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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这是我最后一次以朋友的身份给你写信了。

      不对,应该说,这是我第一次以不是朋友的身份给你写点什么。

      明天就是你的婚礼,我刚从花店回来,预订了一束百合。

      店员问我卡片上写什么,我说写“百年好合”。

      她笑着说,是送给新婚朋友吧。

      我也笑了笑,说是的。

      可我心里知道,这束百合是送给你的,也是送给我的。

      是送给你的新婚祝福,也是送给我自己的告别。

      我认识你多少年了?

      十三年。

      人生能有几个十三年。

      我把这十三年里最滚烫的一部分藏在心里,像一颗种子,从未让它见过光,可它还是生根发芽,长成了一棵遮天蔽日的树,占据了我胸腔里所有的空间。

      第一次见你,是高一开学。

      你穿着白裙子站在教室门口,阳光从你身后照过来,把你的轮廓镀上一层毛茸茸的金色。

      你微微眯着眼睛在看班级的座位表,嘴唇轻轻动着,像是在默念自己的名字。

      那一刻我站在走廊那头,手里抱着一摞新发的课本,整个人愣在原地。

      后来我想过很多次,喜欢一个人到底需不需要理由。

      那一瞬间我甚至不知道你的名字,不知道你的声音,不知道你是怎样的一个人。

      但心跳不会骗人,它突然就乱了节拍,像有人在胸腔里敲起了鼓。

      那时候我还不懂,这种毫无防备的、铺天盖地的喜欢,一生只会有一次。

      以后所有的动心都带着分寸和算计,只有十六岁的喜欢,是不讲道理的。

      我花了一个星期打听到你的名字,又花了一个月确认自己没有看错人。

      你不是那种第一眼就耀眼夺目的女孩,但你会慢慢渗透进一个人的生活里。

      你上课认真记笔记的样子,你下课趴在桌上休息时微微翘起的嘴角,你在食堂挑出蔬菜时皱起的眉头,你笑起来眼睛弯成月牙的样子。

      这些细碎的片段,像一颗颗珠子,被我串起来,挂在心里最隐秘的角落。

      整个高一高二,我都在偷偷喜欢你。

      我用最笨拙的方式制造和你说话的机会,借笔、借橡皮、问作业、假装顺路一起回家。

      你大概永远不知道,我们“顺路”的那段路,我每天要多走二十分钟。

      你到家后对我挥手说拜拜,我转身往回走,一路上都在回味你说的每一句话。

      那时候的快乐真的很简单,你多看我一眼,我就能高兴一整天。

      高三那年,我们被分到了同一个学习小组。

      每个周末都一起去图书馆自习。

      那是我最幸福的一段日子,也是我最煎熬的一段日子。

      幸福的是可以名正言顺地待在你身边,煎熬的是那些话到了嘴边又咽回去。

      我总想着,等高考结束,等我们不用再面对高考、升学的压力,等我变得更配得上你。

      高考结束那天,我站在考场门口等你。

      六月的太阳很烈,我晒得头脑发烫,手里攥着一张写了很久的信,上面只有一句话:“我喜欢你,从高一第一天开始。”

      我等了很久。

      然后我看见你从校门口出来,旁边站着一个男生,高高瘦瘦的,帮你提着书包。

      你们说说笑笑,走到我面前的时候,你介绍说他叫林越,是你的男朋友。

      你说你们其实高二就在一起了,只是怕影响学习一直没公开。

      你说这些的时候脸红红的,眼睛里全是光。

      我把那封信攥成团,塞进口袋里。

      我说:“恭喜啊。”

      我说:“那我先走了。”

      我转身走了,走了大概两条街,在一个人很少的巷子里停下来。

      我把那张纸条撕碎,扔进了垃圾桶。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喝酒,但喝了很多,吐得一塌糊涂。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头疼欲裂,我想,可能这就是命运在告诉我,有些人注定只能用来错过。

      可我放不下。

      你有没有试过喜欢一个人喜欢到放不下?

      不是不想放,是身体里长了根,一拔就连筋带骨地疼。

      我试过所有的方法,删掉你的联系方式,不和你见面,把精力全部投入到学习和后来的工作中。

      可是没用。

      你会在每一个我以为已经忘了你的时刻突然出现,有时候是因为路上看到一个和你背影很像的女孩,有时候是因为闻到某种你以前常用的洗发水味道,有时候什么都不因为,就是突然想起来了,然后就再也按不下去。

      大学我们去了不同的城市。

      我们偶尔在微信上聊天,你说你和林越异地恋好辛苦,我说再坚持坚持。

      你说你和林越吵架了,我说情侣吵架很正常,好好沟通。

      你说你们和好了,我发一个笑脸。

      你说你生病了,我隔着几百公里给你点外卖送药。

      你问我怎么对你这么好,我说朋友嘛,应该的。

      朋友。

      这两个字是我给自己砌的墙,也是我给自己挖的坑。

      我告诉自己,做朋友就够了,能看到你幸福就够了。

      可是每次你说起林越的时候,我心里那个声音就会小一点,小到几乎听不见。

      我以为时间久了,它就会彻底消失。

      但它没有。

      大学毕业那年,你们说要结婚了。

      你兴高采烈地给我打电话,说林越求婚了,问我该不该答应。

      我说当然答应,你俩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多好的事儿啊。

      你在电话那头笑,说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最好的朋友。

      我挂掉电话,在屋里坐了一整夜。

      后来婚没有结成。

      林越家里出了变故,他选择了回老家发展。

      你们之间隔着的不再是几百公里,而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生轨迹。

      分手是你提的,你在电话里哭了很久,说原来再深的感情也抵不过现实。

      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你,我只说了一句:“我在呢。”

      你后来笑着说,就是这句“我在呢”,让你觉得这个世上还有人不会离开。

      你大概不知道,你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有多疼。

      因为你的感激是真的,你的感动也是真的,可你要的那种感情,从来就不是我能给的。

      我在你生命里的角色从第一天起就被写好了,我是朋友,是后盾,是那个永远不会走开的人。

      但也仅仅是朋友。

      我原本以为,你和林越分手了,我的机会就来了。

      我准备了好久。我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从高一写到现在,写的都是我这些年怎么喜欢你,怎么在每一次想要放弃的时候又重新喜欢上你。

      我甚至在信的最后写了一句:“如果你愿意,让我来照顾你。”

      那封信在我抽屉里躺了三个月,我没有送出去。

      因为我发现,你提起林越的时候,眼睛里的光还在。

      你嘴上说放下了,可你聊天时还是会不经意地说“林越以前也这样”。

      你发了新的自拍,你会偷偷看林越有没有点赞。你们已经分手了,可他的影子还住在你生活里的每一个角落。

      我不是不想争。

      我是怕,怕你在不够爱我的人生里和我凑合一辈子。

      你值得一个让你重新发光的人,而不是一个在角落里等了太久、浑身都带着委屈和小心翼翼的我。

      所以我又把那封信锁回了抽屉。

      这一次,我告诉自己,就这样吧。

      后来你遇到了他,你现在的未婚夫。

      你说你们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的,你说他很有趣,很成熟,很会照顾人。

      你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和以前不一样了。

      以前的你喜欢一个人,是那种带着少女感的热烈和冲动。

      现在的你喜欢一个人,是笃定的、踏实的、带着一种“就是他了”的确信。

      我在电话这头听着,忽然就笑了。

      我终于不用再担心了。

      你真的遇到了一个很好的人,一个值得你托付一生的人。

      你不是退而求其次,你不是因为年纪到了将就,你是真的遇到了爱情,一种和少年时不一样但同样珍贵、甚至更加坚固的爱情。

      我知道,我的故事该翻篇了。

      明天就是你的婚礼。

      我今天下午去了花店,挑了很久。

      花店老板问我送给谁,我说送给一个很重要的人。

      她推荐了玫瑰,说玫瑰最合适。

      我说不要玫瑰,我要百合。

      她问什么颜色的,我说白色的,最素的那种。

      百合的花语有很多种,纯洁、高贵、百年好合。

      可还有一种花语,很少有人知道——“百合”在某种语言里,是“请你忘记我”的意思。

      你看,就连花都在帮我完成这场告别。

      我想了很久卡片上除了“百年好合”还要写点什么。

      最后我决定什么都不加。

      你的婚礼上会有很多人送你祝福,不缺我一个。

      而我给你的祝福,是这十几年里我最真心的一句话,不是“我喜欢你”,而是“你一定要幸福”。

      这束百合花,是我送你的第一束花,也是最后一束。

      这些年我送过你很多东西,礼物、陪伴、倾听、安慰,但我从来没有送过你花。

      因为花太直白了,花是情人之间才送的东西。

      我不够格,也不配。

      我小心翼翼地守着朋友这条线,守了十三年,守到你要嫁人了,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送你一束花。

      不是以暗恋者的身份,不是以表白者的身份,而是以“最好的朋友”的身份,祝你百年好合。

      可我心里知道,这束百合,也是我送给我自己的。

      送给我那个十六岁在教室门口一见钟情的少年,送给我那个为了一句对话高兴一整天的少年,送给那个在巷子里把纸条撕碎、在屋里里坐了一整夜的青年,送给这个等了十三年、终于决定放手的自己。

      这场告别,我等了太久。

      久到我都快忘了,不为任何人活着是什么感觉。

      久到我都快忘了,喜欢一个人之外,这个世界还有很多别的东西值得看。

      对不起,我的喜欢成了你不知情的负担。

      虽然你从不知道,可这十三年里,我的每一次偷看、每一次试探、每一次欲言又止,都在你的生活里留下过痕迹。

      我在你最难过的时候陪着你不假,可我的动机从来就不是纯粹的朋友之谊。

      我骗了自己十三年,告诉自己这样就够了,可在心里某个角落,我一直在等一个永远不会来的机会。

      明天你就要结婚了。

      我会穿上那件熨好的西装,站在宾客中间,看着你穿着白纱走向另一个人。

      我会笑着鼓掌,我会举杯祝福,我会在所有人面前表现得体面又从容。

      等婚礼结束,我会帮忙收拾东西,会把喝醉的朋友送回家,会在和你拥抱的时候说“新婚快乐”。

      然后我会一个人回到家里,关上门,把所有假装了一整天的镇定卸下来,认认真真地哭一场。

      第二天醒来,我会继续过我的人生。

      会在某天遇到另一个人,会在某天真的放下,会在某天回想起这十三年的时候,不再觉得遗憾,而是觉得庆幸。

      庆幸这世上曾有过一个让我心甘情愿等十三年的人。

      你的婚礼上,我会站在宾客席的第三排,靠左边的位置

      你走过的时候,可能不会看到我。

      没关系,你能看到我送的那束百合就够了。

      那是送你的第一束百合,也是我青春里最后一封情书。

      百年好合。

      你的,最好的朋友

      (一封永远不会寄出去的信)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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