去找我的母亲。”

      “你就是精灵混血,魔后没怀疑你?”

      “肯定怀疑啊。”他对着我举起笼在衣袖里的鲜血淋漓的左手。他笑着说。

      “我自己砍断了我左手的小拇指。这样也挺好的,你就不会再盯着我的手而不学习了……”

      这是断指为誓。是魔族最高等级的誓言。

      我感觉到泪水一颗一颗地从眼眶滚下,在脸上流淌。我很久没有哭过了。我紧紧抱住他瘦削的肩膀。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做?”

      他的眼睛认真地看着我,几乎像高纯度水晶一样透明又无比坚硬。

      “因为欠债要还。”他用流着血的残缺的左手抓住了我的手。血液从我的手背上流下。

      “我说过,我会成为魔王的。你会是我的首席辅佐官。”

      他拿出了他被砍下的左手小拇指。

      “帮我留着吧。虽然我不需要它了。”

      幸好,幸好,王子并没有变成残疾,因为魔王来找他了。

      魔王一言不发,拿走了他的小拇指,他肩上还缠着白色丝绸,不知为何恨恨地看了我一眼。他们一起去找了精灵公主。
      我没有理由跟去。我只能坐在原地,一遍又一遍地为王子祈祷。他过了一整个下午和晚上才回来,给我看他的左手。

      那只手几乎看不出差别,只是小指处有一道淡淡的粉色线条。

      “我的母亲给我接上了手指,给魔王解了毒。她元气大伤,应该没几年好活了。”

      我想起她虚弱的样子。

      “我真是个任性的不孝子啊。我的母亲要死了,要因为我而死了,我什么都做不了。”

      他呆若木鸡地喃喃自语着,看起来已经把所有眼泪都哭完了,一滴都流不出来了。他一直不告诉我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那些滴落在地上的鲜血并没有消失,而是渗进了我们很长一段时间的生活。

      战争并不一定是前线的激烈和紧张。对魔都的魔族来说尤其是这样。

      他们只是发现那些高档饭店的菜色慢慢减少了,以至于只剩下普通的东西;或者那些昂贵的工艺品和矿石慢慢在跌价,而黄金猛涨。对走私犯的盘问追查更加严格了,那些以前谈论着上层的家伙大多被抓走。

      这时战争还只是像一种危险但遥远的东西。贵族还有兴趣去讨论魔王和王储在前线的英姿,对胜利充满信心。

      这些在他们看来也只是魔王又一个耀眼功绩的序幕罢了。

      直到粮食吃完了,连发霉的面包都没有了,他们身上的华美衣服一件件卖掉了,饥饿感愈发强烈,街上出现许多穿着盔甲的士兵,失败的讯息一阵阵从前线吹来——魔都被围困了,被孤立了,甚至已经在苟延残喘了。

      这一切的原因是敌方无比强大的外援。

      不是精灵也不是人类,这个外援是人类的科学魔法。我早该想到的,其实我在去走私的时候就察觉到了,只是没有留意。

      许多年后我在人类的典籍里了解到,当时魔族的生产力水平大致相当于人类的中世纪,只有在一些领域,比如符咒之类的才能说是比较先进,但也只有王族和上层才有能力享用。

      人类一直不攻打的原因是忌惮魔族的古老魔法和身体强度。但是经过许久的发展,又加上一些灭国后流亡精灵族的帮助,他们也通过数学、物理学、化学等科学与自然发生了联系,发明的科学魔法已经足以弥补这些差异了。所以发动一次战争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魔族和人类本是同源,只是魔族的祖先无意间与自然发生了联系,获得了古老魔法,繁衍成为了一个新的种族。

      高傲的魔族向来认为自己居于世间高处,沉迷于过去的荣光,不屑于发展新的融合魔法,认为没有必要。但其实他们是被围困在高山上的、洋洋得意的待宰羔羊。只有强大武器的轰鸣和强大的旧日仇家,才能彻底击破他们的内心。

      所谓的数学,在魔界是小道,在人间是各色强大的新型魔法中最基础、最变化万千的一种,所有新型魔法都由它变化而来。

      魔族唯一懂得这种新型魔法,还是最高等的,就是王子。他不是废物,只是对于古老魔法没有天赋罢了。但我宁愿他不是。我宁愿我们两个就死在那天晚上,免得受以后许久的折磨。

      那天晚上其实格外嘈杂。战争刚刚爆发,魔王也出征了,整个城池都笼罩在一种虚假的兴奋和躁动中。大家都相当乐观,觉得这不过是又一次轻松的胜利。

      那天宫里刚刚办过魔王的饯行宴会,所以反而安静了下来。银色的月光洒在暗红的宫殿上,照着雕花的窗户,照着没睡着,在装睡的我和王子。我心里很乱。我偷偷睁开眼,却看到王子也睁开了。

      我干脆坐起来,正打算说话。王子先开口了。
      “需要我放你走吗?”

      不错,按理我是该走了。我们两个都早已十五岁成年,我的债务也早就还清了。我两年多前曾无数次期盼的,出宫后娶一个漂亮雌性的生活,也似乎近在咫尺了。

      但我不想走了。我的心留在这里了,宁愿为此付出任何代价。

      “我不走。你这个傻瓜,如果我真想走,在你把刺杀魔王告诉我的时候我就会把你绑起来送给现任首席辅佐官。还能拿一大笔钱。”

      王子笑了。在斑驳的月光下他美丽得有些虚幻,我像在做梦。

      “这次战争不比之前。我预感到会很危险,因为我要夺权。我知道你不喜欢当官,也讨厌阴谋,一切都是我强加给你的。即使这样你也要在我身边吗?放心,等到我胜利了,就马上把你接回来,我承诺的东西,一点儿也不会少。如果我失败了,你就当从没见过我。”

      我平静地听着,甚至觉得有些好笑。

      “你觉得我就只是为了钱和权力吗?我承认我一开始是这么想的。但我早已不是了。我待在你身边,不是你的仆人,不是作为伴读,也不只是朋友。”

      我又凑过去,离他的脸极其近,比以前所有时候都要近。

      “我爱你。不管你是王子,是精灵族混血儿,是废物,是美貌的家伙,不管你身上背着多少仇恨,我都爱你。就算你十根手指都断掉,就算你两只眼睛都挖掉,就算你被所有恶毒的家伙孤立和唾骂,我也爱你。假如你不爱我,我还爱你。不要把我赶走。我愿意当你一辈子的仆从,只要你别忘记我。”

      因为没喝水,我的声音有点嘶哑。那双紫罗兰色的眼睛里盛满了笑意和泪水。他转过头:

      “说这么恶心干什么……又不是演讲。这些东西我早就知道了,那我就勉为其难地接受吧。”

      他的冰凉柔软的手又一次抓住了我,像任何一个恋爱中的魔族一样。喜悦也从我的眼睛里流了出来。我浑身颤抖着,吻上了他的圣母般含着笑的,全世界以往从未有过,以后也不一定会再出现的脸。

      “不要亲我的嘴。初吻对精灵族来说是很宝贵的。等我当上魔王,我才会捧着你的脸,给你一个王族精灵最珍贵的吻。”

      我才不管他说什么呢。当时他就算说要挖掉我的心脏,我也会自己很乐意地挖出来献给他的。

      我只是很兴奋,又害怕弄疼了他,所以只是一遍一遍地轻轻抚摸着他的身体,那让我魂牵梦绕的双手,那饱含智慧和忧愁的光洁的前额,那纤弱而微微发颤的两臂和双腿,那浓密得如扇子般妩媚的睫毛。

      “我可以叫你帕皮里奥吗?”

      “随便你……这个坏蛋。笨蛋。”

      他是大胆的野心家,是隐藏着毒药的美丽蝴蝶,也是只属于我的帕皮里奥。

      我那时不知道这份爱会给我带来怎样可怕的后果,失去它的那一刻又是多么心如刀绞。然而它还是会在那里。

      直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它也在那里。这个晚上,命运在死神之前给我的蜜糖,永远在我心中。

      随着战事似乎越来越不利,王子似乎也越来越忙了。他本来常常一整天都闭门不出,如今却常常整天都待在外面,不知做什么去了。
      他也好像在躲着我:每次我想同他一起去,他就直接拒绝,回来也是趁着我睡觉时,在我醒之前就走。我不知道他怎么了。我们两个之间真的告过白吗?

      把那天晚上的事想了一遍又一遍,排除掉我在做梦或者他在说梦话,我不得不得出:一切都是我自作多情。

      我为此非常伤心。那天晚上我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本来以为快天亮了,结果才过去一个小时,真是折磨啊。

      我当时还不习惯晚上不休息。直到后来我一个人挨过那无数个痛苦的晚上,我才慢慢习惯了。

      也因此,王子回来时,我还醒着。听到他极轻的脚步声,我再也忍耐不住了。

      “你最近到底在干什么?”

      我用力把门推开,反作用力让那扇可怜的门在墙上弹了一下发出很大的声音。今晚不讲清楚谁都别想睡——你这个小负心汉。我大跨步走上前去。他似乎很惊讶的样子,站在原地没有动。

      “如果你对我很厌恶,我也愿意只是本本分分地当个仆从。只是别这样吊着我,叫我痛苦的要死!”

      “别说话……求求你了,别说话。”

      他好像很疲惫了,腿一软,直接倒在了我身上。他很轻,并没有对我造成什么伤害。我低下头,他竟然已经睡着了。

      面色灰败得要命,看起来又是一两天没合过眼。我轻轻地抱起他,手指感觉到一节一节凸出的脊柱。怎么又瘦了?那点愤怒和委屈早被我抛到九霄云外了。一阵阵愧疚潮水般涌上我的心头。我没有试图叫醒他。

      我把他放在他房间的床上。第二天清早他当然是又不见了。

      桌上压着一张字条。是一张小小的画。画上是一只停在一丛勿忘我上的蝴蝶。并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只是一只最普通的报喜斑粉蝶。勿忘我旁边还有一束高高的紫罗兰。画技相当拙劣。背面写着:

      “永远不会忘记!——Papilio。又及:你知道紫罗兰的花语吗?肯定不知道。笨蛋。”

      我知道啊,我知道啊……跨越时空的爱。这张画不久之后遗失在了一次打扫中。然而我已经深深地记住了它。那大概是王子生命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画画了。

      无论我回忆多少次,我总是带着一股悲剧的口吻——这不是我的原因,巨大的悲剧马上要来了。

      那天也是一个晴朗的早上。——魔鬼在接近我们时,开始总还是很良善的样子。

      王子没出去。他笑嘻嘻地拉着我的手,说要带我去个地方看场好戏。——这家伙真是心理变态。

      那里,贵族围成一个圈,让出一条通道。王子突然肃穆起来。他把我的手甩开。他一步一步地走进那个包围圈的正中心。风很大,他宽松的衣服灌满了空气,显得他像只要飞起来的蝴蝶。我亲眼见证了一只蝴蝶斩断了他的翅膀。

      “我,帕皮里奥·伊弗涅斯,今日在此甘愿将我的双目舍弃,以此作为我斩断与卑贱的精灵族之联系,投入高贵的魔族阵营的凭证。”

      玉手。寒光。眼球。刀刃轻巧地陷进去,理所当然割烂了最脆弱的所在。鲜血喷涌而出。他转过身,满脸鲜血。只有嘴唇是苍白的。忍着疼痛从紧咬的牙齿里面说出来的是。

      “至于我的这位伴读呢,是精灵族的余孽呀……”

      “打入大牢。念在有功,暂不处死,将他跟他的叛徒父亲暂且关在一处。”

      后面的话是他后来告诉我的。我最后听到的是围观贵族的大声鼓掌和欢笑。我最后看到的东西是他转过身去,面对着现任辅佐官欣慰的微笑。醒来时我比牢房灰色的天花板先看到的是父亲布满皱纹的脸。他粗糙的手像砂纸一样摩擦着我的皮肤。没有说话。

      但是他竟然在笑。在笑。我也笑了起来。笑了起来。边笑边尖叫,边笑边嘶吼。边笑边用地面和栏杆击打着自己的头直到摸到温热的血流。一点都不痛,一点都不疼。一点都不痛。

      没有解释。不用解释。反正已经一无所有。不如狠狠地笑吧。我又昏了过去。没过多久,被一阵剧痛弄醒了。那种痛不是头部的痛。我的皮肤一向不怎么细腻娇嫩,甚至有厚厚的老茧,我是知道的。但是我不知为什么皮肤突然非常敏感。刚好碰到了一颗小小的砂石,几乎划破全身了。

      “我这是怎么了?”

      我连口水都咽不下去,一咽就像有刀在扎。

      “啊,他们对你真狠。趁着你昏着给你下了最狠的刑罚。”

      “这是什么?”

      “是一种毒。一注射进身体里,就会导致全身都极为敏感,随着程度渐渐加深,会让任何日常举动都痛得要命,外表却没有任何异常。我也只是听说过,他们好像叫它‘豌豆公主’。”

      “到你死为止。”

      “怎么解?”

      “王族血统精灵口中的唾液。”

      “老爹你,你,你他妈的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差点又昏了过去。

      “哎呀,没关系的,儿子啊,好死不如赖活着!看在你这么可怜,你那份劳动我帮你做了。”

      “不用了,你都被打残了。”

      “再说,”他故意地凑近,“要是你想死了,你那负心的小王子不就高兴了吗?活下去,活下去,气死他!”

      “关我屁事。我不想活了。我真不想活了。”

      我无力地倒了下去。又碰到了石子,疼得我大叫一声。圣母啊,为什么这样对我。我闭上眼,内心与精灵公主和精灵王和魔王和王子和王储和所有该死的贵族和人类的母亲和奶奶和姐妹发生了一万次□□恋爱。别走啊,别走啊……

      监狱的生活非常无聊。吃饭。劳动。训话。睡觉。再劳动。吃饭。训话。睡觉。如果仅仅是这样,那还算是轻松的。

      很不幸的是我是被重点“关照”的,因为掌管监狱的官员最恨的就是精灵族。所以我只能喝污水然后吃些发霉的东西,还时不时被狱卒训斥和辱骂。好在我身体底子不错,还能勉强撑住各种剧痛,但也无数次想要轻生。

      对我打击最大的还不是这个。外面似乎战火纷飞。局势越来越紧张,就连监狱里也感受得到,因为食物越来越少,狱卒态度越来越恶劣。我常常被他们用棍棒击打,对于敏感的皮肤简直是痛不欲生。

      很多本来很久不处理的罪犯都被下了死刑判决。在我入狱两个月后,对我父亲的绞刑判决终于下来了。黎明时动身,地点在魔都广场上。所有罪犯都可以去观看。

      前一天晚上,我抱着我父亲,一直哭。那种泪水是不一样的。我为了欠债哭过,为了断掉手指的王子也哭过,为了身体上的痛苦也哭过,但我现在是为了至亲而哭了。从明天开始,我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父亲了。父亲温柔地看着我,看着我身上青紫交加的伤痕,苍老的脸上却显露出从未有过的祥和幸福。

      “你长得不像你妈妈。你长得像年轻时的我,性格也像年轻时的我。死脑筋的倒霉鬼。”

      在我的泪眼朦胧中,他又一次抚摸了我的脸,使我感到摩擦的痛感。我“嘶”了一声。

      “哦哦,你不用道歉。”他的手臂如火一样缩了回去。在这两个月内我们的相处,超越了过往的十几年。在我真正地把他当做父亲时,他却要离我而去了。想到这里我又流出了泪水。

      “不要哭了。我去死很高兴。”他平静地说,“死了就可以见到很多老朋友了。还可以见到你母亲。”

      “真是坏啊,我们竟然都被精灵族害惨了。”

      他甚至笑了起来。我也勉强笑了一下。

      “没关系的。你忍忍吧,等到新王加冕就会大赦天下,然后你就会被放出去了。”

      “可是外面在打仗。魔族可能会被灭掉了。”

      “那不更好,我们全家团聚了。魔族活该。睡吧,睡吧,明天一早就得走了。”

      在我父亲异乎寻常的冷静下,我竟然迷迷糊糊间睡着了。
      睡得不算安稳,总是被噩梦惊醒,反复惊醒之后就又注视着熟睡的父亲,想要记住我最后一个直系亲属的每个身体特征。

      手指甲好像被拔掉了两个,手臂上有烫伤后再涂药导致的大片黄色疤痕,始终反复感染没有愈合,腿上好像被什么东西用力地扎和划过,深深浅浅。腿也被打残了,每次看到他劳动,都是一瘸一拐的。

      现在他还痛吗?早就不痛了吧。还有多少伤口呢。他在我之前,早不知被迫害了多久——只是在我来之后他们已经对他厌倦了,看来是没什么回应,任他自生自灭。

      今年他四十五岁。头发雪白,满面风霜,仿若年过七旬。

      求你了,求你了。不要天亮。

      在我的祈祷声中,太阳升了起来。

      我不知道我怎么就到了魔都广场上。那天我剩下的记忆就是寒光。

      冷白色的太阳照在旁边士兵的铁斧子上,反射出寒光。这种斧子是廉价的,之前用来刺杀魔王的长矛是昂贵的,大概从黑市花高价得到。

      用这种斧子,怎么能打赢战争?

      父亲慢慢走向绞刑架,然后站定。

      “我要跟我儿子说几句话。”

      得到同意后他转过来。

      “啊,儿子啊。”他停顿了一下。“我不应该给你起名叫什么勿忘我。本来嘛,活一辈子,能被长久记住的何其稀少呢?

      没必要在意什么过去,什么未来,只要活得痛快,无愧于心,也就好了。忘掉我们这一辈的陈芝麻烂谷子的破事,等到出狱之后去耕作,去劳动,反正老老实实地活着,那我死也能闭上眼了。”

      “儿子啊,不要在意爱了。将要死去的我永远爱你。已经死去的你的母亲也一定爱你。”

      我不知道说什么。只是呆呆地看着。我该像晚上一样继续哭吗?

      “不要哭了,眼睛都肿了。”他好像知道我在想什么。

      时间到了。于是他就走上了绞刑架。

      我亲爱的父亲,我曾经恨过然而已经原谅的父亲,终于因为正义被统治者绞杀了。

      绞刑架下有我的天真和梦。

      我的父亲死去了。他说他很幸福。我还得活着。还得继续接受痛苦。活下去啊,总之一定要活下去啊。我反复告诫自己。但是我还是想死。好痛。下雨也痛,天晴也痛。

      随着程度的深化和加深,现在我差不多什么都做不了了。

      握着木棍时,我会被木头纹理刺伤。碰到泥土时,我会被砂石弄得流血。再这样下去我连穿着衣服也会觉得摩擦力太大了。像我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我无法上战场。

      那些年轻力壮的罪犯大多都上战场了。那个负责征兵的家伙反反复复折磨和羞辱我之后才勉强确定我确实没有行动能力。

      所以我没有食物了。我像只野狗一样蜷缩在脏污的衣服里,和那些行将就木的老罪犯一起挤着,安静地迎接着死亡。饥饿也是一种疼痛。我觉得我的胃快要把它自己消化掉了。本来如果饿过劲了就不应该饿了。不幸我的感觉实在太敏锐了。

      所以我的自杀会更加痛苦,会把每个濒死瞬间的痛苦无限倍放大。好几次痛苦到放弃了自杀。但是今天并不是自杀。是因为没有足够的食物,所以被放弃了。时间艰涩缓慢地流逝着。并没过去多久。

      我终于要死了啊。想到这里甚至感到一丝喜悦。
      妈妈。我从没记住过你。但你要来接我了。我恍惚间看见一个没有脸的美丽精灵飞来。

      你要来接我了吗?

      精灵突然变成了王子。他双眼还是被戳瞎那天的样子,流着鲜血。他恐怖地看着我,用被砍掉十指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你说过就算我这样你还会爱我。你还爱我吗?

      无数的刀枪剑戟向我飞来。我惊醒了。正是午夜,我睡在监狱漏风的窗沿下,倾盆暴雨正淋在我身上。

      我还是饥饿,找不到完好的一片屋顶,迷迷糊糊间又睡着了。这次梦里没有王子,是个我没见过的场景。相当喜庆。似乎刚刚结束一场战争,街边的房子还是残破的。然而所有家伙都高兴得要命。

      正是晚上,整条街用缎带和彩花装饰起来,灯火通明,小孩子大声欢呼,妇女们连连尖叫,连许多老魔族都欣喜而流泪。

      这是怎么了?原来是魔王要结婚了。喧天的吹奏打击声和沸腾般的吵闹声中,那位高傲的拉比斯走过来了。他右手挽着粉红衣服的精灵公主,左手挽着大红衣服的魔后。魔族尊左,代表幸福。

      她们都很年轻,很美丽,却一个低眉顺眼,一个傲气十足。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年轻时的魔后。街边的魔族都安静下来,崇敬地望着他们,窃窃私语着。

      “魔王真是雄壮啊!”

      “那精灵公主也真是……唉唉,欲拒还迎,含羞带怯的小模样,真是勾引啊。”

      “你还喜欢她?她家人全死完咯!为了打精灵,死掉多少魔族的好儿郎啊!”

      “那也是……都怪那个叛徒!本来灭掉精灵就是一挥手的事。”

      “好在是魔王厉害呢!简直胜过他的祖先,咱们魔族老祖宗,筚路蓝缕,砍倒荆棘,跟山上的野兽争斗,才……”

      “哎呀,这个就太早了,不必说了吧!”

      场景又换了。现在是在宫殿里。精灵公主很虚弱的样子,躺在床上,紧闭双目,只有长长的睫毛还在颤动。魔王从门外走进来。他在她床边跪下,似乎想要照顾她,难道他们俩其实相当恩爱?但是他把她的脖颈掐住了。

      “不是你告诉我的吗?”他冷笑起来,“不是你告诉我两个王族杂交会产生绝世天才?”

      精灵公主睁开眼,面色痛苦。

      “我亲爱的罗丝玛丽。”

      他又突然松开手,换了一副温柔的口吻,“现在你又要怎么处理你生出来的这个废物贱种呢?”

      “他叫帕皮里奥,不是贱种……”

      “可他也确实是有双紫色眼睛的贱种啊。而且他毫无魔法天赋呢,亲爱的。”

      魔王低下头来,嘴唇碰着精灵公主的耳畔。他健壮的身体离精灵公主柔弱的娇躯如此之近,犹如热恋中亲密的情侣。

      “我会爱你的。我会养着你的。你是我的金丝雀。然而我为什么要养你的孩子呢,一个对我没有用的孩子?”

      精灵公主惊慌起来。

      “求求你了,别杀死他……我什么都能做。”

      “你能做什么?你的王朝覆灭了。你的法力大半消散了。连你的贞洁都没有了。你的什么都是我的,包括生命,懂吗?”

      “不,不,我的孩子他有可能是金缕墨玉!是金缕墨玉啊!”

      精灵公主突然间有了无穷的力量般坐了起来。

      “假如他长出头发时不是金黑色的,那么你就杀掉他。如果是,就留着他吧。”

      “果真?如果真是这样难得的吉兆,那么他活着也就算了。”

      “他会是的,一定会是的……”

      于是王子幸运地活了下来。

      “啪!”

      一声清脆的身体掉在地上的声音。

      “怎样?你那个精灵母亲,还会消耗自己的寿命来救你吗?哈哈哈!”

      这是一处攀岩场所。王储站在一块高高的岩壁上,看起来还没有成年。笑得很高兴,外表有了几分魔王的样子。

      地上是王子。那时他还很小,趴着,柔弱的身体颤抖着,身下流出一滩血。映着雪白的脖颈分外刺目。不知要流过多少血才能成为这种白得快要死了一样的肤色。

      王储快活地笑了。

      “可怜啊!可怜啊!空有所谓象征好运的头发却毫无天赋吗?那就让我这个长兄来教导教导你吧!”

      王储高兴地跳下岩壁。把他从地上提起来,观赏着他鲜血淋漓的脸。

      “这才像个魔族男儿嘛。不准给他医治!你们都听好了!”

      他命令旁边的侍从。

      “不行,不行,大哥……”

      一旁的某个王子劝说他,“精灵族的贱货就靠着这张脸撑着呢。要是你毁他容,那就是……毁了容的贱货了,恶心啊……”

      “哼,好吧。去,乖乖滚去医治吧。还等着你这张脸入赘到哪个高贵的魔族老雌性门上当男宠呢,你们这些家伙在妓院里卖得最好了,哈哈!”

      嬉笑声远去了。王子还保持着趴着的姿势,一动不动。夕阳已经落下了。天色昏暗。一双玉手温柔地搭在了他的小手上……两双手轻轻交握,两双眼睛暗中盈满泪水。

      我护不住你。我护不住你。

      突然间所有场景都消失了。只剩下我和精灵公主,灵魂般浮在未知的虚空中。

      “我为什么在这里?”

      “你在现实中的□□熟睡了。”

      “这还是我吗?”

      “这是你的梦境。”

      “可是我不是应该饿死了吗?”

      “没有。你没有死,只是保持了最低能耗的状态,等待着醒来。恭喜你,练成了精灵族最古老的法术。”

      “叫什么?”

      “梦蝶。似真似幻,如虚如实,看到以往五百年和未来五百年的事。也可以用意识探查当下的事。”

      “我刚才看到的是你和王子的过去吗?”

      “是的。”

      “那我真厉害。”

      “别打岔了,你到底过了多少苦日子,居然让我都感觉到了召唤。”

      我把我的生活添油加醋、声泪俱下地说了一遍,听得精灵公主呼吸急促。

      “帕皮里奥这个小兔崽子!这个混蛋!”

      她气冲冲地说,面色几乎接近惨白。我第一次见到她这么生气。

      “不仅这样对你,居然还糟蹋我拼尽全力才给他保留下来的身体!他的眼睛!”

      她焦躁地转来转去。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他在外面干什么。我一直被关在这里,不得出去。”

      突然她眼睛一亮,抓住了我。

      “对,快用你的法术!这个法术只是有所记载,已经失传了,连我的父亲也没练成。你是绝对的天才!”

      天才。我竟然是天才。我一直没学过什么东西,也没展露过什么天赋,一直以来是个奔波忙碌的废物。百感交集着我开启了法术。

      我看到了。真的看到了吗?我把观察点对准前线却并没有看到王子。首领是那些贵族。兴许他是大后方的指挥?我又把观察点收回来。终于看到了。原来他不是什么运筹帷幄的决策者。他只是一个地位普普通通的家伙,穿着不合身的魔族制服,正安静地站在现任辅佐官旁边。听着他们的决策和咒骂。他眼睛看起来还没好。蒙着白纱,倒是很像我第一次见精灵公主的样子。戳瞎眼睛,背叛亲人,就只能得到这种结果?窝囊废!我关闭了法术,大笑起来。

      “看到他现在过得也很不好,我就放心了,哈哈!”

      精灵公主默默地看着我。

      “你撒谎。你并没有真的很高兴。”

      我呼吸一滞,刚想说些什么。突然一双我爱过又恨过的手搭在我肩膀上,左手的小指处有一道淡淡的粉色线条。王子忽而出现了。

      “我也受到了足够的痛苦,才能被召唤到这里啊,母亲。”

      这里是梦境,是一个安全的只有意识存在的梦境。在这个梦境里我们放下了仇恨和不满,安静地听着王子的动机和解释。

      “我把你关进监狱是为了救你。”王子很认真地对我说。

      “你在说什么玩意儿啊?不要颠倒黑白好不好?”

      “真的。我先前在宫里时,四处奔走,就是为了寻找一个能够又保全你又保全我的办法。好不容易让我找到了。”他指指眼睛。“魔族认为越美丽的越是灾祸所在。所以,我只能舍弃掉它们,才可以加入他们的阵营,获得一些权力,慢慢往上爬,去掌控魔界。”

      “我就奇怪了,你为什么要当魔王?现任魔王那么雄壮,王储也是名正言顺,你真的有机会吗?”

      “他们很可能马上就要死了。真的。我预测到了。不过是用精灵王族流传下来的独创的数学。至于为什么要当魔王……”他退远了,向我们深深地行了个屈膝礼。“不可否认其中有着我的私心。你或许看到了吧?我的童年并不算是幸福。所以我渴望往上爬。只有权力和地位才能保护亲情和爱情。”

      这个理由实在是太冠冕堂皇了。但我还是觉得愤怒,甚至更加愤怒了。

      “哦,对,所以呢?我难道不知道权力和地位能保护亲情和爱情?可是你要染指的是什么你自己难道不清楚吗?你不是要能自保的权力,你是要整个魔界!”

      我几乎要精神失常了。长期以来的剧痛,狱卒鄙夷的眼神,父亲上绞刑架前我们相处的那个夜晚,还有那种被彻底背叛的绝望,都像是一个又一个催化剂,把我和毒药之间的反应加速得越来越剧烈。要不是有浓烈的恨意支撑着我,我早就疯了死了。

      “你的该死的阴谋牺牲的是我。是你的母亲。你以为你很聪明?你在那些老奸巨猾的贵族面前还不是只能甘拜下风!是天才又怎样?会数学又怎样?心狠手辣又怎样?你就是精灵族!在那些贵族眼里你是永远的下贱的妓院货色,就算你把你的眼睛再戳瞎一百次,再经历一百次魔族烈火灼烧的成年礼,你也永远不可能是魔王!”

      我已经口不择言了。我恨他。可是为什么我看到他低下头甘愿受辱骂的平静样子,还是感到那么酸楚难受?然而话已经说出口了,干脆说到底。

      “呵,你这个没用的废物!别搞什么权谋了,别去给上层贵族当狗了!趁早放弃吧,赶紧去死吧!你还说你救我?都是你害我!都是你害我!”

      我几乎喘不过气来。鼻涕和眼泪一起糊在手上,狼狈得要命。我也是个废物。连痛快地辱骂他都做不到。在我模糊的泪光中,他抬起头来。他眼睛被戳瞎了,无法流泪。依旧很美,眼睛上蒙着白布,不像是受伤,更像是一个名为谎言的囚笼。他停了一下。

      “但是我想做的,不只是当上一个专制的王。我要做的是终结这个不合理的制度。”

      我用怀疑和敌视的目光看着他,刚想说些什么。他却先一步开口:

      “你看见过我父亲完整的过去吗?”我扬扬头。

      “那我讲给你听吧。”

      随即我就听到了一个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故事。

      那个罪恶到极点的魔王,曾经是一个富有正义感的,天之骄子。他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天才。无论是古老魔法,还是身体锻炼,甚至政治权术,军事本领,都无一不精。

      他不仅作为英俊的二王子,也作为最优秀的将领,被上到贵族下到贫民的所有魔族欣赏着。他建功立业,所向披靡。然而他险些被赐死。

      当时的王储心怀顾忌,伙同其他王子故意诬陷他在与其他种族战争中的一个小小失利,几乎将他说成“魔奸”。唯恐不够,又说他与当时魔王的宠妃有不正当关系。其实,那位宠妃本来就是他曾经的未婚妻,被当时的魔王抢了去。

      总之,这位被逼到极限的天之骄子再也按捺不住了。他看准时机发动流血政变,杀死了王储和其他王子。当那支本应驻扎在前线的军队开进魔宫时,连那位当时的魔王都惊讶和胆寒于他的风华绝代。

      两个家伙毫无伤心之情。本来就不该伤心,王族需要的是强者,不是弱者。就算是父子和兄弟也一样。二王子如愿当上了王储。魔王收获了最强的继承者。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权力是会毁掉一个正义者的。它是一种上瘾的毒药。开始时毫无反应,察觉到时早已无法自拔。曾经的二王子也不例外。他更加频繁地出兵侵略。

      他享受受赞誉的杀戮感觉。什么曾经重视的和平协定,都是废纸;什么曾经仰慕的美丽公主,直接□□。

      随心所欲地杀戮。随心所欲地收取重税。随心所欲地掌控整个魔界。也许整个世界!
      我就是魔王。不做魔王,我一定会死。他也许这样对自己说过。

      什么民众,什么善良,这种妇人之仁通通都是没用的,对于蝼蚁的感受,根本不用去在意!

      权力,爱情,聪明,容貌,这些我全都有了。我的子民必定爱我。每条魔界的街道上都处处张贴我的画像。那些赞美我早就听得厌烦。

      每个障碍都已经被清理完毕。精灵族灭了,人类没动静,其他种族更是瑟瑟发抖。魔族一定会千秋万代。

      我就是正义,我的军队所到之处,就将扫平一切污秽!可是那个从魔族背叛到精灵族的失败的叛徒,他的眼神为何使我后背发凉?

      戴着魔王王冠的曾经的二王子,终于成为了一头野兽。没有过去。只有现在。和未来。下一代也必定重复这个命运吧。会是谁呢?

      梦境空间里格外寂静。王子轻叹了一声。

      “我不会重复这个命运的。他也不会有将来了。”

      我陡然转过头去。

      “那条指挥部敲定的进攻路线是错误的。只会全军覆没。”

      “那你……”

      “我算出来了。我没有提醒那个家伙。”他勾起嘴角,如同这次战争对他只不过是一个有趣的玩笑。

      “我的兄弟姐妹全部都出征了。我留守。他们都会死去。而我会活着。”

      “那,那些死去的士兵,那些平民百姓呢?那些财物和武器呢?”

      “这是必要的牺牲。倘若他们不死,他们的后辈也会因为同一个原因去死。”

      他靠近了我。我没有躲开。

      “而且,倘若不是在绝境下赢得的战争,我这个魔王的位置,会坐得安稳吗?”

      “所以啊,勿忘我。”他很认真地对我说,“准备着打魔都保卫战吧。你会是我的得力助手。”

      我依然很痛。我似乎理解他了,但并不代表我不痛。

      我不说话。他好像知道了,在精灵公主的注视下,他在梦境中给了我一个极深的吻。很用力。

      原来这就是王族精灵口中的唾液。我感觉到我的皮肤保护层在重新生长出来,骨骼一节一节地变得坚硬。我的肌肉重新充满敏捷和力量。四年的痛苦如潮水般褪去。

      我又变回了那个皮肤坚韧的走私犯。

      战火烧到城下的那天很快来了。我被他亲自赦免了。我们登上城楼,并肩而立。我的“梦蝶”法术经过精灵公主的指导,已经可以在清醒状态下探知敌方情况。而他,也充分发挥了在长期的数学思维训练中累积起来的缜密逻辑和指挥天赋,沉着冷静。

      在他待在指挥部的这段时间里,他也并不是只唯唯诺诺。他还将自己的数学魔法学习经验制作成学习符咒,分发给每个城内士兵。数学魔法通了,物理学、化学魔法也就通了。他还大力开展魔族水晶开采,再炼成长矛和盾牌分发给城内士兵。这些宝贵的矿物连人类都眼馋。幸好矿物跌价严重,不然他就得花光整个王宫的财产。

      原来他干了这么多事。硝烟中的蝴蝶仍是蝴蝶。它金黑色的翅膀只会愈发耀眼夺目。就算在枪林弹雨下,我还是笑了出来。我忘记这场仗最后打了多久。不过,战争终于结束了。起始于野心,推进于痛苦,结束于理性的这场战争,终于结束了。王子的才能被认可了。精灵族和人类的使者走进了残破的魔都,听着他说以后的发展打算。

      他说魔族要与人类正式通商,他会大修《魔族法典》,效仿人类成立议会,建立君主立宪制;要给精灵族平反,精灵族和魔族都拥有同等的公民权;要大力发展科学魔法的教育,破旧立新。要暂时免除一大半的税赋,使那些贫民不会再沦为走私犯——总之还有很多宽厚的爱民政策。

      “就像人类的穷苦人一样,贫穷的魔族也不是蝼蚁。他们是拥有公民权、受法律保护的公民,可以靠自己的努力去正当地创造幸福。”

      最后他这样说。那几位使者提出质疑,说这些政策听起来固然很好,可是与魔族统治者一直以来的暴虐野心家、战争狂形象完全相反,令他们生疑。王子笑了。他解下了缠在脸上的白布,使所有使者倒吸一口凉气。

      “我自己戳瞎了我自己。因为我身上流淌的精灵血脉,在那时得不到贵族的支持。”

      我作为首席辅佐官站在他身旁。我会一直站在他身旁,再也不离开。

      签订了停战协议后,三个种族间又迎来了和平。王子正式加冕的那天早上,阳光明媚,万里无云。

      “啊——雨季终于结束了。”我舒心地呼吸着干燥的空气。

      “才没有呢,只是暂时结束了。”他纠正我。

      他穿着我不熟悉的魔王加冕礼服。我也穿着他不熟悉的辅佐官服装。我看到他无所适从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出来。虽然他看不见,但是他也笑了。

      我们一起走上了魔都广场的高台。精灵公主早等在那里了。手中拿着新制作的王冠。先由一个老仆从宣读诏书。

      “……在我们的王加冕前,将会由尊贵、高尚的罗丝玛丽公主为他恢复精灵族的双眼,以彰显精灵族和魔族的永远平等。”

      台下爆发雷鸣般的欢呼。我震惊地看着他,流下了欣喜的泪水。那双把我迷得神魂颠倒的紫罗兰色眼睛,终于要重见天日了。精灵公主缓缓地走上来。在为他治好眼睛后的三日,精灵公主安然地死去。她的法力终于耗尽了。她死去的时候仍是笑着的。正如她的父亲一样。

      不管是在战争中死去,还是在和平中死去,精灵族都总会露出那种独有的笑容。

      “永远幸福下去吧。这是你们应得的。我的使命完成了。”

      这是她的遗言。她被下葬在大片的迷迭香中,回归了本源,又成了自然的一部分。

      在那天晚上,我们真正地在一起了。我们都只有二十岁。监狱的生活竟然只有对魔族生命那么短,又对我来说那么长的四年多。不,不能叫王子了——应该是新任魔王。

      经过岩洞的昏暗,伴读房间的狭小,监狱的苦楚,我们终于走到了那幅暗红色的坠着流苏的华丽帷幔下。他问出了那个问题。

      “首席辅佐官,你爱我吗?”

      我没回答,俯下身去,吻住了那两片花瓣般的薄唇。

      那天以后,我担任了新组建的议会的会长。我越来越忙了,而放掉大部分权力的魔王却闲了下来。但是我们都认真履行着各自的职责,共同开创了一个美好的时代。

      多年以后。由于血统原因,我衰老得比魔王快得多。我已垂垂老矣,平卧在床上。他守在我身边。我回味着我这跌宕起伏的一生。不过,我遇到了他,怎还能有什么遗憾呢?我最后一次注视着他依然年轻的脸。

      “亲爱的帕皮里奥,你还是这么美丽。我已经是个老头儿啦。”我费力地笑着,他也笑了。

      终于可以死去了。终于可以休息了。他会比我活得更久。这就足够了。没有遗言,我闭上了眼睛。

      我注视着我的维吉斯,我的勿忘我死去了。

      “你认为没有你,我还能活下去吗?”

      我早就处理好了一切,包括一个忠心的继承者。是我的勿忘我帮助我用“梦蝶”挑选的,万无一失。我也准备了足够我们两个合葬的大棺椁。

      我用他喜欢的我的手抚摸着他衰老的脸。我躺下来,在他身边。刚刚服下的致命毒药开始发作了。我会留下永远年轻美丽的尸体。不然,他在天上怎么认出我呢。

      窗外又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

      在那一刻,我也不再是任何身份。我只是一只轻快地飞过无数雨季和旱季的蝴蝶。

      雨季是永远不会结束的,就像光明一样。它们的纠葛将蔓延至无限远,直到宇宙由奇点再变回奇点,万物由星辰再变回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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