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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 22 章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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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探长事务所的名气,以一种乐乐完全无法理解的方式扩散开来。
按他的想法,他不过就是找了一只猫、一个钱包,这有什么了不起的?猫是沈念用铁丝钩出来的,钱包是靠运气在公交站台下面捡到的,跟他这个所谓的“探长”关系不大。但人类不这么想。人类觉得,一条狗能理解“找猫”和“找钱包”这种抽象指令,本身就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更神奇的是,这条狗还真的找到了。
于是,从第三天开始,乐乐探长事务所的门口开始排起了队。
刘叔每天早上开门的时候,都会看到门口站着至少五六个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有穿着西装的白领,有背着书包的学生,有拎着菜篮子的阿姨,还有一次来了一个穿着cosplay服装的年轻人,身上挂满了亮片和羽毛,说是刚从漫展赶过来的。乐乐每次看到这个coser都会愣一下,心想这人是哪只鸟成精了吗?后来沈念告诉他那叫“角色扮演”,不是真的鸟,乐乐才放下心来。
排队的人多了,问题也多了,而且问题的离谱程度与日俱增。
第一个离谱的客户是一个戴眼镜的高中生。他找到乐乐,说自己把U盘弄丢了,U盘里有他写了三个月的毕业论文,下周就要交了,他快急疯了。乐乐听到“U盘”两个字,耳朵竖了一下——他对U盘有一种特殊的情感,毕竟他的人生就是从偷U盘开始转折的。他跟着高中生去了学校,在教学楼里转了两圈,最后在电脑教室的键盘托架上找到了那个U盘。高中生激动得差点把乐乐亲秃了,乐乐躲得飞快,但还是被亲了一口在脑门上。
第二个离谱的客户是一个年轻姑娘。她说她男朋友最近总是鬼鬼祟祟的,怀疑他出轨了,想让乐乐帮忙调查一下。乐乐听完之后,歪着脑袋看着她,眼神里写满了“你是不是对一条狗的业务范围有什么误解”。沈念在旁边翻译:“乐乐说他不接感情纠纷,建议你们俩好好沟通。”姑娘失望地走了,走了两步又回头问了一句:“那他能帮我找一下我丢的耳环吗?左耳的那只,铂金的,很贵的。”乐乐叹了口气,点了点头,心想这比出轨调查靠谱多了。
第三个离谱的客户是一个七岁的小男孩。他是跟着妈妈一起来的,手里抱着一个已经掉了胳膊的奥特曼玩偶,眼睛里噙着泪水,小嘴瘪着,看起来随时都会哭出来。他蹲在乐乐面前,把奥特曼举到乐乐鼻子前面,用奶声奶气的声音说:“乐乐,我的奥特曼丢了光之能量,你能不能帮我找回来?”乐乐看着那个缺了胳膊的奥特曼,又看了看小男孩认真的表情,沉默了三秒钟,然后站起来,用自己的鼻子顶了顶奥特曼的胸口,嘴里发出“唔”的一声,尾巴摇了摇。小男孩的眼睛瞬间亮了:“真的吗?你给他充了光之能量吗?”乐乐又摇了摇尾巴。小男孩破涕为笑,抱着奥特曼跑了出去,边跑边喊“奥特曼复活了”。他妈妈在后面追,边追边跟沈念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孩子太小不懂事。”
沈念关上门,转身看着乐乐,笑得直不起腰。乐乐蹲在地毯上,表情无辜而茫然,但尾巴摇得很欢。他心想,那个奥特曼有没有光之能量他不知道,但那个小男孩的眼睛里有。那就够了。
这些客户里,最让乐乐印象深刻的是一个退伍老兵。
老兵姓王,七十多岁,头发全白了,但腰板挺得比年轻人还直,走路带风,说话声音洪亮得像在喊口令。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军绿色夹克,胸口别着好几枚勋章,站在事务所门口的时候,刘叔以为他是来视察的领导,差点立正敬礼。
王大爷找乐乐,不是为了找东西,不是为了找猫狗,而是为了一个心愿。
“乐乐,”他蹲下来,跟乐乐平视,声音忽然低了下去,低得不像他刚才进门时那样洪亮,“我想找一个人。找了很多年了,一直没找到。”
他说,他年轻时在部队当兵,有一个战友叫小陈,跟他睡上下铺,关系特别好。后来上了战场,在一次战斗中,小陈为了救他,被炮弹炸断了双腿。小陈退伍后回了老家,他们一开始还通信,后来地址变了,信被退回来了,就断了联系。王大爷找了几十年,托了无数人打听,都没有找到。
“我知道你可能听不懂我说什么,”王大爷的声音有些哽咽,“但我听说你是一条很灵的狗,能找到别人找不到的东西。我不是要你帮我找人,我就是想……跟你说说。说了,心里好受些。”
乐乐听完这段话,安静了很久。他就蹲在王大爷面前,耳朵垂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王大爷浑浊的、泛着泪光的眼睛。然后他站起来,走到沈念脚边,用鼻子拱了拱沈念的手机。
沈念愣了一下:“你要用手机?”
乐乐摇了摇尾巴。
沈念把手机递给他,乐乐用鼻子戳开屏幕,打开了那个他很少使用的即时通讯软件,找到了顾行之的对话框。他用鼻子一个字一个字地戳出了一条消息:“帮找一个人,战友,断腿,几十年前失联。”
这条消息用了乐乐将近十分钟才戳完,因为他每戳一个字都要确认自己没有戳错,而且他的鼻子比他的爪子大,经常一次戳到两个字母,删了重来,删了重来,删得他鼻子都快磨秃了。顾行之很快回复了:“把详细信息发给我,我让助理去查。”
沈念帮王大爷录了一段视频,王大爷在视频里说了小陈的名字、老家地址、部队番号,还有一些只有老战友才知道的细节——比如小陈左手的食指少了一截,是小时候被机器轧断的;比如小陈最爱吃红烧肉,每次食堂做红烧肉他都要吃三碗饭。乐乐把这些信息发给了顾行之,然后蹲在王大爷脚边,用脑袋蹭了蹭他的小腿。
王大爷低头看着他,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他没有擦,就让眼泪在满是皱纹的脸上淌着,嘴里不停地说:“好狗,好狗。”
顾行之的助理小林查了三天。三天后,他给乐乐发来了一条消息:“人找到了。在湖南的一个小村子里,还活着,身体不太好,住在养老院。地址和联系方式发给你了。”
乐乐把这条消息给沈念看了,沈念的眼眶红了。她蹲下来,抱着乐乐,在他耳边轻声说:“乐乐,你真的是一条了不起的狗。”
乐乐心想,了不起的不是他,是互联网。没有互联网,他一条狗能做什么?他连地图都看不懂。但他没有说出来,因为他觉得沈念正在感动的时候,不适合讲这种煞风景的话。
王大爷后来去了湖南。他走之前来了一趟顾家别墅,给乐乐带了一大箱红烧排骨——不是刘叔做的那种精致的、摆盘讲究的红烧排骨,而是他自己在家炖的、用料很足、味道很重、卖相很家常的红烧排骨。乐乐吃了一块,觉得这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排骨,比刘叔做的还好吃。当然这话不能让刘叔知道。
王大爷蹲在乐乐面前,伸出手,乐乐把爪子放了上去。一老一狗,握了握手——不对,握了手和爪。王大爷的手粗糙得像树皮,布满了老茧和伤疤,每一道纹路都是一个故事。乐乐把爪子放在他的手心里,感受着那份粗糙和温暖,尾巴轻轻地摇着。
“乐乐,”王大爷的声音又恢复了那种洪亮的、带着笑意的调子,“等我从湖南回来,我再来看你。到时候给你带湖南的腊肉,那个可香了。”
乐乐摇了摇尾巴。他想说:您不用给我带腊肉,您把小陈带回来就行了。但他没有说,因为他知道王大爷一定会把小陈带回来的。找了几十年的人,终于找到了,怎么可能不带回来呢?
王大爷走了之后,乐乐趴在自己的小棚子下面,看着那块歪歪扭扭的“乐乐探长事务所”木牌,心里涌起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他以前在原来的世界里,每天的生活就是吃饭、睡觉、拆家、被骂、再吃饭、再睡觉、再拆家、再被骂。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没有什么变化,也没有什么期待。他以为自己的一辈子就是这样了,一条普通的、有点调皮的、偶尔让人头疼的比格犬。
但现在的他,找过U盘,找过钱包,找过猫,找过战友,救过被虐待的狗,挂过车底,咬过坏人,被市监局调查过,被五百万人关注过。他的人生——不对,狗生——变得丰富多彩,变得有意义,变得让他每天早上醒来都有期待。
这种期待是什么?是今天会遇到什么样的客户,是今天会帮到什么样的人,是今天会在那个歪歪扭扭的木牌下面,创造出什么样的故事。
乐乐把下巴搁在前爪上,看着天空。今天的云很好看,一朵一朵的,像棉花糖一样飘在蓝天上。有一朵云的形状特别像一根骨头,跟上次他看到的那朵一模一样。他盯着那朵云看了很久,心想,这朵云是不是每天都会变成骨头的形状,专门等他来看?不可能,云不会那么有耐心。但万一呢?
他翻了个身,把肚皮朝上,四条腿耷拉着,舌头从嘴巴边上垂出来一截。阳光照在他的肚皮上,暖洋洋的,舒服得他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明天会有新的客户吗?也许会有一个丢了假牙的老爷爷,也许有一个想找初恋的阿姨,也许有一个需要找回灵感的小说家。不管是谁,不管是什么问题,他都会尽力帮忙。因为这就是乐乐探长事务所存在的意义——不是破大案、立大功、上头条,而是在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面前,蹲下来,听他们说完,然后说一句:我试试。
虽然他说的其实是“汪”,但意思差不多。
乐乐探长事务所,全年无休,风雨无阻。
收费标准:三文鱼饼干或红烧排骨,看心情。
不过王大爷的腊肉,他也收。腊肉也是肉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