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这里就完结了,我写个完结感言吧!
开文的时候很仓促,中间兜兜转转,写了好几版,一至放弃,就在想要放弃的那天晚上,我敲下了这一版的第一章,自己读了一遍,觉得是所有版本中最流畅的一版,决定就以这种形式写完吧。于是十天,我让它匆忙结局了。
人都说,新人作者面对的第一个挑战就是完本,我写第一个字的时候就是以挑战完本成功为目标。算是成功了,带着将近十万字的废稿,磕磕绊绊的写完了。
这一版除了开头第一章,剩下的每一个字我都是不满意的,但我庆幸的是,我全部写完之后才上传的,减少了很多不必要因素导致的半途而废的情况。
人还说,写完要记得复盘,但我从这一篇文章中找不到可取的地方,反而收获了很多反面教材,比如,不要匆忙开文,否则就是边写边改剧情、边想剧情、边改故事走向;还有代入感,这样的写作方法更像是把大纲扩容了一番,即使前面保持了视角的固定,也无法给读者以沉浸阅读的体验;第三,人物的每个行为都稍显刻板,我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也不知道他们要说什么,每个人的行为言语都没有方向感……
我实在是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写作的天赋,但我可以确定的是我喜欢写作,对着电脑码字时我是快乐的,每一下敲击键盘的时候我是幸福的,或许我真的没有天赋,但不是都说热爱可抵岁月长嘛,未来某一天我如果真的成功了,说不定还能成为别人看的鸡汤文里的主角呢。
我脑子里太多故事了,总觉得不把它们写下来是很可惜的一件事情。我一直认为所有的故事都是好故事,区别只是作者的笔力如何,厉害的作者给故事增添光辉,不厉害的作者让好故事蒙尘。我想成为厉害的作者,让我脑子里的某些灵光乍现成为大家脍炙人口,茶余饭后可以谈论上一二的东西。
最后跟这个故事说句再见吧。
起于高三时的灵感,完成于大三的某个午后,你变得和最初两模两样,但也成为了我前进路上能够看见的一点微光。
如果未来我有能力了,我会重新下笔,给你一个更好的呈现模样。
再见,任珏!
再见,燕文校!
再见,楼月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