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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过往的故事 盛然的衣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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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然的衣柜里,多了一整排不属于她原本风格的衣服。
从黑色夹克,到深灰色长风衣,剪裁利落的白衬衫,再配上与之搭配的牛仔裤,皮靴等。
与她本来的衣柜里的衣服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可盛然却看得很满意。
那天出去逛街之后,她不仅知道了林姝喜欢什么风格的衣服,还记住了她穿什么尺码,喜欢喝薄荷味的奶茶,吃甜食时不爱吃奶油太多的,喜欢黑白灰的衣服,也喜欢看恐怖片。
盛然全都偷偷记在了小本本上。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里,盛然彻底开启了大小姐模式!
“张伯!这件风衣,还有那套深灰色的西服套装,帮我包起来。尺码按我刚才留的数据拿。”
“张伯!还有这双平底的马丁靴,也要。”
“对了,那件黑色的高领毛衣,麻烦拿两件!”
尽管识海里的林姝一直在无奈地抗议:“盛然,我说了不用买这些,我只是偶尔出来一次,穿你的衣服就行了。”
“不行!”
盛然在店里大手一挥,毫不犹豫地刷卡买单。她如今像是终于找到了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开始理直气壮地给林姝花钱。
“我就要买!” 盛然在识海里轻哼了一声,语气娇纵却满是偏爱:“我可是盛家的大小姐,我爸给我的黑卡没有额度上限!我自己的钱,我愿意花给谁就花给谁。我就是想给你买,林姝姐姐,你只能乖乖受着!”
“反正衣柜这么大。”
“而且你用的是我的身体。”
“我就是想换一种风格,不行吗?”
她说得振振有词,理由一套一套的。
林姝最终只能由着她折腾,反正最后衣服都是给她穿的,她想换换风格,就随她吧。
盛然也确实没有随便说说,买了衣服回来的第二题,她就站在镜子前,换上那件白衬衫和黑色长裤。
她将栗色长发随意挽起,抬手整理好袖口,又对着镜子看了好一会儿。
少了平日里那种柔软、惹人怜爱的气息。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安静却不容忽视的冷感。
她甚至不用林姝接管身体。
只要微微抬起下巴,淡下眉眼,便已经有了几分属于盛家大小姐的矜贵和骄傲。
林姝站在一旁,看着镜子里的她,眸光微微一顿,此刻的盛然,真的仿佛已经完成了蜕变了一样。
盛然敏锐地捕捉到她的视线,立刻转过头,眼睛亮晶晶的。
“怎么样?”“有一点你的感觉了吗?”
林姝还没来得及说话,盛然便先没绷住。
她朝林姝笑起来,眉眼一下又软了下来,刚刚那点冷淡、锋利的大小姐气场,瞬间破了个干净。
林姝没忍住,轻轻笑出了声。
盛然耳朵一红,她好像还是第一次看到林姝笑。
“你笑什么?”
“没什么。”
林姝敛住笑意,语气却仍旧带着一点揶揄。
“挺像的。”
盛然立刻高兴起来。
“真的?”
“嗯。”
“那我去张伯面前装一下。”
她说着,眼底闪过一丝狡黠,还认真清了清嗓子。
“林姝姐姐,你帮我看看。”
说着,盛然立刻收敛笑容,重新端起那副清冷的架子,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推开了卧室的门。
门外,张伯正好端着托盘走上楼。 “小姐,您醒了?” 张伯慈眉善目地看着盛然,语气宠溺,“要不要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厨房给您准备了新鲜的果盘,还有您最爱吃的那家法式蛋糕和舒芙蕾,都热着呢。”
“咳。” 盛然微微侧过脸,用一种冷静,没有感情的声线说道:“都不用了。”
“啊……好。”张伯愣了一下,敏锐地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平时的小姐一听到小蛋糕,眼睛都会放光,今天这是怎么了?而且这身打扮和这副冷冰冰的表情。
盛然见张伯还在看她,立刻把自己记得最像林姝的话搬了出来。
“张伯。”
“从今天开始,早餐不用准备小蛋糕和舒芙蕾了。”
“我要健身,控制糖分。”
“另外,每天早上,把最新的财经和行业消息汇总一份,放到我的餐桌上。”
她顿了顿,像是觉得气势还不够,又补了一句:
“九点之前。”
张伯这回是真的怔住了。
他下意识抬起头,看向眼前的盛然。
女孩站在楼梯口,背脊挺得很直。白衬衫衬得她眉眼愈发清冷,连平日里那点不自觉的怯意,也被压得干干净净。
有那么一个瞬间,张伯似乎看见了某个身影。
张伯虽然嘴上应着,但心里的疑惑却越来越大。
他看着眼前气场骤变的小姐,想起了一年多前那次“人格分裂”的事情,小姐气场全开,怒撕神棍,可是把大家都看呆了。
但是,那个神棍的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了啊。这段时间小姐一直越来越好,不仅交到了好朋友,还得到少爷的认可和赏识,怎么突然又变成那个“第二人格”了?
看着张伯那副又是担忧、又是欲言又止的复杂表情,盛然终于憋不住了。
“噗嗤——”
“张伯!”
她笑着跑过去,眼睛弯成了月牙。
“我装得像不像?”
张伯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小姐是在和他开玩笑呢,他无奈地笑了笑。
“像。小姐很有气势!”
盛然顿时更得意了,在识海里疯狂朝林姝邀功:“我就说吧!”
张伯看着她明亮鲜活的模样,眸色一点点柔和下来。
小姐是真的长大了。
她开始学着使用自己手里的资源,学着开口安排事情,不再因为一点小小的拒绝或冷淡,就怀疑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
她骄傲,自信,充满了生机勃勃的生命力,每一个人都会被她所感染,开始喜欢上她。
看着盛然的背影,张伯站在原地,手指下意识地摩挲了一下兜里盛然送给他的那枚平安扣。
刚才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他看着穿着白衬衫、眼神清冽的盛然,仿佛透过岁月的长河,看见了另一个女孩的身影。
张伯无声地喟叹。
小姐是她的后代,也一定能变得如她一样厉害吧。
那个叫沈若棠的女孩。
……
五十多年前。
那是一个盛夏,日头毒辣辣地挂在头顶,蝉声嘶力竭地叫着,像是要把整个夏天都喊穿。
张福生叼着一根狗尾巴草,躺在田埂上,翘着腿,眯着眼,懒洋洋地晒太阳。
那个年代,乡下还是吃大锅饭的生产队模式,干多干少赚的工分都差不多。十几岁的张福生正是调皮捣蛋的年纪,干农活时能偷懒就偷懒,每天满脑子想的都是去哪条河里摸鱼、去哪片林子里掏鸟窝。
他不是不勤快,是该干的活干了,该偷的懒也偷了。生产队的活计,记工分,多劳多得。但半大小子能挣几个工分?他爹说了:“能吃饱就不错了,别想太多。”他就真的不想太多。
躺在田埂上,听着知了叫,嘴里叼着狗尾巴草,嘴里嚼着一丝青涩的汁水,觉得日子就是这样了。一辈子的日子。
他从来没有想过,他会遇到那个女孩,
他是被一阵喇叭喊醒的。
村支书敲着锣,挨家挨户地通知:“城里来的知识青年要到咱们村插队了!各家各户把空房子收拾出来,腾给同志们住!”
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在村里传开。张福生跟着看热闹的人群跑到村口,看到一辆破旧的卡车停在土路上,从车上跳下来几个年轻人,有男有女。
在一群穿着绿军装、满脸迷茫的知青里,那个女孩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衬衫,背着一个沉甸甸的帆布包,看起来怯生生的,像是一只误入狼群的小白兔。
“你好,我叫沈若棠。”她对着帮她提行李的张福生轻声说道。她的声音很轻,却带着冷静与坚定,没有那种带着城里人特有的心机。
她的气质太特别,和村里那些从小风吹日晒、扯着大嗓门骂街的乡下丫头截然不同。她站在那片灰扑扑的土墙青瓦前,格格不入,却又美得让人不敢直视。
而这个声音,他记了一辈子。
张福生的父母把隔壁那间用来堆柴火的屋子收拾了出来,给她住。
后来,村里人闲聊时,张福生才听说,这个和泥巴地完全不沾边的女孩,她爹是北城大学里很有学问的教授,只是现在挨了批斗,被关进去了,她也跟着受了牵连。
沈若棠开始跟着大队下地干活。锄草、施肥、掰玉米,再脏再累的活儿,她都咬着牙干。
她那双握笔的白净小手,很快就磨出了血泡。
泡破了,混着泥土结成痂,第二天又被磨破。但她从来不喊疼。
张福生教她干农活。怎么握锄头省力,怎么分辨杂草和麦苗,怎么在田埂上走不会滑倒。他话不多,总是在前面走几步,回头看她有没有跟上。有时候他看不下去,就偷偷帮她多干一些,把她的活接过来,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偷偷干完。
作为回报,沈若棠教他识字。
她带来了一箱子书,从《新华字典》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从唐诗宋词到小说。晚上的煤油灯下,她指着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念给他听。
“这是‘天’,蓝天的天。”
“这是‘地’,大地的地。”
“这是‘福’,福生的福。”
张福生学得很慢,但很认真。他用树枝在地上画,一笔一划,歪歪扭扭,像小孩子学写字。沈若棠从来不笑他,只是在他写对了的时候,轻轻说一句“对了”。
他学会写了自己的名字,也学会了写那个女孩的名字。他把两个字并排写在地上,看了很久,又用脚蹭掉了自己的。
张福生觉得,她的名字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