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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萌芽初绽   开学的 ...

  •   开学的第一周像一列刚启动的火车,哐当哐当地往前冲,速度不快,但震得人屁股发麻。林晓月觉得自己还没完全适应高中的节奏,就已经被卷进了一种新的生活里——每天早上六点起床,六点半出门,七点到校,然后上课、下课、上课、下课,像一台被设定好程序的机器,循环往复,不知疲倦。
      但今天是周五。
      周五的意义不在于课程表——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跟周一到周四没什么区别。周五的意义在于,明天就是周末了。这个认知像一束光,照在每一个昏昏欲睡的脑袋上,让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变得格外悦耳。
      下午最后一节是自习课,老周不在,教室里弥漫着一种微妙的骚动。有人在收拾书包,有人在传纸条,有人在偷偷看小说,有人在睡觉——李默已经睡了整整一节课,姿势都没换过,像一个被定格在画面里的人。
      林晓月坐在靠窗的位置,阳光从窗户斜斜地照进来,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投在课本上,像一个沉默的陪伴者。她正在写一篇周记,题目是《开学第一周的感受》,这是语文黄老师布置的作业,要求写一千字以上。
      她写道:
      “这一周,我认识了很多新同学。我的同桌叫陈启明,他是一个很安静的男生,话不多,但每次说话都很有道理。他借给我一盒周杰伦的磁带,我听了,很好听。我以前不太听流行音乐,觉得太吵,但周杰伦的歌不一样,他的歌像是在讲故事,每一个故事都不一样……”
      她写到这里,停了一下,偷偷看了一眼旁边的陈启明。
      陈启明正在看一本英文原版书,封面是蓝色的,上面印着一个戴鸭舌帽的男人的侧脸。他看得很认真,眉头微微皱着,嘴唇偶尔动一下,像是在默念什么。阳光落在他的侧脸上,把皮肤照得近乎透明,可以看见太阳穴附近细细的血管。
      林晓月赶紧把目光收回来,继续写:
      “我还认识了王雪,她坐在我前面,是一个很开朗的女生,笑起来很好看。她喜欢吃辣条,上课的时候偷偷吃,被老师发现了好几次,但她每次都笑嘻嘻地认错,老师也拿她没办法……”
      她写到这里,嘴角不自觉地上扬了一下。
      王雪确实在上课的时候偷吃过辣条,而且不是一次,是三次。第一次被英语老师发现了,英语老师没说什么,只是看了她一眼,王雪赶紧把辣条塞进桌肚里,假装什么都没发生。第二次被数学老周发现了,老周直接走到她面前,把辣条没收了,还说了句“上课吃东西,你是不是把教室当食堂了”。第三次被历史老师发现了,历史老师是个老头,眼神不好,只闻到了味道没看到来源,在讲台上嘀咕了一句“谁在吃辣条,给我留一根”,全班笑成一团。
      王雪因此得了个外号——“辣条妹”。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说“辣条妹”这个外号很接地气,比“班花”“校花”什么的强多了。
      林晓月写完周记,数了数字数,一千二百字,够了。她把笔记本合上,塞进桌肚里,伸了个懒腰,胳膊举过头顶,骨头咔咔响了两声。
      “写完了?”陈启明突然问,眼睛还盯着书。
      林晓月吓了一跳,手差点碰到他的胳膊:“你吓死我了。”
      “写什么写这么认真?”他放下书,转过头看着她。
      “周记。”她说,“黄老师布置的作业。”
      “哦,那个。”陈启明说,“我也写了,写了五百字。”
      “五百字?不是要求一千字以上吗?”
      “我知道。”他笑了笑,“但我写的是英文,黄老师看不懂,不知道我写了多少字。”
      林晓月愣了一下,然后忍不住笑了:“你这不是作弊吗?”
      “这叫投机取巧。”陈启明一本正经地说,“不一样的。作弊是违反规则,投机取巧是利用规则。”
      “那有什么区别?”
      “区别大了。”他说,“作弊是坏的,投机取巧是聪明的。我是聪明的那个。”
      林晓月看着他,觉得这个人有时候真的很欠揍。但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好像有点道理。
      “你写的是什么?”她问。
      “写这周的感受。”他说,“用英文写的,所以翻成中文大概就是‘我很开心,学校很好,同学很友好,食堂的饭很难吃’之类的。”
      “食堂的饭确实很难吃。”林晓月深有同感。
      “最难吃的是那个炒土豆丝。”陈启明说,“切得跟手指头似的,有的粗有的细,炒出来有的生有的烂,简直是黑暗料理。”
      “我觉得红烧茄子更难吃。”林晓月说,“油太多了,吃起来像在喝油。”
      “西红柿炒蛋呢?”
      “酸,太酸了,不知道放了多少醋。”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叹了口气。
      “食堂的师傅是不是跟我们有仇?”陈启明说。
      “不是跟我们有仇。”林晓月说,“是跟所有人有仇。”
      两人又对视了一眼,这次没叹气,而是同时笑了。
      前排的王雪听到笑声,转过身来,手里还捏着一根辣条,嘴角沾着辣椒油。
      “你们在笑什么?”她问,嘴里嚼着辣条,说话含混不清。
      “在说食堂的饭难吃。”林晓月说。
      “哦,那个啊。”王雪咽下辣条,舔了舔嘴唇,“我觉得还行吧,反正我每次都吃得挺多的。”
      “那是因为你每次都带辣条下饭。”林晓月说。
      “辣条是灵魂。”王雪举起手中的辣条,像举着一面旗帜,“没有辣条的食堂,是没有灵魂的食堂。”
      陈启明看了她一眼,表情有点复杂:“你每天都吃辣条,不腻吗?”
      “不腻。”王雪说,“辣条是我的精神支柱。没有辣条,我的人生就失去了意义。”
      “你的人生也太容易被满足了。”陈启明说。
      “容易满足不好吗?”王雪反问,“你们这些人的问题就是太不容易满足了,什么都想要最好的,结果什么都不满意。我就不一样,给我一根辣条,我就能开心一整天。”
      陈启明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你说得对,是我想复杂了。”
      “你本来就复杂。”王雪说,然后转过身去,继续吃辣条。
      林晓月看着王雪的后脑勺,突然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也许幸福就是这么简单,不需要什么轰轰烈烈,不需要什么大富大贵,一根辣条,一个笑容,一个阳光很好的下午,就够了。
      但她也知道,对某些人来说,这些远远不够。比如陈启明,比如苏晓蔓,比如张弛,比如她自己。
      想要的太多,得到的太少,这就是人生的常态吧。
      放学铃响了。
      林晓月收拾好书包,站起来,准备走。
      “林晓月。”陈启明叫住她。
      她停下来,看着他。
      “周末有空吗?”他问。
      她的心跳突然加速了,快到她觉得他能听到。
      “干嘛?”她问,声音尽量保持平静,但耳朵已经开始发烫了。
      “我家有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马尔克斯的,你不是喜欢他的书吗?要不要来借?”
      林晓月愣了一下。她确实喜欢马尔克斯,上次去他家借了《百年孤独》,还没看完,但已经爱上了那种魔幻现实的风格。
      “周末……我可能要写作业。”她说,声音有点犹豫。
      “作业周末两天还写不完?”他说,“借本书也就半小时的事。”
      她想了想,点了点头:“那好吧,周六下午?”
      “行。”他说,“我把地址写给你。”
      他撕下一张便签纸,写了一行字,递给她。纸上写着:市政府大院7号楼302。
      字写得很漂亮,一笔一划都很用力,像刻在纸上一样。
      林晓月把便签纸折好,塞进文具盒里,和那些纸条、日记本钥匙放在一起。
      “周六见。”她说。
      “周六见。”他说。
      她走出教室,心跳还是很快。王雪在走廊上等她,手里拿着一包新开的辣条。
      “怎么了?脸这么红。”王雪问。
      “太阳晒的。”
      “太阳都快下山了。”
      “夕阳也是太阳。”
      王雪看着她,笑了:“你是不是又要去陈启明家?”
      林晓月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猜的。”王雪说,“你每次跟他说话,耳朵都会红。刚才你从教室出来的时候,耳朵红得像煮熟的虾。”
      林晓月摸了摸耳朵,确实很烫。
      “我明天去他家借书。”她说,声音很小。
      “借书?”王雪挑了挑眉,“真的只是借书?”
      “真的。”
      “那为什么脸红?”
      “我说了,太阳晒的。”
      “行吧行吧,太阳晒的。”王雪挽住她的胳膊,“走吧,回家。”
      两个女生走在回家的路上,夕阳把她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林晓月的手里攥着那张便签纸,攥得很紧,好像怕它飞走一样。
      周六下午,阳光很好。
      林晓月换了一件干净的白色T恤,一条牛仔裤,一双帆布鞋。她在镜子前站了很久,总觉得哪里不对。T恤太白了,白得像新买的,一看就是特意换的。牛仔裤太紧了,走路不舒服。帆布鞋太脏了,白色的鞋面上有一道黑色的印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蹭的。
      她换了一件淡蓝色的衬衫,又觉得太正式了。换成了一件条纹T恤,又觉得太随意了。最后她还是穿回了那件白色T恤,但把头发放了下来,披在肩上。
      她对着镜子看了看,觉得还行。
      “还行”是她对自己的最高评价了。
      她背上书包,走出房间。
      “妈,我出去一下。”她冲着厨房喊。
      周敏从厨房探出头来,手里拿着锅铲:“去哪?”
      “去同学家借书。”
      “哪个同学?”
      “就是……同桌。”林晓月的声音有点小。
      周敏看了她一眼,眼神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最后只是说了一句:“早点回来,晚上吃红烧排骨。”
      “知道了。”
      林晓月出了门,骑上自行车,往市政府大院的方向骑去。
      江城的周六下午很安静,街上没什么人,只有几个老人在路边下棋,几个小孩在巷子里追逐打闹。路边的梧桐树叶开始泛黄,有几片已经落下来了,铺在地上,踩上去沙沙作响。
      林晓月骑得很慢,不是因为不认识路,而是因为紧张。她的手心在出汗,把自行车的把手都弄湿了。
      市政府大院在江城最中心的位置,门口有门卫,有铁栅栏,有花坛,种着一排排整齐的冬青树。这里跟林晓月住的那个老小区完全不一样——老小区楼道里的灯坏了半年没人修,墙上的白灰一碰就掉,楼下堆满了自行车和废纸箱。
      她把自行车停在门口,走到传达室窗口。
      “请问7号楼怎么走?”她问。
      门卫大爷看了她一眼,指了指里面:“直走,第二个路口左拐,第三栋就是。”
      “谢谢。”
      她走进去,穿过一条两边种满桂花树的路。桂花还没开,但树叶很绿,绿得发亮。路的两边是一栋栋三层小洋楼,红瓦白墙,每家每户门前都有一个小院子,院子里种着花花草草,有的还停着小汽车。
      林晓月从来没进过这里。以前每次路过,她都只是远远地看一眼,觉得这里跟自己是两个世界。没想到今天,她真的要走进来了。
      7号楼在第二个路口左拐后的第三栋,跟门卫大爷说的一样。楼前有一棵很大的桂花树,树干很粗,一个人抱不住。树下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擦得很亮,能照出人影。
      林晓月走上楼梯,到了302门口,深吸了一口气,抬手敲门。
      咚咚咚。
      三声,不轻不重。
      门开了,陈启明站在门口,穿着一件灰色的家居T恤和一条黑色的运动裤,头发还没干,像是刚洗完澡。
      “来了?”他说,“进来吧。”
      林晓月走进门,换上一双拖鞋。拖鞋是新的,蓝色的,尺码刚好,像是特意准备的。
      客厅很大,比她家的整个房子都大。沙发是皮质的,黑色的,很大很软,坐上去整个人都会陷进去。电视是纯平的,二十九寸,比林晓月家那台二十一寸的大了一圈。茶几上摆着一盘水果,苹果、香蕉、葡萄,洗得干干净净,摆得整整齐齐。
      “你爸妈不在家?”林晓月问。
      “我爸上班,我妈去外地开会了。”陈启明说,“就我一个人。”
      林晓月的心跳又加速了。就他一个人?这意味着整个下午,只有他们两个人,在这间大房子里。
      她赶紧把这个念头甩掉,告诉自己:你是来借书的,不是来约会的。你是来借书的,不是来约会的。你是来借书的,不是来约会的。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但心跳一点都没慢下来。
      “书在楼上。”陈启明说,“跟我来。”
      他走上楼梯,林晓月跟在他后面。楼梯是木头的,踩上去会发出轻微的响声。楼梯的墙上挂着一幅画,是油画,画的是江城的江景,远处是长江大桥,近处是江边的轮船,画得挺像的。
      二楼是他的房间。门开着,林晓月站在门口,往里看了一眼,忍不住“哇”了一声。
      房间比她想象的大,比她想象的整洁,比她想象的有品位。靠墙是一整排书架,从地板一直延伸到天花板,上面摆满了书,有中文的,有英文的,有厚的,有薄的,有新有旧。书架旁边是一张书桌,桌上放着一台电脑,显示器是液晶的,比学校机房那些大屁股的先进多了。书桌对面是一张床,铺着深蓝色的床单,枕头旁边放着一本书,翻了一半,扣在枕头上。
      “你房间好大。”林晓月说。
      “还行吧。”陈启明走到书架前,“你要的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在这里。”
      他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递给她。林晓月接过来,翻开扉页,上面写着一行字:“陈启明,2001年购于江城新华书店。”
      又是这个名字,又是这个日期。她想起上次借的《百年孤独》,扉页上也是同样的字迹,同样的格式。
      “你有写名字的习惯?”她问。
      “嗯。”他说,“我买的所有书都会写名字和日期。以后翻起来,就知道是什么时候买的,那时候我在干嘛。”
      “那这本呢?”她晃了晃手里的书,“2001年买的,那时候你在干嘛?”
      “高一。”他说,“刚开学不久,在书店看到的,就买了。”
      “看过吗?”
      “看了一半。”他说,“一直没看完,太厚了。”
      “那我先借走,看完还你。”
      “不急,慢慢看。”他顿了顿,又说,“反正也不急着还。”
      林晓月把书塞进书包里,抬头的时候,目光落在书架上。书架上除了书,还有一些小玩意儿——一个水晶球,里面有一座小房子,摇一摇会有雪花飘下来。一个小地球仪,可以转,上面的国家名字写得很小。还有一个相框,里面是一张照片,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个小男孩,三个人站在一起,笑得很开心。
      那个小男孩应该是陈启明小时候,七八岁的样子,穿着小西装,打着小领结,像个缩小版的绅士。
      “那是你?”林晓月指了指相框。
      “嗯。”陈启明看了一眼,“小学三年级,参加演讲比赛拍的。”
      “你那时候就这么正式?”
      “我妈让我穿的。”他说,“她说穿正式一点显得精神。”
      “你妈是做什么的?”
      “大学老师,教经济学的。”他说,“我爸在市政府工作,一个小干部。”
      林晓月想起自己爸爸也是个小干部,但两个“小干部”之间的差距,好像有点大。
      “你爸妈对你很好。”她说。
      “嗯。”陈启明点了点头,语气很平淡,但眼神里有一点温暖。
      林晓月在书架前站了很久,一本一本地看。书架上什么都有——文学、历史、哲学、经济、管理、英文原版、中文译本……有些书她听过名字但没看过,有些书她连名字都没听过。
      “你这些书都看过吗?”她问。
      “大部分看过。”他说,“有些翻了几页就放下了,有些看了好几遍。”
      “哪些看了好几遍?”
      “《百年孤独》《围城》《平凡的世界》,还有这本——”他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很薄的书,封面是白色的,上面印着“小王子”三个字。
      “《小王子》?”林晓月有点意外,“你看童话?”
      “这不是童话。”陈启明说,“这是哲学。”
      “哲学?”
      “嗯。”他翻开书,翻到某一页,指着一行字给她看,“你看这句:‘真正重要的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
      林晓月看着那行字,沉默了一会儿。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她问。
      “就是字面的意思。”他说,“重要的东西,比如爱,比如友谊,比如梦想,这些都是眼睛看不见的,只能用心去感受。”
      林晓月看着他,突然觉得他跟平时不一样了。平时的陈启明,是那个成绩好、家境好、什么都好的陈启明,像一颗闪亮的星星,高高挂在天空,让人仰望。但此刻的陈启明,是那个会在书里划线、会思考“真正重要的东西”的陈启明,像一个普通的人,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感情。
      “你是一个很复杂的人。”林晓月说。
      “复杂?”他皱了皱眉,“我哪里复杂了?”
      “就是……表面上看起来很简单,但其实内心想很多。”
      “你不也是?”他说,“表面上看起来很安静,其实内心戏比谁都多。”
      林晓月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你怎么知道?”
      “猜的。”他说,“而且我猜得对不对?”
      “对。”她说,“我确实想很多。”
      “想什么?”
      “想以后。”她说,“想以后会变成什么样的人,过什么样的生活。”
      “那你想好了吗?”
      “没有。”她摇头,“越想越乱。”
      “那就别想了。”他说,“想太多没用,去做才有用。”
      林晓月看着他,觉得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很有道理,但每一句话都很难做到。
      也许这就是聪明人和普通人的区别。聪明人知道该怎么做,普通人知道该怎么做但做不到。
      “陈启明。”她说。
      “嗯?”
      “你有梦想吗?”
      他想了想,说:“有。”
      “什么梦想?”
      “去华尔街。”他说,“做投行,赚很多钱。”
      “就这些?”
      “就这些。”他说,“听起来很俗对吧?”
      “不是俗。”林晓月说,“是……太具体了。”
      “具体不好吗?”他说,“梦想越具体,越容易实现。”
      “那你的梦想实现了吗?”
      “还没。”他说,“但我会实现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很坚定,像在说一件已经确定的事,而不是一个还没发生的梦。
      林晓月突然有点羡慕他。羡慕他有这么清晰的梦想,羡慕他这么笃定自己会实现。
      而她呢?她的梦想是“当作家”,但什么样的作家?写什么?怎么写?什么时候能实现?她全都不知道。
      她的梦想像一团雾,看得见,摸不着,抓不住。
      “林晓月。”陈启明说,“你的梦想是什么?”
      “当作家。”她说。
      “写什么?”
      “不知道。”她说,“也许写小说,也许写散文,也许写诗。”
      “那你写了吗?”
      “写了。”她说,“但写得不好。”
      “给我看看。”
      “不行。”她摇头,“写得不好,不想给别人看。”
      “那我等你写好了再看。”
      “那可能要等很久。”
      “没关系。”他说,“我可以等。”
      又是这句话。上次他说“我可以等”,是借书的时候。这次又说“我可以等”,是看稿子的时候。
      林晓月不知道他说的“等”是什么意思,是真的愿意等,还是只是随口说说。
      但她宁愿相信是真的。
      窗外,桂花树在风中轻轻摇晃,树叶沙沙作响。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两个人身上,把他们的影子投在地板上,靠得很近,近到几乎叠在一起。
      林晓月在陈启明家待了一个多小时,聊了很多,也沉默了很多。
      沉默的时候,两个人各自看书,谁也不说话,但那种沉默不尴尬,反而很舒服,像两条平行的河流,各自流淌,但彼此知道对方的存在。
      下午四点,林晓月说要走了。
      “这么快?”陈启明说,“吃了饭再走吧。”
      “不了。”她说,“我妈做了红烧排骨,等我回去吃。”
      “那好吧。”他送她下楼,送到门口,“书看完了再借,不用急着还。”
      “好。”
      她骑上自行车,走了。骑出去十几米,回头看了一眼,他还站在门口,冲她挥了挥手。
      她挥了挥手,转回头,用力蹬了几下踏板。
      风吹在脸上,凉凉的,很舒服。
      她的嘴角带着笑,自己都没察觉。
      回到家,林晓月把自行车锁好,上楼,开门。
      红烧排骨的味道从厨房飘出来,香得让人流口水。
      “回来了?”周敏从厨房探出头,“借到什么书了?”
      林晓月从书包里拿出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晃了晃。
      “又是马尔克斯?”周敏看了一眼,“上次不是借了一本《百年孤独》吗?”
      “那本还没看完。”林晓月说,“这本是新借的。”
      “你那个同桌挺大方的,借你这么多书。”
      “嗯,他人挺好的。”
      周敏看了她一眼,没再说什么。
      林晓月走进房间,关上门,把书放在桌上,然后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
      天花板上有一道裂缝,从这头裂到那头,像一条蜿蜒的河流。她盯着那道裂缝,脑子里全是下午的画面——陈启明的房间,陈启明的书架,陈启明说的那句话:“我可以等。”
      她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笑了。
      笑了一会儿,她又翻过身,坐起来,拿出日记本,打开锁,翻到最新的一页,开始写:
      “2001年9月22日。晴。
      今天去陈启明家借书了。他的房间很大,书架很满,他穿了一件灰色的T恤,头发没干,应该是刚洗完澡。
      他问我梦想是什么,我说想当作家。他说等写好了给他看。我说要等很久。他说没关系,他可以等。
      我不知道他说的‘等’是什么意思。但我希望是真的。
      也许有一天,我真的能写出好东西。也许有一天,他真的会看。
      也许有一天,所有的梦想都会实现。”
      她写完,合上日记本,锁好,塞进抽屉最深处。
      窗外,夕阳西下,天空被染成了橘红色,像一幅巨大的油画。
      林晓月站在窗前,看着远处的天空,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很大,大到装得下所有人的梦想。
      而她的梦想,正在一点一点地发芽,像春天的种子,埋在地里,等待着破土而出的那一天。
      也许很快,也许很慢。
      但她不着急。
      因为她知道,有些东西,值得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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