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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 28 章   九月将 ...

  •   九月将尽的时候,京城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霜。

      霜降的前一夜,沈知涯几乎没怎么睡。她披着一件厚实的藕荷色夹袍,赤着脚踩在地毯上,在书房里坐到三更。手边摊着周铁送来的矿场月度报告、老孙的秋收总结、赵二嫂的羊毛纺织进度,还有顾言之前几日托人送来的两份呈文定稿和三册《农桑辑要》的誊清稿。

      她把这些文件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矿场的产量已经稳定在每月三百把以上,库存突破了六百把,谢长渊那边正在逐步替换北境各营的损耗品。兵部对北境军兵器来源的彻查还在进行中,但查了一个多月,什么也没查出来——谢长渊做事滴水不漏,每一把青云山的刀都有合法的采购文书,从原料到锻造到配发,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查。沈知涯对此并不意外。她从不担心谢长渊会把事情办砸,那个人在战场上磨出来的缜密,不比任何朝堂老手逊色。

      真正让她反复斟酌的,是顾言之的三册《农桑辑要》。

      她没有想到他会用这个名字——“农桑辑要”,取自“农桑为本”的古训。第一册是稻作篇,从选种、育苗、插秧到施肥、除草、收割,每一个环节都配了简明易懂的图示和文字说明,还附了庄子试验田的实测数据作为佐证。第二册是羊毛篇,从剪毛、选毛、洗毛到纺纱、织布、成品,每一步都画了工序图,赵二嫂的织机改进图纸被他用工笔重新绘制了一遍,旁边用小楷标注了每一处改进的原理和效果。第三册是棉花篇——这一册最薄,只有寥寥十几页,因为西域棉种还没有试种成功,他只能根据翰林院能找到的文献,把棉花的种植要点和棉纺的基本工艺整理出一个初步的框架,留着空白页等待将来填充。

      三册书,每一册都是手写的,字迹清劲端雅,一笔不苟。图示是顾言之自己画的——她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学会了画农具和织机的分解图,每一根线条都画得干净利落,比例精准。封面用的是靛蓝色的粗布裱糊,书名是他用正楷题写的,端正而内敛,像极了他这个人。

      沈知涯把三册书摞在桌上,手指轻轻摩挲着粗布封面上的纹路。她知道顾言之这几个月是怎么过的——白天在翰林院当值,晚上回来点灯熬油地翻农书、查典籍、画图纸、誊文稿。她每次来槐树巷,都能看到他眼睑下越来越深的青色,和书桌上越堆越高的参考资料。但他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每次都说“快了快了”,然后把新完成的一章递给她看,问她哪里需要改。

      明天霜降,老孙说要在庄子上杀两只羊,请她和顾言之去吃羊肉。上次她说等冬天之前请顾言之来庄子吃羊肉,老孙一直记着。她决定今晚好好睡一觉,明天带顾言之去庄子好好吃一顿羊肉,把三册《农桑辑要》的定稿和新买的冬衣一并带给他。

      霜降这日,天还没亮沈知涯就醒了。窗外白蒙蒙的一片,院子里的青石板上覆着一层薄薄的银霜,在晨曦里泛着淡淡的微光。那只玳瑁猫从被窝里探出头来,打了个哈欠,又缩回去了。

      她换上沈知白的靛蓝短衫和绑腿裤,外面多罩了一件厚实的棉布夹袄,脚上蹬着一双新的千层底棉鞋。出门前她把三册《农桑辑要》的定稿用油布仔细包好放进竹篮里,把新买的冬衣用一块素布裹好夹在腋下,又从厨房拎了一壶烫好的黄酒——老孙爱喝,顾言之也能喝一点。青萝送她到密道口时往她手里塞了一个刚出锅的芝麻饼,让她在路上先垫垫肚子。

      马车出了城门,往庄子方向驶去。一路上的田野已经收割干净了,只剩下短短的麦茬立在田里,覆着一层薄霜。路旁的杨树叶子几乎落光了,光秃秃的枝丫直直地指向灰蒙蒙的天空。

      沈知白靠在车厢里,把竹篮放在膝盖上,闭着眼睛假寐。她在想今天要和顾言之谈的事——稻种推广的呈文已经递到了郑秉文手里,据顾言之说,郑秉文看完了呈文之后沉默了很长时间,然后说了四个字:“实据确凿。”这四个字从郑秉文嘴里说出来,比别人的长篇大论都有分量。羊毛纺织的呈文也拟好了,等赵二嫂的毛料样品出来之后就一并递上去。另外,还需要让顾言之找机会在翰林院放出风声,看看朝堂上对北方棉纺和羊毛混纺的态度,为将来推广混纺面料做铺垫。

      马车在庄子门口停下的时候,太阳才刚刚升起来。霜已经开始化了,田埂上的薄霜变成了晶莹的水珠,挂在枯黄的草叶上闪闪发光。老孙站在庄子门口等着,穿着一件厚实的灰布棉袄,脸被晨风吹得红扑扑的。

      “沈公子!顾公子!来得正好,羊刚杀好,已经下锅了!”

      沈知白跳下马车,深深吸了一口带着柴火和羊肉香气的冷空气,然后转过身,看着顾言之从马车上下来。顾言之今天穿了一件藏蓝色的厚棉袍,外面披着件灰色的大氅,看起来比平时多了几分厚重。但他的脸色还是不太好看——眼圈底下的青色比上次见面时又深了几分。

      “顾兄,你又熬夜了。”

      “就昨晚改了几页图,不碍事。”

      “几页图?我看是三更天都还没睡吧?”沈知白伸手弹了弹他肩头落着的一点霜花,“今天多吃两碗羊肉补回来。”

      老孙领着两人进了庄子,直接往厨房旁边的饭堂走。饭堂不大,但收拾得干干净净,一张老榆木桌上已经摆好了几碟凉菜——酱萝卜、蒜泥白肉、凉拌豆腐皮。厨房里飘出来的羊肉香味浓得能把人的魂勾走,老孙的婆娘正往灶膛里添柴,赵二嫂在一旁帮忙切葱花。

      “老孙,今天的羊肉是清炖还是红烧?”沈知白探头往厨房里看了一眼。

      “一半清炖一半红烧!清炖的用砂锅慢熬了两个时辰,汤都熬白了。红烧的加了我自己晒的豆瓣酱,你们城里吃不到这个味道!”老孙说起羊肉来眉飞色舞,“羊是上个月挑的两只羯羊,肉嫩,没有膻味。顾公子上次说想吃正宗的农家炖羊肉,今天管够!”

      饭堂里渐渐坐满了人。除了老孙一家和赵二嫂,还来了几个庄子上的老农和织坊里的妇人。大家围着老榆木桌坐了一圈,热热闹闹的,比过年还喜庆。清炖羊肉端上来的时候,满屋子都是浓郁的肉香。砂锅里的羊肉切成大块,炖得烂烂的,筷子一夹就散。汤是乳白色的,上面飘着一层细细的油花和碧绿的葱花。红烧羊肉用的是带皮的羊腩,豆瓣酱把肉染成了诱人的酱红色,油亮油亮的,底下垫着一层炖得软糯的萝卜块。

      沈知白先夹了一块清炖的,在嘴里嚼了两下,眼睛立刻亮了:“老孙,你这手艺比御——比御厨还强!”

      老孙被她夸得不好意思,嘿嘿直笑,满是老茧的手搓着围裙边。旁边的赵二嫂笑着说:“沈公子每次来都夸老孙,老孙每次都能高兴好几天。”

      “那是因为真的好吃嘛。”沈知白又夹了一块红烧的,满足地眯起眼睛,“顾兄,你别光看着,动筷子。这羊肉就得趁热吃,凉了就膻了。”

      顾言之夹了一块清炖羊肉,慢慢地嚼着。他吃得很慢,像是在品尝什么珍贵的滋味。老孙的手艺确实好——羊肉炖得恰到好处,没有一丝膻味,只有纯粹的肉香和淡淡的香料气息。这羊肉和云客来精致的菜肴不同,和在槐树巷馄饨铺吃的馄饨也不同。它更粗犷,更淳朴,更接近土地和人的本质。就像沈知白上次说的——有“羊肉该有的味道”。

      吃饭的间隙,沈知白把竹篮放到桌上,从里面拿出那三册用油布仔细包好的《农桑辑要》,放在顾言之面前。

      “定稿我看完了。每一册都很好——结构清晰,数据详实,图文并茂。尤其是那些工序分解图,连我这个只会动嘴皮子的人都看懂了纺纱是怎么回事。”

      顾言之放下筷子,翻开第一册稻作篇的封面,里面夹着一张沈知白写满批注的纸。她的批注比上次更细致——有些地方补充了老孙今年的秋收数据,有些地方指出了图示中的一处比例偏差,有些地方建议在附录里增加一个常见问题的解答。她的字迹依然不算工整,有几处写到后面明显手酸了,笔画越来越潦草,但每一条批注都切中要害。

      “我改完之后重新誊抄了一遍,图也重画了几张。”他说,“另外,郑秉文那边有消息了。他看完稻种的呈文之后,昨天托人带话给我,说想在秋收之后亲自来庄子看看。他是户部考功司郎中,管着各地农桑考核的事务,如果他能亲眼看到试验田的成果,对推广的事一定有帮助。”

      沈知白夹菜的手在半空中顿了一下。郑秉文要来?这个人她知道——吏部考功司郎中,管着天下官员的考评档案,不爱说话但记性极好。他在户部多年,对各地农桑数据了如指掌,不是一个容易被糊弄的人。但反过来说,如果能让他亲眼看到庄子上的成果,他的背书比任何人的推荐都更有分量。

      “他来的时候,把试验田的原始记录、账册、产量对比图表全部摆出来给他看。不要藏任何东西——连失败的记录也给他看。他看重的是真实,不是漂亮话。我们不做表面功夫,每一组数据都是实打实从地里出来的。他越仔细看,对我们越有利。”

      顾言之认真地点头:“羊毛纺织的呈文我也拟好了,你看过之后说可以定稿。等赵二嫂的毛料样品出来之后,一并递上去。”

      沈知白转而看向坐在对面的赵二嫂:“二嫂,毛料样品怎么样了?”

      赵二嫂擦了擦手,从旁边的织篮里拿出两块叠得整整齐齐的毛料,放在桌上。两块毛料都是灰白色的,一块是纯羊毛,另一块比羊毛更薄、更软,表面泛着一种温润的光泽。

      “纯羊毛的这批织得比上次更细密了,缩水的问题也解决得差不多。但我要给沈公子看的是这块——”她把那块更薄更软的毛料推到沈知白面前,“这是用羊毛和棉花混纺的。棉花是去年从南边买来的普通棉絮,掺了羊毛之后纺出来的纱比纯棉更暖和,比纯羊毛更轻软。这个冬天我自己先织了一条混纺毯子盖着试了试,比纯羊毛贴身,比纯棉保暖。如果能拿到你说的那种西域长绒棉,效果应该会更好。”

      沈知白拿起混纺毛料,翻来覆去地看,又放在掌心里揉了几下。料子确实好——既有羊毛的厚实和保暖,又有棉花的柔软和贴身。两种纤维织在一起之后,彼此弥补了各自的短处。她越揉越是满意,把毛料递到顾言之手上,让他也感受一下混纺的质感。

      “这就是我之前说的——把西域棉种在北方试种,和北境羊毛结合起来。这条路如果能走通,北方百姓的冬衣就再也不愁了。”她转头对赵二嫂郑重地说,“棉花种子已经准备好了,明年开春就在庄子上试种。二嫂,到时候你负责纺织这一块,把混纺工艺继续优化。”

      “放心。只要棉花能种出来,我就能把它和羊毛织到一块儿去。”赵二嫂利落地点头。

      吃完饭,老孙领着两人去看今年新开辟的试验田。霜降之后田里已经没什么作物了,只有几块越冬小麦刚冒出嫩绿的苗尖,在灰色的田野里显得格外鲜亮。老孙蹲在田埂上,用粗糙的手指轻轻拨了拨麦苗的叶子,说这批冬小麦用的是庄子上自己选育的麦种,耐寒性比去年又强了一些。只要今年冬天不下太大的雪,产量还能再涨。

      沈知白也蹲下身,用手探了探麦苗根部的土。土壤湿润而松软,覆着一层薄薄的稻草——老孙说是为了保温防冻,等开春再把稻草揭掉。

      顾言之站在一旁,看着蹲在田埂上的两个人。一个是四十来岁的老农,一个是十六七岁的少年,两个人都蹲在泥土里,用同样专注的眼神看着那些嫩绿的麦苗,用同样沾满泥土的手指轻轻触摸土壤和叶片。那一瞬间,沈知白在他眼里既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那张永远懒洋洋的脸和那副吊儿郎当的做派,陌生的是此刻蹲在田埂上的姿态——那种对土地和庄稼发自内心的关切,不是装出来的,也不是“交游广阔”就能解释的。

      回到槐树巷的时候,天色已经擦黑了。巷子里静悄悄的,只有老槐树的枯枝在晚风里轻轻摇晃。沈知白从马车里拿出那个素布包裹,塞到顾言之手里。包裹很软,沉甸甸的,摸上去就知道是衣物。

      “这是什么?”

      “冬衣。上个月看到这块料子觉得颜色很适合你,就买了。不是羊毛——羊毛的你现在穿太厚。是棉夹衣,中间絮了一层薄丝绵,这个季节穿正好。最近降温降得厉害,你那件灰色大氅我看穿了至少三年了,袖口都磨毛了。”

      顾言之接包裹的动作慢了一拍。他低头看着手里那件被仔细包好的冬衣,布料在暮色中看不清颜色,但手感厚实而柔软。他忽然想起来,上次沈知白来的时候确实多看了两眼他挂在衣架上的大氅,当时他没在意,以为沈知白只是在打量屋里的陈设。

      “沈兄。”

      “嗯?”

      “多谢。”

      “谢什么,天冷了嘛。”沈知白摆摆手,转身跳上马车。

      马车消失在巷口,顾言之回到书房,把冬衣从包裹里拿出来。是一件藏青色的棉夹袍,颜色正是他平时最常穿的那种——不张扬,不显眼,但沉稳内敛。针脚细密,领口的盘扣钉得整整齐齐。他把棉袍抖开披在身上试了一下,大小刚刚好,像是量身定做的。

      他站在窗前,把那件棉袍又看了许久,然后收回目光,翻开沈知白批注过的《农桑辑要》,重新提起笔。窗外,霜降的夜安静而寒冷,月光洒在院子里,把满地落叶染成一片银白。井边那几株茶花还顽强地开着最后一茬花,花瓣边缘已经有些冻红了,但依然在霜风中挺着不肯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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