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没看过剑风传奇的各位科普下:
这世界的结构,简单说就是个黑暗版“套娃”。最核心是“本质世界”,里头住着一位口味独特的“深渊之神”,它不吃饭,专靠吸食人类的绝望和痛苦当零食。为了搞顿“豪华大餐”,它时不时往人间丢个“蛋”(贝黑莱特),谁捡到谁中头彩——俗称“天选大冤种”。这人要是肯把自己最宝贝的一切(比如兄弟、爱人、甚至整个国家)当祭品“开席”,就能原地升职:拿到红色蛋的晋升为“神之手”,成为深渊之神麾下五位金牌打手,每人代表一种顶级缺德;捡到其他颜色的,则变成神之手的小弟,也就是使徒。
我们生活的“现实世界”就夹在中间,下面还垫着个“幽界”,里头挤满了妖魔鬼怪。普通人看不见它们,但如果你不幸被“神之手”盯上、打上了“烙印”,恭喜你,喜提24小时不间断“见鬼”VIP套餐,天天有恶灵追着想拿你加餐。
所以故事主线就是:猛男格斯被好基友格里菲斯(后来成了神之手“费蒙特”)献祭了全团伙伴(除了几个幸运儿),从此背上比人还高的巨剑,一边砍怪一边骂街,在看似注定的悲剧命运里,硬生生走出一条“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复仇之路。
(作者碎碎念:本文自割腿肉,原创穿越恶人女主,抢官配,暗黑风,偶尔还夹带点作者私心的恶趣味,没啥下限,不适者注意避雷~其实就是想写本猎奇西幻,又懒得从头搭世界观,于是立刻想起了这部“设定宝库”——《剑风传奇》。格里菲斯确实迷人,但要是以他为主角写耽美,我绝对会忍不住安排他被推倒……那剧情可就彻底跑偏了!为了保住他的“逼格”和我故事的“节操”,还是让他当个高冷言情男主吧,至于官配格斯……就留在回忆里当白月光好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