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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灯火阑珊故人至(2) ...
令人期待已久的尼山书院招生典礼马上就要开始了,这意味着,好戏就要开场了。
我问心无愧的吃着宝儿狗腿般递上的玫瑰酥,话说和马文才僵了是一码事,但是吃东西而且是吃他的东西,就是另外一码事了。人不能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不是,所以在美食面前本小姐我是欣然接受。
据有关人士的小道消息透露,这尼山书院会提出各种各样刁钻古怪的问题让学员回答。而且答案是随机性,也许你回答这道题是这个答案你就做对了,而另外一个人和你回答相同的答案就错了。基本上可以说是像玩网游,爆装备一样,纯粹是人品问题。
我了然的笑了笑,看见远处的贾千金死皮赖脸的腻在马文才身边,觉得这个人的脸皮实在是太厚了。如果她穿上女装的话,我相信她是一个很不错的假千金。虽然魏晋很流行男风,但是书院好歹是一个清雅的地方,贾千金这个举动无异于给马文才也扣上了一顶华丽丽的帽子——断袖之癖。
“小姐你不吃醋么?”一旁的宝儿在沉默良久以后出声了,乌溜溜的眼睛中满是精光。
我歪着头想了想,说:“没必要吃醋,他不是我的菜。”
“那小姐的菜……”宝儿一把揪住我的衣袖,紧张的问道。
我看见她的样子,呵呵的笑出声,柔声道:“我觉得梁山伯和王蓝田都不错,你帮我选一个怎么样?”
宝儿听罢我的话,顿时如遭雷击。她伸出未脱去婴儿肥的手指,颤抖的指着我。小嘴微张,剧烈的抖动着,就是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呀,宝儿,你怎么抽羊癫疯了?”我像发现新大陆了一般,大笑说道。
“你……你才抽羊癫疯了,你全家都抽羊癫疯了!”宝儿一惊,慌不择言的说道。
我张口想要再说什么,却被一道阴柔的嗓音吸引去了注意力。宝儿见我不去理会她方才的无心之言,也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
那是一个四十岁上下的男子,戴着一顶发黄的书生帽。核桃皮一般的脸上有一对绿豆大小满是精光的眼睛,微微发黑色肤色,映衬着他雪白的胡子在微风中轻轻摇摆。
声音很古怪,听着微微有些刺耳,反正是极不舒服的。
“各位学子们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夫子丁程庸。既然你们来了我尼山书院,就要忘记你们其他的身份,明白么?”丁程庸丁老夫子发话了,语气阴柔,举止迥异。令我一阵阵心里发寒,我其实真的觉得他和金庸爷爷的笑傲江湖里的东方教主有异曲同工的地方。呃……都喜欢掐六路兰花指,都语气和表情分外阴柔,这就是那个伟大的桃李满天下的丁夫子么……真的么真的么……我实在不相信。
“是,夫子。”我们异口同声地回答他,既来之则安之,所幸我雪十七别的不行但入乡随俗这东西我可是分外熟稔。不然我穿越了几千年,这文化差异性是怎么克服过来的。
“好了,话也不多说了。下午你们用一二三四来作诗一首,这个考题简单吧?”丁夫子冲着离他最近的马文才飞去一个羞涩的媚眼。
马文才看见那个媚眼的时候呆了一呆,对身旁的贾千金说:“千金,你看夫子的眼疾犯了,你不是说你家会医诊疑难杂症么?”
“……”贾千金同学彻底石化掉了,看见近在眼前的丁夫子用哀怨至极的眼神不断剜她,她实在觉得来书院求学或许是一种错误。更加错误的是,告诉马文才她的家底是最大的不幸。
“总共二十六个人,分成两组。”丁夫子摸了摸自己柔软的胡子,略微思索一下道:“梁山伯、雪十七、马文才、祝英台、王蓝田、贾千金、陆明,你们几个是附近方圆百里名声极好的后生,两个人一组共同来完成这次的考题。至于剩下的最后一个人,陆明,你来帮助夫子我布置考场吧!”丁夫子说完话,便晃晃悠悠地哼着小调一步一颠的走开了。
我和梁山伯分在了一组,祝英台和马文才分到了一组,王蓝田和贾千金分到了一组,不知道是丁夫子有意的安排还是无意的巧合。我和梁山伯同是一组彼此间并无异议,因为在我看来跟谁在一起无所谓,只要他不影响到我要创作的东西,不涉及我的灵感就行。至于梁山伯,他怕是对我的好感不亚于祝英台吧,一听见和我分在一组就一直浅浅的冲着我微笑,我看着我名义上的大哥梁山伯,心里涩涩的微苦,这是一个温润如玉的男子,一个单纯善良的男子……以前看电视的时候或许没有什么,但是现在我就和他生活在一片晴空之下,一同呼吸着东晋的空气,心底是不希望他死的。
至于祝英台,我觉得真是报应啊报应,她口口声声说不要跟马大禽兽在一起,但是丁夫子的组队还是把他们两拉在了一起,实在是缘分呐……她适才是想要跟我换的,可是被华丽丽的无视了,因为无视她的人正是化蝶男主角梁山伯是也。天意弄人呐……天意弄人……祝英台你要哭了,你的化蝶男主角貌似有点喜欢我了,哈哈哈,怎一个爽字了得!
王蓝田和贾千金,绝配啊绝配,一样的王八绿豆,一样的不是什么好东西。满肚子坏水的人碰在一起,才有可能擦出最为璀璨的爱情火花。所以,我一直坚信老话:龙配龙,凤配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
分配好队伍以后,陆明就让我们各自散了,我哼着沂蒙山小调雄纠纠气昂昂地奔赴食堂。以以前在学校养成的好习惯,放学马上奔向我亲爱的食堂对我敞开的怀抱。
三下五除二地填饱了自己的肚子,咬着毛笔头在书房里冥思苦想,一二三四写诗……好写来也好写,难写来也是难写的。
哦!对了,我干嘛要折磨自己呢,我不会写,可以凑古诗啊!中国文化博大精深,特别是在古诗的造诣上嘛!
天上飘着几朵白云,我的心也像这白云一般不断漂移。随手折了一根狗尾巴草,躺在青石铺就的小路上晒太阳。阳光微醺不知从何处飘来淡淡的香味儿,甜甜的。
“第一队,梁山伯和雪十七。”陆明扯着嗓子在校场上大声喊着。
我揉了揉发痛的耳朵,慢悠悠地站起来,走到陆明身边拍了他一下,似笑非笑地说:“急什么,我不是来了么?”
“你和梁山伯谁来?”果然是丁夫子看上的人精,一针见血。
“我来。”我一挥手,拈起一支毛笔,放在嘴巴里咬了咬。
在白色的宣纸上一挥而就:
一骑红尘妃子笑,
二月春风似剪刀。
三山半落青天外,
四面菡萏出水来。
我笑眯眯的放下笔,请他们过来欣赏我的大作。看见丁夫子眼里划过的一丝赞赏,我知道我过关了。
第二队是祝英台和马文才这两个别扭小孩。所以写诗的任务就交给了清俊潇洒又多金,才华洋溢又腹黑的马大禽兽。只见马文才面无表情的拿起方才被我啃过的毛笔,在下一张宣纸上潇洒的挥动。
一别翠微两三年,
二月和风染朱颜。
三生石上七生恋,
四水荷东净衣莲。①
此诗一出,谁与争锋!
马文才淡淡的看着周围的人,在触到雪十七平淡无波的眼眸时,心底的苦涩又弥漫开来。莲心果然很甜,真的是那么甜,像娘亲说得那么甜……
第三组无疑是最烂的炮灰组合,贾千金与王蓝田一鸣惊人,雷的大家里焦外嫩。
但是不晓得他们两个用了什么法子,竟然把阴柔的丁夫子哄得是个心花怒放。当贾千金和马文才王蓝田站在一排冲着我得意的笑的时候,我就恨不得化身为狼,扑上去把贾千金嚣张的嘴脸撕个粉碎。所以说,女人的嫉妒心啊……是足以毁天灭地的。
再后来,不知为何就绕到了房屋归属问题,不才本小姐人品超级差劲,竟然跟马文才分到了一间房里……所谓的不是冤家不聚头,莫非说的就是本小姐与马文才了?
尼山书院,果然是一洗具中的杯具。而我雪十七,更是洗具中的第一大号杯具。
“我想和祝英台一个房间,夫子。”我清了清嗓子,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和掉在地上的下巴。
“这是抽签选择的,缘分上天注定,拆散别人的姻缘要五雷轰顶的。”丁夫子摸了摸自己的花白胡子,很享受的样子。然后眼睛微眯,慢悠悠的对我说道。
轰!!!
我只觉得从头到脚穿上来一股寒气,拆散别人的姻缘要五雷轰顶的?!那我岂不是应该被轰了无数个顶了么……这么想着,我突然觉得有点冷。
“夫子,这跟姻缘有什么关系?!”贾千金站了出来,指着我对丁夫子说道。
虽然我很感激她为我解围,但是我雪十七岂是她能直视的人?本小姐做事一向恩怨分明,她既然这回帮过我,那么我就给她一点点痒痒粉作为酬劳好了,放心只是一点点,最糟糕也不过五六天罢了。
我转过脸,在大家看不见的角度,阴恻恻地笑了一下。
呼呼。爬来更文,标注为①的是偶的原创哟~~~~O(∩_∩)O~,希望大家指出文的不足之处,嘿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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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灯火阑珊故人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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