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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替身 家破人亡遇 ...


  •   三年前的那个雨夜,沈念永远记得。
      那天她跪在医院的走廊里,膝盖磕在冰冷的水磨石地面上,发出沉闷的响声。消毒水的味道浓烈得让人想吐,走廊尽头的灯管坏了一盏,一闪一闪地跳着白光,像某种不祥的预兆。她攥着手机的手在发抖,屏幕上显示着催债短信——那是这个月第七十三还是第七十四条,她已经数不清了。父亲的遗体躺在太平间里,欠下的赌债像一座山压在十九岁的她肩上,几乎要把她的脊梁压断。
      没有人愿意帮她。亲戚们接到电话就挂,朋友听说她要借钱立刻失联,连她父亲生前那些称兄道弟的酒肉朋友,都在她找上门时把门摔得震天响。她已经三天没吃饭了,靠着医院走廊的自动贩卖机里掉出来的一包饼干撑到了今天,那是她运气好,机器卡了一下多掉了一包,她把它掰成四份吃了两天。
      然后他来了。
      皮鞋踩在医院走廊的地砖上,发出笃笃的声响,沉稳而有节奏。沈念抬起头,逆着走廊惨白的灯光看见一个男人朝她走过来,身后跟着四五个黑衣保镖,阵仗大得像电影里的画面。她后来才知道那是巧合,他那天来医院探望一个生病的长辈,路过走廊时,恰好看见她蜷缩在角落里,抱着一沓医院开的死亡证明,像一只被全世界遗弃的幼兽。
      她听见脚步声,抬起一双哭肿了的眼睛。那双眼睛又红又肿,泪痕在脸上结了痂,狼狈得不成样子,可是瞳孔的颜色是极浅的琥珀色,在走廊昏暗的灯光下亮得像两盏将灭未灭的灯。他就看了那么一眼,脚步顿住了。
      沈念不认识他。她不知道面前这个看起来三十出头、眉目冷峻、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气息的男人,是江城最年轻的上市公司掌舵人,傅氏集团的继承人,傅司珩。她只知道他停下来看了她很久,久到她以为他是医院的工作人员,来催她腾地方的。
      “需要帮助吗?”他问。
      他的声音很低,像大提琴的低音弦被缓缓拉动,带着一种天生的疏离感,好像问这句话只是出于礼貌,而不是真的关心。但沈念当时已经走投无路到连礼貌都不在乎了,她拼命点头,像溺水的人抓住最后一根浮木,动作急切而狼狈,指甲掐进自己的掌心里,掐出了血痕。
      “我需要一份工作,”她说,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什么工作都可以,我不怕吃苦,我什么都能做。”
      她以为他会像其他人一样走开。但他没有。他站在那里,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目光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像是审视,又像是在确认什么。片刻后他微微偏头,身后的保镖立刻递上一张名片。他把名片夹在指间递给她,动作优雅得像在完成一场商务谈判。
      “明天来傅氏大厦报到,”他说,“我的秘书需要人手。”
      沈念接过那张名片的时候,手指抖得几乎拿不住。她后来无数次回想那个瞬间,试图从那个男人的眼神里找到哪怕一丝善意,可是她找不到。他的眼神太平静了,平静得像一潭死水,没有怜悯,没有同情,甚至没有好奇。
      他只是看着她,像在看一幅画。
      一幅他曾经很熟悉、后来弄丢了、现在又偶然重逢的画。
      那时候沈念不知道这一切的原因。她不知道他之所以停下脚步,不是因为她看起来可怜,而是因为她那双琥珀色的眼睛,以及她那张脸——那张脸的五官轮廓,像极了一个他藏在心底许多年的名字。她不知道在傅司珩的保险柜里,有一张泛黄的照片,照片上的女孩穿着白色连衣裙,站在樱花树下回头微笑,笑容明媚得像四月天的阳光,连发梢都在发光。她不知道那个女孩叫温以宁,是傅司珩的初恋,是他年少时唯一心动过的人,也是三年前毫无征兆地出国、从此杳无音讯的白月光。
      她什么都不知道。
      她只知道这个男人在她最绝望的时候伸出了手,给了她一份工作,替她还清了父亲欠下的所有赌债,甚至在她无处可去的时候,让她住进了他的别墅里。
      “不用客气,”他说这话的时候站在落地窗前,手里端着一杯威士忌,琥珀色的酒液在灯光下微微晃动,他的侧脸线条冷硬如刀削,“你长得像我一个故人,算我们有缘。”
      沈念站在客厅的羊毛地毯上,局促得连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这栋别墅太大了,大到她说话都怕有回声,客厅挑高的天花板上垂着一盏巨大的水晶吊灯,灯光碎成千万片洒下来,照得她无所遁形。她穿着一件起球的旧毛衣,裤脚磨出了毛边,站在这样金碧辉煌的地方,像一个误入宫殿的乞丐,浑身上下都写满了格格不入。
      故人。她记住了这个词,但没有多想。她以为他说的是某个早逝的亲戚,或者小时候的玩伴,她怎么也不可能想到,自己正站在一个替身故事的起点上,而她是那个注定要被牺牲的角色。
      她拼命工作。白天她是傅司珩的秘书,把他所有的行程安排得妥妥当当,文件整理得一丝不苟,咖啡永远在他到办公室前三分钟煮好,温度刚好入口。晚上她是他的影子,安静地跟在他身后出席各种酒会应酬,替他挡酒,替他记录每一个有价值的人脉信息,在他需要的时候适时地消失,在他需要的时候立刻出现。她不争不抢,不吵不闹,对傅司珩提出的所有要求都点头说好,像一个被设置了最高权限的AI,唯一的指令就是服从。
      因为她觉得这是她欠他的。
      她欠他一条命。如果不是他,她可能已经死在那个雨夜了,不是死于疾病或者意外,而是死于绝望——那种被全世界抛弃、连明天的早饭都没有着落的绝望,比任何疾病都要致命。所以他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他说往东她绝不往西,他说好她就笑,他说不好她就改,她把自己活成了一团柔软的泥,任由他捏成任何形状。
      她以为这就是报恩。
      她也以为,自己对傅司珩的感情,仅仅是报恩。
      直到那个晚上。
      那天是他的生日,她花了一整个下午的时间准备晚餐。她不太会做饭,就在网上搜了教程,一道一道地学,手被油溅了好几个泡,切菜的时候还划破了手指,她贴了创可贴继续做。她做了八菜一汤,虽然卖相算不上好看,但每道菜都是她用心做的,还特意托人从国外带了一瓶他喜欢的红酒,用丝带系了一个蝴蝶结。
      她站在餐桌前,忐忑地等着他回来。
      时钟指向晚上九点的时候,她听见了门锁转动的声音。她深吸一口气,脸上挂起准备好的笑容,刚要开口说“生日快乐”,就看见他走进来了。
      他喝了很多酒。西装外套不知道丢在了哪里,衬衫领口大敞,露出锁骨和一小截结实的胸膛,整个人浑身酒气,眼睛里的血丝像蛛网一样密布。他看见她的时候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那是她第一次看见他笑。
      他们在一起两年了,这是她第一次看见傅司珩笑。那个笑容温柔得不像话,眉眼弯弯的,嘴角上扬的弧度恰到好处,像三月春风吹化了寒冬的积雪,让人几乎不敢相信这张脸的主人平时有多么冷硬不近人情。他笑着朝她走过来,伸出手捧住她的脸,拇指摩挲着她的颧骨,动作轻柔得像在触碰一件易碎的瓷器。
      “以宁,”他低声说,声音沙哑而滚烫,“你回来了。”
      沈念僵住了。
      她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什么表情。她只知道那一瞬间,心脏像是被人攥住了,狠狠地拧了一下,疼得她几乎喘不上气。餐桌上的菜已经凉了,红酒瓶上的蝴蝶结在灯光下红得像血,而她站在客厅中央,被他捧着脸叫了另一个女人的名字。
      以宁。
      温以宁。
      这个名字她在傅司珩的书房里见过太多次了。书房最里面那个抽屉总是锁着的,有一次她打扫卫生的时候,抽屉意外弹开,里面躺着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孩穿着白色连衣裙,笑容明媚得像四月的阳光。她当时只是扫了一眼就赶紧把抽屉关上了,心里涌起一股奇怪的感觉,但她没有深想,或者说,她不敢深想。
      现在她知道了。
      那些深夜他独自坐在书房里不开灯,那些他偶尔走神时眼底闪过的恍惚,那些他看着她时欲言又止的表情——一切都有了解释。他从来没有在看她。他透过她的脸,看的永远是另一个人。她的容貌,她的眼睛,她微笑时嘴角的弧度,甚至她站在光线下时头发反射出的光泽,都只是他用来复刻一段记忆的媒介。
      她是他买来的替代品。
      一个高级的、会说话的、随叫随到从不说不要的完美替代品。
      那天晚上她被他拉进卧室,他喝醉了,力道比平时重得多,动作粗鲁而急切,嘴里喊的全是“以宁”。沈念咬着自己的手背,把所有的声音都吞进了肚子里,眼泪无声地淌了满脸。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推开他,也许是因为她欠他的,也许是因为她害怕推开他之后,她会连这个“替代品”的位置都失去。
      她那时候还不知道,最可怕的不是被当作替身,而是你在被当作替身的过程中,已经真真切切地爱上了那个把你当替身的人。
      那是多么讽刺的事情。
      她爱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他第一次在她加班到深夜时,让司机送她回家并叮嘱“注意安全”的时候;也许是他在她生病发烧时,难得亲自端了一碗粥到她房间的时候;也许更早,早到那个雨夜的医院走廊上,他对她说“需要帮助吗”的那一瞬间。那些她以为是善意的细节,后来回想起来,不过是一个男人对一件心爱的藏品投注的有限关注——他是喜欢她的,就像喜欢一把好用的伞,一辆好开的车,一件合身的大衣。
      喜欢,不是爱。
      这两者的区别,她花了三年才彻底明白。
      两年就这样过去了。七百多个日夜,她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变成了傅司珩身边最得力的助手,也是最安静的影子情人。她住在他别墅的一楼客房,从不去二楼打扰他,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像一场精心编排的默剧,她在他的生活里无处不在,却又始终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
      她以为日子会这样一直过下去。她以为她会永远留在他身边,做他的秘书,做他的影子,做他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女人。她甚至开始说服自己,这样也挺好的,比起三年前那个跪在医院走廊上走投无路的自己,她现在的生活已经是天壤之别了。她不应该贪心,不应该奢求更多。
      可是命运从来不会因为你不贪心就放过你。
      那天下午,她像往常一样把咖啡放在傅司珩的办公桌上。他正在看手机,屏幕上是微信的聊天界面,他盯着某条消息看了很久,久到咖啡的热气都散了。沈念转身要走的时候,听见他说了一句很轻的话。
      “她回来了。”
      声音很轻,轻得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沈念的脚步顿了一下,但没有回头。她走出去,轻轻带上了办公室的门,靠在走廊的墙上,慢慢蹲了下来。心跳得太快了,快到她觉得胸腔要炸开,手心里全是冷汗,后背的衣服被汗水洇湿了一片。她没有问他“她”是谁,因为她知道。
      温以宁回来了。
      消息传得很快。第二天,整个傅氏集团都在议论——董事长傅司珩的初恋温以宁从国外回来了,听说还是单身,据说两人已经在私下见了面。茶水间里八卦满天飞,沈念端着水杯走进去的时候,几个女同事立刻噤了声,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她知道她们在看她。她们一直都知道她和傅司珩的关系,只是从不说破。傅司珩没有未婚妻,没有公开的女友,她这个“秘书”每天出入他的别墅,跟着他出席各种场合,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明眼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以前大家只是私下议论,现在温以宁回来了,她们的眼光里多了一层东西——同情,或者幸灾乐祸,也许两者都有。
      沈念没有理会这些。她照常工作,照常给傅司珩煮咖啡,照常在他加班到深夜的时候等在办公室里替他收尾。一切都和以前一样,只是傅司珩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了。以前他一周至少有四五天会回别墅,偶尔不回来也会发个消息让她别等,现在他连续一周没有回来,沈念给他发的消息变成了已读不回。
      她没有追问。她的字典里没有“追问”这个词,因为从一开始,傅司珩给她的定位就是一个“懂事”的人。她要懂事,要识趣,要在不该出现的时候消失,要在不该开口的时候闭嘴。这是她存在的条件,也是她留在这里的唯一理由。
      可是她还是忍不住在那个晚上,一个人坐在客厅里,看着茶几上那张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来的照片发了很久的呆。照片上是一男一女,男的是傅司珩,女的是温以宁,两个人站在巴黎的塞纳河畔,背后是埃菲尔铁塔,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傅司珩难得穿了件白色衬衫,头发被风吹得有些乱,但笑起来的样子温柔得不像他。温以宁挽着他的手臂,歪着头靠在他肩上,笑靥如花。
      沈念看着那张照片,忽然觉得很冷。明明别墅的暖气开得很足,空调显示二十四度,可是她冷得发抖,从骨头缝里往外冒寒气,好像有人把她整个人丢进了冰窖里。她想起傅司珩从来没有和她合过影,从来没有在社交平台上发过关于她的任何内容,甚至从来没有在公开场合承认过她的存在。她以为他是生性低调,不喜欢把私生活暴露在公众面前。
      现在她知道了,他不是不喜欢。他只是不想让别人看到她和温以宁长得像这件事被人发现。他小心翼翼地把她藏起来,不是因为珍惜,而是因为这本身就是一场见不得光的交易——他用钱和庇护买下了她的脸,买下了她和温以宁相似的一切,包括她的人生。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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