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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宿里的烟火气 简隋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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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隋英是被厨房传来的动静吵醒的。
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声响,没有抽油烟机的轰鸣,也没有锅铲碰撞的刺耳的声响,只是极轻的、带着规律的细微动静——是陶瓷碗碟被轻轻放在台面的轻响,是水流划过不锈钢水槽的哗哗声,还有偶尔传来的、食材被切得均匀的笃笃声。这些声音像一把温柔的梳子,慢悠悠地梳开了他混沌的睡意,又混着一股越来越清晰的煎蛋香气,钻过门缝,缠上他的鼻尖。
窗帘是他昨天晚上随手拉上的,没拉严实,留了一道窄窄的缝。天光大亮后,暖融融的阳光就顺着这道缝溜了进来,像一条金色的丝带,恰好落在他的眼睫上。光线不算刺眼,却带着点痒痒的暖意,晃得他下意识眯了眯眼,长长的睫毛颤了颤,像停在枝头的蝴蝶。
他没立刻睁眼,只是懒洋洋地翻了个身,往旁边习惯性地摸了一把。指尖触到的不是预想中温热的肌肤,而是一片凉丝丝的、平整的床单。
果然是空的。
简隋英低低地啧了一声,这才缓缓睁开眼,视线漫无目的地飘向,视线漫无目的地飘向天花板。奶白色的天花板干净得一尘不染,是李玉前阵子非要重新刷的,说之前的颜色太沉,住着压抑。当时他还嗤之以鼻,觉得李玉这小子就是闲得慌,现在看着这一片干净的白,倒真觉得心里敞亮了不少。
在一起好几年了。
这个念头像一颗投入湖面的小石子,在他心里漾开一圈圈温柔的涟漪。他以前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这辈子会有这么一天——不再是夜夜笙歌,宿醉在各种豪华的酒店套房里,而是每天在自己家里的大床上醒来,身边躺着一个人,一个能让他放下所有防备,安心依赖的人。
李玉好像总有种神奇的本事,能把那些鸡零狗碎的日子,过成细水长流的温柔。
他简隋英是什么人?以前是出了名的大少爷,十指不沾阳春水,别说做早饭了,就连厨房的门朝哪边开都懒得记。早饭要么是在公司楼下的便利店随便买个三明治对付,要么就是干脆不吃,直接等午饭一起。可自从李玉搬进来,他的生物钟就像被重新设定了一样,每天到了这个点,不用闹钟,自然就醒了。醒了之后,还总忍不住侧耳听着厨房的动静,心里头惦记着那口热乎的、带着李玉味道的早饭。
这要是放在一年前,有人跟他说他会被人养得这么娇气,他非得把对方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可现在,他不仅习惯了,还他妈上瘾了。
“醒了就起来,躺着干嘛?”
门口突然传来一道清越的声音,带着点晨起时特有的沙哑,又裹着几分藏不住的笑意,像一杯温热的蜂蜜水,甜丝丝地淌进耳朵里。
简隋英抬眼,视线穿过朦胧的晨光,落在门口的人身上。
李玉端着一个银质的托盘,正站在那里看着他。他穿了一件纯白色的棉质衬衫,料子柔软,贴在身上,勾勒出他挺拔匀称的身形。袖口被挽到了手肘,露出一截线条流畅的小臂,皮肤是健康的冷白色,阳光落在上面,能看到淡淡的青色血管。领口敞着两颗扣子,没系领带,显得格外随性。头发还有点湿漉漉的,发梢滴着水,顺着脖颈滑进衬衫里,留下一小片深色的水渍。应该是刚洗漱完,就直接进了厨房。
托盘上的东西摆得整整齐齐,精致得不像话。中间是两个煎得金黄的荷包蛋,边缘微微卷起,带着点焦香,上面还撒了一小撮翠绿的葱花。旁边是一杯温牛奶,装在透明的玻璃杯里,杯壁上凝着一层薄薄的水珠。还有一碟切好的水果,草莓被切成了漂亮的小块,上面插着牙签,葡萄剥了皮,一颗颗圆润饱满,像紫色的珍珠,旁边还点缀着几片薄荷叶子。
简隋英挑了挑眉,嘴角忍不住往上扬。这小子,做个早饭而已,还搞得跟西餐厅的摆盘似的,真是越来越讲究了。
“啧,李玉,”他撑着胳膊,慢悠悠地坐了起来,靠在床头,被子滑到腰际,露出线条流畅的锁骨和一小片紧实的腹肌,“你这手艺都快赶上五星大厨了,再练下去,我都要被你养废了。”
李玉走过来,把托盘小心地放在他的腿上,又从旁边的床头柜上拿起筷子,递到他手里。指尖不经意间碰到了简隋英的手背,带着点微凉的温度,让简隋英的手轻轻颤了一下。
“喜欢就好。”李玉的声音很轻,目光落在他脸上,软乎乎的,像揉碎了的星光,“快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上午你不是要去公司开季度总结会吗?别迟到了。”
“知道知道,催什么催。”简隋英嘴里塞着煎蛋,含糊不清地说。他咬了一大口,外酥里嫩,蛋黄是流心的,温热的蛋液在嘴里化开,带着淡淡的盐味和葱花的香气,火候掌握得刚刚好,一点都不腻。他满意地眯起眼,又夹起一块草莓,塞进嘴里,酸甜的汁水在舌尖爆开,瞬间驱散了所有的睡意。
“行啊你小子,越来越上道了。”简隋英嚼着草莓,冲李玉挑了挑眉,眼里满是赞许,“比外面那些餐厅做得都好吃。”
李玉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没吃,就这么安静地看着他。阳光从窗帘缝里钻进来,落在他的侧脸上,勾勒出他清晰的下颌线和挺直的鼻梁。他的眼神很专注,像在欣赏一件稀世珍宝,里面盛着的温柔,几乎要溢出来。
简隋英被他看得有点不自在,又有点心猿意马。他清了清嗓子,拿起牛奶喝了一口,转移话题道:“对了,下午我跟老张约了谈城西那块地的合作,可能要晚点回来。你不用等我吃饭,自己随便做点吃的就行。”
老张是张氏集团的董事长,也是个老狐狸,谈合作向来磨叽,每次都要耗上大半天。而且谈完之后,十有八九还要拉着他去喝酒,不醉不归。
李玉点了点头,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膝盖,轻声道:“嗯,我晚上正好要去健身房练两个小时,时间刚好。不过你记得早点回来,别喝酒喝太晚,伤身体。还有,喝酒之前记得先吃点东西垫垫,别空腹喝。”
“得得得,你现在比我妈还唠叨。”简隋英翻了个白眼,嘴上嫌弃着,心里却像被什么东西填满了一样,甜滋滋的,暖洋洋的。
以前他身边的人,不是捧着他、顺着他,就是怕着他、敬着他。他们只会说他想听的话,做他想让他们做的事,没人敢管他,也没人愿意管他。他喝到酩酊大醉,吐得昏天黑地,也只能自己一个人扛着;他熬夜工作,废寝忘食,也只有秘书提醒他一句注意身体。
只有李玉。
只有李玉敢管他,敢在他喝多了的时候,板着脸把他手里的酒杯夺下来;敢在他熬夜的时候,强行把他的电脑关掉,逼他去睡觉;敢指出他的毛病,然后一点点地,耐心地把他那些乱七八糟的坏习惯掰过来。
他以前总觉得,被人管着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是对他自由的束缚。可现在,被李玉这么管着,他却觉得心里踏实得很。这种被人放在心上,被人惦记着,被人小心翼翼呵护着的感觉,比任何山珍海味都让人着迷。
吃完早饭,简隋英把托盘递给李玉,起身去衣帽间换衣服。今天要开季度总结会,还要见老张,得穿得正式点。他挑了一套深灰色的定制西装,料子是顶级的羊绒,穿在身上挺括又舒适。
他站在全身镜前,正准备打领带,身后突然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紧接着,一双温热的手从他身后绕了过来,轻轻握住了他手里的领带。
李玉站在他身后,个子比他高一点,微微低头,就能看到他头顶柔软的发旋。他的呼吸落在简隋英的颈窝里,带着点温热的气息,让简隋英的脖子忍不住缩了缩,泛起一阵细微的痒意。
李玉的手指很灵活,动作熟练得不像话。他捏着领带的两端,轻轻一拉,一绕,一扣,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丝毫卡顿。简隋英看着镜子里的两人,李玉的侧脸离他很近,长长的睫毛垂着,眼神专注而认真,阳光从窗户里洒进来,落在他们身上,把两人的影子叠在一起,像一幅温馨的油画。
他的指尖偶尔会碰到简隋英的脖颈,那微凉的触感像一道电流,顺着皮肤窜进心里,让简隋英的心跳漏了一拍。他能清晰地闻到李玉身上的味道,是淡淡的沐浴露的清香,混着阳光的味道,很好闻,让人忍不住想靠近。
“李玉,”简隋英低头看着镜子里李玉认真的侧脸,忽然开口,声音比平时低了几分,带着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温柔,“周末咱们去郊区的民宿住两天吧?”
最近公司的事情太多了,季度总结,项目洽谈,还有一堆乱七八糟的琐事,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每天回到家,虽然有李玉陪着,能感受到片刻的放松,但他还是觉得累,从身体到心里的累。他想找个地方,远离城市的喧嚣,远离那些没完没了的会议和应酬,就跟李玉两个人,安安静静地待两天。
李玉系领带的手顿了顿,抬眼看向镜子里的简隋英。四目相对,他的眼里像是突然亮起了星星,原本就很软的眼神,此刻更是温柔得能掐出水来。
“好啊。”他的声音带着点抑制不住的喜悦,像个得到了糖果的孩子,“我下午就去订。你想去哪家?还是我找几个环境好的,你挑一挑?”
简隋英喜欢安静的地方,不喜欢人多吵闹的。李玉记得上次刷手机的时候,看到过一家坐落在山脚下的民宿,有院子,有菜地,还有一个小池塘,环境特别好。当时他就想着,等简隋英有空了,就带他去住两天。
“你看着订就行,我信你。”简隋英拍了拍他的肩膀,嘴角扬起一抹舒心的笑容。跟李玉在一起就是这点好,不管什么事,只要交给李玉,他就绝对放心。李玉总能把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当当,不用他操一点心。
“就这么定了。”简隋英拿起放在一旁的公文包,掂了掂,里面装着今天要用到的文件,“我走了,晚上见。”
“晚上见。”李玉帮他理了理西装的领口,又替他把公文包的带子调整好,动作细致而温柔。
简隋英转身往门口走,脚步轻快了不少。一想到周末能跟李玉一起去郊区放松,他心里的疲惫就消散了大半。
他换好鞋,推开门,回头看了一眼。李玉正站在门口,倚着门框,看着他。阳光洒在他的身上,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整个人看起来温暖而耀眼。
“记得订个有院子的,我想晚上跟你一起坐在院子里喝茶。”简隋英冲他挥了挥手。
“好!”李玉大声应道,眼里的笑意更浓了。
简隋英笑了笑,转身下了楼。
他的车就停在楼下的停车位上,是一辆黑色的宾利,低调而奢华。他打开车门,坐了进去,发动引擎。车子缓缓驶出小区,他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还能看到李玉站在阳台上,朝着他的方向挥手。
简隋英的嘴角忍不住上扬,心里像揣了一只小兔子,蹦蹦跳跳的。他踩下油门,车子汇入车流,朝着公司的方向驶去。阳光透过车窗照进来,落在他的脸上,暖洋洋的。
而此时,家里的阳台上,李玉看着简隋英的车消失在视线里,才转身回了屋。
他走到卧室,把简隋英用过的托盘端起来,拿到厨房去洗。盘子里还剩着一点简隋英没吃完的水果,他挑了一颗葡萄,放进嘴里,是甜的。
厨房的水槽里,还泡着早上用来洗菜的水。他把盘子和碗筷放进水槽,打开水龙头,温热的水流哗哗地淌下来。他认真地洗着每一个盘子,每一双筷子,动作轻柔而仔细。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来,落在地板上,形成一片金色的光斑,暖烘烘的。
洗完碗,他把东西都放回原位,又把厨房的台面擦得一尘不染。然后,他走到客厅,拿起放在沙发上的手机,点开了订民宿的软件。
他的手指在屏幕上快速地滑动着,目光专注地看着每一家民宿的介绍和评价。他要找一家环境最好的,最安静的,有院子的,还要有简隋英喜欢吃的菜。他想让简隋英好好放松一下,想让他在这两天里,忘掉所有的烦恼,只享受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时光。
手机屏幕的光映在他的脸上,他的嘴角一直挂着一抹温柔的笑容。心里的滋味,就像此刻落在地板上的阳光,暖烘烘的,甜丝丝的。
这大概就是幸福吧。
李玉想。
有一个人,值得他每天早起做早饭,值得他为他打理好生活里的一切,值得他用尽所有的温柔去呵护。有一个人,能让他感受到家的温暖,能让他觉得,原来平凡的日子,也可以过得这么有意义。
他低头看着手机,手指在屏幕上点了一下,选中了那家山脚下的民宿。订好了房间,他放下手机,走到窗户边,推开窗户。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带着点花草的香气。
他抬头看向天空,天很蓝,云很白,阳光很暖。
一切都刚刚好。
就像他和简隋英的爱情,不早不晚,不多不少,刚好在最恰当的时候,相遇,相知,相爱。然后,一起把这细水长流的日子,过成最温柔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