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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走出校区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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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必修科如会计、税务,秦若思更喜欢自选的哲学性科目,例如心理学、社会学和人类学,这些科目通常在大学大会堂授课。
多伦多大学大会堂堪比剧院,有多层座位,一到上课全院满席,何其壮观!因为环形设计,就算秦若思身处后排,居高临下,仍能清晰听到教授铿锵有力的声线。
相信任谁在几千观众前演讲,都会沾沾自喜、毕生难忘。这也正正是学霸、若思的追求者之一:汪凯的梦想,他准备读完本科,取博士学位,将来当个教授。
汪凯除了不择手段对秦若思穷追不舍很讨厌外,其他各方面都很不错,他相貌堂堂,英气挺拔,品学兼优,担任教学助理时热心辅导同学作业,又有条不紊地帮教授校对材料,几位师生都很喜欢他。
那天晚上的课,人类学教授一如既往,红热的眼光充满热情,绘形绘声,手舞足蹈,用提问打开主题,让吃饭时间上课的人暂时忘却饥肠辘辘之感:“请问有人可以能告诉我xxxx吗?”
傍晚六点到八点的课程,究竟应该课前还是课后吃饭?直到学期结束,秦若思都想不到标准答案。
下课后大批学生鱼贯涌出大学会堂,或相约吃饭,或回家休息。秦若思差点被人群淹没,她好不容易抓住有历史痕迹的沉重门把手,走出两重门,抬腿下阶梯时,一双雪白的大手从后贴上她眼睛,遮挡她的视线。
“你猜我是谁?”低沉嗓音带着热气,近距离呼进她耳朵。
还能是谁?
“不知道。” 秦若思娇气地呢喃,拍打那人的手背。力度很轻,根本击退不了无赖般的纠缠。
“没心没肺喔!我的真心拿去喂狗了。”施弥可阙着嘴抗议,松开覆盖秦若思眼睛的暖手,让她重见天日。
施弥可素来对陌生人沉默寡言,跟秦若思熟络了,便卸下高冷的铠甲。他不仅开起玩笑来,还假装生气,攥着若思的腰紧捏,她吃痛。
“呃!”
秦若思一激灵,腿脚一软,险些滚下阶级。
幸好施弥可反应快,他伸出右长臂,从后搂住娇小的身子,左臂环上她的肩膊,让她以手臂圈住手臂,稳住身体。花了几分钟,秦若思站好后,施弥可才抽回手臂。
秦若思转身对着施弥可,眼睛瞪得圆大。她抿上嘴,深呼吸以平复恐慌和生气的情绪。
施弥可浓密睫毛中透着歉意,嘟起嘴巴,小狗般看着秦若思。
施弥可绝对不希望他心心念念的小女友秦若思受伤,虽然他们之间还没有承诺。当他意识到自己差点害她摔倒,又是愧疚,又是惶恐。
真是捏一把汗! 如果秦若思有什么三长两短,他怎么跟她的父母交代呢?
施弥可故作镇定地伸入黑恤衫襟前口袋,掏出手帕,擦拭额头上的汗珠,秦若思趁机捏他右臂上方,他纹身的所在位置。
“好痛!我这个纹身触踫到可爱漂亮的女人,都会发疼,所以别... ....” 弥可装可怜,哀求道。
鬼才相信!
上大学两年,遇到那么多人,施弥可只对秦若思撒娇。
敏锐如秦若思,早就知道弥可话语间透露自己不是他第一个女人。究竟他交往过什么女人呢?年纪多大?长相、学历如何?她都充满好奇。若思不排斥他有过其他女人,她只是想心里有个数,步署将来如何应对、定义她与施弥可的关系。
大部分学生都走光了,大学会堂门前又回复冷清,就如施弥可和秦若思从实验室逃跑出来的那个夜晚一模一样。秦若思一想到他们曾在这个地方做过什么,立即面红耳热。
施弥可攥住若思的右臂拽到自己精瘦而线条分明的身上,牵起她左手,眼神示意她跟他走。
“喂... ...你要去哪里?”
“跟上。” 施弥可严肃庄重地瞥了秦若思一眼,不给她拒绝的机会。秦若思的身高使她视线刚好对上弥可鼻子下,那瓣柔软曾经与她相抵,温暖的触感帮她度过思念他的每一天。
虽然若思脾气倔,但是施弥可对她来说是可遇不可求的,她只能服软。
校园邻近市中心,包含“唐人街”、“韩国街”、“意大利街”,里面餐厅林林总总,提供多国料理供学生、居民或游客选择。
其中酒吧林立,弥可牵着若思来到其中一家。
“铃!铃!”
施弥可推门进酒吧,门铃响着雀跃的气氛。
"Hey. Mike How's it going?" (“嘿,迈克,你好吗?”)酒保Jason(杰森)一见到施弥可立刻问好。看来弥可常来光顾。
秦若思以前跟朋友来市中心,只会逛超市、吃唐人街有名的叉烧饭、韩式红豆章鱼烧、鱼生寿司等等。大一开学迎新时期,若思凑热闹跟其他新生聚在市中心里的酒吧一两次,到现在大二快结束,总共没逗留超过五次,每次只喝半杯酒。有一回,几个男女跟她只叫了可乐,无酒精。
“I’m good, Jason. You?" (“我还行,杰森。你呢?”)施弥可朝酒保眨眨眼,挂上一抹只向熟人展示的笑容。
施弥可边说边拉着若思坐上酒吧专有、没靠背的椅子。
"I'm good overall. What drink do you wanna get for this cute girl?" (“我总体来说还不错。你想给这位漂亮的女孩点什么饮料呢?”)
桌子后面的酒保神色艳羡,像看好戏的样子,一边擦拭着杯子,一边抬眼看着若思。
“Whiskey." (“威士忌酒。”)弥可笑说。
酒保杰森拥有四分之一菲律宾血统,二分之一中国血统,其余不详,长相华裔,又带有异国风情、深邃五官和蜜色皮肤,而且光滑得一看就知有保养。他虽然上了年纪,发福了点,但是也难掩帅气,吸引酒吧里男女老幼的目光,看得出年轻时肯定很帅,颇有情场老手的模样。
“Whiskey, for two" (“威士忌,两人份”)杰森以宏亮的声音吩咐着身后一个年轻帅小伙儿。
两杯酒端到弥可和若思面前。施弥可举杯,豪气地一饮而尽,叫了第二杯,秦若思自私地渴望施弥可的这一面只有她能看到。
施弥可用拇指和食指磨蹭酒杯边缘,冷漠爬上他的眼神,借着微醺酒劲对秦若思道出平时难以启齿的事:
“我是家里的独生子。十岁那年我爸死后,我妈怕辛苦建立的公司后继无人,又怕我跟我爸一样死得早,就想让我早点定下来,生孩子,生越多越好。所以,自十四岁那年起,我常跟一些猪朋狗友到酒吧玩乐。我并不是个单纯的人。”
并不是个单纯的人。
秦若思琢磨这句话。
施弥可轻轻摇晃着酒杯,液体在里面翻腾,像他心里泛起的难以平息的浪潮。他喝了一口,喉结滚动一下,接着说:
“你知道,传宗接代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得慢慢熟悉、启蒙。只要没影响学业,我妈也没有阻止我,还想谢谢我的朋友呢。”
酒精将弥可眼睛、脸颊染成红色。他又停顿一下,继续:
“我一直那样生活,在温哥华风评不好,考到多伦多大学,就过来念了。我在这里收敛了很多,一心向学,兑现我曾许下的誓言:接手“一六地产”,绝不容许我父母的心血落入外人手中。”
“知道了。你肯定吃了很多苦。”秦若思不太懂安慰人。她搭上他的肩,只想一直陪着他。
秦若思进入酒吧前已经做了最坏的准备,她并没有被施弥可这些话吓到。人不可以貌相。施弥可看上去乖巧嫩白,原来他的过往不为人知。至少,大学里没有人知道。
她喝了半杯酒已停下来,施弥可没有逼她喝完,自己继续点酒,喝了很多,也说了很多。
秦若思眼睛氤氲,怜悯地捧着弥可醉得白里透红的脸,轻啄他脸颊一下。弥可扶上她后脑勺,温柔地揉捏她眉骨上的菱角,他的热吻落在她眉毛、眼睛、耳朵、鼻子,最后停留在那两片软肉上很久。他抱着她,一直疼爱地往她脸颊蹭,热气让她觉得冬日的夜里突然不再寒冷了。她的红唇紧贴他额头,想把他的烦恼都扫走,轻声道:“乖。”
离开酒吧的时候,施弥可眼神布满疲惫,坚持送她回新学院的威尔逊宿舍,然后自己回家。
施弥可家里给他在约克维尔区(市中心北侧)买了房,方便他上学。没毕业就买房的人,都象征着家里有“钞能力”。秦若思是秦氏企业接班人,独生女,娇生惯养,也没尝过苦头。家里人不给她买房,让她住宿舍,是要她在大学里尝试独立,也因为自从她堂姐被绑架后,秦氏行事更低调,绝不会让她声张炫富。
每当秦若思看到暴发户同学将Lxx, Gxxx牌子的巨型包装袋堆积在宿舍走廊的公共垃圾筒,都想发笑。
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校园里,秦若思穿牌子不特出的衣服,只有出席家族聚会和社交宴会,才会戴名牌包包。偏偏秦若思能驾驭朴素、也配得起奢华。她轮廓分明,眉目如画,淡妆浓抹都合适,而且身材姣好,穿什么都好看。
秦若思很清楚自己的优点,搭配衣着的技术一流,朋友时常问她衣服在哪里买。其实应该问衣服穿在谁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