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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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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岳属于黑户,没身份证,飞机是不用指望了,只能坐火车。从票贩子手里买了两张卧铺连夜赶回家,同车厢的还有一对母女,我木着脸的看着小姑娘对司马岳的殷勤,习惯,要习惯,顺便再次确定了一点,司马岳的脸确实挺吸引现代雌性的。
火车开了30多个小时终于到达苏城,回家后安置好司马岳我躺在浴缸里好好享受着水的滋润。这趟元皇陵之行包括之前去公主坟都出乎意料的顺利,到现在回想起来,我有些不可置信。学校的假期递了三个月,现在加起来不过休整了1个月不到,还有大把的空闲时间,或许我真的可以好好放松下,从元陵里带出来的东西也找到了买家,这笔钱也够我挥霍一段时间,生活真是无限美好。
洗了澡回房间,往大床上一躺,长长呼出一口气,顺手拿起枕边的书,我虽然年纪不算轻,但是依然保持着童心一颗,床头柜上一般会放一本童话书,睡前总要看上一遍。
最近看的是睡美人,我慢悠悠翻着书,英俊勇敢的王子骑着白马,手持宝剑,披星戴月,斩荆棘,杀巨龙,终于救出公主,并且献上香吻一枚吻醒公主,真是个美好的结局。我笑着将书放回床头,我千辛万苦找到古墓,从元陵里带回司马岳,虽然没有用吻唤醒他,可好歹也算猥琐他的时候他才觉醒的。
翻了个身,摸了摸书,这么说我是司马岳的。。。王子?
一夜好眠,大概是没有烦恼,睡的特别好,第二天起来已经过了中午。我慢悠悠爬起来去浴室冲个澡,顺便想着晚饭吃什么,忙碌了这么久,该好好奖励奖励自己,最重要的是,我打算换间阳光点的房子,越新越好,表示我跟阴暗的过去划清界限。
脑子里思索着最近有哪些楼盘在售楼,不要公寓要别墅,不要市中心的要郊区的,环境要好,价格要适中。。。果然买房是个头疼的活。
擦着头发,习惯性的穿着背心短裤就下楼找水喝。刚跨下最后一阶楼梯,就看到沙发上坐了个人,正聚精会神的看电视。我瞟了他一眼,还是穿着我给他买的衬衫牛仔裤,头发依然用簪子束着,我一头冷汗,刚才似乎忘记他的存在了。就是他这么个穿着跟发型实在是很喜感啊,我咳嗽了一声示意我的存在,果然司马岳转过身看我。仔细的打量了我一会,神情怪异的看着我,脸色不是很好。我被他看的有些发毛,顺着他的目光检查了下自己,很正常呀。
“衣不蔽体。”司马岳面无表情的发表了意见然后转头继续看电视不再理睬我。
家里冬天一般不分昼夜的开暖气,所以室内我一般都穿得很少,可是还没到衣不蔽体的地步吧。“入乡随俗。”我没好气的回了他一句,这人面相看着挺和善的,怎么说话就老是这么冷冰冰呢。
没期待司马岳搭理我,他一般对我的态度就是兴致来了时逗逗我,没兴致时无视我,习惯就好。
泡了一杯普洱,我捧着杯子在客厅上网看楼盘,看了半天,有一个在太湖畔的小区挺不错的,符合我的要求,打了电话跟客户经理约了明天去看房。放下电话瞅了瞅外边,冬季天黑的早,已经能看到外面有朦胧的灯光。再瞥了眼沙发上的司马岳,依然聚精会神的看电视,真怀疑长此以往他会不会近视。
“我饿了,我们出去吃饭吧。”我关上电脑,凑近司马岳坐下,询问他的意见。
他没意见,点了点头就回房拿外套。
“带上帽子。”我冲他的背影喊了一声。没礼貌的家伙,我也踱回自己房间换衣服,顺便决定今晚吃西餐,我看他怎么使用餐具。
选了件黑色长裙,配上十厘米的蓝色高跟,我满意的看着镜子中消瘦的身材,女人永远会为自己不够瘦而烦恼,我这回辛苦了大半个月,体重倒是减轻了不少。再快速化了妆,长发用发卡挽起来,外加一件红色呢子大衣,很好很成熟,我默默幻想自己是强大御姐范。
走下楼时司马岳早在客厅等着,见我下来,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不过很快归于平静,切,没礼貌的家伙,不知道夸一下很满心期待的女士么,一点都不绅士。
我怨念的踩着高跟走向车库,上了车从后车座下取出一双平跟鞋,认命的换上鞋子,十厘米的高跟可不好踩刹车,御姐范立马消失,又是娇弱的朱贞言了。只听到后座似乎传来一声轻笑,我转头瞪了司马岳一眼。
NICHOLE是苏城很有名的一家餐厅,非常受所谓潮流人士的青睐,我虽然小资情调不够浓厚,不过对他们家的东西还是挺欣赏的。
我带着看好戏的心态时刻关注着司马岳的动态,但很失望的发现他依然是宠辱不惊的样子,到是迎面走来的几个人对他评头论足的,他一入座就把帽子摘掉了,顶着他那束了玉簪的发型火树银花,我万分后悔没有要一个包间。
侍者殷勤的递上菜单,我快速扫了一眼菜单,决定好自己要吃什么,然后对面的司马岳,居然很认真的在研究菜单。我气结,交代了自己要的菜,然后摆弄手机。
“一样。”司马岳放下菜单,很简单的两个字。
“好的,会尽快为您上菜。”侍者收走菜单,微笑着告辞。
我鄙视的看了司马岳一眼,估计是没看懂,我点了一份生蚝,这玩意如果没记错的话应该有壮阳的功效。脑补了下司马岳吃后的样子,打住,这实在太□□了,不符合我纯洁的形象。
“明天去把头发剪一下吧。”他这个头发实在是很碍眼,不过估计不会那么顺利,古人不是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断发那可是大不孝。执起酒杯喝了口红酒,入口时涩涩的味道,待咽下后,舌尖上却能感觉到一丝甘甜,这红酒不错。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果然如此。司马岳也拿着酒杯,品了一口,然后坚定的拒绝了我的提议。
不过我却被他的动作吸引了全部的注意,这人喝酒的样子,居然比我潇洒!想当初为了品酒的姿势,我还特地对着镜子练习了很久,他是第一次用高脚杯吧?
上主菜后,我拿起叉子切小羊排吃,再看对面的司马岳,果然皱着眉,其实他皱眉很久了。从前菜开始,上的第一份蔬菜沙拉,他吃了一小口,虽然修养好没有吐出来。看着他的样子我顿时食欲大开,欢快并且慢吞吞的用餐,想到家里冰箱里什么吃的都没有就更加愉快。
美妙的晚餐过后时间还早,我提议去附近散散步,正好瞥见不远处有家男装店,看了司马岳一眼,这家伙长的人模狗样,打扮起来应该挺帅的吧,想着就拉他去买衣服。
在店员热情的推荐加上我的死缠烂打下,司马岳勉强进更衣间去试衣服,等了一会他开门出来。惊艳是我最初的感觉,白色的衬衫扣到锁骨下的那个位置,露出他白皙到不健康的皮肤,他的身材比例很好,黑色的西装罩在外,两条修长的腿撑起笔挺的西装裤,一双尖顶的深棕色皮鞋,帽子已经摘下,店员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根丝带,帮他轻轻拢住长发,眉宇间带着的不悦,我忽然觉得他长发也挺好的。
“很好看。”找回语言组织能力,我花痴了一会就很大方的赞美他。
“你男朋友真帅。”女店员在一旁夸赞。
我傻笑起来,又让店员去选几套衣服给司马岳试试,最后他出来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他的耐心到了极限也就识相的打住,拎了几套衣服就打道回府。
各自回房前跟他交代了明天一早需要看房子所以要早点起来,收到司马岳质疑的目光,我尴尬的笑了一下“我会调闹钟的。”
第二日我做梦正梦的风生水起,烦人的敲门声就开始不停的困扰着我的美梦。我怒气冲冲的打开房门,就听见司马岳鄙视的吐了两个字“起床。”
起你妹,我真想破口大骂,我一向有起床气,不过良好的风度让我止住骂出口的脏话,嘀咕了两声就进浴室梳洗,出门的时候我又是风度翩翩教养良好的朱教授。
过了上班高峰期,路上并不拥堵,开车到东郊不过四十分钟,别墅区建在太湖边,据说夏天十里荷塘三里桃林,听得我十分向往,看了房子也觉得不错,这是样板房,已经装修完毕,我算了算价格,压了价就当场成交。房产经理见我爽快,附送了搬家服务,当然她说这话的时候是盯着司马岳的。
搬家总共花了一个礼拜时间,自此以后我就彻底跟过去说再见。老宅子落了锁,我觉得大概我再也不会回去了,自此也开始了跟司马岳隐居般的同居生活。
我千里迢迢,不远万里,不辞劳苦,跨越千年的把他带回来,没想到是这么一个结果,好的出乎我意料。我也不是傻子,司马岳看我的眼神也藏了另一种东西,所以一次我偷偷把他灌醉,原来我跟他以前的死鬼皇后褚算子长的挺像,他也算移情。男人有了,金钱有了,我觉得人生忽然变得很圆满。但是有一次做噩梦,梦里司马岳成了一具干尸,我浑身冷汗的醒来,决定在我们跨出质的飞跃那一步前,先带他去医院做个全身检查。
全身检查需要一个礼拜后去拿报告,所以这一个礼拜每次我色从胆生的时候就告诫自己,这货他还不确定是不是人,他有可能不是人。这样默念了几次,色胆也就淡了下去。
拿到报告的那一天风和日丽,司马岳正在温室里弹古琴,我一项一项仔细的看下去,最后终于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这家伙非常健康,健康的让人嫉妒,最主要的是,他是个人啊,不容易。
当天晚上,我灌了自己一大瓶白酒,乘着还有意识闪进了司马岳的房间。第二天,我得意洋洋的从他房里出来,套用江湖上的一句话,从此以后他就是爷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