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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血液 兴奋躁动, ...

  •   车上,好冷好冷。

      明明七月燥热的盛夏,在他的车上,任思议还是感觉到一阵彻骨的冷。

      “麻烦关一下空调嗷。”她礼貌地对老板说。

      “没开。”身边的男人静默端坐,也不刷手机,也不看杂志。

      他与她中间隔了一个人的位置,坐姿十分规范,一双沉静的黑眸平视窗外夜色。

      好像无事可做也不会觉得无聊。

      任思议就不行,她坐下来就离不开手机,然后还对周围环境怪挑剔,不管是冷还是热,都忍不了一点。

      “咦,没开吗。”任思议对前面的司机小声说,“麻烦开一下窗可以吗?谢谢。”

      西装革履的司机透过后视镜,望了眼男人。

      沈慎点了点头。

      于是,任思议这边的窗户被打开了。

      湿热的风吹进车内,顿时中和了车里寒冷的空气。

      而风,从她的方向吹来,带着极其强烈的血腥气,吹向了沈慎。

      其实沈慎一下车就嗅到了,她的血液气味…极其甜美。

      自控力稍弱一点的家伙,恐怕会为此疯狂。

      怪不得刚刚下车的时候,沈慎已经感觉到有其他同类在黑暗中窥伺了。

      但不管多嗜血的家伙,也不会有胆子来他面前找死。

      “哎呀。”任思议闲下来,才感觉到膝盖的疼痛。

      她慢慢地卷起了阔腿裤边,果然膝盖被擦破了皮,有血渗出来,都弄脏裤子了。

      沈慎扫了她伤口一眼,抬眸,看到后视镜里司机的瞳孔都已经开始收缩了。

      很香,很甜的血液。

      任思议“啧”了一声,也没太在意,农村长大的她小时候可不知道摔了多少次,这点小伤不算什么。

      她将裤边放下来:“老板,你刚刚说的是日薪2000还是月薪啊?”

      她有点不太敢确定,日薪的话,这也太太太太高了!

      “日。”男人惜字如金。

      “那…工作的内容是什么啊?”她有点犹疑,毕竟这么高的日薪,涉h的她可不干!

      “上车了才问,会不会晚了。”沈慎嗤了声。

      任思议偏头,男人那双黑沉的眸子,也缓缓转向她。

      啊,他真的漂亮,甚至有点偏神圣感了,像画里走出来的神明,多看一眼都像亵渎。

      任思议心虚地移开视线:“法治社会,我怕什么。”

      “你刚刚在躲什么?”

      “呃。”

      法治社会,也免不了有小流氓作奸犯科。
      所以,他会是流氓吗?

      这么好看的人,就算对她耍流氓,好像也是她赚的更多点哎!

      至于他弟弟…任思议还有点印象,比他颜值可差远了,但也还不错,皮肤也很白,但笑起来很阳光,眼神很魅。

      任思议:“那个,请问有正规合同签吗?”

      男人从前方座椅边的商务柜里拿出一份保姆雇佣合同,递给她。

      任思议认真阅读合同中的注意事项,看起来还挺正式,就是纯当保姆,照顾患者饮食起居。

      看到这份合同她就松了一口气,其实刚刚也有点懊恼自己太冲动,就这么跟陌生男人上车了。

      果然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现在看来,如果是正规工作的话,就放心多了。

      她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条规则,总结来说,就是要多多给客户提供情绪价值。

      情绪价值,任思议可不要太会了,“崩老头”就靠这手艺吃饭。

      “照顾饮食起居没问题,请问我需要给他擦大便吗?”任思议一本正经地问,“毕竟,你说他腿断了。”

      “噗。”

      前面的司机没忍住笑出来,被沈慎望了眼之后立刻收敛笑容,故作严肃。

      “如果他需要的话。”沈慎回答,“是的。”

      OMG。
      还要伺候这种活儿,任思议还没见过“真正”的男人呢!就要给男人擦大便了吗!

      片里看的不算。

      不过,2000。
      什么护工保姆一天能赚2000!

      “你不需要担心。”沈慎说,“据我观察,他大小便暂时可以自理,只要情绪正常,就不会乱拉,可以自己擦。”

      任思议:“那还有情绪不正常的时候?”

      “嗯,我弟弟做人性格并不稳定。”

      不稳定到随地大小便,还不给自己擦pp也是…绝了。

      算了算了,2000,活儿脏一点就脏一点吧。

      任思议看到合同中有一条,不强迫乙方做违反法律的事情,她指着这条问沈慎:“他不会强|暴我吧。”

      沈慎:“他目前是个残废。”

      “啊对。”她在想什么呢,断了一条腿的人,还能翻起什么浪来,还不是让她随便拿捏了。

      任思议最大的担忧已经没有了,便又开始贪心起来。

      “咦,合同只签两个月吗,两个月之后你们就不需要保姆了吗?”如果这份钱好赚,她还想长期赚呢。

      沈慎:“不需要了。”

      两个月,断掉的腿,就该长出来了。

      但他没多说,任思议也不好再多问了,多问了显得贪心不足。

      她在心里默默算着,两个月,每天2000,就算月休四天吧,她也能赚十万块!

      大学四年的生活费说不定都有了,不需要爷爷奶奶再辛苦种地供养她,她要是成绩好能拿奖学金,还能给爷奶寄一些回去。

      而且,有钱了,寻找失踪的爸爸也更容易些。

      干干干,一定要努力干!

      任思议心里美滋滋,满脑子都是大学的美好生活。

      ……

      车驶入了中央公园的私域小路,中央公园位于市区,但闹中取静,园区极大,部分规划作为公园,另一部分则是南市顶级富豪的别墅区。

      沈家就住在这里。

      夜间,公园路灯稀疏,间隔很远,才有一盏昏黄的孤光。

      路两旁栽着高大的苍松和龙柏,枝叶层层叠叠压下来,在头顶形成一道幽深的拱廊。

      夜风穿过林隙,发出低沉的呜咽。

      任思议来过这里,白天的中央公园很热闹,晚上竟然如此阴森森。

      车在道路尽头停下来,面前是一座别墅庄园,欧式风格,灰白色的石砌外墙,每一闪窗户,都是窄长的拱形,相当哥特风。

      任思议推门下车,还没进屋,斜掩的门内,传来一道慵懒的声音——

      “女人,还是让我逮到你了。”

      任思议抬眸望去,一个男人穿着一件黑色丝绸睡袍,领口松垮地敞着,露出了冷白的胸肌轮廓。

      他单腿倚墙站着,一个腿,裤管空荡荡,被风吹得乱飘。

      即便一条腿金鸡独立,也不妨碍他的龙傲天的气质。

      他有双漂亮的桃花眼,很魅。

      因为之前见了惊为天人的沈慎,即便沈独的颜值也十分出挑,任思议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了。

      “我找了你这么久,这一次,我不会再让你跑掉了。”他用食指轻蹭过自己的下唇,眼神从下往上撩,望向她。

      任思议:……
      只剩一条腿了,还能这么骚。

      沉默了几秒钟,她转身面向沈慎:“老板,我可以要求加薪吗?”

      “加多少。”沈慎似乎早有预料,对这一切见怪不怪。

      “每天多五百,算我的精神损失费。”

      “可以。”沈慎对她感同身受,毕竟,他已经忍受这个傻逼很久、很久了。

      “成交。”

      这时候,穿着黑色燕尾服的管家,推着一个坐在轮椅走出来,对沈独说:“少爷,您还是坐下来吧,您的腿不能站久了。”

      沈独白了他一眼:“滚!”
      别影响老子摆造型。

      管家满脸担忧:“少爷…”

      任思议牟足劲要好好表现,于是转身开始营业,眉眼弯弯,声音夹得很甜美:“沈少爷,正式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任思议,你可以叫我思思哦。”

      说完,她接过了管家手中的轮椅,来到沈独面前,“少爷,请坐。”

      沈独打量着她,她属于典型的淡颜系美人,皮肤白如冰瓷,整张脸干净又幼嫩。

      偏她又瘦,肩膀窄窄的,锁骨小小一截,有种无端端就会激起男人保护欲的柔软气质。

      上次见了一面,沈独就对她念念不忘的。

      现在再见,她好像更漂亮了,真好,终于找到她了。

      沈独没再拒绝,坐下来了。

      她推着沈独进门,“以后,由思思来照顾你,有什么要求都可以对思思说哦。对了,我该怎么称呼你呢。”

      沈独玩世不恭地说:“叫我哥。”

      “好呢,沈独哥。”

      就在这时,沈独似乎闻到了什么,鼻翼微微抽动,转过身,朝着任思议身上闻,仿佛一条金毛狗似的。

      “好香,你怎么这么香!”他有点受不了了,如果不是腿脚不便,可能已经扑到她身上了。

      “啊,可能是因为香水…”她出门前喷了点劣质浓香水。

      沈慎经过两人身边,淡淡说:“来我书房,还有些事情交代。”

      这句话,显然是对任思议说的,说完,他便率先上楼了。

      老板叫,任思议当然不耽搁,松开轮椅,弯下腰对沈独甜甜一笑:“我先过去一下哦,等会儿再来找你。”

      沈独已经被空气中弥漫的甜美气味迷呆滞了。

      ……

      沈慎的书房称得上壮观了,几乎三面都是巨大书架,而且有旋转楼梯直通三层,看起来简直就是个巨大的图书馆。

      任思议记得来南市的第二周周末,去过南市一家网红图书馆,打卡拍照,那家垂直落地的网红图书馆,好像都没有他家书房大!

      书架上放着各种语言的书,按照图书馆的编码顺序分门别类摆放着,社科类,文学类,金融类,珍稀古籍类…

      有燕尾服管家推着长梯,爬上爬下,依次摆放着各类书籍。

      任思议张大了嘴,走马观花地参观着这个漂亮的图书馆。

      这么多书,他…他活到八十岁能读完吗?

      更让她震惊的是他的书桌,那是一块巨大的蓝水晶桌,能坐下十几个人的样子。

      灯光照耀下,水晶光滑流转。

      她忍不住走过去,抚摸了一下光滑的桌面。

      这到底是水晶,还是宝石,任思议傻傻分不清,如果是蓝宝石的话……

      她一整个刘姥姥进大观园了。

      桌上,还有一颗十分漂亮的猫眼宝石,放在一个做工精美的小托架上,真像猫眼睛似的灵动。

      她不敢碰这些东西,这房间里所有东西应该都是价值连城,碰坏了把她自己卖了都赔不起。

      而桌对面前的沈慎取出了一个小型药箱,打开铜锁扣,从里面取出一个瓷药罐,又拿出一卷医用纱布。

      “坐。”

      任思议不明所以地在旁边软沙发上坐下。

      沈慎用一支乌木药勺,从罐中舀出一团黑乎乎的膏体,带了点中药草木香,搅拌着。

      任思议看着他慢条斯理地配药,那双修瘦冷白的手,骨节分明,优雅宛如艺术品。

      “裤腿掀开。”

      “啊?”

      “你受伤了。”

      任思议这才反应过来,他在说她的膝盖。

      “啊没事的没事的,就是破了点皮,贴几个创可贴就好了。”

      她以前受伤都是这么搞的,一个创可贴贴不住,她就贴好几个,拼接成一个超级大补丁。

      表姐总嫌她土,又糙。

      偏偏就是这个又土又糙的乡下少女,一来就成了班花,甚至校花,长得漂亮,成绩还比表姐好,表姐可讨厌死她了。

      沈慎手里拿着瓷碟,瓷碟上站着那团黑乎乎的膏状物,并不因她的拒绝而放弃,耐心等待。

      对于这种有钱人来说,时间不都是很宝贵的吗?

      为什么他居然还有闲心关注一个小保姆微不足道的腿伤。

      可能,他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有钱人吧。

      也可能是因为自己长得太美了。

      呸呸,想什么!

      任思议不好意思再推辞,乖乖弯腰,将阔腿裤边重新卷起来,露出了微微渗血的膝盖。

      浓郁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纵然是沈慎,也仿佛有些抵御不住,瞳孔微缩了一下,呼吸变得滞重,犬齿发痒。

      好甜!好甜的味道。

      他记不得多少年没遇到过如此香甜的味道。

      他看了她一眼,少女还在专心致志地卷裤脚。

      她的清丽干净的小脸蛋,完全配得上如此香甜可口的气味。

      沈慎强迫自己收敛逸散的心神,单膝半蹲在她面前,将覆着药膏的纱布贴上了她的伤口,按压严实。

      任思议有点飘飘然。

      一个坐拥中央公园大别墅的顶级富豪,还是个极品大帅哥,居然,蹲下来给她处理擦伤。

      任思议这辈子都没被人如此细致地对待过。

      像在做梦。

      她下意识地要接过纱布自己弄,沈慎喃了声:“别动。”

      碰到他手的她,立马缩回手。

      他手好凉!

      像前几天任思议在爬行馆摸到的守宫蜥。

      黑乎乎的膏体,透着丝丝凉意,原本隐隐的刺痛感瞬间被压了下去。

      “这是什么药啊?”舒以从来没见过。

      “云南白药。”沈慎剪掉绷带,淡淡道,“加了点其他草药。”

      能够抑制她身上强烈血腥气的草药。

      如果她再这样伤口外露,到处闲逛,恐怕他弟弟会疯。

      他…也会。

      沈慎不由得对她产生了好奇:“你以前受过伤吗?”

      “受过啊,我小时候经常受伤。”

      “那你还能活到现在。”他挑挑眉。

      “老板,你说的这是什么话。”任思议坐直了身体,“皮外小伤也不会死翘翘吧。”

      小伤不会死,但她的血液太异常了,一定会招来他的同类。

      比如今晚。

      “以前我在农村很顽皮的,爬树摘李子,跟臭男生打架,上山放羊。”任思议随口说道,“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

      “农村?”

      “对啊,我是农村来的。”任思议大大方方地承认,“不过我照顾人还是有一套的,我奶奶以前干农活扭伤了腰,都是我照顾她,你完全可以放心。”

      “什么时候来南市。”

      “两年前,来读书。”

      “期间有受伤?”

      任思议想了想,摇头:“好像没有了。”

      离开了农村进了城,任思议的生活翻天覆地。

      城里不能爬树摘果子,不能摸鱼,也没有羊群给她放…

      每天就是学习学习学习…她的基础不好,所以十分刻苦努力,一放学就回家写作业了,也没机会在外面野玩了。

      沈慎明白了。

      同类几乎聚集在大城市,乡下人口稀少,极少有同类出没。

      算她幸运,保住了性命。

      “二十四小时内不要沾水。”他收起药箱,提醒了一句。

      “哦,好,谢谢老板,您真是个好人。”

      “还有,为了你的小命着想,不要轻易让自己受伤。”

      “呃…”任思议觉得他说话怪夸张的。

      她又不是受虐狂,哪能主动受伤,还不都是不小心嘛。

      沈慎站起来,将药箱放回柜子里,背对着她说:“沈独说那些话,不用放在心上,他有点中二病,人不坏。”

      “没事没事,”任思议很大方地摆摆手,“拿钱办事嘛,什么甲方我没见过。他这样的,说实话,在我遇到的奇葩里,都不算什么。”

      在她们崩老头赛道里,还有更油腻的。

      她想了想,又补充道:“不过我提前声明啊,如果他对我动手动脚,我可能会忍不住使出女子防身术。虽然他腿断了,但我不保证不欺负残疾人哦!我力气很大的!”

      “随你。”

      “那老板还有别的事交代吗?”

      “没有了,你的房间在二楼左手第一间。”

      任思议点点头,转身离开,心说这个老板还挺好说话的呢,人也正常。

      不知道大不大方。

      将来不干保姆工作了,也许能发展发展…成为客户。

      不过,她的客户画像都是些缺爱的宅男,丑的居多,看他这冰山神颜,任思议打消了这个念头。

      长他这样还能缺爱?倒反天罡了。

      她出门后,管家关上了厚重的双开木质大门,转过身,望向了长桌边的沈慎——

      “主人,从少爷出事以来,您已经给少爷换了八个保姆了,我有点担心。”

      沈慎拿起一本厚厚的羊皮卷书,漫不经心问:“担心什么。”

      “进出人员太多,有暴露风险…”

      沈慎淡淡道,“换得勤不会有危险,留得久,才会。”

      管家似乎明白了什么,微微躬身,悄无声息退出了房间。

      他呼吸着空气中残留那股令他心潮澎湃的甜美味道……

      每个同类都有自己的血液偏好。

      譬如沈独,喜欢清纯大学生无论男女,而他……

      喜欢上位者的血液。

      所以,很奇怪,嗅到这个小姑娘,他竟也会兴奋躁动,难以自抑。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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