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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楔子 雨落时心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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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失声!”
听到这句话的李潇略略一顿,空气凝固了一瞬,余音还未远去,她的心却已经失了神,独留耳畔的轰鸣声。
已经很久没有人这么叫过她了。
李潇下意识的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
眼前空寂无人,窒息的黑暗犹如无底的漩涡将她吸进去。
这些在今天前,她可能一辈子不会想到,在自己新婚燕尔的前夕她曾在母校的画廊听见“李失声”这个陪伴了她一整个少女时代的名字,同时也想起了另一个刻骨铭心的名字——江暮声。
一个在她一生里最耀眼、最遥远的人。他们之间曾只隔着一个雨季,可现在的他们之间不仅仅是一个两人皆缺席的中学时代,更是北京到澳门两千六百九十三公里的一场唱完的哑剧。
她终不是他的归属,这场唱了十二年的哑剧早早清场。北京的雨下不到澳门,北京的雨江暮声不会知道。
“——李失声,我不想再等你了。”
“……”
她后悔当时未曾说出那句“我喜欢你”,后悔在他大学毕业那天她的沉默寡言。
这是在影视剧《骄光清雨》发布会上,编剧李潇亲口承认的。
“我后悔当时未曾说出那句‘我喜欢你’,后悔在他大学毕业那天我的沉默寡言。”她轻颤眼睫,鼻尖泛酸地说。
站在后台的制片人看着因李潇仅仅一句话而暴涨的收视率喜不自胜,对讲机的声音传入主持人的耳机,“主持人围绕这个再问几句。”
听到耳机里资本家的丑恶嘴脸,主持人同情地看着李潇,但为了收视率和她的工作,主持人不得不握着手卡继续发问。
“那么请问萧声老师,您的那位初恋现在过得怎么样?”
李潇怔了一怔,她和江暮声在他大学毕业后就没有联系过了——也没有办法联系,他在那个雨天已经把她拉入黑名单里了,现在想想应该有九年了吧。
主持人见她似乎不太方便,便换了个问题,问她现在释怀了吗?
她每一次想拒绝回答关于他的问题,可喉咙像是被勒住说不了一言半语。回忆起与他最好的三年,她的唇角微微扬起,眼睛眯成月牙,单薄的身躯停止颤抖。
李潇点了点头,“嗯……是吧。”
此话一出,全场哗然,主持人一脸震惊地看着暴涨的收视率。
耳机里制片人焦急地催促:“抓紧多问一些呀,愣着干什么!”
“……初恋是最难忘的一个花季。”主持人勉强扯着嘴角道。
剧组没有人不知道,李潇马上就要结婚了,这对金童玉女的cp在他们内部又被传的至死不渝,神乎其神的。
李潇想,在几万人盯着的电视台上承认这场暗恋没有结尾,才是最好的结尾。
“我和他……更像一场怎么也下不完的雨,”李潇深呼吸,语气里透着不为人知的深情,“就像故事里的乔清,在她最喜欢孤独的那一年,沈予光真的就像光一样给予她别人不曾给过她的爱。”
“——我的少年也是。”
后半句她说不出口,因为江暮声已经结婚了。他不再属于她。
“盛夏是所有人的盛夏。但此时此刻以及未来三年我江暮声都属于你李失声!”少年骄阳似火,眉眼弯弯,拍拍胸脯,信誓旦旦地对她保证。
他们曾在夕阳下一起追逐最亮、最远的光。少女在他身边也会跟着发光发热。
他总能在李潇冷冰冰的小世界种下热情的小火苗,哪怕她一遍遍掐灭,佯怒说李潇不需要太阳。可他还会像狗皮膏药一样黏着她,然后再次在她心里开花。
………
摘了麦,李潇下场后所有人都用别有深意的目光看着她,她明知道却不想去理会,而是径直走去了化妆间。
她推开门,深深呼了一口气,将包扔在鞋柜上,双腿一软,背抵住门,瘫坐在了红木地板上,压声哭泣。
李潇已经很久没有去想过那个人了,在逼仄的读研生活中她用一份又一份的实验报告来挤压自己的日常,希望以此来忘记他,清大中文系的苦有多苦,只有她一个人不知道,喜欢这件小事情的伤心她尝过无数遍。
李潇毕业后选择留在了北京,因为他说他喜欢北京,留恋这里的一切,喜欢G大门口那家汤包店,喜欢听法学专业的讲座……
所以即使她从不知道他的去向,她也依然徘徊不前,爱他如故不改。
记得自己实习期受了多少组长的压榨、克扣……这些她都扛住了,因为她在北京没有其它工作比这份工作更适合她G大计算机系的学历。
或者直白地说,她就是期待江暮声回北京的时候,李潇能做第一个见到他,为他接机的人。
这种充满粉红泡泡的念想在前两年大学好友乔骄光的口中被打破。得知他结婚了,和妻子定居澳门。她喝了整整一宿,醉如烂泥也换不到他的一颗心。KTV的六百八包厢的歌声一夜未停,服务员一次次来提醒她时间到了,她也一直在说:“再续。”
桌上啤酒被打翻,歌声戛然而止,浓烈的酒气混着熏香味道弥漫开来,啤酒流至空了瓶,只剩余酒一滴滴掉在地板上,是她心上划了一个小口子,在不断滴血。
她醉得浑身发软,坐都坐不稳,嘴里一直念着某个人的名字,“江暮声……你来一来北京,你最喜欢的北京。”
……
而在她从lm银行辞职后不久就接到了好友乔骄光的邀请,担任《骄光清雨》这部书影视化的编剧。
那时她正准备一张飞机票飞往西部去支教。
“喂?你在北京吗?”
睡意正浓时手机震动,她迷迷糊糊地摸索手机,含糊的下滑接听,“嗯,不过明天不在了。”
电话另一头的乔骄光问:“你去哪啊?”
“上海。”她老实回答。
“怎么?去找雅颂啊?”
李潇不耐烦,“封雅颂不靠谱死了,带着存款去上海玩两天,顺便帮我哥我嫂带两天孩子。”
“已经和你哥说了?”乔骄光试探的问。
“没呢。”
只听乔骄光松了一口气,“你来浙江找我吧,我想着你从lm辞职后没有工作,正好我有部书要影视化了,我想请你当编剧。”
李潇语气柔和,推辞:“不了,先让我快活一阵子吧!”
“求你啦,除了你我再也选不出更合适的人选了,这部书的创作也有你一部分。”
“什么?”李潇奇怪。
“《骄光清雨》啊。”
她脑袋一片空白,随机“轰”的炸开。
眼皮半垂又猛的抬起,耳尖微动,呼吸急促:“你是说……沈予光?”
乔骄光虽然奇怪她提到这本书想到的只有沈予光,但还是应下。
没人知道,沈予光谐音“神与光”,他是她唯一遇见的神明。
身为神明,却不傲慢,反而成了照亮李潇生命的阳光。
“如果再来一次,我还是想见见他。我们分别的那个晚上,我曾想,江暮声,我等你到三十岁,等你三十岁的时候,我就放下手,丢下一切去追你。”
七年后,这篇日记的下文是:
“可惜我没资格等你到三十岁了。”
手机电话猝然响起,李潇从包里摸出手机,下滑接听,“喂?”
“潇潇?潇潇?我刚回来看见你的采访素材,你在哪?”
李潇释然笑笑,哽着声说:“骄光,我想吃市一旁的火锅。”
李潇挂了电话,背上包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阿尔卑斯”草莓棒棒糖含入嘴里,在打车APP叫了一辆出租车。
她倚在窗边,盯着窗外,耳机里放着的歌是薛之谦的《你还要我怎样》,“我听完你爱的歌,就上了车。”
《你还要我怎样》是她最喜欢的一首歌。雨打落在车玻璃上,像天使伤心的泪痕。
“你知道……为什么我会创造一个沈予光这样的人吗?”火锅店内,李潇的脸颊上罩着两团粉晕,自我讽笑,“服务员,再来一打啤酒!”
《骄光清雨》这部书是乔骄光在创作大纲时李潇对于男主角人设有些见解,并参与了部分写作,所以在影视化后作为原著作者的她第一个就推荐了李潇作为编剧之一。
乔骄光涮了一片毛肚,诚实的摇摇头,“为什么?”
“其实,我特别喜欢一个人,一个像沈予光的男孩子。”李潇认真的注视着乔骄光。
“就是你……额……”乔骄光不知道该怎么说,一时语塞,“你采访里说的那个初恋?”
李潇抬起沉重的脑袋,说:“嗯。”
“得!”乔骄光岔开话题,“
“谁,我认识吗?”
“是,你认识。”
李潇思索一阵,那个她九年只和自己提过的人。想到他,她破涕为笑,露出一排整齐森白的牙齿,回答:“江暮声。”
“那个星二代?”乔骄光一脸不可置信,她觉得两个没有任何交际的人,两个各自在自己平行时空生活的人根本没有结尾的可能。
“我觉得你俩真的挺配。”
“你别逗我了。”李潇摆摆手,自嘲地笑。
“真的。你看你哥是大明星,他姐也是大明星,星二代配星二代最佳正解呀。”乔骄光一拍手,慰藉李潇道。
“我有个学妹,濛濛,你知道吧?”
“知道。你提过她。”
“她特别喜欢一个人,可最后发现那个人喜欢的是网传与他相互讨厌的那女生。
“你看嘛,两个人也许觉得对方不爱自己,其实但是误会太深。”
“……”
李潇漠然,眼神微微一凝,略带迟疑,“那你呢?为什么会写这样一个故事?”
“……”
乔骄光不语,面无表情。
李潇没有再追问下去,而是仰头看着火锅店的露天天花板,外面落花飘零,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仿佛又回到了她和他最美好的时候,也是这样一场太阳雨。
“我可以确定我们没有误会,就是他不喜欢我,喜欢别人。
“我和他隔着的雨季,怎么也跨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