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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屋漏偏逢连夜雨”——再见死对头竟然是这种场景(一)   母亲电 ...

  •   母亲电话打来时,我正签完季度报表。

      “小珩,给你定了个联姻对象。”

      笔尖在纸上洇出墨点:“谁?”

      “沈家那孩子,沈陌尘。”

      我啪地扣上钢笔:“他?为什么,你认真的”

      我拧开钢笔帽,墨水在季度报表的“净利润”三个字上洇开一朵黑色的花。电话那头苏淮清女士的声音带着一种惯常的、不容置疑的优雅,像她插在客厅那只宋代梅瓶里的白玫瑰,好看,但也带着刺。

      “小珩,你林阿姨刚才来电话,挺正式的一件事,关于你和沈家那孩子联姻的事。”

      “联姻?”我重复了一遍这个词,觉得它陌生得像是从《红楼梦》里直接拽出来的。笔尖在纸面上顿了顿。

      “和谁?”

      “沈陌尘。”

      苏淮清吐出这三个字的时候,尾音甚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仿佛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你沈叔叔和林阿姨的意思,你们俩也到了年纪。沈氏和绪海,门当户对,知根知底……”

      我“啪”一声把钢笔扣回笔帽,金属碰撞的脆响打断了她的长篇大论。知根知底?我他妈太知道那个“根”和“底”了。

      “他回来干什么?就为和我联姻?”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冷下去,Alpha信息素里那点雪松的木质调开始发涩,像是被雷劈过的老树。“他不是在美国待得好好的?”

      “明天下午的飞机。”苏淮清对我的抗拒充耳不闻,“你林阿姨说,陌尘那孩子也同意了。你们小时候不是总在一起玩吗?多好的缘分。”

      一起玩?我闭上眼,后槽牙咬得咯吱响。记忆不由分说地涌上来,带着一种陈腐的、令人烦躁的气息。

      六岁,我的满月宴(对,我记忆力就是好到能记住自己满月宴)。据说那时候我正坐在铺着锦缎的台子上,抓周。面前摆着印章、书、算盘、铜钱一堆玩意儿。我养得白白胖胖,眼睛还没完全张开,看什么都懵懂。就在我胖乎乎的手伸向那代表智慧和经商天赋的金算盘时,旁边伸过来一只更小、却更灵活的手,一把拽走了自己看中的金算盘。那是沈陌尘,比我大四岁,穿着小西装,打着领结,眼睛又黑又亮,像两颗浸在水里的葡萄。他抓着算盘冲我扬了扬,露出一个甜得发腻的笑。我“哇”一声哭了。据说那算盘是纯金打造的,后来被他拿回去玩了三天才还回来。

      记忆又一跳。小学三年级,我爸从德国带回来一套超精美的绘图文具,三角板、量角器、圆规,装在铺着天鹅绒的木头盒子里。我拿到学校,课间打开来跟同桌炫耀。沈陌尘从旁边经过,脚步都没停,只是侧头看了一眼。放学的时候,我的文具盒就不见了。第二天,我看见他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用那套圆规在他自己的数学作业本上画完美的圆。我冲过去质问他,他抬起那双黑眼睛,慢条斯理地说:

      “董屿珩,你那个三角形的锐角画歪了,我帮你校正一下。”我气得浑身发抖,他却把圆规收起来,推过来一块巧克力,“赔你的。”

      中学更不用提。整个年级第一的位置就在我俩之间反复横跳。物理竞赛、数学联赛、作文比赛,有我没他,有他没我。每次我拿第一,他就在走廊里对我笑,嘴角那点弧度看得我想给他一拳;他拿第一的时候,我连经过他身边都觉得空气里那股若有若无的红酒信息素甜得发腻。他读了好多我看不懂的书,会说一点法语,能把《奥德赛》里的段落倒背如流。我不屑,但私下里熬夜把那本该死的《荷马史诗》也啃完了。

      比着比着,他就出国了,去读什么常春藤。走的时候甚至没通知我,只是我某天去沈家找林阿姨(我妈让我送燕窝),他房间门开着,里面空了,窗台上只留下一盆蔫掉的薄荷。

      我从没像那一刻觉得那么空落落过。

      “……沈氏最近在城南那个文旅项目上跟我们有接洽,联姻是稳固合作的最好方式。”

      苏淮清的声音还在继续,冷静得像在做年终总结,

      “你要从大局考虑,小珩,你不是小孩子了。”

      “大局?”

      我捏着手机,指节发白

      “妈,你让我跟一个从我满月宴就开始抢我东西、跟我斗了十几年的人结婚?这是联姻还是给我找了一辈子的对手?”

      “那不正好?”苏淮清轻笑一声

      “知根知底,旗鼓相当。你俩斗了这么多年,也没见谁真把谁怎么着,说明缘分深。”

      我简直要被她气笑了。“我不同意。”

      “你林阿姨说了,陌尘那边没问题。”苏淮清的语气淡下来,“况且,陌尘那孩子,现在出落得……总之,你先别急着拒绝,看看人再说。明天的接风宴,你必须到。”

      电话挂断了,忙音像蜂鸣一样扎着我的耳膜。我盯着面前被墨迹弄污的报表,眼前却浮现出那张脸。四年了。他的信息素是红酒,不知道现在发酵成什么味道了。

      手机震了一下,助理发来消息:“董总,今晚和万盛地产的张总约了七点在‘澜庭’,您看?”

      我回了个“好”,把手机扔到桌上。夜总会,应酬,推杯换盏,谈些虚与委蛇的生意。正好,我需要点酒精冲淡这莫名的烦躁。

      推开“澜庭”包厢厚重的隔音门,烟雾和香氛混杂的热浪扑面而来。万盛那位肥头大耳的张总正搂着两个Beta姑娘唱一首跑调的《朋友》。看见我进来,他立刻推开姑娘,满脸堆笑地迎上来:

      “哎呀董总!年轻有为!年轻有为!来来来,坐坐坐!今天必须好好喝两杯!”

      我扯出职业化的笑容,接过他递来的酒杯。威士忌加冰,杯子冰凉,握在手里很舒服。我仰头喝了一口,烈酒顺着喉咙烧下去,把那股雪松信息素的涩味压下去一点。

      “董总,城南那块地皮的事儿,还得您多费心啊……”

      张总凑过来,满口酒气。我点点头,敷衍着,目光却有些散漫地扫过包厢。灯光昏暗,卡座里坐着几个张总带来的人,男男女女,大多是讨好的陪笑。角落里似乎还坐着一个,没融入这油腻的热闹,只是安静地靠着沙发,手里也端着一杯酒。

      我看不清他的脸,只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姿态很放松,甚至带着点疏离感。可就是那点疏离,在这个浑浊的包厢里,显得格外扎眼。

      张总还在喋喋不休,我嗯啊地应着,视线却不受控制地又往那个角落飘去。那人似乎感觉到了我的目光,微微侧过头来。

      顶上一束彩灯恰好扫过,照亮了他的侧脸。光洁的额头,挺直的鼻梁,还有那下颌线……熟悉得让我心口猛地一跳。他似乎也看见我了,端着酒杯的手顿了顿,然后,那个我看了十几年、讨厌了十几年、在梦里也梦到过十几年的、带着点玩味和挑衅的弧度,慢慢浮现在他嘴角。

      他冲我,极其缓慢地,举了举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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