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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VOL.10 血与糖CANDY AND BLOOD ...


  •   我从小不喜欢吃糖,特别是果糖,黏糊糊的一大块,放在嘴里,化得跟口水没什么两样。
      糖有血的味道,一样的甜,一样的腥,一样的腻。

      糖还有一种特别的香气,鹈廊次⑸??缘阶詈螅?涣粝侣?诘目嗌??砹?母勺啤?

      然而星期天的早上,我却带着这样的两大包果糖,坐地铁到Z大附近的公寓去。FOX买了星际三代,虽然大清早玩CS是有点无良,不过他的夜生活太丰富,一到下午人就不是自己的了。没办法,我高中,他大学,就本质还是不同的,光是钱和自由这两样,就够我嘴里塞一块石头,半句大话也吐不出了。

      我早上走得很早,因为慕阳也有早起的习惯。自从那个黑暗得难以想象的夜晚过后,他留下,我却得不到好眠了。我是否是固执的、偏颇的、赖皮的人呢?我是否是在寻找一个救生圈呢?如果不是慕阳在我身边,而是其他人,我也会欣然接受。

      走到超市的时候,我本想买薯片,莫名其妙,付帐的时候才发现手上拽了两包糖。最讨厌的那种糖,花花骚骚,又甜得叫人发指。
      越是这种糖,甜过之后就越苦。我想了想,还是把它买下来,在去FOX公寓的路上,一口一个地吃。

      开始那样腥腻的甜和淡然的苦掺杂在一起,到后来全部化为奇怪的麻木,什么味道也没有,什么感觉都消失了。

      FOX并没有在学校住宿,而是在外边租的房子。更离谱的是,哥两个住的地方都不一样。真正寻到他的住处,我反是愣了半天。
      在蓝艳的天空中摇晃的小楼,前庭后院杂草丛生,楼梯又高又陡,下宽上窄,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豆腐渣工程。一层楼两户人,也已经十室九空,大锁一把,套在铁门上。我在门口站了半天,望着长了铜锈的门牌。501,没错,是501。

      这家伙,还真以为这是孔孟的大同世界,天下无贼?连个防盗门都没有。
      敲了半天,屋子里一点响动也没有。我咬牙切齿。死狐狸,你敢忽悠我?这词儿最近成了我的口头禅,托赵本山的福气,这词儿说得太爽了。

      正抬起脚来准备来个大力点球,门咿呀一声开了。我一脚踢不下去,心里怪郁闷的,抬头一看,郁闷早抛到九霄云外了。
      不错,记忆中FOX的脸是苍白了点,一点也不像风里来雨里去出来混的,不错,他的眼睛时常眯成一条缝,可怜了那漂亮的内双,嘴更是又薄又淡,永远挂着叫人不舒服的讽刺。然而此刻在我面前的,是个比《圣魔之血》的阿贝尔矮一点,比E.T白一些,比雪怪要瘦一些,比蜡像还要蜡像的人。
      我忍不住伸手捏捏蜡像的脸,原来不止样子栩栩如生,脸上烫得不能煎鸡蛋也能烧开水。我愣了,盯着他,他也盯着我。

      “哈哈!”一声大笑:“你这狐狸,也有今天?!”还想在他面前耀武扬威一番,毕竟总是在他面前丢脸。蜡像铁青着一张脸,在我面前晃了两晃,就砰一声倒下去了。
      上演言情剧里最烂俗的桥段。

      “你……别想我照顾你……”我趁火打劫地踢了两脚。
      “……昨天还生龙活虎的呢,现在就变了,莫非你想进军演绎圈?”
      “……”
      那样坏嘴的狐狸居然不回嘴,看来情况是真的不妙。

      说了或许没人信,小时候老爸的中医朋友,一见我就说什么印堂发黑,嘴唇发紫,双眼桃花,是气虚的样子。硬开了几大张单子要老妈去抓药。我也就骂声连连地吃了半年药。不过那以后,真的没得过什么病,发烧、吃药、打针和我都是绝缘体,就连感冒也是好几年一次。别人从没有照顾过我,更枉论我照顾别人了。

      我不太有常识,可毕竟还是要比李小鬼来得聪明。病了要睡觉,病了要吃粥这一类的事情我也还知道。
      看在那小子挺罩我的份上,将他抗回房间里也不算一件为难的事情,然而拉着一个庞然大物,避过破门,我才终于明白什么叫做不识庐山真面目。

      本来很小的租屋,四面都被打通。

      乱,乱得恐怖。

      走到走廊,三步一堆书,五步一套影碟。除了一张破床一个在地上的电视音像设备,基础设施一样没有。抬头低头都是书。
      “小子,你就用这阵仗,迷惑那帮花痴女的?”我吞了口口水,忍不住说出口来。
      天河老二的房间,怎么不像狐狸窝像鸡窝?!

      背上那个人哼了一声,那音调,就跟醉酒的少爷没什么两样,气得我马上想一个背砸下去,上演奥运会上摔交队最经典的镜头。
      但是我毕竟没动,我小泰哥别的不敢保证,说到说话算话这一点,还颇有些自得。既然打定主义的事情,我是绝对不会放弃。一把将背上不布袋摔在凌乱得不像话的床上,我的眼睛开始到处瞄——恩……冰箱。

      我九岁第一次做饭,切到了三根手指,为的是向父母证明他们的儿子懂事了,听话了,为的是让他们不再为我而吵架。但是那一盆带血的蛋炒饭,似乎也向他们证明了他们的儿子很“坚强”,即使离开了也“饿不死”。

      蛋炒饭的直接结果是——他们彻底的离弃。如果当初满心欢喜的我能想到这一点,大概会举起刀去砍整个左手,我也是在那个时候才明白,原来所有的爱,都需要血一样的代价。

      “喂——小太——”旁边的大少疏懒地拖长了声音。

      “小——太——”TMD!我在心里骂了一声,冷笑着将一个瓷碗举在空中,轻轻一放。

      少爷不愧是少爷,一点也没有被破碎的声音所惊吓,只是稍微沉默了下来。隔了很久,他突然冒一句:“小太,上次你说你失恋了?”

      嘴里应着他,手上不停地切葱。

      “如果我说——我也失恋了——你信不信?”

      哎哟!少爷家那几乎是崭新的刀,利落地在左手拇指划了一道口子,艳色的血立即涌了出来。生物老师说得好,反射神经让我们一但遭到危险,先缩手才觉得痛。
      可是现在我明明已经很痛了,连手也缩不回来——我听到了一个不得了的大消息。这回,轮到我磕巴了。
      “老大?你失恋了??你恋过么?”坏了,我被这臭狐狸传染了,怎么说话的口气跟他一个样??

      “女人,不算少——”我呸!改天看我怎么用我家奶奶那一套来教训你这大男子主义者。
      “被女人甩——第一次。”

      哎哟!左手拇指二次中弹,居然还是一动不动。

      “哪一个?上次那个表演系的?”

      大少终于沉默。我掰着指头算(带血的指头不算),一周、两周、三周。
      “你这狐狸也算破记录了,居然维持了三周——还是说,上次见面的时候,你们还——”

      “我有更有趣的事情,你要不要听?”
      “……”这真的是失恋的人该说话的样子吗?难道失恋的人不该像我这样苦瓜脸,到处躲人吗?
      “她甩我的原因……呵呵……居然是因为我三周没和她打电话,没约她出来玩——”

      “……你找死。”曾经有一本书叫《红楼梦》, 曾经有个人叫贾宝玉,曾经有一句话说:“男人是泥做的,女儿是水做的。”我对《三国》那玩意儿还看得比较过眼,《石头记》这东西看着看着就怪不是滋味——凡是男的角色,怎么看怎么该打。但是于这一句话,现代社会有另一个成语可以解释:怜香惜玉。

      将葱花白粥砸在铺了报纸的床上,一脚踢开旁边的一摞书,斜眼看着那人半睡不睡的样子。“狐狸,你装的吧?刚刚那么严重,恢复得那么快?”

      “世界上有一种动物,生命力仅次于蟑螂和猫——你们这年纪没看过《火影忍者》?”
      “死狐狸!”

      “太,有没有人说你很像太阳?”狐狸眯起了眼睛,一贯警备的眼神,大概因为生病而变得放松。

      “屁!骂我脾气坏不要拐弯抹角。”

      “你脾气坏是没错——”FOX拿起勺子,搅了搅里边的葱花,疲倦的脸上突然露出狡猾的神色。“但是和你在一起,温暖,又奇怪。似乎我四周的空气越来越冷,不得不靠近你,才得到一些光和热。”

      “KAO,敢情你还变月亮了?”这点地理知识我还是有的。

      “变月亮?那也好,天天汲取你的温暖,榨干你最好。”FOX突然沉默下来,只是一口一口小心地喝粥,开始被烫了两下,也不吹,只是一个劲儿地搅拌。

      “好奇,人人都会有,好奇为什么他活得比我洒脱,好奇为什么他总是那么阳光,好奇他为什么那么执着。越来越好奇,就会越来越偏激,到最后,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太,你懂不懂这是什么意思?”

      “喝粥吧你,月亮狐狸,你还要代表月亮消灭我呢。”我耸了耸肩站起来,不再去看他的神情,一步步离开房间。本已经麻木的手指突然疼痛了起来,手指上的血明明止住了,却像是重新撕裂了一样。

      狐狸,我也好奇,但我不能懂。有些东西,真的弄懂了,只会有无尽的痛苦。对同性好奇是一件很蠢的事情。尤其,你和我,都不可能有那个勇气泼妇骂街般喧闹着同一种感情。最好是不要懂。同样,我希望慕阳也不要懂。

      生活在不懂的世界里,世界才能暂时完美。而暂时的完美,对于一个普通男生来说,已经绰绰有余。

      “喂,小子,我在生病!你去哪里?!”身后传来了熟悉又陌生的声音,恢复了从前的冷漠和讽刺,再一次戴上面具。隐隐的,心有些痛。

      “买菜!你难道只靠葱和熟食过活?”不知为什么,突然觉得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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