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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番外三 思 把日子过成 ...

  •   妈妈不动了。

      她躺在床上,盖着那床洗得发白的碎花棉被。她的脸好白,像过年时贴在窗户上的白纸,没有一点点血色。我伸出手,想去摸摸她的脸,可是指尖刚碰到她的皮肤,就被一股凉意刺得缩了回来。

      好冷啊。

      比冬天井里的水还要冷,比下雪天光脚踩在雪地上还要冷。

      “妈妈?”我小声喊她。

      她不答应。

      以前只要我喊一声“妈妈”,不管她在洗衣服还是在做饭,都会马上回过头来,笑眯眯地看着我,问我是不是饿了,是不是渴了。可是现在,无论我怎么喊,怎么摇她的肩膀,她都闭着眼睛,一动不动。

      我知道,妈妈死了。

      虽然我不太懂“死”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就是再也醒不过来了,就是再也不能给我煮甜汤了,就是再也不能摸着我的头叫我“小默”了。

      我想哭,可是眼泪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流不出来。我只是觉得胸口好闷,像是塞了一团湿棉花,喘不上气。

      屋子里突然涌进来好多人。

      他们穿着黑衣服,戴着白帽子,像一群乌鸦落在了我家屋顶上。他们的脸都很凶,眼睛里没有眼泪,只有嫌弃和厌恶。我不认识他们,但我知道他们是亲戚,是妈妈以前说过的那些“远房亲戚”。

      “这就是那个傻子?”

      一个尖细的声音刺进我的耳朵。是二婶。她站在门口,捂着鼻子,像是闻到了什么臭味一样。

      “哎哟,真是造孽啊!小珉辛辛苦苦一辈子,临了临了,被这个丧门星给克死了!”

      “我就说不能养!当初捡回来就是个错误!养不熟的白眼狼,你看把他妈给克的,才十几岁就把人克死了!”

      “真是晦气东西!生下来就是个傻子,只会吃闲饭,现在好了,小珉走了,留个傻子在这儿吃绝户吗?”

      那些话语像尖尖的石头,一颗一颗砸在我身上。每一颗都带着棱角,扎得我浑身发抖。

      我不懂什么是“丧门星”。小珉从来没这么叫过我。小珉总是叫我“小默”,叫我“宝贝”,说我是上天赐给她的礼物。

      我也不懂什么是“吃绝户”。我只知道,这是小珉的家,也是我的家。小珉说过,只要乖乖听话,就有饭吃,就有人爱。

      可是现在,他们都不要我了。

      有人推了我一把。

      那一推好用力,我踉跄着后退,重重地摔在地上。膝盖磕到了桌角,皮破了,血渗出来,染红了裤子。可是我感觉不到疼。

      我只是害怕。

      我怕妈妈醒来找不到我,怕这些人把我赶到大雨里去,怕再也没有人给我煮甜汤了。

      我缩在墙角,抱着膝盖,像一只被遗弃的小狗。我把头埋在臂弯里,试图挡住那些像刀子一样的目光和话语。

      “滚出去!给我们滚出去!”

      “别让他碰小珉的东西!晦气!”

      “这房子是我们老陈家的,轮不到一个傻子住!”

      他们开始翻东西,把小珉的梳子、小珉的围巾、小珉给我织的毛衣,全都扔在地上。他们踩在上面,像踩着我的命一样。

      我想冲过去抢回来,可是我刚站起来,就被一个大伯推倒在地。

      “你个丧门星还敢动?信不信我打死你!”

      他的手掌高高举起,带着风,就要落下来。

      我闭上眼睛,等着那阵疼痛。

      可是,预想中的疼痛没有来。

      一双手,稳稳地接住了那只手。

      “够了。”

      那个声音不大,却像一道雷劈开了吵闹的人群。

      是陈言。

      他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在这个灰暗的屋子里亮得刺眼。他没有看那些人,只是紧紧地握着我的手,把我从地上拉起来。

      “阿默不是丧门星,”陈言转过身,背对着那些恶毒的嘴脸,蹲下来看着我。他的眼睛里没有嫌弃,没有愤怒,只有一片让我想要哭出来的温柔,“他是妈妈的宝贝。”

      他伸出手,轻轻擦掉我脸上的灰尘和泪水。他的掌心热热的,贴在我的脸颊上,把我从那个冰冷的深渊里拉了回来。

      “别怕,”他轻声说,就像以前无数次那样,“有哥在。”

      周围的骂声好像都听不见了。我只听得见他的心跳声,扑通,扑通,那是这个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

      我死死的抓住他的衣角,眼泪涌了出来,把陈言白衬衫的衣角洇湿了一小块。

      我分不清那是我的鼻涕还是眼泪,只觉得咸咸的,涩涩的。我想擦干净,怕弄脏了哥哥的衣服,可是手抖得厉害,越擦越脏。

      陈言没有放手。

      他转身对那群人吼道:“这我妈的房子,我妈的东西,你们凭什么碰,这是我妈留给阿默的,你们就欺负阿默傻什么都不知道就欺负他,妈妈走了,她的东西你们休想拿到一分!”

      “哟,陈言,你装什么好人啊?”

      那个尖细的声音又响起来了。二婶翻了个白眼,指着陈言的鼻子骂道,“你别忘了你也是个外人!你是小珉捡回来的养子,这房子、这地,跟你有一分钱关系吗?你现在护着这个傻子,是想把他妈的遗产都吞了吧?”

      “就是!两个没人要的野种,凑一对正好!”旁边的大伯也跟着起哄,唾沫星子喷得老远,“赶紧滚!别在这儿碍眼!一个写那些破文章的疯婆子,能有什么钱留给你们?”

      他们的话更难听了。

      陈言的背脊挺得笔直,像一堵墙,把那些恶毒的风雨都挡在了外面。他的手依然紧紧握着我的手,掌心的温度源源不断地传过来,让我冰凉的手指慢慢有了知觉。

      “二婶,大伯,”陈言开口了,声音平静得像一潭深水,“妈妈走之前立了遗嘱。这房子,归阿默。”

      屋子里瞬间安静了一秒。

      紧接着,爆发出了更大的吵闹声。

      “放屁!她一个写东西的能有什么遗嘱!”二婶尖叫起来,“那都是骗人的鬼话!这房子是我们老陈家的祖产!轮不到一个傻子继承!”

      “就是!陈言,你别以为你读了几本书就能骗人!这遗嘱肯定是假的!”大伯也凑上来,伸手就要去抢那张纸。

      陈言没有躲。

      他只是冷冷地看着那只伸过来的手,眼神像冰一样。

      “谁敢动。”

      这三个字他说得很轻,却像钉子一样钉在地上。

      大伯的手僵在半空,竟然真的不敢再往前伸一寸。他大概也没想到,平日里那个沉默寡言、总是低着头干活的养子,发起狠来竟然这么吓人。

      “这是公证处的文件,有红章。”陈言把那张纸小心翼翼地折好,放进贴身的口袋里,然后转过身,重新面对那群如狼似虎的亲戚。

      “妈妈虽然是个写文章的,虽然身体不好,但她也是这个家的户主。她生前受够了你们的白眼和欺负,她走了,不想让你们再动她的东西,更不想让你们再动阿默。”

      他的声音开始颤抖,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压抑着巨大的悲伤和愤怒。

      “你们骂他是丧门星,可在他眼里,妈妈是这世上最好的人。你们骂我是野种,可在我心里,妈妈比亲生父母还要亲。”

      “现在妈妈走了,你们不想着怎么送她最后一程,只想着抢房子、抢钱。你们才是丧门星,你们才是吃绝户的恶鬼!”

      这番话像一记响亮的耳光,抽得那几个亲戚脸上青一阵白一阵。

      二婶气得跺脚:“好!好!你们两个小畜生有种!咱们走着瞧!这房子你们住不安稳!”

      说完,她带着那一帮人骂骂咧咧地走了。临走前,还不忘把地上的垃圾踢得更乱,把小珉的一只旧布鞋踢到了门外。

      屋子里终于空了。

      那股令人窒息的压迫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死一般的寂静。

      我看着地上那只孤零零的布鞋,那是小珉冬天最爱穿的,鞋面上还绣着一朵歪歪扭扭的小花。

      “哥……”我小声喊陈言。

      陈言转过身,眼里的寒冰瞬间融化了。

      他走到那只布鞋前,蹲下来,把它捡起来,拍了拍上面的灰尘,然后轻轻地放在床头柜上,摆得整整齐齐。

      陈言将我抱起,轻声哄到:“好了,阿默不怕了,坏人走了。”

      我把脸埋在他的颈窝里,用力地吸了一口气。

      “哥,妈妈的鞋……”我指着床头柜上那只摆得整整齐齐的布鞋,小声说,“她要是醒来找不到鞋,会生气的。”

      小珉是个很爱干净的人。她写字的时候,桌子一定要擦得亮亮的;她出门的时候,鞋子一定要刷得白白的。她说,哪怕日子过得再苦,心里也要像她的稿纸一样,干干净净的。

      陈言顺着我的手指看过去,目光在那只歪歪扭扭的小花上停留了很久。

      “阿默,”他轻声说,声音有些哑,“妈妈不会生气了。她只是去一个很远的地方找灵感了。”

      “找灵感?”我不懂。

      妈妈以前总是坐在窗前,看着外面的树叶发呆,有时候还会对着空气笑。她说那就是在找灵感。可是,去很远的地方找灵感,为什么要走这么久?久到连鞋都不穿了?

      “嗯,”陈言点点头,把我抱得更紧了一些,“她说过,她的故事还没写完。她要去天上看看,把星星的故事写下来,以后讲给阿默听。”

      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如果是去写星星的故事,那小珉一定会很忙很忙吧。她那么喜欢写字,连做梦都在写字。

      “那……她会想我吗?”我问。

      陈言低下头,额头抵着我的额头。他的眼睛红红的,像兔子一样,可是里面盛满了温柔的光。

      “她会想的。”他说,“阿默是她写过最美的故事。比她书里所有的故事都要美。”

      后来我长大了才知道,妈妈确实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但是永远也不会回来了。

      妈妈只出现在我和阿言哥的梦里。

      以至于我们去墓地看她,我都觉得她只是换了一个书房。

      每次去,陈言都会带上一束白色的雏菊,还有一本崭新的笔记本。

      他会把笔记本放在墓碑前,像小时候小珉教他那样,轻声念一段他最近写的文章给她听。

      “妈,阿默最近长高了,也会自己叠被子了。”

      “妈,阿默考上了那所大学,中文系。您以前总说,文字是有温度的,我现在信了。”

      我就蹲在旁边,看着那些字句飘进风里。我不懂那些复杂的句子,但我能感觉到,风变温柔了,像是有一双看不见的手,轻轻抚摸着我的头顶。

      那是小珉的手。

      有一次,我问陈言:“哥,妈妈听得见吗?”

      陈言停下朗读,转过头看我。他的眼神比以前更沉稳了,但看我的时候,依然有着化不开的宠溺。

      “阿默,”他指着心口,“只要我们还记着她,她就永远活着。她的故事没有结束,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在继续。”

      “什么方式?”

      “你和我。”他笑了,眼角眉梢都是暖意,“你是她写过最生动的角色,我是她最得意的作品。我们好好活着,就是她最好的续集。”

      我突然明白了小珉书里常写的一句话:爱不是占有,而是延续。

      她没有离开,她只是把自己拆解成了无数个温暖的瞬间,藏在了陈言的文字里,藏在了我每一次傻笑里,藏在这个家里每一寸阳光照得到的地方。

      我们在一张桌子上写字。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来,照亮了空气中飞舞的尘埃。

      我看着纸上那些慢慢成形的字,忽然觉得,这大概就是小珉说的——

      把日子过成诗,把思念写成歌。

      只要我们还在写,她就从未走远。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番外三 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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