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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十六城2 “乔琪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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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琪亚,你是人,不是什么可以被随便占有的财产。”简达心里生出一股寒意,她终于明白违和感在哪里,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已经将人作为财产,想尽办法来占有。
“我一直说长寿钟太过天真。”乔琪亚长着一张稚气未脱的脸庞,眼睛亮晶晶的,说出来的话却犹如利剑。
她有些可怜地看向简达:“长寿钟可以不怕死,那是因为你们有特殊的保命手段。即便如此,简达,长寿钟已经快要从这片大地上消失殆尽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简达呐呐地问,这个时候她觉得年龄是最没有用的东西。
“因为你们就是财产。人人都想占有长寿钟,如果你们没有自保的本领,这片土地上早就不存在长寿钟了。”乔琪亚有些可怜地看着白发苍苍的简达。
“死亡并不可怕。”简达坚持这一点,长寿钟从来不害怕死亡。
“我们为什么逃来逃去,难道是我们喜欢居无定所?”乔琪亚忍不住红了眼眶,转过头。
花之国成为沙里人的饭堂,如果死亡不可怕,等着被沙里人吃掉就是了。当沙里人来临的时候,不是没有人站出来,贡献出自己的生命,并不是因为他们觉得死亡不可怕,他们只是把生的机会留给了他们珍爱的人。
“对不起。”简达有些羞赧,她忘记了普通人生命短暂,因而显得尤其珍贵。
“其实我并不羡慕长寿钟,长寿钟的日子太无聊了,你们无法体会男欢女爱,也不能真正孕育生命。”乔琪亚看着简达,有时候她会觉得长寿钟就是一种用特殊能力不停运转的机器人。
简达看了一眼乔琪亚,她决定不告诉乔琪亚,人类也不过是能量的集合体,不同物质组在一起,互相协作运转,人活着的过程就是能量运转的过程。
* * *
格林洛特丝和安玛重新上路,这一次他们没有选择已有的路线,而是像沙里人一样,直直往红日城方向走去。很快他们被一座小山挡住了去路,这座山脚下有一个小村庄,如今依然有人居住。他们告诉洛特丝,吃人怪前两年经常来,吃人怪来了他们就躲到山上去,过几天吃人怪吃光了村里的活物他们就会离开。如今村民已经很久没有肉吃,他们吃土地上长出来的土豆圆白菜和燕麦。
洛特丝想他们打听了吃人怪离开的方向,村民告诉洛特丝,往东原本有一个大城市,是荆棘树公爵的封地,只是他们很久没有去过了,不知道现在那里还有没有人。
洛特丝和他们约定,等他们从红日城回来,带他们到十六城生活,那里不仅有农田,还有牧场,城主会保障大家的安全。格林洛特丝安玛三人离开山脚下的村庄,村民指给他们的方向并不遥远,洛特丝看不到任何人烟,他们知道那里如今已经荒废了。
“现在往哪走?”安玛看洛特丝不打算往东。
“安玛,高山能够阻挡沙里人。”洛特丝想起荒原,那里几乎都是平原,连起伏的丘陵都很少,偶尔有一些土地,在狂风日夜侵袭之下,还会不断前移。
“红日城并不是被高山环绕的城市。”安玛进出红日城走的是不同路线,道路虽然曲折蜿蜒,这一路几乎没有见到什么大型山脉。
“我知道,我是说高山可以阻挡沙里人。”洛特丝的莲湖就在红日城北,她了解红日城周围的地利环境。
“可是,我们不可能沿着荒原盖起一整个高山。”安玛觉得洛特丝太过异想天开,荒原那么大。
“嗯,也许我们应该在山脚下建城。”洛特丝想,就像他们刚刚经过的小村庄。
“洛特丝,你看到村里连一只鸡也没有了吗?”安玛要吃肉,她是肉食动物,当然圆白菜和果子也好吃,当零嘴吃还行。
“我们沿着沙里人的脚步前进吧,总要知道他们是如何放弃了红日城。”格林不得不站出来打断两个女人的讨论,建一个城就够费力了,他们竟然考虑盖一座连绵不断的山?
格林一行人继续往东,很快到达荆棘树公爵的封地,这里果然如同村民所说早已荒废,到处都是断壁残垣,房屋曾经被暴力摧毁过,如今只剩才残破的墙壁,偶尔有田鼠从房屋里窜出来。
“这里太荒凉了,想找个人问话也找不着。”安玛在残破的房屋里寻找了半天,有些房屋里还留有箱子,盖子打开,里面空荡荡的,不知道是主人带走逃难还是有人经过再次扫荡这里。
“这里曾经生活很多人。”格林看着一排排整齐的地基,那样整齐的宅基地他只在红日城看过。
“荆棘树公爵,我记得听过这个名字。”安玛一路向前,来到一所大房子前,这是保存得最完好的一个住宅,除了缺少门窗,墙壁整体都保存完好。
“那是红日城八大公爵之一,”格林跟在她身后走进房间,屋内一片昏暗,地面积满灰尘,踩上去留下深深的脚印。一楼有宽大的迎宾室,左右边厨房地面到处是打碎的瓷器,歪到在一边的锅,里面黑乎乎一层污垢。灶台上还有两个捣杵,一柄长柄杓和两把尖刀。格林走到橱柜前,打开柜门,里面有排列整齐的银质刀叉。格林又打开一个柜子,里面是泛黄的餐巾和桌布:“他们走得太急了,什么也没有带走。”
贵族会随身携带餐具,德里克离开红日城还带着金杯银勺。
“他们还活着吗?”洛特丝凝视着地面黑色污迹,这里发生的事太过久远,风吹日晒雨淋已经让这里成为荒宅一座。洛特丝想起本尼克公爵大宅:“这里离红日城不远了?”
“这是荆棘树公爵的庄园城堡,他在红日城另有居所。”
“我想起来了,荆棘树公爵小姐年前刚刚加入蔷薇公爵府。”安玛终于想起来,在他们到处购买建筑材料寻找建筑工人的时候,城里几乎所有人都去围观荆棘树公爵小姐出嫁,银质的马车闪闪发光,透过车窗能够看到荆棘树小姐头上的白纱又细又软。
“人活着就好。”格林长吁了一口气,越接近红日城他听过的名字越多,无论是谁的名字听起来就像老朋友一般。
“我们走吧,这里什么也没有。”洛特丝想尽快离开这里,沙里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她还要跟随沙里人的脚步,想知道究竟是什么阻碍了沙里人。
“安玛呢?”格林走到门外,红日下荆棘树庄园安静地出奇,连一只鸟也没有。
“我在这里呢。”安玛从二楼一个窗口探出身来,她胸前有什么光一闪而过,只听到安玛欢快的声音:“你们快来看,这里有好多漂亮衣服和首饰。”格林和洛特丝走上二楼,安玛已经换了一身红色丝绒长裙,脖子上挂着钻石项链闪闪发光,她手指头上戴满戒指,桌子上两个盒子打开着,一片珠光宝气。
洛特丝打量着这个房间,宽大的床铺上面堆放着好几个厚实的枕头,从房顶悬挂下来粉色的帐幔已经发白,只能看出一点粉色的痕迹,床边是雕花的柜子,上面有半人高的镜子,镜子上面蒙了一层灰,安玛正对着镜子左顾右盼。
格林拿起架子上一条毛巾擦干净镜面的灰尘,安玛苍老的脸庞出现在镜子中,还有洛特丝半张侧脸。安玛正高兴地从首饰盒里挑选饰品,蓝宝石项链、红宝石戒指、珍珠耳环和项链,安玛手里真拿着一个金枝缠银叶花冠,突然她看到了镜中的自己,洛特丝在她身后也看向镜子,一个苍老一个年轻。
安玛颤巍巍地伸出手,抚摸镜中白发老人,她突然转回头看向格林和洛特丝,又转回去看镜中的自己:“格林、洛特丝,这就是我?你们看到的我就是这样子吗?”
“安玛,”洛特丝走上前,扶住安玛的肩膀,让她靠着自己:“安玛,不要怕,不要怕。”
安玛将脸埋在洛特丝的脖颈间,她只要一看到镜中的自己就会立刻转开眼睛,可是她又忍不住扭过头去看向镜子,原来她已经长成那副样子。
“你知道你原来是什么样子么?”洛特丝感觉到安玛呼吸慢慢平缓下来,抚摸着她后背轻轻问。
洛特丝第一次见到安玛的时候,也以为她只是一位脾气古怪独自居住的老太婆,可是安玛告诉她,她才二十七岁。
“我的头发是黑色,不对,我的头发原本就是白的。”安玛记忆有些错乱,她站起身靠近镜子,镜子中的女人有一双明亮的褐色眼睛,眼白有些发蓝。
安玛抿紧嘴巴,突然她觉得眼前的女人有些熟悉,她曾经见过这个女人。安玛使劲想,小时候家里曾经出现一个女人,向她的母亲订造了一柄长刀,安玛眼前出现红色的炉火和明亮的刀片,那是她的母亲,紧抿着嘴巴,任由汗水滴落在砧板上。
安玛记忆中的母亲从来不小,永远进抿着嘴巴皱紧眉头,安玛学着母亲的样子皱紧眉头,一位沧桑的老妇人出现在镜子中:“妈妈,原来我长得像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