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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银泰百货 少爷不差这 ...

  •   09
      我不知道旅泊明和楚楚有没有谈上恋爱,他还是每天喊我吃饭、替我结账。
      楚楚偶尔会在下课后找他,而后邀请我们一同吃午饭,我看得出她并不希望我在场,总会识趣地找借口离开。
      第一年的秋天,我也渐渐忙碌起来,因为我很需要一台笔记本电脑。

      这是我在来到大学前毫不知情的一件事,所以我需要靠打工来补齐这笔意外支出。
      此前完成和上交作业时,旅泊明会让我用他的电脑,崭新、灵敏、便捷,绿莹莹的背光灯透露出一种科技感和未来感,它有一个有趣且贴合的品牌名,叫外星人;老K和大岳边试玩边解释,大约意为仅外星人才有资格拥有,它的售价超过五位数。
      我不需要这么好的,只要能够正常开机、打字就足够了,我意识到拥有一台电脑有多么方便,尤其是对于我这种需要写作的人而言。

      我喜欢秋天多过夏天,辗转于各类兼职,秋风和我一同奔跑在校园里,再不见那些略带黏腻的热浪踪迹,每一口呼吸都爽朗清透。
      我也喜欢春天,事实上,我只喜欢这两个不太激烈的季节,夏天和冬天都太难捱了,而冬天又比夏天还要更痛苦一些。因为你总能找到办法躲避炎热,却很难找到办法躲避寒冷,我愿称之为无孔不入。

      好不容易的调休周末,我想去学校后面的二手市场看看,苦于实在没有经验,我喊了外星人一起。
      外星人一到市场就开始发病,挑这个嫌那个,一眼都不肯多看。我看中了一台价格合适的,是零几年的老型号,厚重结实,从外边看就像头勤恳的老黄牛。
      一打开,键盘呈现出一种类似油光的质地,漆面磨损严重,斑驳得只剩了两三个字母。
      我刚想还价,旅泊明掐住我的手腕,把我拖出了店门。

      他挥手拦车,带我去了群光广场。
      相比于光谷,我没有那么喜欢银泰,尽管我现在很喜欢逛湖滨银泰,但那时我也是真的不愿踏进这样高级的商场一步。

      “就逛逛。”旅泊明说。
      “逛什么?”我有些恨他多花了这笔打车费用,“我肯定买不起,你又不是不知道。”
      他是我当时最好的朋友,更何况,他对我的赤贫心知肚明。
      “我给你买。”
      站在联想店门口,我们仍在僵持。
      “我不要。”我反复说了无数遍,最终还似是吼出来了,“我说了我买个二手的就行了,照样能用。”
      他沉默了片刻,说:“我不想让你用别人用过的东西,脏。”

      我忘了,旅泊明爱干净,有洁癖。

      10
      但旅泊明不知道,我浑身上下大部分都是别人用过的东西。

      “照你这么说,我就是很脏,我整个人都很脏。”我的声音听起来很冷,有点不像自己的了,“电脑用别人用过的算什么,我现在穿的这双鞋都是别人不要的,是我捡来穿的呢。怎么说,脏吗,少爷?”
      这是旅泊明从来不知道的另一个世界,但它真实存在,并非我凭空捏造。他死盯着我脚上的那双灰白色的球鞋,我并不觉得脏,白色难打理,我每个月都会定期刷洗。

      我见他想说什么,以至于牙齿发抖,轻轻撞在了一起,他生气了。
      我感到内疚,为我的阴阳怪气。我并不想说这种话,旅泊明是在对我好、给我买东西,他没有必要做这些的。
      我恨透了这点微不足道的自尊,除了折磨我、让我无比痛苦地接受别人的好意之外,毫无用处。
      “对不起。”我道了歉。

      他表情变得和缓,要说的话变成了很轻的一啧,抬手付了款,店员正拿包装好的盒子过来,四千元,是蓝色的,很漂亮。

      虽然后来旅泊明给我买过很多东西,但我还是最喜欢这台笔记本电脑。
      十年过去,它变得越来越卡顿,打完一个字需要等待数秒,如一只暮年的宠物,陪在我身边。
      我用它赚了很多钱,足够还清我欠旅泊明的一切。

      他牵起我的手腕,带我往楼下走,走进了一家球鞋店,他在货架上选了几双,丢到我面前。
      我脱掉鞋,默不作声开始试,旅泊明拎起我的鞋就往外走,我远远看他把鞋扔进垃圾桶。
      我是很生气,人很奇怪,当气到一定程度居然感到无语了——会生出一种这世界发生任何事都很荒唐之感。
      我主要是心疼我的鞋,它很舒服,是我捡来最合脚的一双了,也没有破,关键是我还不能骂旅泊明,就算那时旅泊明根本没有资格做这件事,我应该大发雷霆,可我并没有。

      店员喜笑颜开,心里知道这一单必成了,走过来问我的鞋码,我说我不知道。
      她和旅泊明都愣住了。
      我小幅度摆了一下手,满脸无奈:“刚刚那双上说不定有写。”
      只怪旅泊明丢得太快了。

      我没有在外面买过鞋,只好一双双试,原来我是41码,而旅泊明是46码,比他小很多。

      我还记得,我小时候总有新鞋穿,我一直是老家村里的那些孩子当中衣服和鞋子最多的,每每入夜,他们都会追在我背后,羡慕我发光的鞋底。
      我妈常常给我买,总是在堂屋叫我,小驿,小宝啊,来试试合不合脚。她的判断方式是在后面塞两个手指头,大了小了都没事儿,下午妈妈拿去镇上换。晚上她回来,又会给我带镇里集市才有的蜂蜜蛋糕。
      上大学以后,旅泊明给我买。
      和旅泊明分开了,我也常给自己买新鞋。
      所以算下来,我人生中那些捡别人鞋穿的日子也只过了六七年而已。

      11
      旅泊明总说他不差钱。
      但我心中是很难过的。
      我很少感到愤怒,这一生都很少。生气本质是一种办法而非情绪,它只能用来威胁在乎你的人。没什么人在乎我,我自然也不再生气。
      我更不想伤害他。
      你要说伤自尊吗,只有一点。旅泊明蹲在我面前埋头给我系鞋带,如果我还因此伤自尊,那我也太不是个东西了。

      “我会还你的。”我使劲吸了吸鼻子,垂着头的姿势鼻涕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我把手放在他头顶,旅泊明的头发蹭在我掌心又硬又软。

      他听到这话就仰起脸来傻乐,我以为他会说点什么,例如“不用着急还”或者“那肯定得还”。
      但他什么都没说,望着我的眼睛痴痴傻傻地笑了好几秒,蹦出几个字:“好,嗯,行。”

      我站在现在的角度去回忆旅泊明当初对我的好,早就是爱意而非施舍。
      我带着答案找问题,但那时我站在那个位置,却从没想他是爱我。

      他加了预算,在银泰给我买了一件秋冬的外套和两双鞋,然后给我展示他短信上的余额提醒,只剩了两位数。
      我顿时很惶恐,旅泊明就揉我的头:“感动吗?以身相许吧。”
      我推他:“还有半个月,吃饭怎么办。”
      “着什么急,我都是少爷了,还差这点钱。”
      他带我往八楼去:“来都来了,吃顿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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