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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迈阿密,某年,热得要死   我第一 ...

  •   我第一次杀人,是在十二岁。

      别误会,我不是在炫耀。炫耀这件事需要观众,而我的人生里没有观众。我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就像别人说“我第一次骑自行车是在七岁”一样。只不过我的自行车是一把从厨房抽屉里摸出来的剪刀,而我要对付的,是我妈的第三任男朋友。

      那个混蛋叫罗尼。不是罗纳德,是罗尼。我之所以记得这个,是因为他每次喝多了就会反复强调:“叫我罗尼,像那个摇滚明星。”他说的摇滚明星是罗尼·詹姆斯·迪奥。但罗尼既不会唱歌也不会弹吉他,他只会用皮带抽女人。

      有一晚他又动手了。我妈趴在地上,他举着皮带,光着上身,肚子上的肉叠了三层。我从厨房抽屉里摸出那把剪刀,从背后捅进了他的后腰。左边。再往上两厘米就是肾。

      我那时候不知道肾在哪儿。我只知道捅进去以后,他就像一条被扔上岸的鱼,在地上扑腾了半天。扑腾的时候嘴里还在骂人,是西班牙语和英语的混合,具体内容我记不清了。大意是“你这个狗娘养的小——”然后就不动了。

      我妈没有报警。她只是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像是在看一个认识了十二年、但直到今晚才真正看清的人。

      第二天早上,她给我煮了一碗面。没放任何浇头,就是白水煮面。没说话。我吃完了,碗放在桌上,走了。那年我十二岁。

      在车站等车的时候,候车室的电视上在放一个关于热带鱼的纪录片。旁白说,热带鱼死之前,身上的颜色会变得特别鲜艳。我盯着屏幕上那条蓝色的鱼看了很久,想的是:罗尼死的时候,身上没有任何颜色变鲜艳。他只是从粉色变成了灰色。像一块被遗忘在冰箱里的猪肉。

      后来我辗转了很多地方。跟过几个“师傅”,干过一些不太能写进简历的工作。十二岁到十八岁,我在洪都拉斯一家由美国人资助的天主教救济诊所当学徒。那里有一位比利时籍的修女药师,六十多岁,戴一副镜片比玻璃还厚的眼镜,手指因为常年接触福尔马林而粗糙得像旧皮革。她教我认药:毛地黄、颠茄、□□、□□。她从不问我学这些东西要干什么。她只是在我离开那天,把一本用报纸包住的药典塞到我手里,说了一句话——

      “毒和药的区别在于剂量。罪和正义的区别在于动机。”

      这句话我记了一辈子。从来没对任何人说过。

      后来我在各地的地下诊所配药为生,兼做一些灰色地带的“清理工作”。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了一个绰号“东德老头”的前东德特工——关于他的身份,他有好几个版本的说法,每次都不一样,所以我到现在也不确定他到底是哪一边的。他教了我一种方法,可以让法医查不出任何问题。他说这方法是冷战时期发明的。我说我不管它谁发明的,只要有效。他说有效。他把方法传给我之后三个月死于肝癌。不是被人杀的。这让我有点遗憾。一个发明了完美杀人法的人,最后死在癌细胞手里——就像法拉利的引擎装在一辆垃圾车上。

      二十岁的时候,我已经可以用九种不同的方式杀掉一个人。其中三种不会弄脏衣服。但我最喜欢的还是一把改过的九毫米手枪,枪管细长,握把上缠着黑色的电工胶布。丑得像一块被嚼过太多次的口香糖。但从来没卡过壳。十一年来一次都没有。有时候我觉得这把枪比我更可靠。它没有情绪,不在乎目标是好人还是坏人。它只做一件事。

      二十五岁那年,我到了迈阿密。

      迈阿密是个奇怪的地方。它永远在过夏天,永远有穿比基尼的姑娘和穿夏威夷衬衫的老头,阳光灿烂得像一个巨大的谎言。在别的地方,罪恶是藏在阴影里的。在迈阿密,罪恶穿着白色西装站在阳光下,戴着金链子和劳力士,对你说:“嘿,朋友,来点好的吗?”

      我到迈阿密的第三天,在沙滩上看见一个老头,穿着一条荧光粉的泳裤,肚子上叠了三层肉,手里举着一杯插着小纸伞的饮料。他老婆在旁边涂防晒霜,涂得像在给一只即将进烤箱的火鸡上油。他们旁边立着一把遮阳伞,伞面上印着一行字:“The World Is Yours。”

      那是一把从某家酒店里顺出来的广告伞。

      我当时想:这就是美国梦。不是托尼·蒙塔纳后来挂在嘴边的“世界是你的”。就是那个老头,那条泳裤,那把纸伞。

      同一天,我接了一个活儿。联络人说,雇我的人是古巴帮的,新起来的势力,做事很野。领头的叫托尼·蒙塔纳。我说没听说过。他说你很快会听说的。

      他说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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