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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是真的 ...
灰猫是个惯偷。
这也怪她名字不好,她本名叫小茂,别人叫她“小猫”,她觉得窝囊极了,便给自己起花名叫“灰猫”,听起来就气势汹汹的了。可不久之后,她家附近来了一只经常偷东西的灰色野猫,街坊调侃它的时候也会调侃她一嘴。
既然都这样了,灰猫想,干脆就如你们所愿。于是她成了十里八乡有名的偷子,倒也算没给那只真正的灰猫丢脸。
当然,成为惯偷之前的心路历程谁和谁都不一样,无论是叫耗子,还是叫猫,都有自己成为小偷的合理理由。
巧了,现在灰猫住的地方,隔壁就是耗子。
倒也不是说澹沙湾有一个“小偷胡同”这样的地方。只是碰巧的,命运般的,冥冥之中定好的,惯偷灰猫住在了惯偷耗子隔壁。
两人互相瞧不起,但到了危机关头也会帮彼此一把,向警察/街坊/打手之类的来访者打马虎眼。毕竟同行嘛,既是竞争者,又是同一个生态系统中的共存者。
灰猫昨天失手,今天早上灰溜溜地回家准备睡觉时,看到耗子家门口站着一个女人。
灰猫借着在口袋里找钥匙的假动作,趁机把头探过去一些,仔细打量了那个女人几眼。
看衣服不是有钱人。
没什么偷头。
但身上似乎带了点其他的什么,看起来挺重的。
不会是金子吧?
灰猫的眼睛亮了起来。
她的底层代码开始运转,钥匙也不拿了,门也不开了,也不灰溜溜了,热情地靠过去打招呼:
“你找耗子?他这个时间都在家里睡觉呢。”
郑白绯:“是的,这就是他的家?”
灰猫在成为热心路人的同时不忘诋毁一下同行,给自己建立起光辉形象:“没错!他这人品行不怎么样,你别被他骗了。”
郑白绯:“哦,谢谢。”
灰猫又挨近了她一些。
只要靠得够近,就有得手的机会。
灰猫像麦芽糖一样黏不溜丢地贴近郑白绯,一只手靠近门,一只手悄摸地从身后靠近郑白绯。
灰猫示范道:“你得敲门敲大声些,像这样……”
门开了。
门锁锁扣连着木屑崩了出来。
郑白绯放下推门的手,评价道:“他家的门也是豆腐渣工程。怎么一推就开了?”
灰猫的身形一歪。
灰猫立刻立正了,她从来没有如此板正地站立过。
灰猫含糊其词,悄悄和郑白绯拉开距离:“欸?真的推开了。”
坏了坏了,这下好了,居然遇到这等威猛的目标了。
还好还没下手。
灰猫一边说着,一边往自己家门口位移着:“门开了就好,我忘记拿东西了,回家去了哦。”
郑白绯:“好,谢谢你。”
灰猫大气不敢出,她平移到自己家门口,找到钥匙后飞快开门进屋。
看这人的架势,是来找耗子算账的。可千万躲远点,别被牵连到了。
灰猫躲在家里,片刻后,她竖起耳朵贴近墙壁,有些失望:没听到丁零邦啷的声音。
好奇心还是胜过了灰猫,她溜到窗边,悄悄从窗户里看出去。
只见隔壁门又开了,邻居耗子灰头土脸地跟着郑白绯出来了。
两人一前一后地远去。
好了好了,这下坏了,耗子死定喽。
灰猫靠在窗户后,松了一口气。
*
季春之跑出拐角,坐上车。
他总觉得昨天晚上的事还有些蹊跷。
尤其是当他发现今天郑白绯并没有再去警文司门口继续静坐抗议。
他过来的时候,远远地就看到郑白绯靠在三楼走廊栏杆边,睥睨天下,优哉游哉。
季春之狐疑地走近公寓楼,抬起头看向楼上的郑白绯:“你怎么在家?”
她怎么会突然对她的爱狗不闻不问的、连争取都不争取一下?昨天晚上的她看起来似乎是想打持久战的,然而今天为什么放弃了?
为什么?按理来说郑白绯不可能会放弃她的金狗。
季春之只能想到另一个答案:难道郑白绯昨天晚上已经得手了吗?
再次开启疑神疑鬼模式的季春之紧紧盯着楼上的郑白绯,观察她脸上闪过的任何细微的表情,虽然距离有些远,但他的视力还不错。
郑白绯没有回答他,她心情很好,朝楼下指了指:“那里。”
季春之的视线顺着公寓楼的栏杆、墙壁和水管下落,看到了楼下蹲在墙根里的一个人。
“是你?”季春之一眼认出这人正是昨天那个精瘦的小偷,偷摸进显影室偷金狗的。
那个惯偷把头埋得低低的,面前放着一个破碗,碗里有一枚硬币。
耗子身旁支着一张大字报,显然又是郑九的手笔:
【对不起,我不该偷郑白绯的狗。我已经把狗还回去了,但还差一点精神损失费,请帮我筹款,谢谢各位。】
季春之脑子里的齿轮突然卡住了片刻。
他禁不住问:“已经还回去了?”
耗子不说话,只是自顾自地低头数蚂蚁。
季春之迫切地上前,拿出了点警察的气势:“你实话告诉我!”
耗子低声嘟囔了一下:“已经还回去了。”
季春之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大声一点,听不清。”
耗子破罐子破摔了:“已经还回去了!真的还回去了!我良心发现还回去了!”
季春之怔住了。
原来昨天金狗塑像根本没有在垃圾桶里吗?
*
大约,是这样的吧:
1.耗子察觉到被跟踪,决定在偷东西后调包。
2.耗子把无关紧要的东西扔进垃圾桶,做出一副表演,甩开人后顺利带走金狗。
3.中间发生了一些事,大约是金狗塑像的神秘力量开始起作用。
4.被金狗塑像折磨的耗子不堪折磨,把金狗还了回来。
所以,金狗在警文司暂扣证物仓库,从头到尾是季春之的误判。
今天郑白绯没去静坐抗议,是因为耗子已经把金狗还给她了。
看来他完全误会郑白绯了。
季春之想。
季春之觉得现在闷头乞讨的耗子又可气又可怜,往那破碗里扔了一个硬币。
“以后别偷东西了。”他说。
当啷啷,硬币在破碗里转了一圈。
季春之走上楼。
“你来找郑九吗?他家门开着,我刚才还让他帮我写过字的。请进请进吧!”
走廊上,郑白绯向上楼来的季春之打招呼道。
季春之神色有些复杂。
她对他完全不设防,而他一直在把她往穷凶极恶、心思诡谲、手段高明的方向脑补。
他站定:“我本来是来找郑九的,不过既然你的东西失而复得……我想请你吃顿饭,庆祝一下。”
季春之说出口后,又觉得不好意思:“当然当然,郑九也会一起去的,不是约会,不是约会!”
*
刚好这天郑白绯罢工,郑九罢学。
郑白绯穿越到这个世界后破天荒头一回堂堂正正地坐在高档餐厅里,面对着她完全看不懂的菜单。
“谢谢,我选好了。”她按照图片胡乱选了几个看起来还可以的菜色,把菜单推给季春之。
季春之嗫嚅道:“不客气,我只是……”
季春之这个样子,让郑白绯都有点惭愧了。她这么欺负老实人真的可行吗?他看起来好像真的很愧疚。
作为警察,季春之的直觉很敏锐,只是他太容易相信别人了,包括郑九,包括她。她转念一想:算了,在他变得更聪明之前,还是继续蒙骗他吧。
三人点完菜。
气氛显然有点尴尬。
季春之尤其有点坐立不安,他坐在郑白绯对面,抬起头来和她对视对他来说很难,可一直低着头不说话也不是个事。
兴许是他的手足无措让上天看到并垂怜了。
上了第一个菜后,有人走到季春之旁边,附耳和他说了一句什么。
季春之如获大赦地起身,道歉:“对不起,学校好像临时有事!我去把账单结了,你们慢慢吃。抱歉,不能一起了。”
郑白绯懒得追究到底是“学校有事”还是“警文司有事”,毕竟季春之这个警察的身份几乎是写在脑门上了。
季春之不在,她还少点心理负担,免得看见他那张笨蛋脸让她觉得过意不去。
餐厅座位上,只有郑白绯和郑九面面相觑了。
两人心照不宣地对视了一眼。
“……”
两人都知道这顿饭是坑季春之坑出来的,骗钱骗心。
场外小剧场:
季春之:“不是约会!郑九也去的,我们三个人一起。”
(餐厅,季春之走后)
郑白绯(看向郑九,开玩笑):“只有两个人了,现在是约会了。”
郑九(不明):“……”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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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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