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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1 ...

  •   【壹】

      我曾发誓永不回头,但时隔多年,我还是回到风烟谷。

      白云薄烟,青山绿水,风烟谷一如记忆中的从前。师父更老了,五师兄也老了,我看着他们,他们看着我,面面相觑了半晌,五师哥打破沉默:“回来了?”

      我说:“回来了。”

      我没有问起四个师哥的消息。不用问就知道他们都已过世。

      一生终因老病休,人到中年,格外容易感受到何谓知交零落。所谓人间的面,见一面少一面。

      如今我三十有二,然而他们说,我依然是十一年前的容颜。这实在是抬举。

      我穿越昏暗的厅堂,在清苦的草药香里,来到那处篱笆小院。

      柴关虚掩,恍惚间我望见二十一岁的自己,喉头干涩,心如撞鹿,忐忑地立在檐下,决心向灯火中的人许下相守的承诺。

      我以为只要推开门就能望见他,然而我只看到他的灵堂。

      在那个茫茫雪夜,白色是天地间的惟一主题。一天一地的白色里,我的反应也是白色的,空白、凝滞、迟缓,并仅此而已。

      从此我开始憎恶白色,如同憎恶生命本身。

      【贰】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我十岁那年初夏。师父领着一个穿绿衫的小少年进来,远远地笑骂:“小六,你又把枸杞子晃得一地都是!”

      我是师父的第六个弟子,他是师父新收的徒儿阿成。他父母双亡,无依无靠,师父把他从山脚接到风烟谷,收入师门。

      同门中人身世大同小异,被收留后,有口饭吃,有屋子住,终日采药、磨粉,搓药丸子,日子过得还算写意。

      风烟谷坐落在群山深处,清幽静谧,再愁苦的丧亲之痛都会被时光抚平。但是阿成不一样,他好静,少语,一双眼睛总像汪着泪,但走近看,只是一些惘然的波光。

      师父说我活泼爱动,让我带着阿成。我打发他接替我的苦活儿,让他把各种树根捣成细粉,自己吊在枸杞树上,一边采一边吃。

      阿成坐在树下捣药,任由枸杞落得他满头满身。我觉得他呆,生出戏弄之心,跳下树来:“喂!”

      阿成抬起眼,乌溜溜地看着我。一双眼睛水汪汪,什么都没说,但像什么都说了。我没来由一怔,挨在他旁边席地而坐,没话找话:“你多大了?”

      “九岁。”阿成说完,继续捣药。从我的角度只能望到他的侧面,细弱的黑发,长长的睫毛,几颗鲜红的枸杞落在他的绿衫上,刚刚升起的月亮温存地照在他脸上,有玉一般的质地。我看看他,又看看月亮,忍不住说:“你像玉兔。”

      洁净的脸,淡淡的绒毛,动不动就咬着下唇的习惯,多像月宫里的玉兔,柔弱的,楚楚的。

      这以后,我唤他为小兔子。

      小兔子是师父最小的弟子,待遇比其他人好,他有单独的院子,场地很开阔,我常去他那里玩。他看他的医书,正襟危坐,脊背挺得很直;而我折根柳枝当成剑,自创剑术,口中嗬嗬有声,对着虚空一再刺杀。

      小兔子的存在感很微弱,不比一只飞鸟或一阵松涛更热闹,但我知道他一直都在。当我练剑时,他偶尔抬头看上几眼,依然埋首书海。他不为我叫好,也不指责我太吵,他坐在那里,仿佛有天长地久的安定。

      每每我收了剑势,小兔子合上书,起身和我去后厨吃饭。我把他碗里我爱吃的牛肉夹过来,把我不吃的白菜豆腐扔给他,他默默地扒饭,像只真正的兔子。

      我只管他叫小兔子,叫了太多次,渐渐取代他的本名,同门上下都这么喊他。

      他对从天而降的名字并无异议,只是逆来顺受——对小兔子的称呼,对我支配给他干的活计,以及对待整个人生。

      一开始我确实是这样以为。

      【叁】

      很多年后,当我看到那个名叫小虎的男孩,我才发觉自己竟然真的还活着。因为我的心突然跳动得激越,虽然接着是呆若木鸡。

      我以为自己已经历经轮回,终于再一次见着小兔子,见着遥远的岁月彼端,那漂亮而忧郁的小少年。

      但小虎不是小兔子。他是小虎,七岁的小虎。

      老友路易对我喜欢他弟弟小虎很是意外,在他看来,除了睡觉和喝酒,世间万物在我眼里都似不存在。

      世间万物在我眼里都似不存在,只因这万事万物里,再也没有了他。

      太多人都认为童年是一生中最漂亮的时光,我也不例外。因为这美好得货真价实,走在小兔子身边的岁月,一直是绿树红花,清朗明媚。

      后来人们赐我花名为欢美人,这个名头滑稽得让人骇笑,假若传回师门,想必连我那年过九旬、诸事洞明的师父都会惊诧。

      我的师父和师兄弟一定无法理解,昔日顽劣得鸡飞狗跳的小六,怎会蜕变成名震京城的妖男。

      我想我不是脱胎换骨,我不过是,把我身当作了他。我着绿衫,从东踱到西,假装他来了;我饮佳酿,从西走回东,假装我奔去与他相会。我走去走来,我走来走去,忘记我不是他。

      忘记以小兔子的性情,他永远都不会成为一只妖孽。

      他是温静的素淡的薄胎瓷器般的,欢美人却是妖媚的张狂的惊情暗器般的。无论如何,我成为不了他,但这是我惟一能想到的,使我将他日夜携藏的途径。

      即使他永不得知。

      【肆】

      我希望我能忘记他,但是许多年来,我总在落雪的夜晚想起他,在飘雨的清晨想起他……在命中每个不期然的时刻想起他。就连看见寻常人家的屋檐都会想起他,在我的记忆里,他始终清新得像早春,弥漫着空蒙的雨意。

      世间惟余青绿色。

      但有时会是深红嫣红粉红桃红。每到腊月,他会坐在窗边剪绣球和大红囍字,往常这些活儿都是师哥们的妻子干,但小兔子的手巧,剪得又快又利落。

      我问他,他笑笑:“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看不得我娘一个人辛苦。”

      我忘不了跟他共度的那些春节,他倚窗而坐,灯下的剪影很消瘦。深红嫣红粉红桃红,碎屑如花落在他的白衣上,我推开门,屏住呼吸。

      他剪着,我攒着;他调糨糊,我搬梯子;他扶梯子,我贴;他说,高了点,我往下挪一挪……

      像寻常的山野夫妻,一年辛苦忙到头,一起过个自在年。

      【伍】

      或许是在你十五岁那年分别,所以我梦见的,从来都是你十五岁的样子。场景也是司空见惯的那些,山谷,绿树,炊烟。我坐在窗前看你,你看书,将书页轻轻翻过一页,有花瓣飘落,你俯身看一看,转回视线,停在书页上。

      我屏蔽了关于你的所有,但你仍留存在脑海和心间,挥之不去。

      自你走后,世间落满了无穷无尽的大雪。

      【陆】

      有酒喝,有人陪,放纵是件很轻易的事,让自己不那么寂寞,好像也不难。只是每一个酒醒后的辰光,我都渴望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他,能够让我抱住他痛哭一场。

      但是明天,每个明天,我都等不到他。狂饮烂醉,一睡如死,我借助一种放浪形骸的方式去克服关于他,却事与愿违。

      我克服不了他,我不知道怎么办,其后我识得金银花。

      那是个寻常的夜晚,我和老友路易觥筹交错,金银花自灯火中出现,大大咧咧地宣布:“这男的,我买了!”

      金银花用一文钱买下的是当朝二皇子路易殿下,她一无所知。其时,路易对即将到来的爱情同样一无所知。两人懵懵懂懂朝着上苍安排的福缘靠近,然后许了三生。

      当我看到路易眼中迸发的光芒时,我才痛彻心扉地明白,这一生我到底错失了什么。

      像是被什么扼住脖子,我被迫扭转头,看到我过往的生活迷离而过。看到十六岁的我歪靠在苍翠的绿树下剥花生吃,乍见小兔子轻快地从暮色深处走向我,那一刻,我的目光突地一凝,心一悸,花生可笑地卡在喉咙,如同窒息。

      也看到从那天开始,我与他陡然生疏的三个月,路遇时,眼神往旁边一偏,匆匆擦肩而过。

      师父吩咐我们合作配药,偌大的院子只有两个人相对无语的呼吸声,他本就话少,我烦闷不安,簸箕一掀,走人。

      师哥们在炼药晒药,我凑过去,扯一株薄荷叶胡乱嚼,东转西转,觉得没劲。然后我跑去后山,窜到树杆上晒太阳,还是没劲。最后我冲着空荡的山谷大喊大叫,活生生地把自己折腾得没劲透了,回屋睡觉。

      无论如何,我都睡不着,对自己的失常难明所以,又压制不下,只得去后厨偷师父的药酒喝。

      师父不允许我们喝酒,理由是习医的人要保持头脑清明,人命关天,谁愿意把性命交给一个醉醺醺的酒鬼?不过他对自己好酒另有一套说法:他的酒是延年益寿的,我们一个二个的都年轻得像迎春花,用不着喝。

      酒能助睡。我蹑手蹑脚地钻进后厨,趁月色看清墙角堆了几排酒坛,挨个摸过去摇一摇,抱走最沉的一坛。

      【柒】

      师父对偷酒喝的人惩罚严厉,会被安排打扫半年茅厕,以及整理他那些纸张发黄得一碰就碎的上古医书。

      小九不信邪,曾经溜去后厨舀了一碗喝,尽管事后拼命吃蒜掩饰气味,还是被师父发觉,严惩不贷。我们同情地看着小九誊写着医书,不寒而栗。

      那么小的字,那么厚的书,那么深奥的学问,那么枯燥的每天每夜,换了我,连三个时辰都坐不住,更妄论半年。

      我深知后果,还是冒险犯上。比起责罚,我更需要解决狂躁的元神。我要镇压住它,不让它在胸腔左冲右突。它比一只小兔子还机灵,还窜得飞快,漫山遍野跑个不休——

      我愕住了。

      小兔子,我想到的是小兔子。

      一瞬间,我如遭雷击般的恍然大悟。

      但我不想让自己恍然大悟。

      可是来不及了,我看见了他。他披着单衣,孤零零地站在我的屋前。他不说话,一径睁着他明净的眼睛,就那样望着我。

      月光下的十五岁少年,他的眼神热切急迫,且不顾一切。

      我抱着沉甸甸的酒坛,他忽地走过来,猝不及防地将我一抱,哑声说:“师哥,我喜欢你。”

      隔着一只黑亮的酒坛,他拥抱了我。或是说,他拥抱了那一坛酒香。

      我充分了然,他待我的心意如我待他一般,并不是先前自欺欺人的同门情深而已。

      但我们本可不必说破。

      我挣扎,小兔子很焦怒,用力地将酒坛一掼。如水沉静的夜色里,一声脆响清晰得似轰炸,酒香如细蛇,在我的脚边延展开来,寸寸吞噬了地面。

      “我不想忍了,师哥。我想告诉你,师哥——”他一反常态,像一瓶被尘封得太久的酱油,拔开塞子,砰的一声,一下子溅得满手都是,“师哥,我想……”

      如果能回到十六岁那个月夜,我会把说出这句话的自己杀死:“你疯了!一院子酒气,师父明天饶不了我!”

      小兔子摁住我的手,没有松开的意思,一改他平日的沉寂,坚定得像另一个人:“我不怕,你受罚,我和你一同担当。你不愿干活,我来;你想喝酒,我陪,你……”

      从这夜起,无论我去往千里万里,我冷漠不耐烦的声音始终如一地响在耳畔:“你真的疯了,我去睡觉。”

      然后我甩开他的手,把他留在夜露深重的秋庭,留在他此生再未能走出的荒冷之中。

      【捌】

      次日一早,我听到师父的责骂:“小兔子,当真是你?”

      小兔子跪在院子里,眉头不皱:“我嘴馋想尝尝酒,感觉一个人喝不完,就来找师哥。师哥把我训了一顿,推搡中酒坛摔了。我愿意接受惩罚,请师父……”

      师父不信是小兔子所为,但他一力认下来。师父没有别的证据,只得执行门规。于是小兔子接手小九当时尚未完工的医书,还有,打扫茅厕。

      师命难违,师兄们不便偷偷搭把手,只好给他送去热饭热菜和茶水。有几人私下怪责我:“是你干的吧?为何要让小兔子顶罪?”

      我不反驳,也不承认,照样悠哉游哉,上山逮只野鸟烤着吃肉,下河摸条鱼炖了喝汤。我把生活安排得丰富多彩,自认很快乐。

      师兄们明里暗里指责我不讲义气,我更加反着来:“你们讲义气?好啊,去帮他啊,一人整理一卷,他就松快了。去出头啊,快去快去,让我惭愧惭愧。”

      我对忙碌的小兔子不闻不问,冷眼旁观。我以为如此才能使他收回违背常伦的想法。

      十六岁时,我认为我和他是截然不同的人。贪玩如我,最想要的是自在,所有挡我通往自在路的,都请让开。我的人生就是找乐子,绝不喜欢麻烦,更何况是自找麻烦。如果顺应他的心愿,顺应我们的心灵相通,那将是无穷无尽的麻烦,焦头烂额,腹背受敌。

      我自私,我不能使自己变成一个愁苦之人,不能把我们原本会过上的妻贤境顺的未来毁于一旦,我只能回避所有。不给他留一丝希望,不使他觉得,我愿跟他在蒙昧狭隘的山谷里惊世骇俗。

      但他不让我回避。入夜,他来敲我的窗,我装睡,他仍敲,我还装睡,最后他没有动静了。我竖起耳朵,不曾听见他离去的脚步,凝神等了片刻,还是动静全无,只有夜鸟和秋虫的鸣叫声,像从未有人来过,也像从未有人离去。

      我到底按捺不住,起床察看。秋一天天地深了,以他的体质如何能在寒气里撑许久?况且他劳累多日。

      我打开门,看到小兔子坐在窗下,石阶清凉,他的衣袂微扬,耸起双肩,然一语不发。我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黑黑的长发,头顶一个天真无辜的旋儿,像一只天真无辜的单纯眼眸,我没来由地一躁:“每天累得趴下了,还不珍惜睡觉的机会!蠢材!”

      他倏地站起来,直视着我:“师哥,我不会放弃。”说着想来拉我的手,“师哥,我会等你答应我。”

      我背转身:“不可能。”

      他轻声笑了:“你怕了,你在躲我。”

      他从来不肯咄咄逼人,但有一天他竟说出这样的话。我没回头,但内心有被拆穿识破的恼怒感:“我是在躲你,因为我觉得荒唐。”

      他蓦地没了声响,我猜他张口结舌地僵住了。我要的就是这效果,意犹未尽地补充了一句:“别搞苦肉计,你冻病没人心疼。”

      踏着夜露前来寻我的少年,被我决绝地伤害。寂夜里,他倔强道:“我会等你。”

      我扬长而去,将他留在黑夜里:“那是你的事。”

      【玖】

      第二天,我离开风烟谷。每年这个时候,师父会派一名弟子出山云游四方,收集各种药材,为期一年。今年本是四师哥执行任务,但他刚和附近山落的姑娘成亲,正是新婚燕尔,我主动和他相换:“我去。”

      那一刻我故意去看小兔子,他如我意料的苍白了脸。我回屋打点行装,他跟进来:“师哥,为什么要走?”

      我说:“出去见世面。”

      他拦在我前面:“我跟你走。”

      烛光里,他的身形秀拔,面如冠玉,我心绪万端,扳开他的手臂,收拾着衣物,语音漠然:“我要去哪里,关你什么事。”

      他清澈的眸中顷刻有波光消逝,把下唇咬得紧紧,半晌才问:“师哥,你讨厌我?”

      我说:“那倒也称不上,但你固执己见,就不好说了。”

      他以一种一咬牙一横心的决然抬起头:“我会等你回来,直到我死。”

      窗半开,夜风忽来,满室烛影摇晃,他的容颜近在咫尺,我却觉得模糊。良久后,我说:“你有本事等五十年。”

      他不再多言:“五十年就五十年。”

      我走的那天,全师门都来送我,师父捋着胡子笑:“小六,你玩归玩,别误了正事。”

      只有小兔子没来,最后回望时,树下门后,我没发现那双永远像闪烁着泪意的眼睛。但不来就不来,我背起行囊,就此远离了风烟谷,远离了此生最好的时光。

      最好的时光这五个字往往意味着过往或将来,它从不和现在有所关联。一些年后,我初遇金银花,听到路易对她说:“似水年华,活在当下。”我才惊觉,我虚长他十余岁,一把年纪竟都活到狗身上。

      离开师门后,我走遍万水千山,医治绝望等死的伤者病患;我行过白昼暗夜,学会不同门派的剑招刀法;这世上的欢喜悲哀都被我尽情阅览,过眼云烟。但我竟从未去想,要活在当下。

      我不愿承认,我活在往事里。风烟谷之外的世间,对我而言不是一马平川的宽广前路,而是处处碰壁的末路穷途。

      我从离开的第一天就在想他。吃到一味好吃的酥糖,我想留给他;看到杏花春雨,想起他的盈盈笑语;连平常的市井百态,都想说给他听——细微的感触和盛大的感悟,都只想说给他听。

      我体会了在风烟谷不曾感受过的孤独。在吵嚷街巷,在行人中央,在很多角落,在很多时候。

      风寒霜重的客途,想念让我孤独,孤独使我想念,但这愚不可及。我的决心已定,不容悔改。

      我调动全身的力量,成功地让自己忙碌严谨,像个好人。

      好人小六认定当初对小兔子恶语交加,是放他一条生路。

      好人小六试图心安理得,翻山越岭,涉水而过,拜访名山大川采集药材。

      好人小六拜师学剑,偶遇的游侠和武人,谁人都是师者。

      【拾】

      一年时光飞逝,我不想如约返回风烟谷。思念强化了对他的情感,但这是多么危险。我托人把草药捎回去,逗留在秦鸽府中苦练剑术。

      秦鸽是当朝大司马,我医好他重疾缠身的妻子,他将毕生绝学向我倾囊相授。这绝非一日之功,我一天天地留了下来,如此四年。

      四年前,我只懂折柳当剑胡乱比划;四年后,连武功可谓无冕之王的驸马在见过我的身手后,也夸我是百年难遇的武学奇才。

      本着惜才之心,驸马将独门绝技传给我,我集众家之长,勤加修练,到了第四年,竟可跻身一流高手行列。

      业精于勤。我不想让自己想起他,那么不可闲下来。可是每当我产生这个念头,我想起的,还是他。闲字怎生书写?门内那个木讷的人,是我的他。

      他站在门里,我的脑海便一刻不得闲,动若脱兔,走马观花。

      我尝试改变。练剑太单调,我去呼朋引伴高谈阔论。秦鸽府邸常有达官贵人出入,我本来对这帮人敬而远之,但我要让自己改变。

      和你分别后,我遇见的全是和你不一样的人,他们热情、爽朗、油滑、虚伪……每个人都和你不一样。

      他们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谁都不像你沉闷无趣,但谁都没能给予我平静感。

      风刀霜剑的漂泊岁月里,你频繁入我梦来。

      不语不动,只看着我,双目亮如晨星。

      在梦里我问你想说什么,要说什么,你只微微一笑,有如月光一漾。

      其后你转身,远走,像诀别那夜。

      我尽力驱赶你残存在我脑中的片段,仍自相同的梦境中醒来,我不懂这意味着什么,但我遇上了另一个人。他不像你,但当他微微一笑,有如月光一漾。

      ——静王爷路云杉来秦府做客当天,我在执剑击落葡萄架顶端的那串葡萄。它跌落到地上铺着的布匹上,有几颗破碎了,汁液瞬间染紫了白布。我觉得这一幕很好看,将剑尖一挑,就着汁液在白布上随意而画。

      以剑客的敏锐力,我知道有人在看我,但看我的人一向很多,这很正常——太多人都会对我的容貌大肆吹捧,奉承话将我的脸皮涂抹得一层又一层,从此我拥有了一张厚颜,所以日渐无耻——自命不凡,眼高于顶,不把任何人当回事。

      但来人是静王爷。传说中他久居深宫,清雅宛若谪仙。我看到一张无愧盛名的容颜,他翩然静立,眼里含笑,如美玉莹光。

      在这样隆重优雅的美面前,我突然失语。

      静王爷问:“你画的是一枝瘦梅?”

      其实我只想乱画,他说是梅花,细细一看,竟越看越像。我不禁沾沾自喜,奇才就是我这类人,毫无章法却灵气四溢。我望着他,大言不惭地笑纳:“尊驾与在下心有灵犀。”

      静王爷走近,我心里一咯噔,他的容色苍白如雪,连走路都像是在飘浮,唇色现出淡白,显是不久人世的病容。

      太美了,以至于不祥,举手抬足俱是死亡袭身的气息。可他不以为意,浅笑道:“我最爱秦府这架葡萄,今日又见,很欢喜。”

      我也很欢喜,因我见到一个像山中生灵的人。几年来,我见过很多的讷言之人和很少的干净之人,但无人能既清洁又明朗,像你和他。

      静王爷坐在葡萄架下饮茶,像鹿啜饮着泉水;你坐在烛光里看书,如兔安睡在草丛里。他身上有种僧侣式的孤独,像宋词,而你是小令。你们都有诗意的沉静,相貌大不同,但确是同类。

      起先我们的对谈很生疏,忘了是在哪个对视的时刻,彼此竟不约而同脱口而出:“你和我一位故人很像。”

      太巧合,就都笑了。静王爷收不住笑意,问:“你那位故人是我这样的病秧子?”

      我说:“不是,你像一只鹿,他像一只兔。你那位故人像我一样没心没肺?”

      静王爷说:“她说这叫生机勃勃,热爱生活。”

      我们的话题由此展开。传闻中,静王爷让人惊为天人,却孑然一身。但我不信他没有爱过一个人。心中若不曾涌动过温柔情怀,怎会在诉说时情不自禁地牵动嘴角,怅惘而笑?究竟是怎样的人,舍得连他也辜负?

      【拾壹】

      我单刀直入,问出口。许是从未有人忍心让静王爷揭开伤疤,他微愕,默然片刻方道:“开口无益,她另有所爱,不如缄默。”

      但以他的倾世风华,哪个女子不会倒戈?他看穿我的心思,笑一笑:“感情讲个恰逢其时,恰遇其人,我和她没有这样的缘分。”

      “那至少要让她知道。”说这话时,我想起了小兔子。当初他开口,该鼓起了多大的勇气?我却以最尖锐的话语刺伤他,绝尘离去。

      静王爷摇头:“她知道,就会不那么快活。”

      他宁可自己不好过,也不想让她不好过。那么你呢,小兔子,你开口,一定满以为我会应承,跟你好好地过,快快活活。

      我终于懂得了你,在这么多年后。

      以静王爷的病相,哪里会活到老去之时?何不率性一些,不给人生留下遗憾。我说:“人生苦短,该说的话要说。”

      静王爷黑眸一闪:“你觉得人生苦短么?我觉得人生苦长。”

      我说:“病痛折磨,情感失意,莫非你已然生无可恋?”

      静王爷说:“我生有可恋,但它不比孤独强烈。”

      我承认他是对的,筵席再热闹,笑语再可人,我仍会感到铭心的孤独。情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能陪伴我们到老的,与我们生死相随的,惟孤独耳。即使与爱人相拥而亡,也只是独自赴死,灵魂并不能重逢,携手碧落黄泉。

      你也不能使我不孤独,但你能缓解它。

      知道你在,我才会安心。

      【拾贰】

      夏末秋初,静王爷过世,距离我们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见面,仅十七天。

      丧礼结束的次日,我启程赶回风烟谷。我的小兔子,我曾经那般严酷地伤害过你,你还愿意等我吗?

      分别后,我时独游,不逢一士。但如今我足够了解,你之于我的意义。路易说他和金银花的相逢,是金箍棒遇到了孙悟空,四海惊起震动,而我爱上了你,内心翻天覆地。

      我忘不了你。我要找回你,弥补这五年来,把你遗落在光阴之外的,所有悲凉和沉痛。

      时年二十一岁的我回到风烟谷,望见他的灵堂。他死于三个月前,一个很冷很冷的夜里。

      天地崩裂也不过如此。当晚师兄们都来找我,四师哥同我说:“我们都以为你再不会回来,只有小兔子说,你迟早会回到我们身边。”

      我回到你们身边,但我竟再也回不到你身边。你会得知吗,若没有了你,再多别人,只是别人。

      五师哥将长明灯芯拨得亮些,长叹:“他喝醉了酒,走之前应当不痛苦。”

      由此我得知你的死亡,与一场酒有关。是雪夜,你偷了师父的酒,悄然来到后山痛饮,然后躺在早就挖好的坑里,静待死亡。

      坑和你的身量等长,蓄满雨水。你总在黄昏时挖坑,被师哥们问起,你笑着说想养金鱼,种睡莲,谁都笑你异想天开,无人得知它将是你的埋身地。

      雪落无声,你裹着草席,躺进污浊的雪雨里。那时,我究竟沉睡在哪一张床上,而你静静地走向了死亡。

      当冰冻袭身,你有没有看到天空有一只白鸟扑棱着翅膀飞过?

      我拒绝了你,我以为放了你一条生路,却逼得你走上绝路。五师哥犹在讲述——次日在后山发现那一池水冻成冰,你躺在冰层里,坑边,是空了的酒坛。

      我笑着说:“这人以为把场景搞得很凄美,就能飞升成仙?”

      你挑了一个落雪天,把自己埋进冰里。你有一万个理由可以活下去,你只是不想活下去。

      可我呢,小兔子你告诉我,我呢?我让你等我五十年,你说五十年就五十年。事实上,你连五年都不等。

      我以为你对人生逆来顺受,但你不受了,你不要它了。为什么要死呢,如果你只是想让我尝到当初你所尝过的滋味,你成功了。

      我曾经让你心如死灰过,而今轮到我了,放置心的地方,只剩下一个大窟窿。

      心空了,连灵魂也是。

      【拾叁】

      在我离开你的五年间,你是我无时不刻在思念却不可思念的人。也许就在我下定决心要带你远走,去一个无人相识的地方生活时,你心力交瘁,再也支撑不了等待的岁月。

      我用了五年时间坚定对你的感情,你用了五年时间对我死心。

      我一走之后,连师父都不知我的行踪,你想过出谷找我是吗,但你怕和我错过,只得原地停留,从未稍离。但我让你等了太久太久。古人说,断送一生憔悴,只消几个黄昏,更何况是五年。太漫长了,足够让一个人油尽灯枯,心志全失。

      第一年,他等了;第二年,他等了;第三年,他等了……终至心神涣散,再也等不下去。

      师父和师兄弟都不清楚我和他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无从开解。

      他那么内敛隐忍!他怎么受得了,他怎么受得了。

      人类都逃不脱最根本的脆弱和孤单,于是都坚持不了太长时间,中途找个伴侣扶持着往下过,爱或不爱,再不深究。可是我的小兔子,他不肯做当中的那一个。

      活到成年,谁不明白事理呢,谁又能不懂规避什么和选择什么,才有利于某种安宁的世俗之生?但他听从了内心。

      【拾肆】

      当我决定将余生和他彼此交付,与他就此牵手,念念相惜,却只看见他长眠于冰天雪地,身心重创,万念俱灰。

      我们一步错过,终生无缘,这就是我的前半生所有的故事。

      我再度离开风烟谷,狂歌走马遍天涯。但世间再大,我仿佛无处可去,没有了他,我哪儿都不想去。所以我投身勾栏,以我二十一岁的高龄。

      作为一个绝代神医的传人,作为一个武功还不错的剑客,我要弄点钱很轻易。跟家境苦寒而被迫堕入风尘的少年郎不同,我选择勾栏,无非是这里鱼龙混杂,三教九流都有,可能会碰到一些有趣之人。

      不以无聊之事,何遣有涯之生,余生漫漫,想过得好些,得找点乐子才行。但有趣的人不常见,或许只是我丧失了兴冲冲认识一个人的兴致。

      生命不过是认识一些人,遭遇一些事的过程。但事实上,能跟我有所关联的,统共就没几个人几桩事,却纯简得心生轻松和愉快。

      我与世间互不理睬,两不相干。我只是在不停地消耗着粮食,空气和水分。

      日复一日的失望中,我逐渐爱上了睡觉,对慕名前来的人全都爱理不理,但越这样,越让人趋之若鹜——我从前何尝不是这般,当他爱我时,我推三阻四;当我爱他时,他已死去。

      人人都说勾栏的欢美人浪荡不羁,谁也不知他其实情比金坚;人人都说欢美人特立独行,谁也不知他曾经是怯弱的、不敢正视本心的胆小鬼。

      活成心口不一的虚伪小人,我时常佩服我自己。

      他们都说,这世上少了谁都一样活,没有谁离不开谁。他们大概、或许、可能真的是睿智的,但他们不是我。

      我不是他们。

      少了你,我只是在苟活;离了你,我也并未即刻殉情。但总归,对这个人生,我不过是在惨淡经营。

      没有了你,竟然真的不一样。青山绿水的旅行,只是流浪;觥筹交错的筵席,只是应酬——它们是无益的,我是魂不守舍的,看起来是像样的,是积极的,是和生活友好相处的。

      我终究承认,失去了你,我是还苟延残喘着,但世间大不同了,它丧失了全部的趣味和口感。我形状完好,然而内心四分五裂,溃不成军。

      【拾伍】

      在勾栏,我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但不再设想还有惊喜等着我。我还能有什么像样的未来,我的未来,是他永远缺席的余生;我的身份,是他的未亡人。

      我有多爱他,我竟不曾让他知道。

      连我爱他,他都不曾知道。

      之所以还活着,在于我没想好一个可以超越他的死法。我暗自喋喋不休地盘算,该以何种方法殷勤地奔赴死亡,想了许久,毫无头绪。

      时间消磨人的意志,渐渐地,我连新意都懒得想了。

      懒得哭,也懒得死。

      【拾陆】

      多年后,老友路易的弟弟小虎中蛊事件让我找着契机。小虎为父母的仇家所害,中了奇毒,连他医术不俗的母亲和众多奇侠神医都找不出破解之道。

      我看着小虎晶莹的脸,心口悲怆难言——若能重回当年,我的他也会是这么一个不谙世事的纯真模样,人生最大的苦痛是病痛折磨,而不会经历心劫。

      我挽不回所爱的性命,但我有可能救回和他相似的小虎。风烟谷的上古医书里,或可找到方法,便是如此,在他死去十一年后,我重回风烟谷。

      我竟在这尘世多停留了十一年。

      【拾柒】

      挽救小虎的是小兔子,我从他整理的医书里找到克毒之法。他用了近五年的精力将上百卷纸张脆薄欲碎的医书誊抄归纳,加入师父的绝学和自己的心得完善之,使我受益良多,终将棘手难题攻破。

      医书整理完善,小兔子选择去死。救完小虎,我也可以去死了。仿佛是忽然想通了一件事,我心头一喜。什么死法不重要,单单是想到马上就能死,已觉幸福。

      如果活得行尸走肉,为何不干脆成为一具尸体?多少还坦率点。

      爬一座高山,从山顶跳下去,粉身碎骨,血肉模糊,很简单也很直接,连后事都不用让人操心,自有秃鹫帮忙收拾我的残骨。小兔子用草席裹住自己,是尽量不想麻烦别人吧,顶多出几分力气,将他掩埋即可。

      我比他更省事,符合我做人的原则,无话可说,那就睡觉;无可留恋,那就去死。

      他化作了一座冰凉的孤坟,那么,爱不再必须,于是生,也不再必须。

      我的一生本该洁净芬芳,本该遇见眉眼清甜的人——只有那个。笑容是暖的软的,从眼到心漾着蜜,在夜里说说悄悄话,晴空下唱不着调的歌,阴天互相抱着书一页页地读——

      我的一生,本该如此。

      【拾捌】

      向下飞翔,天庭在上。

      我客居在人世的日子到此完结。

      ——201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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