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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雨下了 ...

  •   雨下了一整夜,到第二天傍晚才歇。

      路环的黑沙海滩被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连沙子都比平时深了一个色号。傅恒霁下午三点才醒,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发了十分钟的呆,脑子里全是昨晚谭翊看他的那个眼神。

      他翻了个身,拿起手机。

      四十七条未读消息,大部分来自一个叫“濠江夜猫”的群组。这是他们几个狐朋狗友的聊天群,名字是傅恒霁取的,俗气又嚣张,但他觉得够直白——澳门以前就叫濠江,他们这帮人,就是濠江夜里最不安分的几只猫。

      群里正在讨论今晚去哪儿。

      霍彦辰:今晚“雾”有私人局,鲍哥从伦敦请了个魔术师过来,据说是大卫·科波菲尔徒弟的徒弟,牛逼得很。

      乔舒:魔术师?有乜好睇嘅,我寻晚睇到傅少喺威尼斯人门口企咗半个钟,嗰个先叫魔术。(魔术师?有什么好看的,我昨晚看到傅少在威尼斯人门口站了半个小时,那个才叫魔术。)

      傅恒霁挑了挑眉,乔舒这小子眼睛倒是尖。

      霍彦辰:@傅恒霁 你寻晚做咩?(昨晚干嘛了)

      傅恒霁慢悠悠地打了几个字:睇风景。(看风景。)

      乔舒:?你?睇风景?你识得“风景”两个字点写咩?(你看风景?你认识“风景”两个字怎么写吗)

      傅恒霁没理他,退出群聊,点开了那个陌生号码昨晚发来的两条短信。

      “傅少,明晚十点,旧码头仓库,有人等你。”

      “傅少,旧码头仓库,明晚十点,不见不散。”

      他看了看时间,现在是下午三点四十七分,距离“明晚十点”还有六个多小时。旧码头仓库他知道,在内港那边,一排废弃的老仓库,偶尔有人在那里搞地下派对,澳门警察扫过几次,但屡禁不止,因为背后牵涉的利益太复杂了。

      傅恒霁把短信截了个图,发给霍彦辰:你知唔知边个搞嘅?(你知不知道谁搞的)

      霍彦辰秒回:旧码头?你收到风啦?(收到消息了)我正想同你讲,听讲系谭家二公子搞嘅,但未确定。(我正想跟你说,听说是谭家二公子搞的,但没确定。)

      谭家二公子。

      傅恒霁的手指顿住了。

      谭家有三个儿子。老大谭聿,三十岁,已经接手了谭氏集团大半的业务,沉稳老练,是澳门商界公认的下一代话事人。老二谭翊,二十三岁,负责谭氏旗下的投资公司。老三谭衍,才十九岁,在英国念书,据说是个混世魔王,比他大哥二哥加起来都难搞。

      “谭家二公子”——那不就是谭翊?

      傅恒霁又看了一遍那条短信。旧码头仓库,明晚十点。

      谭翊搞的局?

      他想起昨晚谭翊站在威尼斯人门廊下的样子,白衬衫扣到最上面一颗,金丝边眼镜,笔直的脊背。那种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会在旧码头仓库搞地下派对的。

      但转念一想,他又觉得自己这个判断太武断了。他跟谭翊不熟,压根不知道谭翊私底下是什么样的人。也许那个看起来规规矩矩的二公子,背地里比他还能玩呢?澳门这地方,什么人没有?

      他正想着,手机响了。不是电话,是门外传来的铃声。

      傅恒霁的卧室在三楼,门铃按的是大门口那套系统,声音通过对讲机传上来,有点失真,但还是能听出来是谁。他家佣人王姐的声音从对讲机里传出来:“恒霁,霍少同乔少嚟咗。(霍少和乔少来了)”

      傅恒霁“嗯”了一声,套了件黑色薄毛衣,踩着拖鞋下了楼。

      霍彦辰和乔舒已经坐在客厅里了。王姐给他们倒了茶,但两个人都没动,霍彦辰手里端着一杯自己带的冰美式,乔舒在吃王姐刚端出来的蛋挞——路环安德鲁的,还冒着热气。

      “你两个又唔系冇屋企,成日嚟我度做咩?(你们两个又不是没家,整天来我家做什么)”傅恒霁从楼梯上慢慢走下来,声音里带着刚睡醒的沙哑。

      霍彦辰抬头看了他一眼,笑了:“唷,傅少今日气色唔错喎,黑眼圈都淡咗,寻晚瞓得好?(傅少今天气色不错,黑眼圈都淡了,昨晚睡得好)”

      傅恒霁没接话,走到沙发边坐下,从乔舒手里抢了半个蛋挞,咬了一口,是奶黄馅的,甜得发腻。

      乔舒瞪他:“你自己屋企冇蛋挞啊?”

      “你手上嘅特别香啲。”傅恒霁面不改色地说。

      乔舒翻了个白眼,又去拿了一个。

      霍彦辰把手机递过来,屏幕上是一条Instagram帖子的截图,配图是一张黑色底的邀请函,金色字体写着“Warehouse 10·22:00”,没有署名,没有地点详情,简洁到近乎傲慢。

      “你收到呢个?”霍彦辰问。

      傅恒霁点头。

      “我查过,”霍彦辰说,“邀请名单上大概有三十几个人,都系澳门嘅‘嗰啲人’。(都是澳门‘那类人’)”他说“那类人”的时候,语气里带着一种不言自明的意味。在澳门,“那类人”指的不是有钱人——澳门有钱人太多了——而是指那些有背景、有来历、有些事能碰有些事不能碰的人。傅家、霍家、乔家,都属于“那类人”。

      乔舒把蛋挞咽下去,说:“如果真系谭二搞嘅,我劝你哋去睇下。谭二呢个人,返澳门两年,从来冇搞过呢啲嘢,今次第一次,好反常。(如果是谭二搞的,我劝你们去看看。谭二这个人,回澳门两年,从来没搞过这些,这次第一次,很反常)”

      傅恒霁把最后一口蛋挞吃完,舔了一下指尖上的糖粉,说:“你几时变咗谭二嘅专家?(你什么时候变成谭二的专家了)”

      乔舒嘿嘿一笑:“我唔系专家,我系八卦。你知唔知谭二嘅八卦?(我不是专家,我是八卦。你知不知道谭二的八卦)”

      霍彦辰翻了个白眼:“你又有八卦。”

      “呢个系真嘅!”乔舒把身子往前倾,压低声音,好像怕客厅里的花瓶听到似的,“我表姐同谭二系大学同学,佢话谭二喺法国读书嗰阵,成个学期都着同一件外套,住最平嘅宿舍,食学校饭堂,完全唔似有钱人。(我表姐跟谭二是大学同学,她说谭二在法国读书的时候,整个学期都穿同一件外套,住最便宜的宿舍,吃学校食堂,完全不像有钱人)”

      霍彦辰挑眉:“咁又点?人哋悭啫。(那又怎样,人家节俭)”

      “悭?”乔舒夸张地提高了声音,“谭氏集团每年分红过亿,佢悭乜嘢?仲有,佢毕业之后去新加坡,做咗半年投行,住嘅系普通公寓,出入搭地铁。你话呢个人系咪好奇怪?(谭氏集团每年分红过亿,他节俭什么?还有,他毕业之后去新加坡,做了半年投行,住的是普通公寓,出入坐地铁。你说这个人是不是很奇怪)”

      傅恒霁听着,没说话。

      奇怪吗?也许吧。但他想起昨晚谭翊站在威尼斯人门廊下的样子,干干净净的白衬衫,擦得锃亮的皮鞋,姿态端正得像一把尺。那种人不像是刻意低调,更像是……他对那些东西没兴趣。

      不是说他对钱没兴趣——谭家的人不可能对钱没兴趣——而是他可能对“展示钱”这件事没兴趣。

      这是两码事。

      霍彦辰看了看手表:“而家四点,十点开场,我哋食啲嘢先?(现在四点,十点开场,我们先吃点东西?)”

      乔舒举手:“我要食葡国菜,新马路嗰间。(我要吃葡国菜,新马路那家)”

      “你餐餐都食葡国菜,你唔厌我哋都厌。”霍彦辰嫌弃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转向傅恒霁,“你话呢?”

      傅恒霁站起来,把拖鞋踢到一边,光脚踩在大理石地板上,凉意从脚底窜上来,让他清醒了几分。

      “去澳门旅游塔,食自助餐。”他说。

      乔舒哀嚎:“旅游塔?游客先去嗰度?!(旅游塔?那是游客才去的地方啊!)”

      “系啊,”傅恒霁回头看了他一眼,嘴角挂着那副懒洋洋的笑,“我今日想做游客。”

      旅游塔的自助餐厅在六十层,旋转的,转一圈大概一个半小时。傅恒霁选了靠窗的位置,三个人坐下来的时候,夕阳刚好开始往下沉。整个澳门铺在他们脚下,氹仔的酒店群像一堆闪闪发光的积木,友谊大桥横跨在海面上,车流像一条发光的拉链,把海面从中间拉开。

      乔舒嘴里塞着一只蒜蓉大虾,含混不清地说:“我得闲真系要研究下你嘅脑回路,点解每次谂嘅嘢都咁离谱。(我改天真要研究下你的脑回路,为什么每次想的东西都这么离谱)”

      霍彦辰用刀叉优雅地切着一块羊扒,笑而不语。他跟傅恒霁认识最久,从小就认识,早就习惯了这个人的行事风格。傅恒霁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特点——你永远猜不到他下一步要做什么,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

      这才是最可怕的。

      傅恒霁没怎么吃东西,他端着一杯香槟,靠着椅背,看窗外的风景。天色从橘红变成紫红,再从紫红变成深蓝,等最后一抹光消失在海平面上的时候,整座城市的灯同时亮了起来。

      澳门就是这样,白天平平无奇,一到晚上就像换了一个人,浓妆艳抹,纸醉金迷,连空气里都飘着钱的味道。

      霍彦辰顺着他的目光看出去,忽然说:“你系咪谂紧听日个收购案?(你是不是在想明天的收购案)”

      傅恒霁回神:“咩收购案?(什么收购案)”

      “路环嗰块地皮,靠近灯塔嗰块。傅氏有份竞标,你阿爸冇同你讲?(路环那块地皮,靠近灯塔那块。傅氏有份竞标,你爸没跟你说)”

      傅恒霁皱眉。路环、灯塔?这两个词放在一起,让他莫名地想起了什么。

      “冇。”他说,“我阿爸知我唔理公司啲嘢。(我爸知道我不理公司的事)”

      霍彦辰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了:“我听到啲风声,谭氏对嗰块地都好有兴趣。听日第二轮竞标,傅氏同谭氏系最大嘅两个竞争者。(我听到一些风声,谭氏对那块地也很有兴趣。明天第二轮竞标,傅氏和谭氏是最大的两个竞争者)”

      傅恒霁端着香槟的手顿了一下,旋即又恢复如常,仰头喝了一口,气泡在舌尖炸开,微苦。

      又是谭翊。

      他放下杯子,看着窗外灯火通明的城市,忽然觉得有点好笑。澳门就这么大,地皮就那么几块,宴会就那么几场,圈子就那么几个人。他跟谭翊明明可以一辈子不相干,但命运好像偏要把他们往同一个方向推。

      “恒霁。”霍彦辰叫他的名字,语气比平时认真了一点。

      “嗯?”

      “你今晚去旧码头,唔系净系去玩。你阿爸听日竞标,今晚谭二搞呢个局,时间上太巧合。(你今晚去旧码头,不只是去玩。你爸明天竞标,今晚谭二搞这个局,时间上太巧合了)”霍彦辰的声音压得很低,低到只有他们三个人能听到。

      乔舒也放下了叉子,难得正经地看着傅恒霁。

      傅恒霁把香槟杯放在桌上,玻璃和大理石桌面碰撞,发出一声轻响。

      “所以呢?”他问,语气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当他用这种语气问“所以呢”的时候,他的脑子已经在高速运转了。

      霍彦辰说:“所以你要小心啲,谭二唔系佢表面睇落咁简单。(你要小心点,谭二不像他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傅恒霁笑了。

      不是那种懒洋洋的笑,是另外一种,带着一点点锋利的、甚至有点危险的笑。这种笑很少出现在他脸上,但每次出现,都意味着他已经做出了某个决定。

      “我从来都唔会觉得一个人简单。”他说,“尤其系姓谭嘅。”

      晚上九点四十五分,三个人从旅游塔下来,各自开车去内港。

      傅恒霁今晚开的是他那辆哑光黑的迈巴赫,车库里最不起眼的一辆。霍彦辰开了一辆银灰色的保时捷,乔舒更过分,开了一辆亮橙色的兰博基尼,在三盏灯的霓虹灯下亮得像一团火。

      “你开呢架车去旧码头,系惊人哋唔知道你嚟咗咩?(你开这辆车去旧码头,是怕别人不知道你来了吗)”傅恒霁从车窗里看了乔舒一眼。

      乔舒把墨镜推到额头上,笑嘻嘻地说:“咁先符合我嘅人设吖嘛。(这才符合我的人设啊)”

      内港的旧码头区在城市西边,靠近十六浦,是一片被时间遗忘的角落。几十年前这里是澳门最繁忙的货运码头,后来城市发展,港口东移,这片区域就慢慢荒废了。仓库的红砖墙上爬满了藤蔓,铁门上锈迹斑斑,路面上坑坑洼洼,积着昨夜的雨水。

      但今晚不一样。

      傅恒霁远远就看到十号仓库门口停了一排车——法拉利、迈凯伦、劳斯莱斯,还有一辆老款的奔驰G级,车牌号是三个八,澳门人都认识,那是何家的车。

      门口站着两个穿黑色西装的保安,身形高大,耳麦的线从衣领里伸出来,一看就不是普通保安。他们看到傅恒霁的车,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平板,然后微微欠身,拉开铁门。

      仓库里面别有洞天。

      傅恒霁走进去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这不像一个仓库。

      地面铺了黑色的镜面地板,天花板悬着一圈一圈的LED灯带,光线柔和而暧昧,像蒙了一层薄纱。正中间是一个巨大的环形吧台,吧台后面站着四个调酒师,穿着统一的黑色马甲,动作整齐得像在跳舞。角落里有DJ台,一个戴棒球帽的男人正在打碟,放的是一首deep house,低音震得地板微微发颤。

      人不多,大概三四十个,散落在各个角落。有三五成群端着酒杯聊天的,有在吧台边喝酒的,有两个人在角落的桌上打□□,还有几个人窝在黑色的皮质沙发里吞云吐雾。

      空气里混合着酒香、香水味和若有若无的雪茄烟味。

      傅恒霁扫了一眼人群,认出了不少面孔。何家的老三何知远,坐在最里面的沙发上,被一群人围着,手里夹着一根雪茄,笑得前仰后合。旁边是容家的独女容笙,她穿着一件墨绿色的丝绒连衣裙,正拿着手机自拍,身后两个男人在抢镜头。还有几个娱乐圈的小明星,大概是被人带来的,怯生生地坐在角落里,不敢乱动。

      但傅恒霁没看到谭翊。

      “傅少。”有人认出了他,走过来打招呼,是一个姓宋的年轻人,做建材生意的,跟傅恒霁有过几面之缘。

      “宋生。”傅恒霁点点头。

      “饮咩?我帮你叫。(喝什么?我帮你叫)”宋生很热情。

      “Whisky,加冰。”傅恒霁说。

      宋生去吧台帮他端了一杯,傅恒霁接过来,道了谢,但没有留下来寒暄的意思。他端着酒杯,慢慢地在人群里穿行,目光不着痕迹地扫过每一个角落。

      霍彦辰和乔舒已经各自散开了。霍彦辰去了□□那桌,乔舒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了一杯鸡尾酒,正靠在吧台边跟一个穿着露背裙的女生聊天。

      傅恒霁走到最里面,发现这仓库比他从外面看到的还要大。里面还有一个隔间,用黑色的丝绒幕帘隔开,幕帘后面透出暖黄色的光,隐约能听到笑声。

      他掀开幕帘。

      隔间里的布置比外面更私密,几张低矮的皮质沙发围成一个半圆,中间是一张大理石茶几,上面摆着几瓶红酒和几碟精致的冷盘。沙发上有五六个人,男的西装革履,女的珠光宝气,一看就是这个局最核心的圈子。

      而坐在正中间的那个人,穿着一件黑色的薄卫衣,卫衣的帽子没有拉起来,领口松松垮垮地露出锁骨下面一小片皮肤。他的头发比昨晚长了一点,微微卷曲地搭在额前,金丝边眼镜换成了隐形眼镜,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就这么大大方方地露出来,在暖黄色的灯光下显得格外明亮。

      他手里端着一杯红酒杯,不是端着杯柄,是整只手掌包住杯身,像在握着一只温热的鸡蛋。

      谭翊。

      但这不是昨晚的谭翊。

      昨晚的谭翊是一把尺子,笔直、精准、一丝不苟。今晚的谭翊是一把打翻了的颜料盘,随意、松弛、甚至带了那么一点点危险的、摄人心魄的散漫。

      他看到傅恒霁的瞬间,没有像昨晚那样只是淡淡地扫一眼。他看了两秒,然后慢慢地、很慢很慢地笑了。

      那种笑不是礼貌的笑,不是社交的笑,是带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意味的笑。像猫看到一只误入领地的蝴蝶,不急着扑,先眯着眼看一会儿。

      “傅少。”谭翊开口,粤语,声音比昨晚低了一些,带了一点红酒浸润过的沙哑,“你终于都嚟啦。(你终于来了)”

      “终于”这个词用得巧妙。

      傅恒霁站在幕帘边上,一手插兜,一手端着威士忌,和他对视。隔间里的其他人都识趣地安静下来,目光在这两个人之间来回打量。

      澳门就这么大,傅家和谭家明天要在竞标场上对阵,今晚两家的少爷却在同一个派对上碰面。这种事放在别人身上是巧合,放在这两个人身上,怎么看都像一出戏的序幕。

      傅恒霁走进隔间,没有坐到沙发上,而是在谭翊对面的单人沙发里坐下,翘起二郎腿,把威士忌放在茶几上,发出很轻的一声响。

      “谭二少呢个局,搞得几有心思。”傅恒霁说,语气随便得像在评价一道菜。

      谭翊晃了晃手里的红酒杯,酒液在杯壁上挂出暗红色的泪痕。

      “傅少钟意就好。”他说,“我听人讲,傅少好少出席呢啲场合,今晚肯赏面,系我嘅荣幸。(我听说傅少很少出席这种场合,今晚肯赏光,是我的荣幸)”

      他说“赏面”的时候,尾音微微往上翘,像一根羽毛轻轻扫过傅恒霁的耳廓。

      傅恒霁端起威士忌喝了一口,冰块在杯子里叮当作响。他隔着杯沿看谭翊,觉得这个人今晚和昨晚简直像两个人。

      昨晚那个人,礼貌、疏离、克己复礼。

      今晚这个人,慵懒、从容、带着一种被酒精和夜色浸泡过的迷人。

      哪一个是真的?

      或者,两个都是真的。人本来就不止一面。

      “谭二少,”傅恒霁放下杯子,“你今晚叫我来,净系为咗饮酒?(你今晚叫我来,只是为了喝酒)”

      谭翊没有立刻回答。他低下头,用食指轻轻摩挲着酒杯的边缘,动作很慢,慢到像在做一件需要全神贯注的事。

      然后他抬起头,看着傅恒霁。

      那双眼睛在暖黄色的灯光下像两颗被打磨过的黑曜石,明亮、深邃,里面藏着一层傅恒霁读不懂的光。

      “如果我说系呢?(如果我说是呢)”谭翊说,嘴角还挂着那个若有若无的笑。

      傅恒霁盯着他看了三秒钟。

      然后他笑了,笑得很开,露出了整排牙齿,连眼角的细纹都笑出来了。他伸手松了松卫衣的领口,把身体往沙发里陷了陷,整个人舒展开来,像一只终于找到舒服姿势的大猫。

      “好,”他说,“咁就饮酒。(那就喝酒)”

      谭翊举起酒杯,隔着茶几,遥遥地朝他示意了一下。

      傅恒霁也举起杯。

      两只酒杯没有碰到一起,只是隔空对了那么一下。

      傅恒霁仰头把威士忌一饮而尽,辛辣的液体从喉咙一路烧下去。

      谭翊只是浅浅地抿了一口红酒,嘴唇被酒液染深了一个色号,在灯光下泛着湿润的光泽。

      他把酒杯放下,然后用只有两个人听得到的声音说了一句:“傅恒霁,你饮酒好快。”

      傅恒霁把空杯子放在茶几上,杯底磕在大理石上,发出一声闷响。

      “我做人就系咁快。”他说,“不过——”

      他顿了一下,身体微微前倾,缩短了和谭翊之间的距离。两个人之间现在只隔了那张茶几,近到傅恒霁能看清谭翊卫衣领口下面那根锁骨的形状。

      “不过如果你想我慢啲,我都可以好慢。(不过如果你想我慢点,我也可以很慢)”

      这句话说得很轻。

      轻到像叹息,像海风,像旧码头外头夜风里那若有若无的海腥味。

      隔间里安静了一瞬。

      那一瞬很短,短到只有一两秒钟,但那一两秒钟里,空气里有什么东西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像一杯烈酒被倒进了温水里,表面看不出波澜,但温度已经变了。

      谭翊没有躲开傅恒霁的目光。

      他就那么稳稳当当地坐着,姿态松弛,脊背却依然挺直,像一株被风吹弯了又弹回来的竹。

      他看着傅恒霁,把那份危险的距离维持了一瞬,然后慢慢地、不疾不徐地靠回了沙发里,拉开了距离。

      “我习惯慢。”他说,语气恢复了那种礼貌的、疏离的温度,“凡事都慢。”

      傅恒霁也靠回了沙发里,两个人之间的距离重新变回了一张茶几的宽度。

      但那张茶几忽然变得很窄。

      窄到好像一个呼吸就能跨过去。

      窄到好像谁先起身、谁先弯下腰、谁先伸出手,就能触碰到对方。

      可是谁都没有动。

      隔间里的其他人开始重新说话,酒杯碰撞的叮当声和笑声重新填满了空间,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但傅恒霁知道,什么都发生过了。

      他在来之前,以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派对,他甚至以为谭翊叫他来,是因为傅氏和谭氏明天要竞标那块地,想探探他的底。他做好了面对一个精明的、城府极深的谭翊的准备。

      但他没有做好准备面对今晚的谭翊。

      那个慵懒的、松弛的、嘴角挂着若有若无的笑的谭翊。

      那个说“傅少好少出席呢啲场合”时尾音往上翘的谭翊。

      那个用红酒杯挡着半张脸、从杯沿上方看过来、目光像一把钝刀一样慢慢割过他的皮肤的谭翊。

      这个谭翊,比昨晚那个礼貌疏离的谭翊,要危险一百倍。

      因为礼貌和疏离是可以挡在外面的东西。

      而今晚的谭翊,直接绕过了所有防线,走进了他的射程里。

      傅恒霁忽然想起了昨晚那条短信里的一句话:“有人等你。”

      他当时没当回事。

      现在他懂了。

      等他的不是一个派对,不是一个局,甚至不是谭翊这个人。

      等他的是一种可能性。

      一种他从来没有想过、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一直在等的可能性。

      十号仓库外面的海风很大。

      傅恒霁站在门口透气的时候,手机震了一下。他低头一看,是谭翊发来的短信——他没有存谭翊的号码,但短信内容让他瞬间就知道了是谁。

      “傅少,今晚杯威士忌,我请你。”

      傅恒霁盯着这条短信看了五秒钟,然后回了一条:“我今晚饮嘅威士忌,够你喺旅游塔食一个月自助餐。”

      他故意提旅游塔。

      他想看看谭翊的反应。

      消息发出去不到十秒钟,回复就来了。

      “所以你今晚喺旅游塔食自助餐,系为咗同我讲,你好得闲?”

      傅恒霁站在海风里,看着这条短信,笑了。

      笑得很大声,大到站在不远处的保安都回头看了他一眼。

      他想起昨晚谭翊上车前问他的那句话——“你今晚好得闲?”

      原来那句话不是随口问的。

      原来谭翊记得。

      他记得傅恒霁在威尼斯人门口站了半个钟,记得傅恒霁帮他提行李箱,记得傅恒霁说“我好得闲”。

      这个人的脑子,像一台精密仪器,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傅恒霁把手机收进口袋,抬头看了看天。雨后的夜空很干净,能看到几颗星星,但不亮,因为澳门的霓虹灯太亮了,亮到能把星星都淹没。

      他忽然很想再去一次那座灯塔。

      不是路环那座废弃的灯塔,而是谭翊Instagram头像里的那座。

      那座灯塔在哪里?那张照片是在哪里拍的?

      傅恒霁发现自己迫切地想知道答案。

      他又拿出手机,点开谭翊的Instagram,盯着那头像看了很久。落日,海面,灯塔的剪影。

      他放大图片,看到灯塔的轮廓和路环那座不太一样,这座更细、更高,塔身有一条螺旋形的楼梯,从底部一直绕到顶。

      不是路环。

      那是哪里?

      他退出Instagram,打开地图,在澳门半岛和离岛之间来回翻找,最后在东望洋山上找到了答案——东望洋灯塔。

      澳门半岛最高点的那座灯塔,中国沿海地区最古老的现代灯塔,一百五十多年前建的,至今还在运作。

      傅恒霁以前去过东望洋山很多次,但从来没有注意过那座灯塔。他不是一个会对灯塔感兴趣的人。灯塔太安静了,太孤独了,太像一个等人来找的东西。

      他锁了屏。

      海风把他卫衣的帽子吹得翻起来,他也没去理。

      他想起谭翊说“我习惯慢,凡事都慢”。

      傅恒霁忽然有了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这种感觉他说不上来,像是喝了一杯温度刚好的奶茶,从喉咙一路暖到胃里,不烫,不腻,刚刚好的那种暖。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在澳门,在这个纸醉金迷的城市里,什么都是快的。赌桌上的筹码快,跑车在友谊大桥上的速度更快,连酒店里那些来来去去的人,都恨不得把一夜过成一生。

      但谭翊说慢。

      慢。

      这个字让傅恒霁觉得安心。

      因为如果谭翊要慢,那他也不用急了。

      他可以不紧不慢地,一点一点地,弄清楚那天晚上在威尼斯人门口、在十号仓库的幕帘后面、在这来来去去的短信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转身走回仓库。

      经过吧台的时候,调酒师递给他一杯新的威士忌,说:“谭少吩咐嘅,话傅少钟意呢只。(谭少吩咐的,说傅少喜欢这款)”

      傅恒霁接过来,喝了一口。

      不是他刚才喝的那款。

      比那款更贵,更烈,更符合他的口味。

      他端着酒杯,在人群里找到谭翊。谭翊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隔间里出来了,站在DJ台旁边,和一个穿着红色西装的男人在说话。他侧对着傅恒霁,黑色卫衣的袖子卷到手肘,露出小臂上流畅的肌肉线条。他手里没有酒杯,两只手插在卫衣口袋里,姿态随意得像在自己家客厅。

      红色西装的男人说了句什么,谭翊微微偏头,笑了起来。

      那个笑和隔间里对着傅恒霁的那个笑不一样。那个笑是真的、不设防的、发自内心的,眼睛弯起来,嘴唇抿着,连鼻梁上都好像带着笑意。

      傅恒霁端着酒杯,靠在吧台边,远远地看着他。

      他忽然想起乔舒说的那个八卦——谭翊在法国读书的时候,一整个学期穿同一件外套,住最便宜的宿舍,吃学校食堂。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里这杯酒。这一杯,够普通人在茶餐厅吃一个月的菠萝包和冻奶茶。

      一个在法国住最便宜宿舍的人,回到澳门之后,在旧码头搞了一个纸醉金迷的派对,请了澳门半个上流社会的人,给他倒了一杯最贵的威士忌。

      这个人到底是俭朴,是铺张,是低调,是高调,是疏离,是亲近,是规矩,是不羁?

      傅恒霁不知道。

      但他忽然很想知道。

      派对持续到凌晨两点。

      傅恒霁走的时候,没有跟谭翊打招呼。他只是把空酒杯放在了吧台上,然后穿过人群,掀开幕帘,走过镜面地板,推开铁门。

      迈巴赫安静地停在仓库门口,车身反射着头顶那盏昏黄的路灯,像一只蛰伏的黑色豹子。

      他拉开车门,坐进去。

      发动车子之前,他看了一眼手机。

      没有新消息。

      他把手机放在副驾驶座上,发动引擎,车子缓缓驶出旧码头区。

      经过十六浦的时候,他的手机亮了。

      他侧头看了一眼。

      谭翊发来的,不是短信,是Instagram的一条私信。

      没有文字,只有一张照片。

      照片拍的是今晚派对结束后的十号仓库。灯光暗了大半,吧台上的酒杯还没收,玻璃杯在灯光下折射出琥珀色的光。角落里有一只被人遗忘的高跟鞋,孤零零地倒在地上。

      傅恒霁看了一会儿,回了一张照片。

      他拍的是车窗外的景色。车子正经过友谊大桥,海面上倒映着氹仔酒店群的光,碎成一片一片的金色,随着海浪轻轻晃动。

      消息发出去之后,他以为谭翊不会再回了。

      但就在他快到家的时候,手机又亮了。

      谭翊发了一段语音。

      傅恒霁犹豫了零点几秒,点了播放。

      谭翊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出来,清冽、干净,带着深夜特有的低沉和沙哑。他说的是粤语,语速很慢,每个字都咬得很清楚:

      “傅恒霁,你呢条桥,我细个嗰阵就行过好多次。友谊大桥嘅夜景,最美嘅唔系啲灯,系海上面啲涟漪。(傅恒霁,这座桥,我小时候就走过很多次。友谊大桥的夜景,最美的不是那些灯,是海面上的涟漪)”

      语音结束。

      车内重新安静下来,只听得见引擎低沉的轰鸣。

      傅恒霁把车停在自家门口,没有立刻熄火。

      他把那段语音又听了一遍。

      然后一遍。

      又一遍。

      谭翊的声音在他耳边重复了四次之后,他终于熄了火,拿着手机下了车。

      王姐已经睡了,大门口留着廊灯,橘黄色的光落在他身上,把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他走进客厅,没有上楼,而是在玄关的长椅上坐下来。

      他给谭翊回了一条文字消息:

      “你细个嗰阵,边个带你行友谊大桥??(你小时候,谁带你走友谊大桥的)”

      这一次,谭翊没有立刻回复。

      傅恒霁等了五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

      手机始终没有亮。

      他把手机放在玄关的鞋柜上,脱下外套,赤脚走上楼梯。木质的楼梯在他脚下发出轻微的吱呀声,整栋房子安静得像是被泡在深水里。

      他洗了澡,躺在床上,头发还是湿的,水珠顺着发尾滴在枕头上。

      他拿起手机,谭翊还是没有回。

      他把手机放在胸口,盯着天花板。

      天花板上有一盏水晶吊灯,白天看起来华丽得过分,但在黑暗里,它只是一团模糊的、看不清楚形状的影子。

      傅恒霁闭上眼睛。

      谭翊的声音在他脑海里又响了一遍:“海上面啲涟漪。”

      他想,这个人说话真他妈好听。

      好听就算了,还说得出“最美的不是灯,是涟漪”这种话。

      他在澳门活了二十五年,从没有人跟他说过这样的话。

      从来没有人告诉他,友谊大桥上的风是什么味道,东望洋灯塔的台阶有多少级,路环那个废弃的灯塔下面,夏天的时候能看到萤火虫。

      他忽然觉得,他过去二十五年的人生,好像都白活了。

      他见过太多人,说过太多话,喝过太多酒,去过太多地方。

      但他从来没有认真地看过海面上的涟漪。

      直到今晚,有人告诉他,那才是最美的。

      傅恒霁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

      枕头有洗衣液的味道,清清爽爽的。

      和昨晚谭翊身上那个味道,一模一样。

      他在黑暗中无声地笑了一下。

      然后他睡着了。

      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在东望洋灯塔的最高处,风很大,吹得他几乎站不稳。有人站在他身后,一只手轻轻扶着他的腰,动作很轻,轻到像是不想被他发现。

      他回头,看到谭翊站在他身后,黑色的卫衣被风吹得鼓起,头发乱糟糟地飞起来,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在月光下亮得像两颗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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