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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第 39 章 睡那么远做 ...

  •   接下来的一周,我们都在处理“积攒的事”。
      他积攒的是公司的事,一周没去,文件堆了一桌子,会议排了整整三天。我积攒的也是工作上的事,并购案虽然收尾了,新项目又开始了,每天加班到八九点,回到家已经累得不想说话。
      但这几天,我们都睡在同一张床上。
      第一天晚上他很紧张,躺在床的最右边,离我远远的,身体绷得像一根拉紧的弦。我躺在左边,离他远远的,中间隔了大概半米的距离,像一条看不见的楚河汉界。
      “你睡那么远做什么?”
      我问。
      “怕挤到你。”
      “床有两米宽,挤不到。”
      他沉默了几秒,然后往中间挪了一点。我也往中间挪了一点。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从半米变成了三十厘米,又从三十厘米变成了二十厘米。
      “够了。”
      他说。
      “够了。”
      我说。
      关了灯,黑暗里只有两个人的呼吸声。他的呼吸很慢,很深,像一条平缓的河流。我的呼吸也跟着他的节奏慢下来,深下来,两条河流汇在一起,分不清哪一段是谁的。
      第二天晚上,距离变成了十厘米。第三天晚上,五厘米。第四天晚上,他的手臂搭在了我的腰上,不是故意的,是睡着之后无意识的动作。我醒来的时候发现他的手放在我的腰侧,温热,稳定,像一枚不会脱落的印章。
      第五天晚上,我把头枕在了他的肩膀上。
      他没有说话,没有动,只是让我的头靠在他的肩窝里,让我的呼吸拂过他的锁骨,让我的头发蹭着他的下巴。他的手臂收紧了一点,把我往怀里带了带,下巴抵在我的头顶上,像一把锁,锁住了一只终于找到了巢的鸟。
      第六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做早餐了。
      我走出卧室,看见他站在厨房里,围着那条被我系过蝴蝶结的围裙,正在煎蛋。阳光从客厅的窗户照进来,落在他身上,把他的白衬衫照得发亮。他听见脚步声,转过头,看了我一眼,笑了一下。
      “早。”
      他说。
      “早。”
      我走到他身后,环住他的腰,把脸贴在他的背上。他的背很宽,很暖,能挡住所有的风和所有的雨。他的手覆在我环在他腰上的手上,拍了拍。
      “蛋要糊了。”
      他说。
      “糊了就糊了。”
      “你不是不喜欢吃糊的?”
      “你做的,糊的也好吃。”
      他笑了一下,没有松开我的手,单手翻了翻蛋,关火,把蛋盛到盘子里。他的动作很流畅,像做过无数次,因为确实做过无数次。五年前的那些早晨,他也是这样站在厨房里,我也是这样从背后抱着他,他单手做饭,我闭着眼睛赖在他背上,像一只懒洋洋的考拉。
      “黎珩。”
      “嗯。”
      “明天周末。”
      “嗯。”
      “我们去买窗帘吧。黄色的,带小碎花。”
      “好。”
      “下午去看电影。”
      “好。”
      “晚上在外面吃。”
      “好。”
      “你除了‘好’还会说别的吗?”
      他想了想:
      “行。”
      我笑了,笑得肩膀都在抖。他的背在我怀里微微震动着,他在笑,笑得很轻,但很深。
      周六早上,我们去了家居城。
      人很多,到处都是推着购物车、拿着清单、一脸严肃的 couples。他们在讨论沙发的颜色、床垫的硬度、窗帘的材质,像在开一场小型的国际会议。黎珩推着购物车走在我旁边,我从货架上拿起一匹黄色的棉麻布料,抖开,举到窗边的光线下看。
      黄色,不深不浅,像墨尔本夏天傍晚的夕阳。上面印着很小的白色碎花,不是密密麻麻的那种,是稀稀疏疏的,像有人随手撒了一把花瓣,风吹过,落了一地。
      “这个好看吗?”
      我问。
      黎珩看了看布料,又看了看我。
      “好看。”
      他说。
      “你不是在看我,你在看布料。”
      “都在看。”
      他说,
      “布料好看,你比布料更好看。”
      旁边一个正在挑窗帘的女人听见了,转过头看了我们一眼,又看了看她旁边低头看手机的男人,叹了一口气。我忍着笑,把那匹布料放回货架上,又拿起了另一匹。同样是黄色,但没有碎花,是纯色的。我把两匹布料并排举着,左看看,右看看,拿不定主意。
      “哪个好?”
      我问。
      “第一个。”
      他说。
      “为什么?”
      “因为你说过要带小碎花的。”
      他说,
      “你说的,我都会记得。”
      我看着他,他看着我。家居城的灯光很亮,白色的日光灯把一切都照得清清楚楚——他的眉毛、他的眼睛、他的鼻梁、他的嘴唇、他耳垂上那颗小小的痣。每一样都清清楚楚,每一样都是真实的。
      “那就第一个。”
      我说。
      我们把布料拿到定制区,量尺寸,下单,付钱。店员说需要一周才能做好,到时候可以送货上门。黎珩填了地址和电话,我把回单折好放进口袋里。
      走出家居城的时候,太阳已经快到头顶了。六月的北京热得像一个巨大的蒸笼,热气从地面蒸腾上来,扭曲了远处建筑的轮廓。他拉着我的手走向停车场,我的手心出了汗,他的手心也出了汗,但谁都没有松开。
      “热不热?”
      他问。
      “热。”
      “那你还牵着?”
      “你也没松。”
      “你松我就松。”
      “我不松。”
      “那我也不松。”
      我们牵着手,走在六月的北京,手心都是汗,黏黏的,腻腻的,不是很舒服。但没有人松手。因为松手太容易了,容易到一秒钟都不用。握紧才难,需要力气,需要决心,需要每一天都重新选择一次——选择握紧,而不是松开。
      下午去看电影。
      他买的票,我到了才知道是爱情片。讲的是一个女孩失忆了,忘记了她爱的人,男孩用尽一切办法让她想起来。故事很老套,情节很 predictable,但看到最后我还是哭了。不是被剧情打动的,是被那个男孩的眼神打动的——他看着女孩的眼神,和黎珩看着我的时候一模一样。不是深情,是害怕。害怕她想不起来,害怕她想起来了但还是离开,害怕她离开了就再也不回来。
      散场的时候,他递给我纸巾。
      “哭什么?”
      他问。
      “风吹的。”
      我说。
      “电影院里有风?”
      “空调风。”
      他笑了,没有拆穿我。
      “黎珩。”
      “嗯。”
      “如果我没有想起来,你会怎么办?”
      他想了想。
      “继续等。”
      “等到什么时候?”
      “等到你想起来,或者等到你不需要我想起来。”
      “什么叫不需要我想起来?”
      “你有了新的生活,新的人,新的爱。”
      他说,
      “你不需要过去的那段记忆来定义你是谁了。你成为了一个全新的、完整的、不需要填补的人。那时候,我就可以走了。”
      “走去哪里?”
      “不知道。”
      他说,
      “但你会好好的。你好好就够了。”
      我站在电影院的走廊里,看着他的脸。走廊的灯光很暗,把他的轮廓照得不太清楚,但我知道他在笑。不是那种开心的笑,是一种更复杂的、说不清道不明的笑——像一个父亲看着女儿出嫁,心里有不舍,有欣慰,有
      “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虽然那幸福不是我”
      。
      “黎珩。”
      “嗯。”
      “你走不了的。”
      “为什么?”
      “因为我不会让你走的。”
      我说,
      “你想走我都不让你走。你走我就追。你跑去国外我就办签证。你躲起来我就报警。你说过,‘你去哪里,我就要去哪里’。我现在把这句话还给你——你去哪里,我就要去哪里。这辈子,你甩不掉我了。”
      他看着我的眼睛,慢慢地,嘴角弯了上去。
      “好。”
      他说,
      “不甩了。甩不掉了。”
      晚饭在一家小馆子吃的,川菜,辣得我眼泪汪汪。他不太能吃辣,但还是陪我吃了,一边吃一边喝水,嘴唇辣得通红。
      “你不能吃辣就别吃了。”
      我说。
      “你想吃,我就陪你吃。”
      “你可以看着我吃。”
      “看着你吃不如陪你吃。”
      他说,
      “你一个人吃没意思。”
      我放下筷子,看着他的红嘴唇。
      “黎珩。”
      “嗯。”
      “你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太为别人着想了。”
      “这是缺点?”
      “是缺点。”
      我说,
      “因为你为别人着想的时候,常常忘了自己。你自己不重要吗?你的感受不重要吗?你想吃什么不重要吗?”
      他想了想。
      “你想吃什么,我就想吃什么。”
      他说,
      “你的感受就是我的感受。我自己不重要,你重要。”
      我的眼眶湿了,不是因为辣,是因为他的这句话。他说得太自然了,太理所当然了,好像“自己不重要”是天经地义的事。五年来他一直是这样活的——她重要,她的一切都重要。她的安全重要,她的快乐重要,她的记忆重要,她的选择重要。他自己呢?他不重要。他只是在旁边等着,等她需要他的时候,他出现;不需要的时候,他消失。
      “黎珩。”
      “嗯。”
      “从今天起,你也要重要。”
      我说,
      “你的感受、你的想法、你的需求,都很重要。你想吃什么,告诉我。你想做什么,告诉我。你想说什么,告诉我。不要总是‘好’‘行’‘可以’,你有权利说‘不好’‘不行’‘不可以’。”
      他看着我,很久很久。
      “那我想说一件事。”
      他说。
      “什么事?”
      “我想搬到你那里住。”
      我愣了一下。
      “不是因为你那里的沙发更长,你不会一直住在我那里对不对,所以我搬去你那里。”
      他说,耳朵又开始红了,
      “因为……我想每天早上醒来看见你。不是隔着客厅,是就在身边。一伸手就能摸到,一睁眼就能看见。”
      我看着他红透了的耳朵,看着他垂下来的睫毛,看着他微微抿着的嘴唇。这个在商场上翻云覆雨的男人,在说“我想和你住在一起”的时候,紧张得像一个第一次表白的高中生。
      “好。”
      我说。
      他愣住了。
      “我说好。”
      我说,
      “但你那里怎么办?空着?”
      “留着。”
      他说,
      “偶尔回去住。窗帘挂好了,黄色的,带小碎花。花不能没有人看。”
      “那,我搬去你那里吧?”
      他的手微微攥紧。
      “我帮你搬。”
      “你会不会把我的东西放错地方?”
      “不会。”
      他说,
      “你以前的东西放在哪里,我都记得。牙刷在杯子里,睡衣在枕头旁边,拖鞋在门口。你走的时候什么样,回来的时候还是什么样。现在你要搬到我那里,你走的时候什么样,搬过去还是什么样。”
      我笑了,眼泪顺着笑容流下来。他伸出手,用拇指擦掉我脸上的眼泪,动作很轻很轻,像在擦一件珍贵瓷器上的灰尘。
      “别哭了。”
      他说。
      “你也是。”
      我说,
      “你每次说这些的时候,眼睛都红。”
      “我没有。”
      “你有。”
      “我没有。”
      “你有。”
      我捧住他的脸,看着他的红眼睛,
      “你有的。”
      他低下头,把脸埋进我的掌心里,闷闷地说了一句:
      “被你发现了。”
      “我一直都发现。”
      我说,
      “从相亲那天就发现了。你坐在我对面,看着我的眼神不像在看一个陌生人,像在看一个丢失了很久的东西。我就知道,你眼睛里的红,不是因为没睡好,是因为想我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把脸埋在我的掌心里,像一只终于找到了家的流浪猫,蜷缩在最安全的地方,闭上了眼睛。
      小馆子里人声鼎沸,隔壁桌在划拳,老板娘在吆喝,厨房里传来锅铲碰撞的声音和辣椒呛人的气味。所有的一切都很吵,很乱,很烟火气。但在这个吵吵闹闹的世界里,我们有一个安静的、只属于两个人的小角落。他的手握着我的手,我的掌心贴着他的脸,他的呼吸拂过我的手腕,温热的,湿润的,像墨尔本冬天的风。
      不冷。
      很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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