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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简秋3 03 ...

  •   我被陈征捡回去的时候,是12岁。这个捡,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捡,只是因为我陷在一个没人要的境地里,陈征出于好心允许我跟在他身边而已。

      陈家是个传承已久的大家族,何其有幸,我是被遗落在外面的遗腹子,经过许久,终于被找了回来。

      也确实有幸,我的那个不知名父亲,是陈家离家出走的小儿子,以至于我母亲知道的时候,欢欢喜喜把我送了过来,自己拿着钱走了。

      那一年,我在陈家的大厅堂里,室外阳光热烈却只能透过窗格偶尔晒进一点儿光线,我在陈家上下十几二十号人的注视下觉得自己就像从前隔壁养猪场待宰的猪一样。

      我不敢抬头,不敢流眼泪,穿着小学土黄色的廉价校服,站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

      直到陈征回来。

      那一年,陈征十六岁,刚下学回来,一进门就仿佛带进了一室的阳光。

      他将背包和球拍递给了门口处的阿姨,一身蓝白的运动服装,头上还带着吸汗带。

      陈征见到我站在正中央,愣了一下,而后弯着眉眼笑到:

      “这就是小叔的儿子吗?很可爱”

      我那会不懂得什么叫温润如玉君子如翡,只晓得这个人笑得真好看,也很温柔。

      于是陈征伸出手问我要不要跟他出去玩的时候,我把手放在了那只修长白皙好看的手上。

      这一放就是八年。

      八年,从十二岁到二十岁,我的所有依赖,崇拜,甚至年少思慕青春冲动全都给了这个人。

      即使后来我知道陈征并不如表现得那样温柔和无害,即使顾佳也多次臭骂陈征斯文败类,即使……

      那么多即使,可是陈征也真的宠过我,他曾把纵容给过我,于是后来的再多薄情,我都已经难以放弃那一片突然裹挟进来的阳光。

      陈征落座在我身边,我已经压制好了自己的情绪。

      这是又一个八年,我和陈征不经意的重逢。

      陈征还是那样子温润如斯,眼尾细长像盛了瓢泼的光,他就那样带着笑容,一副商务派的成功人士同我握手拍照祝贺合作的愉快和成功。

      直到我和严选走出门,下了地下停车场,我都以为,这场重逢注定是我一个人的翻涌滚烫。

      茫然。
      庆幸。
      失望。

      “走那么着急,是不想看到我吗”

      我还来不及把这个人重新收拾好放回记忆的某个重重叠叠上过锁的角落,他就自顾自的又出现在了我面前。

      陈征拉住我的手,微微垂眸看着我,说话时带上的几分戏谑,同过去许多日子里的影子一下子合在了一起。

      就好像这八年他的不存在只是我一个人的臆想。

      我沉默了许久,没有在第一时间甩开他的手,这种习惯早就刻进了骨子里。

      那些年,只有陈征的手我不会甩开。

      “小孩,我回来了,别生气了啊”

      陈征自顾自的拉着我的手晃了一下,他的声线总是带着几分天生的缱绻温和,所以当他刻意放缓声音的时候,就好像他真的是在哄你一样。

      “好”

      许久,我点头。

      余光里,我看见严选不敢置信的模样,他的目光里有谴责,又无奈,有愤懑,以及恨铁不成钢的意味。

      没有人知道,每个天亮之时的清醒我都情愿陷在黑夜的梦里甘之如殆。

      原来,想念一个人从来就是糊涂的,糊涂的过着日子,一天又一天。

      所以陈征拉住我的手时,我就心软了。

      心软得可以忘记陈征的不告而别,心软得可以忽略陈征让别人把我扔进部队里,心软得可以不在乎这八年的空荡和寂静。

      任何人都不是陈征,任何人都不是我,所以我原谅陈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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