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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伦敦不落日 [六月二十 ...

  •   [六月二十三日,阴。

      王尔德写,“我耽于享乐,因为我需要逃离痛苦。”放屁。我逃了十年,方明白一件事——有些痛苦不是钉子,钉进去就永远在那儿。有些痛苦是种子,你越逃,它越蔓延,直至将你的血肉都缠成它的形状。]

      窗外的伦敦又灰了。我盯着电脑屏幕上的分子结构图足足二十分钟,一个键都没敲出来。办公桌上的烟灰缸已经积了三根烟蒂,第四根正夹在我指间燃着,灰白色的烟灰颤颤巍巍地悬着,像某种岌岌可危的耐心。手机亮了。是David。我划开。

      “晚上XX,老地方?”
      “不想去。”
      “你又这样。上周你说不想去,上上周也说不去。宋,你不是说要试着认真的吗?”

      我没有回。把手机翻了个面扣在桌上。

      David是我“试着认真”的新男友,剑桥毕业,投行上班,体贴温柔得无可挑剔。我们见过四次面,上过两次床,他以为我们正式交往了。我刻意把见面频率控制在一周一次以下,但他仍嫌不够。上一次见面,他问我为什么从头到尾都不肯摘掉那枚尾戒。我笑了笑,没回答。那是宋知苍在西湖边给我戴上的,说是护身。我没摘过,洗手都不摘,做|爱高潮到脑子一片空白的时候也不摘。

      David永远不会知道这些。他不需要知道。

      我把烟叼进嘴里,这才意识到它已经灭了。于是重新点燃,看着火苗在烟尾舔出一个小小的橘红色光圈。窗外灰得惊人,七月将至,伦敦仍是这副半死不活的阴郁嘴脸。楼下有个抽烟的学生,靠在路灯柱上,侧脸削瘦,黑发被风吹得乱糟糟的。我的心猛地揪起来,夹着烟的手指不由自主地抖。然后他转过身,是个陌生的英国男孩。我喘了一口气,心脏落回胸腔,重重地、沉沉地砸在那里,疼得我佝偻起身子,额头抵在冰凉的桌面上。

      不是他。当然不是。这里是伦敦,距离杭州九千三百公里,隔着八个小时的时差,隔着十年不曾对视、不曾说话、不曾出现在彼此生活里的空白。他怎么可能出现在我的楼下。

      可我还是会忍不住去看。

      街角的瘦高亚洲男孩,咖啡店里穿黑色风衣的背影,地铁站台上收伞时微微低着头的样子……每一次,我都以为是他。每一次,心都会在那一秒停跳,然后在下一秒认出“不是”之后轰然坠落,摔得稀碎。

      这十年,我谈过的男女朋友加起来,十根手指掰过一轮。有英国人,有法国人,有一个韩裔美国女孩,还有一个从成都来的交换生男孩,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像极了我十八岁之前的宋知扬——干净的、明亮的、什么都不知道的。我把他睡了,第二天就消失,连手机号都换了。后来从同事嘴里听说,那孩子找了我整整一个学期,瘦了一大圈。

      我听了,没说话,转头在办公室里把烟换成了酒。

      其实我不太记得那些人的脸了。他们混成一团模糊的影子,在我记忆里进进出出,没有五官,没有声音,只有一些零碎的片段:某个人说过“你身上总是很冷”,另一个说过“你接吻的时候从来不闭眼”。

      不是不想。是我做不到。

      这十年,我学会了用酒精把自己灌醉,学会了用尼古丁把肺叶熏黑,学会了接吻的时候睁着眼看向虚空。我谈过形形色色的恋爱,上过各种各样的床,做过所有“正常人”该做的事情。我用十年的时间,拼命证明自己是个正常人。可证明这件事本身就是失败的开始。正常人不需要证明。病人需要。

      而我的病根,在九千三百公里之外。

      我去新街口买醉。伦敦的酒吧大多在晚上十一点关门,我偏挑了家开到凌晨两点的,钻进角落,一个人从八点半喝到打烊。威士忌,不加冰,一杯接一杯,喝得调酒师频频看我。他大概没见过这么瘦的中国人这么能喝。他不知道,我从二十三岁开始练的酒量,练到如今,已经能在系里的酒会上把东欧男同事喝趴下,然后若无其事地踩着牛津鞋回家,浅棕色麂皮,穿了一年多,鞋底磨得有点薄了。出酒吧时凌晨一点多,伦敦的夜风冷得刺骨,我裹紧风衣往回走,鞋在石板上敲出清脆的、寂寞的回音。走到公寓楼下那面老旧的穿衣镜前,我停住了。

      镜子里的人和我对视。

      长发被风吹乱了,披散在肩上,衬得脸格外小,也格外白。颧骨的轮廓更分明了,十八岁时软润的弧度被岁月削去,留下清瘦而锐利的线条。眼睛没变,仍是那副弯弯的、盛着江南山水的形状,可里面的东西变了。如今盛的是泰晤士河的寒雾,是深夜独自酩酊的疲惫,是一个十年没敢看故乡月亮的人,眼底积下的、洗不掉的霾。我伸手摸上镜面,冰凉的玻璃映出我无名指上那枚银色的尾戒,和一张有些陌生的脸。

      宋知扬,二十八岁,帝国理工学院最年轻的助理教授,论文发过《自然》,被导师盛赞“东方生物学界十年难遇的奇才”。在任何人眼里,我都活得足够体面。我笑了。镜子里的女人也笑了。那笑容明艳到诡异,像一把刀,刃口朝里,割得不动声色又鲜血淋漓。

      “女人”?

      我愣住了,去解衬衫的扣子。一颗,两颗,三颗。白衬衫散开,露出平坦的胸膛,和我刻意减脂维持的清瘦腰线。我的手停在第四颗上,看着镜中的自己:长发,细眉,柔和的脸部轮廓,配上这件宽松的白衬衫,雌雄莫辨。我突然想起十八岁那年夏天,西湖边,荷花池前。我穿着白衬衫回头,笑得眼睛弯弯。那个人按下快门,将这一幕永远定格。然后,他用那张照片,对着我的脸,做了我不能说出口的事。

      我剧烈地打了个寒噤。

      酒意涌上来,胃里翻江倒海。趴在马桶边吐得天昏地暗时,我听见自己断断续续的声音,像哭,又像笑:“好看什么……这种脸……好看在哪……”

      那天夜里,我从水槽边摸过剪刀,抓住那养了多年的长发,毫不犹豫地绞了下去。剪刀不利,发丝扯得头皮生疼。黑色的断发落了一地,铺在白色的瓷砖上,像谢了一地的墨。剪到一半,我看见镜子里的人。短发,凌乱,狼狈,脸上还挂着两道没擦干净的泪痕。可这一次,我终于敢直视那个人的眼睛。

      是的。是“那个人”。

      我以为剪掉头发就能剪掉一切。就像我以为飞越欧亚大陆,就能逃离那个夏日的午后。可我忘了,他和我流着一样的血,我们曾共享过同一个子宫,同一道心跳。他的影子不是被我记住了,是被我的骨血融进去了。他不需要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他活在我的生命本身。

      十年里,我从没看过他一眼。

      每年圣诞节和春节,父亲会准时打来视频电话。母亲总是说着说着就红了眼眶,父亲沉默地坐在她身边,偶尔插几句问工作的话。而那个人,永远只在镜头的边角出现。有时是一截手臂,有时是半个肩头,有时只是一道掠过画面的、模糊的影子。我从来不问。他们也从来不主动提起。好像这个人不存在。好像“宋知苍”这个名字,在我们家已经成了某种禁忌。可我每一帧画面都会逐格辨认。那截手臂瘦了还是壮了,那半个肩头是不是又宽了几分,那道影子是穿着深灰还是墨蓝。我就是这样过了十年。隔着屏幕,隔着欧亚大陆,用余光爱着一个我不能爱的人。

      六月二十八日的雨夜,我在地铁站昏倒,右肩撞在台阶上,骨裂。住院两天。

      那晚我喝多了。不是借酒消愁的那种喝多,是某种更决绝的、闷头灌自己的那种喝法。一瓶威士忌见了底,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跌跌撞撞下的地铁,只记得眼前一黑,然后是剧烈的疼痛从右肩蔓延开来,像骨头里跳出一个人,在撕扯我的血肉。护士用手机拍下我右肩的伤处,给我看。淤青蔓延了半个肩胛,紫得发黑,像打翻的墨汁泅在宣纸上,又像一个狰狞的、张牙舞爪的印记。我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久到护士以为我疼傻了。她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这世上大概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我的右肩,和他左肩的那个胎记,在同一个位置。

      我们是对称的。从出生那一刻就是对称的。他左肩有我右肩没有的一颗朱砂色小痣,除此之外,我们是彼此的镜像。我曾无数次想过,如果命运不是这样,我们本该是上帝造人时最完美的作品——同卵而生,对称而存,血肉相连,灵魂互补。可偏偏,他对我生出了不该有的欲念。又偏偏,我在那段不该有的欲念里,照见了自己同样不敢言说的暗涌。也许这就是根由。双生子的骨血里,本就藏着一条世俗不能触碰的线。他只是比我更早一步,越过了它。

      我在病床上转过头,望向窗外。阴沉的天光从白色百叶窗的缝隙漏进来,落在白色的被单上,落在我青紫一片的右肩上。方才撕裂般的疼痛已经褪去,现在只剩钝钝的麻,和一种奇异的、近乎平静的清醒。

      我忽然想起十八岁那年被他抱住的那个午后。我的指甲在他小臂上划出的血痕,大概也是这样,在几天后变成紫黑色的淤青。不知他是否也曾在深夜盯着那几道痕迹看。不知他是否也疼。大概不会了。十年啊。

      我闭上眼睛,指尖摸上尾戒。

      为什么我明明什么都没有做错,却要用一生来偿还?为什么我明明逃到了世界另一端,却逃不出一个我从不敢直视的真相?这个念头像利刃刺穿了我所有的伪装,我疼得蜷缩起来,把脸埋进枕头。我没有哭。二十八岁的宋知扬,已经不会再为这件事哭了。我只是觉得冷。从里到外,从骨到血,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从西湖到泰晤士河,无处可逃的冷。

      手机在枕边亮了。是系里的同事,问我下周能不能代一节课。我回了一个“好”,退回到邮箱界面,标记已读的未读邮件加起来二十七封。然后我看见收件箱的最底端,躺着一封未读邮件。发件时间是一周前。

      主题栏空白。发件人只有一个拼音:Song Zhicang。

      我握着手机的右手猛地一颤。不是David。不是我任何一个前任。不是我的导师,不是我的同事,不是实验室的学生。是宋知苍。十年间从不曾主动联系过我、我也从不曾回应过的人,发来的邮件。

      伦敦的雨还在下,噼里啪啦敲着窗。我盯着那行拼音,拇指悬在屏幕上方,久久没有落下。我只是维持着蜷缩的姿势,听着雨声,听着自己震耳欲聋的心跳。

      阿苍。

      十年没叫过,就这样从心底最深处浮上来。轻飘飘的,像湖上的一片落叶,又重得像一吨铅,坠得我喘不过气。

      我知道,这封邮件我终究会打开。就像十八岁那年,我终究会推开那扇门。可我不想让人看到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不想让任何人知道,那个端坐在讲台上、风度翩翩的年轻教授,其实从未走出过那个夏日的午后。

      雨还在下。

      我已经累了。不想再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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