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60、不留遗憾   高考成 ...

  •   高考成绩出来的那天,沈知诫的分数比平时低了一些,但足够上一个很好的大学。

      不是最好的那个,是另一个,在他和林祈安曾经说过的“以后”里,不是他们一起画在纸上的那个未来。

      他选了一个他喜欢的专业。没有人帮他选,没有人逼他选,没有人告诉他“你应该选这个”。

      他自己选的。这是他十七岁那年在操场上写完那封信之后,做的第二个只属于自己的决定。

      第一个是喜欢林祈安,第二个是带着林祈安的那份,一起活下去。

      他离开县城的那天,去看了林祈安。

      墓地在城郊的一座小山上,不高,但能看到整个县城。

      他站在那里,看着那些他走过无数遍的路——从家到学校,从学校到操场,从操场到那条巷子,从那条巷子到林祈安的家。

      所有的路都在他的脚下,在他的视线里,在他永远不会走完的、但会一直一直走下去的路上。

      他把一颗大白兔奶糖放在墓碑前。糖纸上的大白兔笑眯眯的,抱着一颗奶糖,好像在说——“你看,我还在。我一直都在,一直一直都在。”

      他在那里站了很久,久到太阳从东边移到了西边,久到风把糖纸吹了起来,在空中转了几个圈,落在他的脚边。

      他弯腰捡起来,放回口袋里。

      和那些纸条放在一起,和那封信放在一起,和林祈安留给他的那本笔记本放在一起,和所有那些不会被时间冲走、不会被距离阻隔、不会被任何东西替代的东西放在一起。

      “林祈安。”他叫他的名字。

      没有回答,以后也不会有回应了。

      “我会好好的。”他说,“你也是。”

      他转身走了。没有回头。

      因为他知道,林祈安不在那里了。

      林祈安在天上,在天晴的时候看得最清楚的地方。

      在那些他抬起头就能看到、但不一定每次都能看到、看到了就会想起、想起了就会笑、笑了就会哭、哭了就会擦干眼泪继续往前走的光里。

      二〇〇五年九月,沈知诫离开了县城。

      他坐的是早上七点的长途汽车,车票是提前三天买的,靠窗的位置。

      窗外的阳光很好,照在他脸上,照在他手里的那本笔记本的封面上。

      封面上写着两个字——“不知”。不知,不知诫,不去理会那些告诫。

      他这辈子听过最多的词就是

      “告诫”——父母告诉他要做什么,不要做什么;老师告诉他应该学什么,不该学什么;所有的人都在告诉他,你应该这样,你不应该那样。

      他听了十七年,听得很累,听得很烦,听得很想捂住耳朵不去听任何声音。

      但有一个人没有告诉他任何“应该”和“不应该”,那个人只告诉他——“你不用变成别人希望你变成的样子。你做你自己就够了。”

      那个人是林祈安。

      他的十七岁,他的橘子,他的大白兔奶糖,他的第一封信,他的第一次牵手,他的第一次拥抱,他的第一次亲吻。他的所有的第一次,都是林祈安给的。

      他不会再给别人了。

      因为给过了,给了同一个人,那个人带走了,带去了一个他不知道的地方。

      但他知道,那些东西在那里,在光里,在天上,在所有那些他看不到但知道存在的地方,安安静静地待着,等他来。

      很多年以后,沈知诫变成了一个不会在别人面前提起林祈安的人。

      不是忘了,是太记得了。

      记得太深了,深到任何语言的表达都是一种亵渎,一种简化,一种对那段记忆的不尊重。

      他只在一个人安静的时候,把那个名字从心里拿出来,看一看,摸一摸,闻一闻,确认它还在,确认那个叫“林祈安”的人真的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在他十七岁的夏天、在一条无人经过的巷子里、在一个人的嘴唇上,留下过一道看不见的、但永远都不会消失的痕迹。

      他每年都会回县城。

      不是特定的日子,不是清明,不是林祈安的生日,不是高考的那几天。

      而是一些更随机的、更安静的、只有他自己知道为什么选在那天的日子。

      他去看林祈安的父母,林守安和苏惠兰老了,头发白了,脸上的皱纹多了,说话的声音还是那么轻。

      他的姐姐也嫁人了,一切都在改变。

      她每次见到他,都会说一句“你来了”,然后给他倒一杯水,放在茶几上。

      水是热的,杯子是白色的,杯身上印着一朵已经褪色的牡丹花,和他奶奶的那只一样,和林祈安桌上那只一样。

      他喝完水,把杯子放回茶几上,杯底磕在玻璃茶几上发出清脆的一声响。

      那声音很像林祈安的手指在他桌角上敲的那两下——哒哒。

      他去看林祈安的墓。

      把墓碑上的灰尘擦掉,把周围的草拔掉,把一颗大白兔奶糖放在墓碑前。

      糖纸上的大白兔笑眯眯的,抱着一颗奶糖,好像在说——“你还是来了。我知道你会来。”他站在那里,不说很多话。

      偶尔说一两句——“今年过得还行。”“我妈没有再管我了,我跟他们闹得有点僵,不过没事。”

      “你还好吗?”没有回答。但他知道答案。

      林祈安会说“我很好”。

      因为林祈安从来不会让他担心。

      从高二到高三,从橘子到奶糖,从雨里到巷子里,从“我没事”到“有点累”再到“别告诉他”,林祈安从来没有让他担心过。

      林祈安把他所有的担心都吞进了自己的肚子里,用那些他以为可以撑过去的日子,一点一点地消化掉,消化不掉的那些,就变成了他心里的洞,洞越来越大,大到什么都填不满了,他就把自己填进去了。

      林祈安离开的那天是晴天。

      有雨,但雨停了,云层裂开了一道缝,阳光从缝隙里照下来,照在医院白色的床单上,照在他闭上眼睛的脸上。

      他出生在晴天。他妈妈说:“他出生那天,天特别晴,像是老天也在保佑他。”

      他离开在晴天。雨后的晴天,阳光很干净,空气很干净,那些被雨水洗过的树叶很绿,绿得发亮,绿得像是刚被画上去的、还没干的颜料。

      颜料不会干,颜色不会褪,画面不会变。

      因为它被定格了。

      定格在二〇〇五年六月八日下午五点零二分,定格在他写完最后一个字的那一刻,定格在他闭上眼睛的那个瞬间。

      那个瞬间很长,长到像是一辈子。

      那个瞬间很短,短到他还来不及把“我喜欢你”这四个字说完,就被什么东西带走了,带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带到沈知诫找不到的地方,带到所有那些他以为可以撑过去但最终没有撑过去的日子里。

      名字叫“祈安”,祈求平安。

      他的父母给他取这个名字的时候,希望他一生平安。

      他把平安祈求给了别人,没有留给自己。

      他把自己以后的平安给了沈知诫,让他在考场上没有因为担心而分心,让他走出考场的那一刻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让他以为自己还有无数个“明天见”可以慢慢说,让他以为他们还有很多很多的时间

      ——多到可以一起去大学报到,一起在陌生的城市里找好吃的面馆,一起在冬天的时候穿得很厚,一起在夏天的时候吃冰棍,一起在很多很多的明天里,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变老。

      他把平安给了所有人,唯独没有留给自己。

      沈知诫后来再也没有说过那句“不知诫”。

      他变成了一个很守规矩的人,按时吃饭,按时睡觉,按时上班,按时下班,按时交朋友,按时说再见。

      他把自己活成了一条直线,一条笔直的、没有任何分岔的、从起点到终点没有任何意外的直线。

      因为他的那一次“不知诫”,已经用完了。

      在那条无人经过的巷子里,在那些青苔和爬山虎和三角形的光斑的见证下,在那个人把他的嘴唇贴在他嘴唇上的那一刻,他已经把他这辈子所有的“不知诫”都用完了。

      他不需要再有新的了。他只需要记住那一次就够了。那一次够他活一辈子了。

      他走后的二十年,沈知诫整天忙于工作。

      他的手在微微发抖,他握笔的时候已经写不出年轻时那种工整的、细小的、每一笔都写得很用力的字了,他好像病了。

      但他替他去了趟山西,看到山西的景色。

      但他还会写,在每年的六月八号,在那些阳光很好的下午,在他一个人坐在窗前、看着那些被阳光照得发亮的树叶的时候,他会拿起笔,在纸上写两个字——“林祈安。”

      写完他看一会儿,然后把纸折起来,放在抽屉里。

      抽屉里有很多张这样的纸,每一张上都写着同一个名字。

      名字不会老,不会变,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模糊。

      它会一直在那里,在那张纸上,在那个抽屉里,在那个他的心里,比任何活着的东西都更长久。

      他偶尔会梦到林祈安。

      梦里林祈安还是十七岁的样子,穿着白色T恤,笑起来的时候有两个浅浅的酒窝,整个人像是在发光。

      他们站在操场上,风很大,把林祈安的头发吹得很乱,他没有去拨,就那么站在风里,笑着看着沈知诫。

      “你怎么来了?”林祈安问。

      “来看你。”沈知诫说。

      “我很好。”林祈安说,“你呢?”

      “我也很好。”

      林祈安笑了一下,伸出手,在他的头上轻轻揉了一下。

      那只手是温的,和很多年前一样,温的,不会变的,像是从来没有离开过。

      “那就好,快回去吧。”林祈安说。

      然后梦就醒了。

      三十七岁的沈知诫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

      天花板是白色的,没有裂缝。

      窗外的天已经亮了,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透进来,落在他的手上。

      他快要撑不住了,他好累。

      但他撑住了。因为他答应过。

      “你也要做到。好好活着,好好地、用力地、不留遗憾地活着。”

      他做到了,他早就想去陪他了。

      他一个人孤独的,没有他的二十年,特别特别累。

      感觉已经度过了很久很久。

      ——久到记不清自己昨天吃了什么,记不清今天是几月几号,记不清自己为什么要在这个抽屉里放这么多写着同一个名字的纸。

      他的记忆越来越差。

      但他记得那个名字,记得那个名字是怎么写的,记得那个名字的笔画顺序,记得那个名字的主人笑起来的样子,记得那个名字的主人在他十七岁的夏天、在一条无人经过的巷子里、用很小的、很轻的、像是怕惊醒什么的声音,叫他的名字。

      “沈知诫。”

      他听到了。在那个很远很远的、他以为再也回不去的、被时间冲刷了无数次但依然清晰如昨的梦里,他听到了那个声音。

      那个声音穿越了所有的岁月,所有的距离,所有的生与死的界限,从一九八六年林祈安出生的那个晴天,到二〇〇五年他离开的那个雨后晴天,到很多很多年以后沈知诫白发苍苍的这个清晨,一直都在。

      不会消失的。因为爱不会消失。爱只会换一种方式存在

      ——在光里,在风里,在每一次天晴的时候,在每一个被记住的名字里。

      后来同事问沈知诫,你这一生最难忘的是什么。

      他想了一下,说了:“十七岁。”那人以为他说的是高考,是那些做不完的卷子、背不完的单词、熬不完的夜。

      他没有解释。

      他不需要解释。“十七岁”这三个字,在他的字典里,只有一个意思。

      那个意思不是高考,不是卷子,不是任何可以被分数衡量的东西。

      那个意思是一个人的名字,一个人的笑容,一个人在他桌上放的那个橘子,一个人在他手背上画的那个歪歪扭扭的笑脸,一个人在那条无人经过的巷子里,把嘴唇贴在他嘴唇上的温度。

      他把这三个字放在心里,和那个人的名字放在一起。名字是三个字,年龄是三个字。

      “林祈安,十七岁。”六个字,放在一起,就是他的整个青春。

      窗外的天很晴,阳光很好。

      他坐在窗前,看着那些被阳光照得发亮的树叶,忽然想起林祈安在信里写的最后一句话:“下辈子我还要遇见你。到时候你不要换名字,我怕我找不到你。”

      他笑了一下。嘴角的弧度很小,大概只有十度。

      但那十度里装着一个少年全部的、不加保留的、不需要任何人批准的喜欢。

      他的喜欢不是光芒万丈的太阳,不是转瞬即逝的流星,不是任何可以被看见、被记住、被歌颂的东西。

      他的喜欢是一盏灯。一盏在黑暗中亮着的、不会熄灭的、不需要任何人去注意它的灯。

      灯只是亮着。

      他闭上眼睛。黑暗里,那盏灯亮着。很远,很小,像一颗星星。

      但星星不会说话,不会告诉他“我在等你”,不会说“你不用变成别人希望你变成的样子,你做你自己就够了”。

      但它在亮着,在自己的轨道上,安静地、耐心地、不需要任何人理解地亮着。

      他在那片亮光中,林祈安也在那片亮光中。

      他们隔着很远的距离,但那些光把他们的影子投在了同一个方向上。

      影子不会说话,不会拥抱,不会在停电的夜晚靠在彼此的肩膀上睡着。

      但它们靠得很近,近到分不清哪个是林祈安的,哪个是沈知诫的。

      近到像是一个人。

      他睁开眼睛,窗外的阳光落在他的手背上,落在那本笔记本的封面上。

      封面上写着两个字——“不知”。

      他一个人守着回忆等了太久,久到连他都差点忘了他。

      大概是什么时候,察觉到他快把他忘了呢。

      应该是梦中的他是模糊的。
      已经不会经常想起他了。

      然后沈知诫忽然一笑,眼角的泪滑落,他觉得他的使命应该完成了。

      他应该去陪他了,不敢想他一个人得多孤单。

      他把手放在那两个字上,闭上了眼睛。

      这一次,他没有再睁开。

      书桌上还摆着,拿着包着的药物。

      旁边放着两个人的第一张合照,是高考前的毕业照。

      ——还有一些单人照,是林南风,赵一航和宋听晚给的。

      林祈安走后,他一直都在欺骗自己,假装他还活着,为自己活着。

      直到他感觉他快把林祈安忘了,忘记他的声音,忘记他的长相。

      不能这样,他不能忘记他,他不应该忘记他。

      2025年6月24日。
      他终于可以去陪他了,林祈安不会再感到孤单了。

      在无人在意的角落,宋听晚的暗恋也结束了。

      后面他们都会淡忘,大多数人都会淡忘。

      时间会让大多数人忘记他。
      这是残酷的,也是真实的。

      但有些人不会。

      这些人的记忆,就像钉子一样钉在时间里,时间越久,钉子越锈,越拔不出来,越和时间的木头长在一起,分不清哪一部分是钉子,哪一部分是时间本身。

      他们不需要刻意去记,因为林祈安已经成了他们生命的一部分,就像呼吸一样不需要刻意去做。

      可能他们会在某个时间段再次相遇,过着他们想过的生活,可能根本没有发生。

      —— 正片完 ——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0章 不留遗憾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