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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温情 “错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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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上海开始冷了。
复旦的冬天是那种湿冷,冷到骨头里。
林晚从小就怕冷,冬天上课要把自己裹成一个球,围巾手套热水袋三件套缺一不可。
陆景舟注意到她每次来上课都缩着脖子,耳朵冻得通红。
有一天课前,他放了一个纸袋在她桌上。
“什么东西?”
“你打开看看。”
她打开,里面是一条深灰色的羊绒围巾。不是什么大牌,但摸起来很软很厚。她拿出来看了看,说:“你买的?”
“我织的。”
林晚抬头看他,以为他在开玩笑。他的表情非常认真。
“你织的?”
“我妈教的。她说男生要学会织围巾,将来送给喜欢的女生。”
林晚的手指停在围巾上。她低下头,把围巾慢慢叠好,放回纸袋里,推回去。
“太贵了,我不能收。”
“不贵。毛线六十块钱。”
“我说的是心意贵。你花了很多时间。”
“花了三个星期。拆了两次,第三次才织成这样。你看这里,针脚不太均匀。”他指了指围巾的一角,确实有一小段织得松了一些。
“第一次织,手艺不太好。你要是不喜欢,我再织一条。”
林晚看着那截不太均匀的针脚,忽然觉得鼻子酸了一下。
不是感动到想哭,是那种被人认真对待了之后身体自动产生的反应,像冬天进了暖气房,皮肤会不由自主地起一层鸡皮疙瘩。
她把围巾从纸袋里拿出来,围在脖子上。羊毛蹭着她的下巴,很暖,带着一种淡淡的、说不清的气味——可能是他衣柜里的味道,可能是他手上的味道。
“不用再织了。”她说,“这条挺好。”
他看着她围上围巾,笑了。
不是那种礼貌的微笑,是那种眼睛弯成月牙形的、压都压不住的、从心底涌出来的笑。他的耳尖又红了,但这次他不在乎了。
那条围巾,林晚戴了整整一个冬天。
后来毕业了,搬了三次家,她一直留着。
再后来,她把它收进了衣柜最深的抽屉里,和大学的照片、旧课本放在一起。
她不再戴它了,但她没有扔。有些东西不是用来用的,是用来记住的。
二零零八年元旦前夕,陆景舟约林晚去外滩看跨年烟火。
他们下午就出发了。
地铁挤得像是全上海的人都出动了,他和她被人流推着往前走,他伸出手护在她身后,没有碰到她的背,但那只手像一堵墙,隔开了拥挤的人群。
到外滩的时候天还没黑,他们找了一个位置,靠在栏杆上。
黄浦江的水是灰绿色的,对岸的陆家嘴还在建设中,东方明珠塔孤零零地立在那里。
他说:“以后这里会全是高楼。”
她说:“你都要盖?”
他笑了:“我没那么大本事。但我想盖一座,就一座,最好的。”
天黑下来,两岸的灯亮了。
不知道是谁先喊了一声“开始了”,远处的天空炸开第一朵烟花。金色,很大,像一朵瞬间绽放的菊花。然后是红色,蓝色,绿色,一朵接一朵,把夜空染得五颜六色。人群在欢呼,有人在拍照,有人在拥抱。
陆景舟没有看烟花。他看着林晚。
烟花的火光在她的脸上明灭,她的眼睛里映出整个夜空,像碎了的星星掉进了深水里。她的鼻子冻得有点红,嘴巴微微张着,烟花炸开的时候她会下意识地眨一下眼睛。她不知道他在看她。
过了很久,烟花快结束了,他开口了。
“林晚。”
她转过头。
“我喜欢你。”
烟花在远处炸开最后一朵,巨大的轰鸣声盖住了一切。
林晚看到他的嘴在动,但没听清他说了什么。她凑近了一点:“你说什么?”
“我说——”他深吸一口气,烟火已经停了,四周忽然安静下来,安静到能听见江水拍岸的声音。
“我喜欢你。不是一起自习的那种喜欢,不是帮你织围巾的那种喜欢,是想跟你在一起的那种喜欢。你听清了吗?”
林晚看着他。外滩的灯光把他的脸照得一半亮一半暗,他的表情很认真,认真到有点紧张,嘴唇抿得很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
她看了他五秒钟。
“听清了。”她说。
“然后呢?”
“然后——我也喜欢你。”
他像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整个人僵在那里,过了好几秒才缓过来。
他伸出手,试探性地碰了碰她的手背。她没有躲。他把她的手握住了,握得很紧,手心全是汗。
“你的手出汗了。”她说。
“紧张。”
“有什么好紧张的?你当着几百个人讲话都不紧张。”
“那不一样。那些人我不在乎。你不一样。”
林晚没说话,但她把手翻过来,手指穿过他的指缝,和他十指相扣。
她的手很凉,他的手很热。黄浦江的风从江面上吹过来,带着水的气味。
远处有人在放孔明灯,一盏一盏地升上去,像橙色的星星。
他们站在外滩的栏杆边,手牵着手,谁也没有说话。
江对面,东方明珠塔的灯光一格一格地亮着,像一个巨大的倒计时。新年的钟声快要敲响了。
大一下学期,他们正式在一起了。
说是“正式”,其实也没有什么仪式。
跨年那天晚上之后,他们还是每周一一起上文学史课,周末一起去图书馆,偶尔在食堂一起吃个饭。
什么都没有变,但又什么都变了。他会在她到图书馆之前帮她占好位置,会在她看书看得太久的时候推过来一颗糖,会在她打哈欠的时候说“累了吧,我们出去走走”。
他们走的最多的路是光华楼前的那条大道。路两边的梧桐树很高,夏天的时候枝叶交叉在一起,像一条绿色的隧道。
冬天叶子落光了,光秃秃的枝丫伸向天空,像一幅铅笔画。
有一天晚上走在路上,林晚忽然说:“陆景舟,你说我们以后会结婚吗?”
他停下来,看着她。
“你想结婚吗?”他反问。
“我在问你。”
他想了一会儿,说:“我不知道会不会结婚。但我知道,不管结不结婚,我都想跟你在一起。”
“这算什么回答。”
“认真的回答。”他说,“结婚是一张纸,在一起不是。我不能保证那张纸永远在,但我保证——除非你不要我了,我一直在。”
林晚看着他,路灯的光把他的轮廓照得很柔和。她说:“你这个人,连情话都说得像签合同。”
他笑了:“因为我是认真的。合同不需要漂亮,需要算数。”
“那你说的话,算数吗?”
“算。”
“说话算话?”
“说话算话。”
林晚伸出手,小指勾住他的小指,拇指对在一起。她说:“拉钩。”
他看着她认真的样子,笑了,认认真真地和她拉了钩。
这大概是世界上最不郑重的承诺——两根小指,一个拉钩。
但林晚这辈子最信任的就是这个拉钩。比后来那张结婚证更信任。
大二那年,他们的关系在同学里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陆景舟的室友叫他“陆太”——陆景舟的太太。林晚的室友叫她“林嫂”——听起来像五十岁的家政阿姨,但她不在乎。她在乎的是另一件事。
那天下午没课,她在宿舍写作业,室友们都在。有人在看剧,有人在打电话,有人在吃零食。林晚在写计量经济学的作业,写到一半,手机震了。
陆景舟发来一条消息:“在干嘛?”
她回:“写作业。”
他说:“我想你了。”
林晚看着这四个字,手指停在键盘上。
她不是不会回复,是不知道该怎么回。说“我也想你了”太肉麻,说“嗯”太冷淡,说“好好上课”太像他妈。
她犹豫了三十秒,回了一个句号。
“句号是什么意思?”他问。
“意思是收到了。”
“收到了然后呢?”
“然后好好上课。晚上一起吃饭。”
他没有再回。林晚放下手机,继续写作业,但她的嘴角是翘着的。
室友方晴凑过来看了一眼,说:“哟,陆景舟发消息了?你能不能有点反应?人家说想你了,你回个句号。”
“句号怎么了?”
“句号表示结束。你应该回感叹号。”
“那不等于说我爱你了?”
“对!就是这个意思!”
林晚不理她,继续写作业。但她把手机翻过来扣在桌上,屏幕朝下。
方晴后来回忆说:“林晚这个人,表面上冷冰冰的,其实比谁都热。她只是不想让别人看出来。她怕被人看到心软的样子。”
晚上他们一起去食堂。林晚打了一份糖醋排骨,一份清炒时蔬,一碗米饭。陆景舟打了一份红烧肉,一份番茄炒蛋,一碗米饭。他们面对面坐着,中间隔了四盘菜。
吃到一半,陆景舟忽然说:“你今天下午回那个句号,是什么意思?”
“就是收到了的意思。”
“你收到什么了?”
“收到你说想我了。”
“那你呢?”
林晚夹了一块糖醋排骨,放进嘴里,嚼了很久,咽下去。她用筷子拨了拨碗里的米饭,说:“我也是。”
“也是什么?”
“也是想你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没有看他,低着头看碗里的米饭,好像那碗饭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但她的耳朵又红了,红得很明显。
陆景舟看得清清楚楚,但他没有笑,因为他知道,林晚能说出“我也是”这三个字,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她的脸皮薄得像蝉翼,轻轻一碰就会碎。所以他从来不逼她说什么肉麻的话,从来不要求她证明她爱他。
他知道她爱他,因为她会在他打篮球的时候站在场边看,会在他考试前帮他整理笔记,会在他说“我想你了”之后,用一个句号告诉他——收到了,我也是。
有些人说“我爱你”像呼吸一样自然,有些人一辈子说不出这三个字,但他们的爱不比任何人少。
林晚是第二种人。
陆景舟是第一种。他每天都说“我想你了”,说了整整四年,风雨无阻。不是因为他觉得需要说,是因为他真的每天都在想她。
上课的时候想她在干什么,写作业的时候想她会不会也在写作业,睡觉的时候想她有没有盖好被子。
他的室友说他有病。他说,对,相思病。
大二下学期,他们第一次吵架。
起因是一件很小的事——林晚参加了一个学术竞赛,需要组队,她找了一个男同学做搭档。
陆景舟知道以后,没有说什么,但那几天明显不太高兴。林晚问他怎么了,他说没事。林晚再问,他还是说没事。林晚不问了。
到了周末,他们约好去徐家汇逛街,一路上他话很少,走路的节奏也不对,总是一会儿快一会儿慢。
林晚在美罗城门口停下来,说:“陆景舟,你有话就说。”
他沉默了几秒,说:“你那个竞赛搭档,能不能换一个人?”
“为什么要换?”
“我不喜欢他看你的眼神。”
“什么眼神?”
“就是……他不只是在跟你讨论竞赛的事。”
林晚看着他,忽然笑了。
“你笑什么?”
“我笑你吃醋了。”
“我没有吃醋。我只是——”他卡住了,找不到合适的词。
“你只是什么?”
“我只是觉得,你跟别人走得太近了。”
林晚的笑容收了回去。
她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陆景舟,我没有跟别人走得太近。那个男生是我的搭档,我们只讨论竞赛的事。如果你连这都不能接受,那以后我是不是不能跟任何男生说话?”
“我不是那个意思——”
“你就是那个意思。你不信任我。”
“我信任你。我不信任的是他。”
“信任我就够了。你不用信任他。”
他们站在美罗城门口,秋天的风吹过来,地上的落叶打着旋。
路人来来往往,有人看了他们一眼,然后走开。沉默了很久,陆景舟说:“对不起。”
“不用说对不起。你想清楚一件事——我是你的女朋友,但我不是你的东西。我选择和谁做搭档,是我的自由。你信不信我,是你的事。”
她说完转身走了。走了几步,她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但没有回头。
他跟着她,隔了大概两米,不说话,也不靠近。她就这么在前面走,他就这么在后面跟。从徐家汇走到交大,从交大走到淮海路,从淮海路走到陕西南路。
走了一个多小时,林晚在路边的一张长椅上坐下来。他站在旁边,没有坐。
“累不累?”她问。
“不累。”
“我累了。你坐下。”
他坐下来,和她隔了一个人的距离。
林晚看着前方的马路,说:“陆景舟,我不是会跟别人跑的那种人。你不用担心。但如果你的担心变成控制,我会跑的。不是因为别人,是因为你。”
他沉默了很长时间。然后他挪过来,握住她的手。他的手心又是湿的。
“对不起。”他说,“我有时候……太怕失去你了。”
“你怕失去我,所以想把我关起来?”
“不是关起来。是想让你只看着我。”
“我只看着你。”林晚说,“但你不能要求我谁都不看。那不是爱,那是囚禁。”
他低下头,看着他们握在一起的手。他的拇指在她的手背上轻轻摩挲,一圈一圈的。过了很久,他说:“林晚,你是对的。我错了。”
“错哪了?”
“错在……不信任你。也错在不信任自己。”
林晚转过头看着他。他的侧脸被路灯照得很亮,眉心皱着一个浅浅的“川”字。她伸出手,用食指按了按那个“川”字,把它抚平了。
“你想明白就好。”她说。
他把她拉过来,抱住了。他的怀抱很大、很暖,心跳很快。林晚把脸埋在他胸口,听到他的心脏咚咚咚地跳,像一面鼓。
“你的心跳好快。”她说。
“因为你离得太近。”
“那要不要我离远一点?”
“不要。”他收紧了手臂。
林晚笑了。她把脸埋得更深,闻到了他衣服上洗衣液的味道——是那种很普通的、超市里最便宜的薰衣草味。
很多年后,不管她用过多少昂贵的香水、去过多少高级的场合,只要闻到薰衣草的味道,她就会想起这个秋天的晚上,想起陕西南路的路灯,想起他的心跳像一面鼓。
那是她这辈子闻到过的最好闻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