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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云锦花未央 从沈梦笙那 ...

  •   从沈梦笙那里回来后,外祖母连着几天没出门。

      她把那本《南国情劫》翻了两遍。第一遍看故事,第二遍看沈梦笙这个人。书里的人哭、笑、生、死,轰轰烈烈。写书的人却坐在城南的小院子里,喝着粗茶,穿着一件半旧的褙子,把四十年的恩怨,讲得比白开水还淡。她讲的时候没有哭,没有激动,没有咬牙切齿,像在说一件别人的事。但外祖母注意到,她说到“八分之一”的时候,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三下。不是无意识的动作,是在算。四十年的付出,最后算下来,值多少?不值。

      外祖母把书合上,搁在枕边,自言自语了一句:

      “会写的人,不一定活得好。活得好的人,不一定要会写。”

      她翻了个身,闭上眼睛。沈梦笙的脸在她脑子里晃来晃去。那张脸很好看,但好看得很苦。

      第二天一早,丫鬟来报:“大小姐,城东的高家送了帖子来,请大小姐过府赏菊。”

      “高家?”外祖母坐起来。她脑子里没有高家的记忆。原主留给她的人脸册子里,没有这个人。

      “就是城东的高家呀,”丫鬟说,“咱们南国最大的茶商,高老太爷跟咱们老爷是同科的进士,两家是世交。高家的大小姐高云锦,跟您从小一块儿长大的。您去年还去她家吃过桂花糕,您忘了?”

      外祖母接过帖子,看了一眼。字写得很稳,一笔一划都不含糊,像是一个做事极有条理的人写的。纸是上好的浣花笺,印着淡淡的菊花纹,边缘洒了金粉。她把帖子合上,放在桌上。

      “去。”

      她想,既然来了这个世界,就不能缩在屋子里。多走走,多看看,说不定能找到回去的路。再说,她这辈子最不怕的就是跟人打交道。

      高家在城东,占了大半条街。

      外祖母下了马车,第一眼看见高家的大门,心里就冒出两个字:阔气。不是那种暴发户的阔气,是几代人攒下来的阔气,连门前的台阶都磨得光滑如玉,踩上去不滑不涩,恰到好处。

      门楣上悬着一块匾,写着“高宅”二字,字是烫金的,在日光下亮得晃眼。那是前朝状元写的,据说一个字值一百两银子。门口蹲着两尊石狮子,比寻常人家的大了整整一圈,石头的材质也不是普通的青石,是汉白玉的。门房见她的帖子,一路小跑着进去通报,步子又快又稳,显然是训练有素的。

      外祖母跟着引路的丫鬟往里走,穿过一进又一进的院子。

      第一进是前厅,摆着紫檀木的条案和太师椅,墙上挂着名家字画。条案上供着一只青花瓷瓶,瓶里插着几枝金桂,香气淡淡的。第二进是花厅,四面都是雕花隔扇,院子里种着两棵桂花树,金桂银桂各一棵,正是花季,满院甜香。外祖母看了一眼那棵金桂,树干比她腰还粗,少说也有上百年了。第三进是个花园,假山流水,亭台楼阁,比任家的花园大了不止一倍。水是活的,从外面引进来,流经整个花园,最后从另一侧的暗渠排出去。

      外祖母一路走一路看,心里暗暗咋舌。

      她在胡吉镇当妇女队队长的时候,见过最阔气的人家,是镇上开粮铺的王家。王家有三进院子,青砖灰瓦,门口有一对石鼓,镇上的人都说“王家的门槛比别家高三分”。跟高家一比,王家那个门槛,简直像是地上的缝。王家算个屁。

      丫鬟把她引到花园深处的一座水榭里,帘子掀开,一个穿着秋香色褙子的女子站起身来,朝她微微一笑。

      “伏笙,你来了。”

      外祖母愣了一下。

      不是因为这个人长得美——她确实美,但不是那种咄咄逼人的美。她的美是静的,像一潭水,不流动,不起波澜,但你知道它很深。她站在那里,脊背挺得笔直,双手交叠在身前,姿态从容得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人。她没有戴什么名贵的首饰,只一支白玉簪,一对珍珠耳坠,干干净净的。但她的衣裳料子是蜀锦的,秋香色里织着暗纹,只有在光线下才看得出来。

      外祖母愣了一下,是因为这个人的眼神。

      那个眼神太干净了。

      不是天真无邪的那种干净,是经历过很多事情之后,依然选择干干净净地看世界的那种干净。外祖母见过太多人了——精明的、憨厚的、算计的、诚实的——但这样的眼神,她只在这个人身上见过。沈梦笙的眼睛里有怨,有累,有不甘。高云锦的眼睛里什么都没有。不是空,是净。

      “云锦,”她学着丫鬟说的名字,叫了一声。心里有些虚,怕叫错了。

      高云锦的笑意深了一点,拉着她坐下来,亲手给她倒了茶。

      “好些日子没见你了,”高云锦说,“听说你前些日子在花园里晕倒了,我本想去看你,又怕打扰你养病。今日看你气色还好,我就放心了。”

      她说话的声音不大不小,不快不慢,每个字都清清楚楚,像是每一个字都在嘴里掂量过了才说出来的。不是刻意雕琢,是习惯了。从小到大,高家就是这样教她说话的。不能大声,不能小声,不能快,不能慢,不能含糊,不能咬字太重。分寸,分寸,分寸。

      外祖母端起茶喝了一口。

      茶是好茶。她在胡吉镇喝过最好的茶,是乡里干部带来的茉莉花茶,香是香,但有一股子烟火气。这杯茶不一样,入口清甜,回味悠长,像含着露水。茶汤是淡金色的,透过白瓷茶盏,颜色很好看。她不知道这是什么茶,但她知道,这茶一年也产不了几斤。

      “好茶,”她说。

      高云锦笑了:“这是今年自家茶园的头采龙井,我留了一罐给你,走的时候带上。明前茶,芽头都是我一个人掐的。”

      外祖母没有推辞。她这辈子最不会的就是假客气。人家给,她就拿着。大不了以后还回去。但她不知道自己能还什么。说这话的时候,她心里第一次有了虚的感觉。

      两人坐在水榭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外祖母不大敢多说,怕露馅。她不知道原主和高云锦之间有过什么样的交情,不知道她们一起经历过什么,不知道她们之间有什么秘密。说多错多。但高云锦似乎也不需要她多说。她是一个极好的聊天对象——你说一句,她能接一句;你不说,她也不追问,安安静静地给你续茶,让你觉得沉默也是舒服的。

      外祖母观察了她一个下午,得出一个结论:这个人,不是装出来的。有些人看着优雅,是硬撑的,你盯久了,那层皮就会裂开,露出底下的慌张和算计。但高云锦不是。她的从容是从骨头里长出来的,像一棵大树,根扎得深,风吹不倒,雨打不歪。

      外祖母忽然想起沈梦笙。

      同样是世家女子,同样是经历了变故——沈梦笙写了一辈子的情爱,最后说世上没有爱情。高云锦呢?她经历了什么?外祖母不知道。但她知道,高云锦一定经历过什么。因为太干净的眼神,不是天生的,是洗出来的。洗了很多次,才洗得这么干净。

      她正想着,高云锦忽然开口了。

      “伏笙,”她说,声音轻轻的,“你是不是有心事?”

      外祖母抬起头,对上那双干净的眼睛。

      “没有,”她说,“我在想,你这样的人,这辈子有没有吃过苦。”

      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太直了。她这个毛病改不了——心里想什么,嘴上就说出来了,从来不会拐弯。在胡吉镇,这不算毛病。在南国,这是要命的。

      高云锦没有生气。她甚至没有表现出意外。她只是微微低下头,看着茶杯里浮沉的叶片,沉默了一会儿。叶片在茶汤里打着旋,一片浮上来,一片沉下去。

      “吃过,”她说,“但我不太想说。”

      外祖母等着。

      高云锦抬起眼睛,看着她,笑了一下。那个笑容里有一种外祖母从未见过的东西——不是悲伤,不是委屈,不是释然,而是一种……很深的、像陈年老酒一样的平静。那种平静不是天生的,是酿出来的。酿了很多年,才酿出这么一小口。

      “不过,如果是你问,”高云锦说,“我就说一说。”

      她把茶杯轻轻放在桌上,开始讲了。

      高云锦的故事,要从她五岁那年说起。

      “我五岁的时候,家里请了绣娘来教我刺绣,”她说,“不是只教我一个,是教我们姐妹几个。但我娘说,大姐的嫁妆要提前预备,所以绣娘住到我们家来了,一住就是三年。那时候我不懂什么叫嫁妆,只知道那个绣娘很凶,扎到手不许哭。她说,哭花了脸,将来嫁不出去。我就忍着。忍着忍着,就不疼了。”

      外祖母心里算了一下——五岁就开始准备嫁妆,那得是多大的家业?

      “那三年里,绣娘教了我很多东西,”高云锦说,“不只是刺绣。她教我认颜色——不是认‘红色’‘蓝色’这种,是认‘石榴红’‘海棠红’‘胭脂红’‘枣红’‘朱砂红’。她说,姑娘家,颜色都分不清,将来怎么持家?她教我分辨丝线的粗细、光泽、韧度。她教我什么时候该用直针,什么时候该用套针,什么时候该用滚针。”

      “你五岁,”外祖母说,“能记住这些?五岁的孩子,连筷子都拿不稳。”

      “记不住,”高云锦笑了,“但绣娘不着急。她说,今天记不住,明天再教。明天记不住,后天再教。她有的是时间。反正她要在我家住三年。她教了三年,我学了三年。三年后,我绣出了第一条帕子。帕子上绣的是一枝梅花,歪歪扭扭的。我娘把它收起来了,说等我出嫁的时候给我放进嫁妆里。后来……后来也没有后来了。”

      高云锦的手指在茶杯上停了一下。

      外祖母沉默了。

      她想起自己五岁的时候在干什么。在田埂上跑,在河里摸鱼,跟着她爹去地里拔萝卜。她五岁就认识十几种野菜,知道哪个能吃哪个不能吃。但她不认识“石榴红”和“海棠红”的区别。不是谁比谁高贵。是命不同。

      前十五年,外祖母想:一个人的命,从生下来就注定了。高云锦注定要学刺绣,她注定要在田埂上跑。这是命。但后来她才知道,命是可以改的。

      “后来呢?”她问。

      “后来我慢慢长大了,”高云锦说,“我家的生意越做越大。杭城大半的茶叶生意,都是我家在做。外头的人叫我爹‘高半城’,说是半个城的产业都是高家的。”

      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平平淡淡的,没有炫耀,也没有谦虚。就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高半城,半个城都是她家的。

      “我十五岁的时候,嫁妆已经准备了整整十年,”她说,“光婚礼上用的桂花糖,就做了九千六百担。我娘说,这些糖要分给全城的百姓,让大家都知道高家嫁女儿。糖是桂花糖,用上好的桂花熬的,熬了一个秋天。我娘亲自看着火候,每一锅都尝。”

      外祖母这回是真的被震住了。九千六百担桂花糖。她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糖。胡吉镇过年的时候,每家每户做一锅麦芽糖,已经算是顶好的年货了。九千六百担,够全镇人吃一辈子。

      但她没有表现出来。她只是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把心里的惊讶咽了下去。

      “那你嫁的人呢?”她问,“对你怎么样?”

      高云锦的笑容微微顿了一下。那一下很短,短到如果不是外祖母这种善于察言观色的人,根本看不出来。但外祖母看出来了。她的笑容像是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又稳住了。

      “他对我很好,”高云锦说,“一直很好。”

      “但是呢?”

      高云锦看了她一眼,似乎在想,这个人怎么这么会问。她犹豫了一下,像是在掂量该不该说。

      “但是,”她说,“好,和幸福,是两回事。”

      高云锦的丈夫姓徐,叫徐仲安,是杭城另一家大茶商的儿子。

      “我们两家是世交,从小定的亲,”高云锦说,“仲安这个人,怎么说呢……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很好很好的人。他不喝酒,不赌钱,不纳妾,不打骂下人。他对我和和气气的,对孩子们也尽心尽力。他每天早上出门前会跟我说一声,晚上回来会带一包点心。逢年过节,他会给我买礼物。他记得我的生日,记得我们的结婚纪念日,记得孩子们的生日。”

      “那你还想要什么?”外祖母问。

      高云锦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她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已经凉透的茶,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不是因为茶凉了,是因为她在想该怎么回答。她想了一会儿,把茶杯放下,两只手交叠放在膝盖上。

      “伏笙,”她终于开口了,“你有没有遇到过一个人,你说什么他都点头,但你知道他根本没听进去?”

      外祖母想了想。她想起妇女队里的那些调解案例。

      “有。妇女队有个姐妹,她男人就是这样的。她说‘今天别去打牌了’,他说‘好好好’。转头就去了。她说‘给孩子交学费’,他说‘行行行’。拖了三个月都没交。这种人,嘴上答应得快,心里根本没当回事。他答应的目的是让你闭嘴,不是真的答应。”

      高云锦点了点头。

      “仲安就是这样的人,”她说,“他不是故意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这样的人。他对我说‘好的’‘行’‘听你的’,然后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他不是骗我,他是真的觉得他听了、他答应了、他就做到了。但他没有。”

      “你能举个例子吗?”外祖母问。

      高云锦想了想。

      “有一年,我想去学画。不是要当画家,就是想学。我从小就喜欢画画,但家里不让我学,说那是艺人的活儿,大小姐不能学。我忍了二十多年,忍到孩子都大了,觉得可以学一学了。我跟他提了一次,他说‘好,你去’。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不反对,也不支持。不拦着,也不帮忙。他只是……不管。”

      “你自己不能去吗?”

      “能,”高云锦说,“但你知道,做一件事,有时候不是钱的问题,不是时间的问题,是——你需要有人跟你说一句‘你去吧,家里有我’。你知道不管发生什么事,有一个人在背后撑着。你画不好,回来了,他说‘没事,下次会更好’。你画好了,他说‘我老婆真厉害’。”

      她说到这里,声音终于有了一丝波动。

      “他不说。不是故意不说,是他想不到要说。他想不到,一个女人想去学画画,除了‘好,你去’之外,还需要别的什么。”

      外祖母沉默了很久。

      她想起自己年轻时候的一件事。那时候她刚当上妇女队队长,想带着姐妹们搞一个织布合作社。她把想法跟她爹说了,她爹听完,只说了一句话:“你觉得行,就干。家里的事不用你操心。”

      就这一句话。

      没有“好,你去”,没有“你自己决定”。他说的是“家里的事不用你操心”——意思是,你尽管往前冲,后面有我。你闯了祸,我兜着。你失败了,回来还有饭吃。

      外祖母那时候没觉得这句话有多重。现在想起来,那是一个没什么本事的庄稼汉,能给女儿的最大的支持。他没读过书,不会说漂亮话,不懂得什么叫“支持女□□业”。他知道的只有一件事:女儿想干的事,别拦着。

      “你后来去了吗?”她问。

      “没有,”高云锦说,“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她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那双手曾经绣出过歪歪扭扭的梅花,曾经学过怎么分石榴红和海棠红,曾经在一个又一个秋天里熬桂花糖。现在它们端端正正地交叠在膝盖上,什么也不做。“我这辈子,有很多事情,都是这样不了了之的。”

      真正让高云锦从云端跌下来的,是抄家。

      “那一年,朝廷说我家通敌,”高云锦说,“派了官兵来抄家。官兵来的时候,我正在院子里浇花。牡丹,姚黄,我种了三年,那年第一次开花。我听见外面吵吵嚷嚷的,还没来得及问怎么回事,大门就被撞开了。门是楠木的,三寸厚,他们用撞木,三下就撞开了。楠木碎屑飞了一地。”

      她的声音还是很平静,但外祖母注意到,她交叠在身前的手,微微收紧了。

      “家里的东西,能搬走的都搬走了。搬不走的,砸了。我爹被关进大牢,我娘急得吐了血。她吐出来的血是黑的,大夫说是急火攻心。我们几个孩子被赶出家门,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来得及拿。我穿的就是身上这件褙子,脚下就是这双绣花鞋。连一件换洗的衣裳都没有。”

      “你嫁妆呢?”外祖母问,“你不是准备了十几年的嫁妆吗?”

      高云锦苦笑了一下。

      “嫁妆?都在那场抄家里没了。那些绣了三年的刺绣,那些打了整整一年的银器,那些九千六百担桂花糖——都没了。糖化了,化在库房里,流了一地。蚂蚁排着队来搬,搬了整整一个夏天。银器被抢了,刺绣被撕了,撕成了布条,被官兵拿去当抹布。什么都没剩下。”

      外祖母没有说话。

      她想起自己在胡吉镇见过的那些被抄家的地主。一夜之间,从人上人变成了过街老鼠。她那时候觉得,那些人活该——谁让他们剥削农民?但现在坐在这里,听高云锦用一种近乎没有情绪的语气讲述这一切,她忽然觉得,有些事情,不是“活该”两个字能概括的。

      “后来呢?”她问。

      “后来我跟着仲安搬到了乡下,”高云锦说,“他家也受了牵连,但比我家好一些。我们在乡下租了一间破院子,三间土房,下雨就漏。院子里长满了草,厨房里的锅是漏的,水缸是裂的。墙角的土是湿的,长着青苔。”

      她说到这里,忽然笑了一下。那笑容里没有苦涩,没有自怜,只是觉得好笑。

      “你猜我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什么?”

      “我把院子里的草拔了,”她说,“拔了三天。手上磨出了水泡,水泡破了,长出了茧子。然后种了一排菊花。菊花的种子是从娘家带出来的,揣在袖子里,抄家的时候没被搜走。那是我从那个家里带出来的唯一一样东西。”

      外祖母看着她。

      这个人,被抄了家,被赶出住了几十年的宅子,搬到一间漏雨的土房里,做的第一件事——是在院子里种花。不是修屋顶,不是堵墙缝,不是去买锅补缸。是种花。种那些不会结果子不能吃的东西。

      她忽然觉得,这才是真正的贵气。不是住多大的房子,不是穿多贵的衣裳,是房子没了、衣裳没了之后,你还能在漏雨的院子里,种一排花。花开了,你坐在花前面,看着它们,心里还是美的。这才是别人抢不走的东西。

      “苦吗?”外祖母问。

      “苦,”高云锦说,“但我不觉得苦。我就是觉得——日子还得过。天塌不下来。塌下来,也得先把饭做了。”

      外祖母听到这句话,心里猛地动了一下。

      因为她也说过一模一样的话。

      高云锦在乡下住了很多年。

      那些年里,她学会了劈柴、生火、腌咸菜、补衣裳。她以前用过的绣花针,绣的是鸳鸯、牡丹、凤凰。现在用的针,缝的是补丁。补丁摞补丁,一件棉袄穿了好几个冬天。她从来没有抱怨过。不是因为她坚强,是因为她觉得,抱怨没有用。日子不会因为你抱怨就变好,只会因为你抱怨变得更难看。

      “我娘以前跟我说过一句话,”高云锦说,“她说,‘一个人这辈子,享得起福,也要吃得起苦。享福的时候不张狂,吃苦的时候不抱怨,这才算没白活。’我以前觉得这话是说着好听的。后来才知道,这是真的。她不是说着好听的,她是吃过苦的,她知道苦是什么味道。她不想让我怕苦。”

      外祖母听着,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这个人的故事,比沈梦笙的更值得写。沈梦笙的故事,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被人辜负,替自己不值。高云锦的故事,是一个关于活着的故事——富贵不张狂,落魄不抱怨,把每一天都过成该过的样子。

      “你现在呢?”外祖母问,“你后来搬出来了?”

      “嗯,”高云锦说,“后来平反了,朝廷还了一部分家产。但跟从前比,连零头都算不上。连一个零头都算不上。我和仲安搬到城外的一处小院子里,不大,但够住。我还在种花。种得没有从前好,但看着也高兴。”

      “孩子们呢?”

      “孩子们都大了,各有各的日子。我不管他们,他们也别管我。我活了这么大岁数,不想再管别人了。管好自己就行。”

      高云锦说到这里,忽然笑了,笑得像个调皮的小姑娘。她的眼睛弯成了月牙,露出了一排整齐的牙齿。

      “伏笙,我跟你说句实话。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不是家道中落,不是抄家,不是那些嫁妆没了。那些都是身外之物,没了就没了。我最大的遗憾是——”

      她顿了一下。

      “我情窦初开的时候,我娘不愿意。我嫁了仲安,他是个好人,但不是那个让我情窦初开的人。后来我情窦再开的时候,仲安还在,我不能。再后来——你猜怎么着?”

      外祖母摇了摇头。

      “我到了情窦乱开的年纪了,”高云锦笑着说,“孩子们又觉得丢人。说我这么大年纪了,还想那些有的没的,不像话。”

      外祖母没忍住,笑出了声。

      高云锦自己也笑了,笑着笑着,声音低了下去。

      “我年轻的时候,你别看我没贼心没贼胆,我可是有贼惦记的。好歹也是一枝花。后来我有贼心了,没贼胆。再到现在——”

      她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皮肤已经松弛了,皱纹从眼角爬到了鬓边。

      “现在我贼心也有了,贼胆也有了,贼没了。”

      外祖母大笑起来。她笑得前仰后合,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丫鬟在外头听见了,面面相觑——大小姐今天怎么这么高兴?

      高云锦也笑,笑着笑着,两个人的笑声渐渐小了,院子里安静下来,只有风吹过桂花树的声音。

      “一步赶不上,步步赶不上,”高云锦轻轻地说,“我错过了我的青春,现在连想都不好意思想了。”

      外祖母看着她。

      夕阳的光从水榭的窗棂里漏进来,落在高云锦的脸上。她穿着那件秋香色的褙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坐得端端正正。她的脸上有皱纹了,眼角、嘴角,细细密密的,像瓷器的开片。但她笑起来的样子,跟外祖母在书上看到的那些仕女图里的女子,一模一样。

      不,比那些画里的好看。因为画里的人是死的,她是活的。她笑过、哭过、富贵过、落魄过、爱过、遗憾过——但她还是干干净净的,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那种干净。没有被抄家磨掉,没有被岁月磨掉,没有被遗憾磨掉。

      外祖母忽然想起沈梦笙最后说的那句话——“我只是替自己不值。”高云锦呢?她替自己值不值?她问了。

      高云锦想了想。她抬起头看着天边的云,云被夕阳染成了橘红色,一团一团的,像棉花糖。

      “值不值?我不知道。但我这辈子,没有对不起谁。这就够了。”

      (第三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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