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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第 66 章 客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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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极其简陋。一张边缘被虫蛀出一堆连贯小洞的矮四方桌,四条长板凳,歪歪斜斜地摆在堂中,便叫做上房。
庄伐身高腿长,委委屈屈地缩在凳上,一双长腿无处安放,只能斜斜地伸到桌底下。
他满脸无语:“就这,居然还收了我们一块中品灵石。”
沈默谭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正想喝,可低头一看,杯底沉着几圈诡异的黄色污渍。
他默默将茶杯放了回去,语气无奈:“算了吧,我们又不是来住的。而且,如果真有妖怪,他们还开门做生意,也是不容易。”
“那不是因为那掌柜的要钱不要命吗?”庄伐顺手地端起自己那杯茶,喝了一口,又连忙“呸呸呸”地吐了个干净。茶杯往桌上一搁,发出“咚”的一声响。
他大为恼火:“这什么呀?又涩又苦!若实在没好茶,还不如上白水。”
沈默谭看他那副被苦到五官皱成一团的样子,忍不住笑道:“指不定没这茶叶掩盖,水里怪味更重呢。”
两人笑闹一阵,沈默谭心里轻松了不少,连那连日来压在心头的阴云也稍稍散去了几分。他插着手,看着庄伐嫌弃地擦着舌头,忽然觉得有些恍惚。
他自然是感谢庄伐的。要知道,他们此行所面对的,不一定是平时的花椋,更可能是一位已经失去理智、化身天魔的化神境强者。若他不能将花椋带回去,那这魔域之主,可真就要易位了。庄伐跟着他,不仅讨不到好处,还要担极大的风险。
但庄伐什么也没说。只是在沈默谭要走的时候,义无反顾地跟上。
他神色如此坦荡,让沈默谭连感谢的话都说不出来。
说笑间,木门忽然被叩响了,叩门声轻得像猫挠,透着股小心翼翼的味道。沈默谭和庄伐对视了一眼,距离门更近的沈默谭起身,去把门打开。
先前那小厮正站在门口,缩着脖子,一双水灵的大眼骨碌碌的转。
客栈木门已经垂垂老矣,挂在门框上摇摇欲坠,沈默谭的手刚一放上去,立刻发出一声不堪重负的呻吟。
沈默谭:……
他动作轻了许多,小心翼翼地拉开一条缝隙,小厮立刻像条泥鳅一样钻了进来,然后飞快地转过身,左右张望了一圈,提着门把手将门关了个严实。
庄伐眉梢一动,抬手布了个结界。
半圆形的防护罩出现在三人周围,其上淡金华光流转。那小厮的眼睛顿时瞪得溜圆,嘴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连说话都磕巴起来:“神神神、神仙啊!果然是神仙!”
沈默谭顿了顿,回到木桌旁坐好,不动声色地问:“先前你没见过这种……吗?”
说着,他指了指那半圆形透着金光的结界。
小厮摇摇头,看向沈默谭的目光里渐渐染上了狂热。他弯下腰,似模似样地做了个长揖,脑袋差点垂到裆部:“见过两位神仙爷爷。这神仙爷爷,小子之前自然是听过的。我爷爷说他见过仙人呢!老板也见过。只是这几十年,雁回镇日渐没落,就没人见过神仙了。”
沈默谭听他说话,奇怪的问:“你读过书?”
“你怎么知道?”小厮又惊又喜,“果然是神仙!”
沈默谭心说神仙可不敢当,只是听他说话条理清晰,不像没读过书的样子。
如果照他所说,雁回镇日渐没落,这小厮年紀尚小,没见过修士也正常。
小厮直起身,兴奋地凑到沈默谭跟前,挺高了小小的胸脯:“仙人你看,我有没有做神仙的资格?”
沈默谭摆摆手:“我不是神仙。我也看不出你有没有资格,你若想……”
他本想说可以去大点的城镇看看,那里肯定有专门测资质的地方。可转念一想,魔域大半都被黄沙掩盖,雁回镇又地处偏僻,普通人要如何走过茫茫沙漠呢?
于是索性不再回答,只板着脸道:“我问你,你说这镇子上有妖怪,究竟是怎么回事?”
小厮性子单纯,没听出沈默谭在转移话题,闻言顺着话头说了下去:“那妖怪是前几天忽然来镇子上的,已经抓了好多人了!专挑在外头躲着的人抓,搞得现在大家都不敢出门,我们店生意都差了好多。”
“你这店平日生意如何?”沈默谭心念一动。
“平时?马马虎虎吧。前段时间来了好些人,个个穿得一身好皮子,看着贵气得很。老板还以为他发达了呢,把房钱提高了好多!可那些人来去匆匆,没两天就全走了。紧接着又闹出妖怪的传闻,这下店里彻底没人了,老板就蹲在二楼,愁得天天打麻将。”
天天打麻将……沈默谭无语片刻,又问:“你知道那妖怪长什么样吗?或者说,有人见过妖怪吗?”
“这怎么会见过?”小厮瞪大眼睛,连身子都直了起来,“要是有人见过妖怪,不就被妖怪抓走了吗?怎么可能还能回来!”
“妖怪抓了哪些人?是见人就抓,还是只抓某一种人?”庄伐从桌旁走过来,站到沈默谭身侧,漫不经心地问。
小厮挠挠头,一张干巴巴的脸皱在一起:“应该是见人就抓吧。我只知道,东口那边一对兄弟被抓了,西边柳叔叔家的漂亮娘子也被抓了,还有小孩。他们抓得最多的就是小孩子,因为之前不知道有妖怪,小孩子最爱出去乱跑。”
沈默谭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转头问庄伐:“你觉得……这是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庄伐面无表情,“如果是他,应该不至于这么荤素不忌?抓那些普通人干嘛?”
这也是沈默谭最觉得奇怪的地方。如果花椋变成了天魔,即便他不去向全世界宣战,也没必要蹲在这里装吃人妖怪。堂堂化神境强者,抓几个凡人,能有什么用?
他想到一个可能,面色顿时有些不好:“他不会吃人吧?”
庄伐的面色也变得古怪起来:“应该……我不知道。”
沈默谭的面色越发难看。关于天魔的记载,最晚也要追溯到三千年以前,他历史本来就不好,这种细节更是从未关注过。
显然,庄伐也不关注这些。
小厮缩着脖子站在一边,听他们一口一个吃人,面色变得苍白起来,双腿抖如筛糠。那上下牙磕在一起的声音太过明显,在安静的堂中格外刺耳。
沈默谭转头看了他一眼,见他还在原地,便掏出一块中品灵石递过去:“多谢你的情报。”
谁料,那小厮根本不接他的灵石,而是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一边抖一边说:“不,我我不要这个……两位神仙,我不要你们的钱!你们一定要把那吃人的妖怪抓走啊!我不想被吃!”
沈默谭连忙将他扶起:“我不是……算了,你尽量躲好吧。”
他当然无法作出承诺。若这件事真是花椋做的,他和庄伐加起来也打不过花椋,更遑论抓走他。哪怕不是花椋做的,难道他就打得过了吗?
他只不过是不到黄河心不死罢了。
小厮闻言,像是从他的话里听出了什么,抖得更加厉害了。
将小厮送出门后,沈默谭坐在凳子上,整个人郁郁不安。他垂着头,手指无意识地抠着桌沿上那排被虫蛀出的沟壑,指甲顺着坑洼划动。
庄伐看了他一眼,又看一眼,忽然走到他身边,捏捏他的肩膀,笑道:“别那么沉默啊。你家娘子还等着你去拯救呢。”
沈默谭动作一顿,没把自己心中的恐慌说出来。
可他的行为已经暴露了一切。
庄伐满不在乎地道:“怕什么?那家伙那么小气,到时候我当着他的面强吻你,哪怕他走火入魔,我看也能清醒过来。”
“滚吧。”沈默谭又气又无力,“你这是什么馊主意。”
“那是你不知道,他背着你瞪了我多少眼。”庄伐随意地坐到桌子上,双腿垂下,漫不经心地晃了晃,“我看你们也是一对苦命鸳鸯。唉,不如像我这样独身一人,自由自在的,多好?”
“劝和不劝分啊。”沈默谭斜眼看他。
“那怎么办?”庄伐扬眉一笑,“那妖怪专抓落单的。难不成我们去大街上逛,等着妖怪来抓你?”
沈默谭垂着头咕哝:“哪有那么简单。”
他和庄伐一个筑基一个金丹,若真碰上个厉害家伙,仅凭他们二人,怕是跑都跑不过。
早知道就听春桃的话,把童锈一起带过来。
庄伐无所谓地道:“我觉得挺好啊。如果那妖怪真是你男人,那你们正好可以见面。”
见面……沈默谭忽然坐直身体,神色变得认真起来。
仔细一想,这主意当真不错。
正如庄伐所说,如果那妖怪真是花椋,他正好不用费力去寻找。如果它不是花椋,而是趁机作乱的其他人,那他也可以顺藤摸瓜,找出幕后凶手。
无论如何,待在客栈是肯定等不来花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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