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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顾承蔚是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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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承蔚是被闹钟叫醒的。
他设了七个闹钟,从早上六点半开始,每隔五分钟一个。不是因为他起不来,恰恰相反,他在第三个闹钟响之前就已经睁开了眼睛。设这么多闹钟只是为了防止自己睡过头——虽然他知道自己不可能睡过头,但今天是特殊情况,他不想冒任何风险。
六点四十二分,他站在浴室镜子前,盯着镜子里那张脸看了足足两分钟。
桃花眼,眼尾微微上挑,形状极为勾人。紫罗兰色的瞳孔在晨光中显得格外浅淡,几乎要褪成银白色,像是两颗被精心切割过的紫水晶。高鼻梁,薄嘴唇,深邃的眼窝,轮廓分明的下颌线——这是一张无可挑剔的脸,混血儿的基因优势在这张脸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但光是好看还不够。他要让这张脸在今天上午十点的时候,呈现出一种“恰到好处的好看”。不是精心打扮后的精致,那太刻意了;也不是素面朝天的随意,那太不尊重了。他要的是那种“随便收拾了一下就很好看”的松弛感,那种让omega看了会觉得“这个人真好看啊但他好像自己并不知道自己好看”的无辜感。
他昨晚搜索了一整晚的资料。
搜索历史记录是这样的:“如何让omega对你产生好感”“alpha追求omega的十大技巧”“信息素吸引法则”“omega最喜欢alpha的什么特质”“怎样自然地展示自己的优势”“勾引omega的正确方式”。
系统在他搜索到第十七个页面的时候终于忍不住了,用那种毫无感情的机械音说:“宿主,您搜索的这些内容大多来自网络论坛,缺乏科学依据。系统可以提供基于数据统计的omega偏好分析报告,准确率高达87.3%。”
顾承蔚当时正看到一篇标题为《alpha必看!三招让omega对你一见钟情》的文章,文章里写着“第一招:展示你的经济实力。omega天生慕强,开豪车戴名表穿定制西装,让omega看到你的价值。”
他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像屎一样。文知予不是那种会被豪车名表打动的omega,他嫁给林清远三年,林清远什么豪车没有?什么名表没有?文知予要是吃这一套,就不会一个人独守空别墅三年还能保持那种温柔的、不怨不怒的眼神了。
“把报告发给我,”他对系统说。
系统发来的报告足足有三百多页,从信息素匹配度的生物学基础到omega心理需求的演化分析,从alpha外貌特征对omega吸引力的量化研究到社交互动中微表情的影响因子,数据翔实,图表丰富,参考文献列了整整七页。
顾承蔚用了一个小时看完了整份报告,又用了两个小时做笔记,然后用剩下的时间反复演练今天上午见面时的每一个环节——从下车到按门铃,从微笑的角度到说话的语气,从站姿到手势,从信息素的控制浓度到眼神停留的时长。
他甚至对着镜子练习了“无辜的惊讶”这个表情。就是那种“啊,你怎么在这里?好巧啊”的表情,但他知道自己一点都不无辜,他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他是故意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精心设计的。
凌晨三点,他终于躺回床上,但睡不着。脑子里全是文知予——文知予的笑,文知予的泪痣,文知予的桂花香。他在黑暗中睁着眼睛,桃花眼看着天花板,嘴角不自觉地弯了一下,又弯了一下。
然后他想到了一件事。
文知予要给他送蛋糕。蛋糕是文知予亲手做的,用了文知予自己摘的、自己晒的、自己腌的桂花。那块蛋糕从原材料到成品,每一个环节都经过了文知予的手。文知予的面粉,文知予的鸡蛋,文知予的糖,文知予的奶油,文知予的桂花。文知予的手指搅拌过面糊,文知予的手掌托过模具,文知予的嘴唇可能尝过味道。
他要把那块蛋糕吃掉。吃掉文知予亲手做的东西,让文知予的劳动成果进入他的身体,成为他的一部分。
这个想法让他整个人都烫了起来,像发烧一样。他在床上翻来覆去,把被子踢到床尾,又拉回来盖好,折腾了半个多小时才终于迷迷糊糊地睡过去。
现在,他站在浴室镜子前,脑子里过着昨晚做的笔记。
报告里说,omega对alpha的第一印象有67%来自于视觉信息,其中面部特征占比最高,其次是身高体型,最后是穿着打扮。而在面部特征中,omega最容易被眼睛吸引——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一双真诚的、专注的、会说话的眼睛,比任何甜言蜜语都管用。
顾承蔚对着镜子眨了眨眼。桃花眼本身就具有一种天然的含情脉脉的特质,眼尾上挑的弧度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种似笑非笑的、暧昧不清的情绪。他可以利用这个优势,在看向文知予的时候,让眼神里多一点点温度,多一点点柔软,多一点点“你对我而言很特别”的暗示。
但不能太多。太多会吓到人。要像放调料一样,一点点地加,加到他刚好能尝出来,但又不会觉得太咸。
他洗完脸,刮了胡子,涂了爽肤水和乳液——这是他平时绝对不会做的事情。作为一个在地球上连洗面奶都懒得用的直男,他对护肤品的认知仅限于“大宝SOD蜜”。但昨晚的报告里明确写着:“omega对alpha皮肤状态的敏感度远高于alpha的自我认知。一个皮肤状态良好的alpha会给omega留下‘自律’‘健康’‘有生活品质’的正面印象。”
于是他连夜下单了一套护肤品,今早快递送到的时候,助理的表情微妙到了极点。
“顾总,”助理把快递盒子递给他,欲言又止了好几次,最后还是没忍住,“您是不是……恋爱了?”
顾承蔚接过快递,面无表情地说:“你被开除了。”
助理的脸唰地白了。
“开玩笑的,”顾承蔚说,嘴角微微弯了一下,“去忙吧。”
助理几乎是逃出了他的办公室,关门的时候手都在抖。顾承蔚看着那扇关上的门,心想:我这玩笑开得太过分了吗?然后他就把这个念头丢到了一边,开始拆快递。
护肤品是帝国最好的品牌,一套下来要好几万。他按照说明书上的步骤,先是洗面奶,然后是爽肤水,然后是精华,然后是乳液,最后是面霜。每一步都严格按照说明书上的用量和手法——爽肤水要拍,精华要按摩,乳液要打圈,面霜要按压。
做完这一整套流程之后,他照了照镜子。
皮肤确实变好了。本来他的皮肤就不差,S级alpha的新陈代谢让他的皮肤状态比普通人好很多,但用了护肤品之后,那种“好”变得更加细腻了——毛孔几乎看不见,皮肤表面泛着一层自然的、健康的光泽,像是被晨露洗过的花瓣。
他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开始弄头发。
深棕色的中长发昨晚洗过了,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有点炸毛。他用吹风机吹顺了,又用了一点发油,让头发看起来柔顺而有光泽,发尾的微卷被保留了下来,自然地垂落在肩侧。他没有把头发扎起来,因为报告里说,alpha披散头发的造型会给omega一种“随性”“放松”“不设防”的感觉,容易拉近距离。
然后是衣服。
他站在衣帽间里,面对着一整排的西装外套、衬衫、大衣、毛衣,犹豫了将近二十分钟。穿西装太正式了,像是去开董事会,不适合“去omega家拿蛋糕”这种日常场景。穿运动服又太随意了,像是去健身房,不够尊重。他需要的是那种“休闲但不随便”“讲究但不刻意”的穿搭。
最后他选了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外面套了一件深灰色的羊绒大衣,下身是黑色的休闲裤和深棕色的切尔西靴。高领毛衣把他的脖子线条衬托得很好,羊绒大衣的版型挺括,肩线笔直,收腰的设计让他的宽肩窄腰一目了然。深棕色的靴子和他的发色呼应,整体色调统一而克制,低调但处处透着质感。
他在穿衣镜前转了转,确认每一个细节都没有问题——大衣上没有褶皱,毛衣上没有线头,靴子上没有灰尘。然后他抬起手腕闻了闻,信息素的味道很淡,沉香的气味若有若无地萦绕在皮肤表面,像一层看不见的、柔软的保护膜。
他又闻了闻。报告里说,信息素的浓度应该控制在一个“对方需要靠近你才能闻到”的程度,太浓了会显得有攻击性,太淡了则没有存在感。他现在这个浓度刚好——文知予要站在他半臂之内,才能清晰地闻到沉香的香气。
而半臂之内,是一个很微妙的距离。不是社交距离,不是亲密距离,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暧昧的、模糊的、进可攻退可守的距离。
他看了一眼手表,八点四十五分。
还有一个小时十五分钟。
他开始坐立不安。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拿起手机又放下,打开电脑又关上,喝了一杯水又喝了一杯水。助理进来送文件的时候,看到他把办公室里的绿萝叶子一片一片地擦了一遍,表情变得更加微妙了。
“顾总,”助理小心翼翼地说,“那盆绿萝……您已经擦了三遍了。”
顾承蔚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抹布,又看了一眼那盆已经被擦得油光发亮的绿萝,面无表情地把抹布叠好放回桌上。
“没事了,出去吧。”
助理走出去的时候,在门口停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老板——一米九八的男人站在落地窗前,深棕色的长发披散在肩头,桃花眼看着窗外,紫罗兰色的瞳孔里映着城市的天际线,高领毛衣勾勒出他宽阔的肩膀和窄而有力的腰身。阳光从窗外洒进来,在他的发丝上镀了一层金色的光晕。
助理在心里默默地说了一句:老板今天帅得有点过分了。
然后关上门,走了。
九点四十分,顾承蔚出发了。
他没有让司机送,自己开车。车是一辆黑色的定制款轿车,低调但昂贵,内饰全部用的是深棕色的真皮——和他的发色一样。他开着车穿过圣亚城的街道,经过商业区,经过住宅区,经过一条种满银杏树的大道,金黄色的叶子在风中飘落,落在挡风玻璃上,又被风吹走。
他的心跳很快。不是紧张,是一种混合了期待、兴奋、不安和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的情绪。他的手握着方向盘,指节微微发白,薄唇抿成一条线,桃花眼专注地看着前方的路。
导航显示,距离目的地还有三公里。
两公里。
一公里。
五百米。
三百米。
一百米。
他把车停在了文知予公寓楼下的路边,熄了火,但没有马上下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又是一口气,然后又是一口气。
“系统,”他低声说,“我的信息素浓度现在是多少?”
“当前信息素浓度为正常值的32%,处于‘低浓度友好’区间。建议宿主在下车前将浓度调整至25%左右,以降低对omega的信息素压迫感。”
顾承蔚闭上眼睛,感受着体内的信息素流动。五年的训练让他对信息素的控制达到了极其精准的程度,他可以像调节水龙头一样随意调整信息素的浓度和释放速度。他慢慢地、一点一点地降低了信息素的浓度,直到系统提示“当前浓度25%,适宜”。
然后他打开车门,下了车。
公寓楼下有一小片花园,种着几棵不知名的灌木和一小片草坪。草坪上有一只橘猫在晒太阳,看到他走过来,懒洋洋地抬了抬眼皮,又闭上了。
顾承蔚站在公寓楼的大门前,按下了门禁上的呼叫按钮。
几秒钟后,听筒里传来文知予的声音:“喂?”
那个声音透过对讲机的电流传出来,多了一层沙沙的杂音,但依然温柔、软糯,尾音微微上扬。顾承蔚的耳朵在听到那个声音的瞬间就红了,红得很彻底,从耳尖一直蔓延到耳垂。
“是我,顾承蔚,”他说,声音平稳得不像是一个耳朵红透了的男人,“我到了。”
“好的,我马上下来。”
听筒里传来一声轻轻的“咔嗒”,门禁解锁了。顾承蔚推开门,走进了一楼的大堂。大堂很宽敞,地面铺着大理石,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油画,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在阳光下折射出七彩的光。他没有上楼,因为文知予说了“我马上下来”,所以他就在大堂里等着。
他站在那里,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桃花眼安静地看着电梯的方向。电梯的楼层数字从十七楼开始往下跳,十六、十五、十四……每跳一下,他的心跳就快一拍。
叮。
电梯门开了。
文知予从电梯里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