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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DIO怎么还真复活了? 初流乃的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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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华,汐华!你在想什么?”
荷尔·荷斯像只努力找存在感的小狗一样,郁闷的歪着脑袋打量汐华。
“你刚才说要雇佣欧因哥,是认真的吗?你为什么要杀了那个意大利人?”
“因为我需要通过和他结婚来获得意大利的居住权,但我感觉他会家暴初流乃。”
“感觉?这听起来也太草率了。”
“草率?你说的对,我不该为了防止儿子被家暴做准备。”汐华反讽道。
恰好初流乃从洗手间出来,汐华把他拽到身旁:“过来,初流乃,荷尔·荷斯叫你什么也不许做,光等着未来被人拿皮带狂抽。”
“什么?我哪有那样说!”
荷尔·荷斯刚想为自己辩解,却发现初流乃怀里抱着一只巨大的鹦鹉。
他立刻认出那只鹦鹉就是自己正在寻找的佩特森:“喂,小鬼!它很危险!”
荷尔·荷斯猛地站起身,劈手夺向初流乃手中的鹦鹉。
初流乃吓了一跳,双手本能地收紧。
鹦鹉被挤压胸腔后,瞬间吐出了无数条长长的老式胶卷,浓厚的白色迷雾也随之喷涌。
汐华不断挥手,挣脱白雾后,眼前竟出现了久违的身影。
高大的男人朝她缓缓走来,口中倾吐着恶魔的语调:“我很欣赏你……”
汐华光洁的手臂上顿时激起一阵鸡皮疙瘩:跟荷尔·荷斯开个玩笑而已,DIO怎么还真复活了?
分不清到底是噩梦还是美梦的回忆中走出了过去之人。
汐华下意识屏住呼吸,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阻止嘴唇、扁桃体和声带的同时尖叫。
随着对方靠近,汐华突然感觉自己开始变得渺小,这让她不悦的皱起了眉。
DIO游刃有余地摆弄着三把飞刀,仿佛从未离开,他俊美的面孔被阳光衬托后甚至胜过阿波罗。
等等,阳光……?
阳光?!
DIO可是吸血鬼啊,怎么可能悠闲地站在阳光下跟她调情?!
汐华立刻唤出【金粉女郎】,将沙金凝成鞭子,用力朝“DIO”抽去。
金鞭将“DIO”的脑袋抽出一个大洞,随后又如水中破碎的镜像般迅速复原,但汐华的行为并非无用。
金锥的极速穿刺带走了部分迷雾,汐华趁机看见了,“DIO”的眼睛竟然是两颗纽扣!
“呃!诡异得像某部定格暗黑恐怖动画。”
其实在某种程度上,被称为“恶人救世主”的DIO,和用美好的幻象引诱孩子,最终试图夺取他们灵魂的鬼妈妈有异曲同工之处。
汐华被自己脑补中,DIO穿着围裙给初流乃做饭的形象吓得打了个哆嗦。
一愣神的功夫,眼前的“DIO”忽然消失不见。
当汐华反应过来时,“DIO”正贴在她耳边低语:“在试图杀死我的瞬间,你没有出汗,也没有呼吸紊乱,你很冷静……真不愧是荷尔·荷斯啊。”
这家伙说什么呢?
汐华疑惑之际,面前传来一声暴呵:“蹲下,汐华!”
抱头蹲下的瞬间,汐华看见了子弹是如何精准击落飞刀的。
连续几声枪响过后,白雾彻底散去,汐华看见荷尔·荷斯满脸凝重的举着手枪。
“不可能,他死了!他明明应该已经死了才对!”
他死死咬着牙,试图将恐惧化作对老天的质问。
汐华借此猜测:刚才发生的一切,都是荷尔·荷斯的记忆。
佩特森的替身能力就像“鹦鹉学舌”,能通过再现自己和他人见过的“记忆”来进行攻击。
刺耳的胶片滑动声再次响起,汐华警惕的看向声音来源,却发现初流乃正在一本正经的教育杀人鹦鹉:
“嘘!公共场合不能大声吵闹。”
汐华忽然意识到,初流乃没有觉醒替身能力,所以在他的视角里,她就像是被佩特森的声音难听到蹲了下来一样。
汐华神情复杂的走过去,对上四只水润的眼睛。
“妈妈,我捡到了一只鸟,它想跟我们回家!而且我问过了,它没有主人。”
问谁?问那只鸟吗?
汐华深深吸了一口气。
初流乃着急时说话会有些前言不搭后语,好在核心思想很简单:说服汐华让他收养佩特森。
荷尔·荷斯好不容易缓过神,满脸诧异。
刚才差点杀了他和汐华的鹦鹉,现在却无比乖巧的呆在初流乃怀里。
“别开玩笑了,难道区区一只鸟也懂得尊老爱幼?”
荷尔·荷斯嘟囔了几句抱怨话后干起正事:“听着,小鬼,这只鹦鹉叫佩特森,它已经有主人了,我就是受委托来带它回家的。”
荷尔·荷斯想让初流乃把鹦鹉交出来,却在看清他长相的瞬间汗毛倒立。
“这小鬼怎么回事?总给人一种不祥的预感,话说刚才我好像听见了隐隐约约的几声妈妈,汐华,他是你……”
“我儿子。”
“你儿子?那不就是……”
荷尔·荷斯猛地被口水呛了下,他总觉得自己已经看到了未来:初流乃会变成一只金发的小吸血鬼,露着点点尖牙,在世界各地掀起腥风血雨。
“放心吧,吸血鬼不会遗传的。”
“你怎么能肯定,万一是后期才出现的隐性基因呢?”
“……”
汐华的沉默让荷尔·荷斯倍感焦虑:“喂喂喂,倒是说点什么啊,你不应该继续反驳我吗?难道是想起什么不妙的征兆了?”
两个成年人的间对话毫无逻辑,想到什么说什么,也是难为了年仅四岁的初流乃,要从一堆废话中捋出重点。
他像抱雏鸡一样小心翼翼的将佩特森拥在怀里,自言自语道:“原来你有主人啊……如果一直找不到你,对方会很担心吧?”
阳光照着孩子圆润的侧脸,在初流乃眼周投下的阴影,更加深了嘴唇嘟起的弧度。
但凡长了眼睛的人都能看出初流乃对佩特森的不舍,而佩特森也很亲近他。
荷尔·荷斯对一人一鸟的两情相悦感到为难。
如果要抓普通鹦鹉,不过是一根绳子,半碗玉米的事情。
但佩特森是替身使者,从日本到埃及足足要十八个小时,谁敢担保它不会突然使用替身能力?
荷尔·荷斯虽不认为自己会输给区区一只鸟,但万一打斗过程中飞机坠毁,他可没有翅膀。
死了倒是其次,但若因此无法完成对老妇人的承诺……
一想到这里,“算什么男人”五个大字就开始在荷尔·荷斯脑中环绕播放。
他求助的看向汐华,可惜被彻底无视。
汐华在回忆:初流乃的动物缘从小就好得离谱,他在上学路上,平均十分钟就会被一只流浪猫躺下碰瓷。
起初,汐华还以为是初流乃身上的吸血鬼血脉发力,震慑住了头脑单纯的小动物。
但她很快就发现,那些猫儿鸟儿是真心的喜欢初流乃。
在春光最明媚的日子里,初流乃曾获得一个早上在门口收到两颗松果、零碎野花、五只老鼠……乃至一条蛇的成就。
初流乃众多的小小爱慕者里,想死皮赖脸留下来的不在少数,但最终都被汐华以“出租屋里不许养动物”为由,无情驱逐。
汐华想得太多,想得太快,以至于反应过来时已经脱口而出:“初流乃,你想养它吗?”
初流乃眼前一亮,荷尔·荷斯却对此感到为难:“我说汐华,你明知那只鹦鹉是……”
是替身使者,是不可控因素,更是一枚隐藏的核弹。
这些汐华都知道。
平心而论,汐华没有多喜欢佩特森——十分钟前那只笨鸟还打算攻击她。
但初流乃想要。
当汐华思考该如何将鹦鹉扣下时,初流乃却主动把佩特森放进荷尔·荷斯怀里:“拜托您照顾好它。”
“初流乃?!”
“哇哦,那么配合?”
荷尔·荷斯长舒一口气,汐华却感到恼火。
初流乃作为她的儿子,怎么能如此轻易地放弃想要的东西?!
对此,初流乃踮起脚尖,小声解释:“妈妈,大型鹦鹉至少能活四十年,照顾得当的话甚至能活到八十岁。”
汐华一头雾水,不解初流乃为什么要突然给她科普这个。
于是初流乃补充道:“荷尔·荷斯先生的雇佣者是位老夫人,而佩特森正值壮年。”
一瞬间,汐华仿佛看见初流乃身后那双象征着善良的天使翅膀里,混入了某种黑色的东西。
初流乃并非只会隐忍的笨蛋,他也有自己的心思和欲望,只是在实现的过程中选择了尽可能地替他人着想。
汐华抿了抿唇,难掩笑意:“可万一对方特别长寿呢?你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喜欢的玩伴。”
“其实不止一个。”
汐华顺着初流乃的目光看去,一对熟悉的母子正在玻璃橱窗前相互拉扯。
“我上周才给你买了游戏卡带!”
“可是妈妈,这个新游戏是限量版!求你了,仗助君接下来都会乖乖帮你做家务的,好吗?好吗——”
原来是东方朋子和仗助。
“妈妈,仗助上次说过他家里有游戏机。”
汐华奇迹般听懂了这没头没尾的话。
初流乃不擅长与人交流,打游戏能很好的帮他避免这点,恰好东方仗助喜欢游戏,这简直是两人拉近距离的最好时机。
汐华明知初流乃不好意思直说,却还是眯眼笑道:“仗助家里有游戏机啊?那我也给你买一台吧。”
初流乃肉眼可见的僵了一下。
汐华觉得他震惊的表情可爱又好笑,欣赏了足足一分钟后终于舍得把后半句话补上:“这样你就能邀请他一起玩联机游戏了。”
在初流乃惊喜的小声欢呼中,汐华朝他眨了眨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