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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一座县城,只够救一半 府试第三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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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试第三场,临政。
考生入场后,每人领到一只封闭木匣。匣中不是经义题签,而是一册二十余页的虚拟县志。
县名青溪县。
全县六万三千人,田地二十九万亩。北部靠山,南部临河,县城居中。去年秋旱,今春又遇大雨,河堤两处出现险情;县中官仓尚有粮四千八百石,县库现银一万二千两。
只看这些数字,青溪县尚未到绝境。
可继续往后翻,问题便一个接一个。
北山三千灾民因山洪离村,急需安置。南堤若不在十五日内加固,春汛到来后可能淹没一万八千亩良田。县城粮价已经上涨四成,三家大粮商拒绝开仓。与此同时,朝廷下令本月必须缴清去年的三千两欠税,否则知县以失职论处。
最棘手的是人手。
青溪县能够立即调动的青壮只有四千。
修南堤至少需要三千人。
重建北山道路、安置灾民,需要两千人。
两边同时开工,人不够。
现银也不够。
若先缴欠税,县库只剩九千两;若同时修堤、赈济和修路,至少需要一万四千两。即使把官仓粮食全部拿出,也只能让所有灾民和河夫吃二十日。
题册最后只有一句话:
“考生暂代青溪县令,限三个时辰,定一月之策。”
没有标准答案。
也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
号舍中很快响起翻纸与计算的声音。有人先算银钱,有人先看河堤,另一些考生则在朝廷欠税处反复犹豫。
顾承安先把所有问题写成五行。
山民。
南堤。
粮价。
欠税。
银钱。
随后,他在“欠税”二字上画了一道横线。
不是不缴。
是暂不缴。
朝廷追责发生在月底。山洪和春汛却不会等到月底。若为了保住知县头上的乌纱先送走三千两,月底可能没有失职,半个月后却会先淹死百姓。
第一项取舍已经完成。
顾承安再看南北两处。
南堤一旦决口,会淹一万八千亩田,影响上万人;北山道路不修,三千灾民短期内无法返乡。
只按人数选择,应该先修南堤。
可北山灾民已经离村。若不安置,他们会涌入县城,粮价继续上涨,甚至发生抢粮和疫病。不能因为人数少,便当作不存在。
他在舆图上找到一处废弃军寨。
军寨位于北山与县城之间,地势较高,能容纳两千余人。附近还有一座常年有水的山泉。
不修路。
先让灾民住进军寨。
两千名北山青壮不再参与重建村路,转而与县中一千青壮共同修南堤。老人、妇人和孩子留在军寨,负责做饭、缝制装土麻袋与照看伤病者。
这样既安置灾民,也补足了修堤人手。
第二项取舍完成。
接着是粮。
四千八百石官粮,看似不少,却不能全部发完。至少要留下八百石作为春汛决口后的应急粮。
剩余四千石分为三部分。
一千五百石供北山灾民。
一千五百石作为修堤工食。
一千石投放县城市面,压住已经上涨四成的粮价。
可一千石粮投进市面,可能当天便被三家粮商全部买走,再次囤积。
顾承安在方案中写明:官粮不批发,只在东、西两市各设四处小仓,按户限购。购买者出钱,却不是市价;官府按灾前价格加一成出售。多出的这一成,用于弥补搬运和损耗。
这不是赈济。
能买粮的城中百姓不需要白领。
官府收回的钱,还可以继续用于修堤。
最难的是三家大粮商。
强行开仓,最痛快。
却没有足够理由。粮食属于商户,只要来路清楚,官府不能因为价格上涨便直接没收。若下令限价,他们可能干脆不卖。
顾承安没有写“严令粮商开仓”。
他写的是另一种办法。
县衙允许三家粮商用粮食抵扣今年部分商税,并开放一处官仓供其低价存粮;但每抵一两税,必须按灾前价格向市面出售等值粮食。谁先出售,谁先取得官仓仓位。
粮商得到了税款和仓费上的实际好处。
官府不用强抢,百姓也能买到平价粮。
至于拒不参与者,官府不惩罚,只将其名字和每日粮价公开贴在市场。
同城商户都在平价售粮时,剩下的一家即使继续囤积,也无法再把价格抬高。
银钱的问题随之缓解。
暂缓上缴的三千两欠税,加上县库一万二千两,共一万五千两。
修堤七千。
安置灾民三千。
购买木料、麻袋和伤药两千。
余下三千作为应急。
账面刚好够。
可顾承安没有停笔。
题目问的是一个月之策,而不是十五日修堤方案。
南堤修好之后,北山三千人怎么办?
如果继续靠官粮养着,四千八百石迟早吃完。
顾承安把北山灾民分成三类。
原有田地尚能恢复者,春汛后由县衙借种,回村复耕。
原村已被山洪彻底冲毁者,可自愿迁往南部荒田,每户先分十亩,三年内免除新增田地的田税。
会木工、石工与烧炭者,留在县城和军寨附近,参与重修道路,由官府以工钱折还前期赈粮。
不是把所有人赶回原处。
也不是让所有人永久依附县衙。
有人回乡。
有人迁田。
有人靠手艺留下。
考到这里,已经过去一个半时辰。
顾承安终于重新看向被划掉的“欠税”二字。
暂缓缴税。
知县可能被问责。
题目明确写着,月底不缴,知县以失职论处。
许多考生会在这里补一句“向朝廷陈情,请求宽限”。可陈情是否批准,不由青溪县令决定。若把整个方案建立在上级一定开恩之上,等于没有承担选择的代价。
顾承安在最后写道:
“欠税三千两,暂留县库。县令先具名上书,自陈违限之罪,并附每日赈粮、修堤明账。若月底灾止、税银尚存,再行补缴;若银已用于救民,县令愿受失期之罚。”
他没有让灾民承担。
没有让书吏顶罪。
也没有假定朝廷一定理解。
这项选择的代价,由作出决定的县令自己承担。
文章写到此处,顾承安没有立即誊录。他重新核对人数、粮数与银数,很快发现一个问题:三千北山灾民中不可能有两千名青壮。按照常见户口比例,能够上堤做重活的至多一千二百人。
若按原方案执行,南堤仍缺八百人。
他划去“两千青壮”,改为“一千二百”,再从县城商户和南部受益村落征募八百名有偿河夫。
不是无偿摊派。
南堤一旦决口,南部村落损失最大。由受益者出人,县衙支付正常工钱,既公平也更容易执行。
改完之后,卷面不再漂亮。
却比一份数字完美、实际上找不到人的文章可靠。
距离收卷只剩半个时辰时,顾承安开始誊写。
东侧号舍中,崔行之已经写完第二遍。他的方案与顾承安不同。
他没有暂缓全部欠税,而是先缴一千两表示青溪县并非抗命,剩余两千两请求展期。同时,他主张由县中富户按田亩认购河堤工段:哪家田地从南堤获益,哪家便承担相应修堤费用。修完之后立碑记名,既能筹银,也能减少县库压力。
北山灾民方面,崔行之同样找到了废弃军寨,却主张从灾民中抽调青壮,先修一条能供小车通行的临时道路,七日后便开始把可用木料和粮食从原村运出,降低后续安置成本。
两套方案各有所长。
顾承安的方案更快,十五日内集中全部力量保住南堤;崔行之的方案更稳,既照顾朝廷税令,也提前处理北山恢复。
铜锣响起。
所有考生同时停笔。
考卷收走之后,没有人立刻离开号舍。三个时辰内,他们仿佛真的管过一座六万人的县城。直到书吏再次催促,考生们才提起空篮,陆续走出贡院。
梁绍追上顾承安:“你缴税了吗?”
“没有。”
“一两都没缴?”
“一两都没有。”
梁绍吸了一口凉气:“题目写明不缴便问责。”
“所以我认罚。”
“若被革职呢?”
“题目只让我定一个月之策。”
顾承安道:“一个月后,南堤保住,灾民有饭吃。至于我这个代县令还能不能继续做,不在这一月百姓之前。”
梁绍沉默。
他缴了全部欠税。
为了填补银钱缺口,他向富户借银,承诺灾后以县中盐课偿还。方案可以运转,却让青溪县背上了三年的债。
“顾兄。”
“嗯?”
“你这样写,可能不中。”
“我知道。”
“后悔吗?”
顾承安回头看了一眼贡院。
“若为了中榜,明知银子能救人,仍先把它送走。”
“那我以后真做了官。”
“也只会先保自己的位置。”
他提起考篮。
“这样的府案首。”
“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