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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天高云阔 纵马天涯 ...

  •   “你问我,先前为何不吃南梧州风味的东西,”沈维桢说,“因为我之前并不喜欢南梧州。”

      湿凉雨夜,二人简单擦洗后,沈维桢略略收拾好床铺。
      阿椿喝了许多热水、又锻炼了身体,现在暖融融地睡在沈维桢一件大氅上,身上盖着沈维桢的外衣,再往上,才是被子。
      沈维桢侧躺,手盖在阿椿身上,轻拍着哄她入睡,也是免得她再突然反悔跑掉,她若起身,他能第一时间抓住她。

      阿椿没说话,看着沈维桢微微松开的领口,盯着她刚刚咬的牙印,意识到——
      原来她刚刚这么用力。

      “父亲从未提过他勉强你母亲的事情,我在很久后才知晓——我厌恶过南梧州,”沈维桢说,“或者说,恐惧,我的父亲,前任知州,还有许多人,不明不白地死在这里……我担心你,阿椿。”

      阿椿在这一刻忽然明白,他为何会这样。
      原来,所有严格控制的来源,都是对失去的恐惧。

      难怪,难怪。
      这一瞬,阿椿的心如一团柔软的小狸猫,她看沈维桢,也像看一只大大的、受伤的猫。

      她侧过身,主动抱住沈维桢:“可我也是在这里出生、长大的。哪里都有坏人,若人有心要害我,即便是在京城之中,也逃不过去。哥哥若是心疼我,等回去后,就多教我几套剑法吧。”

      沈维桢确认:“你真愿意跟我回去?”

      “哥哥已答应过我,不再拘束我,许我自由出入,我又为何不愿回去?况我心悦哥哥,这些时日,也很想念哥哥,想念湘玫,想念秋霜冬雪,”阿椿坦诚地说,“其实,眼睛好了后,我就想过回家,只是不愿那么早。若你这次没来,等我在外逛够了,我也会回去……”

      沈维桢抓住她的手:“哪怕回去后还过着从前的日子?”

      阿椿觉得很害羞,轻轻地嗯一声:“所以我才说,我也病了。”

      “这不是病,”沈维桢说,“这是你我心意相通。”

      阿椿没有抽出手,她张开手指,抚摸那些牙印:“那你千万不要喝符水,答应我,一辈子都不要喝。”
      若乱,伦是病,她不要治了。

      沈维桢微笑:“我承诺,永远不碰符水。”

      “跟药商出去的这些时日,我见到很多东西,”阿椿说起重要的事,“原来官府下令禁止种牵牛红娘子,其实根本没有推行到位,不仅有人在深山里偷偷地种,还有药材商专门来收,改了名字,叫做红莲子。”

      沈维桢说:“禁令是禁令,商人逐利,获利足够丰厚,什么事是做不出的,更何况如此隐秘的收药卖药。”

      阿椿说:“就像你我——”

      沈维桢预料到她又要说什么,捂住她的嘴:“你我不在同一族谱上,不是乱,伦。”

      阿椿唔唔两声,点头。

      松开手,阿椿才说:“所以,这些天,我一直跟着药商,也是想知道爹……舅舅的死因,我想知道,到底是谁在暗中给他、给我娘和我下毒。”

      沈维桢说:“你若称爹称习惯了,不必改口。如果他现今还活着,也会如此期望。”

      阿椿嗯一声,心中想。
      若是爹现在还活着,比起期望,更可能是绝望吧。

      她认真地为沈维桢讲:“你再怎么密探,其实都没有用。牵牛红娘子的交易很隐秘,我跟着老板做了这么久事,他都想把女儿嫁给我了,才向我提起红莲子……”

      沈府。

      李夫人刚礼佛完毕,在抄经书。
      一愿老祖宗身体康健,无病无灾;
      二愿沈维桢不再那般疯魔,早日归来;
      三愿沈云娥魂魄安宁,下辈子投个好胎;
      四愿阿椿健健康康,不要为沈维桢所伤……

      夜色朦胧,侍女来报,说李将军来了,想要拜访夫人。

      “请他回去吧,”李夫人说,“还是说我身体不适,不愿见客。”

      侍女说是,撑着伞离开了。

      李夫人继续心无旁骛地抄写经书。
      到了这个年纪,早已没了青少时的冲动,况她本就知晓道理,明白该如何做。

      当初她恋慕那人好颜色,却知二人身份云泥之别,更会给家族蒙羞,因而克己守礼,从未做半点逾矩之事;后来他得了恩典,脱掉奴籍,可以投军。
      临别时,他来拜谢小姐恩典,看着她的眼睛,说他日若建功立业,必会千百倍地报答小姐。

      李夫人真正放下他,反而就因那一眼。
      她看得到他眼中的贪婪,远远胜过真心的报答。

      此人野心勃勃,却又少报恩之心,断不可与之深交,更勿论其他。

      此后相看,李夫人看中沈士儒的能力、相貌与家世,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做她未来孩子的父亲,给她未来孩子舒适的生活;沈士儒也需一个体面识礼节、通晓大义的妻子,两人婚前见了两次,约法三章,便开始议亲、下聘、成婚。

      大婚前,有小侍女偷偷给李夫人送了信,来自遥远的边境军中。
      李夫人没有接,径直烧了,迅速处置了那名小侍女,打发她去庄子上做事,不许再近身。

      这么多年过去,李夫人心中早已没了遗憾;再多的盐,也被岁月的水冲淡。
      现今李至同再来拜,究竟安的是什么心,李夫人都不在意。

      眼下没有什么比儿子沈维桢更重要,他的前途关乎沈李两家的未来,他本该一路顺畅地走在坦荡大路上,岂知竟如疯马般要往不伦路上走——如何不令李夫人忧心!

      亲疏有别,外加李至同此人着实不懂分寸,李夫人觉察后,便不愿与之有过多来往。

      片刻后,侍女报,说李将军走了。
      李夫人颔首。

      她看着外面不绝的雨,忧愁地想,沈维桢是不是还在暗中跟随着阿椿?唉,阿椿啊阿椿……何时才能再见呢?

      客栈中,漆黑一团,蜡烛燃尽了。
      阿椿一边念叨着这是最后一次了真的不能再来了,一边将脸贴在沈维桢领口内的牙印上,使劲儿嘬了一口。

      她发现似乎被嘬月中了许多。

      “情况有变,”沈维桢爽过后,又开始耐心思考,回忆阿椿先前说过的话,越想越觉不对劲,“只怕他们会趁我不在时生事,我们明日便回去。”

      阿椿点头。

      “你说李忠玉似乎同药商买红莲子,”沈维桢冷静,“他那个脑子,如何想得到这点?必然撞见过旁人来买。若是效顺军中的人,那李至同必然也有门路——上次的事情就和他有关,我尚不知他出于何故,不过,现在看来,此人不可留。”

      阿椿想了想,补充:“可他手中毕竟有效顺军。”

      “倘若我只是南梧州的知州,自然要敬他三分,”沈维桢说,“但我此行奉圣上旨意,乃安抚使,有军事职权,若要调动效顺军,李至同也不得不听令于我。这些天相安无事,也不过是我想看看他葫芦里究竟卖什么药。”

      阿椿打了个哈欠,忧愁:“再说下去我又要头痛了,我不懂什么官职之类的,咱们先睡吧。都这么晚了,我一晚上又打架杀人的,还和你吵架做了四五次,就是神仙也难熬得住了。”

      沈维桢没打扰她,笑着说好。

      次日清晨,阿椿起床时,沈维桢已经打点好了所有事情。

      那药商并非不讲理之人,明白是自己徒弟做错事在先,况他虽逐利,却也有底线,知晓这般好色禽兽连做人也不配,更何况,沈维桢愿意高价赔偿。
      此事便就此揭过,只说平沙是醉酒误事,将自己淹死了。

      至于牵牛红娘子之事,沈维桢说得分明,药商若愿将功抵过,做官府的内探、提供线索,便可免除刑罚。
      药商是聪明人,自然选择与沈维桢合作。

      临别时,药商客气地同沈维桢说:“竟不知春姑娘是知州大人的表亲,照顾不周,还请知州大人恕罪。”

      沈维桢笑:“无事,她性格如此,爱在外游历,掌柜对她已是照拂有加,沈某感激不尽——多谢你照顾沈某的未婚妻子。”

      药商万般庆幸有自知之明,没有试图撮合阿椿和他儿子。

      阿椿背好沈维桢带来的弓箭——沈维桢说以防万一,她骑射好,这一途回去,不知是否还会遭遇山匪,多几样武器自保,总是好的。
      她和药商的女儿依依惜别,临走前,注意到另一个徒弟悄悄斜眼看她。

      沈维桢也注意到了,他单独同药商说:“昨夜事恐怕并非一人所为,我知你教养徒弟不易;但当断不断,迟早会养虎为患。”

      药商抱拳:“多谢知州大人提醒。”

      沈维桢微笑,眼看阿椿背着他的弓箭上了小红马,他同药商行礼,同样上了自己的马。

      刚出了客栈,沈维桢忽然响亮地叫了一声“阿狗”。

      阿椿惊讶地左看右看——李忠玉也来了?

      并没有李忠玉,倒是有几个人同时张望,高矮胖瘦皆不一:“谁啊?”

      沈维桢忍俊不禁:“看来果真有很多人叫这个名字,不是爱称。”

      “是啊!”阿椿狠狠谴责,“我当然不会骗你啦阿猫哥!”

      雨过天晴,两人笑着出了城镇,在原野中驰骋,并肩往州府奔去。

      傍晚时分,沈府中,李至同再度登门拜访。
      李夫人依旧拒绝相见。

      听侍女回话后,李至同没什么表情,许久后,起身径直向后院走去。
      他知道时间不多了。

      沈维桢这些天越挖越深,迟早会找到他头上来。
      此人性格阴辣狠毒不弱于其父,上次未能斩草除根,实在是一祸患;那阿椿看着文文弱弱的,怎能就真救了沈维桢?

      李至同想,便是死,他也要同李夫人一起。

      探子来报,说沈维桢昨日突然启程,找了一个卖牵牛红娘子的药材商人,李至同那时便觉得不妙,疑心沈维桢发现了什么新线索。
      为防万一,他收到消息便赶来见李夫人了,希望能得到些线索,谁知李夫人避而不见,不知是不是收到什么风声。

      无论如何,今天都要见她。

      李至同不顾阻拦,大步往后院走去。
      后院之中,侍女们尖叫连连,有的阻拦,有的跑出去找护卫,但李至同视若无物,拔出剑,吓退不少人,一路到了李夫人所在的佛堂处,待见到那跪地祈祷的身影后,不由得一愣。

      他已许久未见到小姐。
      但小姐始终如初见时那般美丽动人,高不可攀。

      听到动静,李夫人转身看到他,微微皱眉。
      擅闯后院,手中还拿着剑——他这是疯了?

      难道南梧州的风水真有问题?
      一个沈士儒,一个沈维桢,来过这里后,怎么都突然不正常了?

      不等李夫人斥责,李至同缓步走近:“小姐。”

      李夫人神色不变,示意侍女们躲到自己身后去,平和:“你该称我为夫人。”

      “沈士儒早死了,”李至同口出狂言,“按照律法,小姐可以随时改嫁。那人背叛小姐,小姐为何又为他守着?”

      李夫人皱眉。
      “休得胡言乱语!”她厉声,“表兄怕是吃醉了酒,快些出去吧,莫在此处放肆。”

      “当初小姐不是答应过我?要等我建功立业后……等我有能力迎娶小姐,”李至同举起刀,盯着李夫人,状若癫狂,“我现在可以了,我现在统领效顺军,已经可以同小姐匹配了。”

      眼看李至同举止怪异,李夫人立刻往佛堂另一处门跑去,头也不回,更不屑于与他理论。
      侍卫终于赶来,眼见李至同不仅强行闯入内院,还敢在佛堂对夫人拔剑,俱大惊失色,登时扑上来,要将他拿下。

      李忠玉原是跟随李至同而来,眼见这情景,傻了眼;
      当一侍卫刺向他时,他堪堪格挡住,崩溃地说:“自己人,自己人,我乃知州大人的内探。”

      侍卫怒吼:“你可有证据?”

      李忠玉仓促亮出令牌:“此乃知州大人所予!”

      那侍卫看清令牌后,立刻调转,奔向佛堂,去阻止李至同。

      李至同连斩四人,已杀红了眼。

      他清楚,玩计谋、论脑子,绝对胜不过自小浸淫权谋术的沈家父子。更何况,沈士儒一心变法,同李至同所效忠之人政见不同;道不同不相为谋——于情于理,李至同都要杀了他。
      可李至同能下毒,一点一点地下,沈云娥一个农妇,居然能夺去小姐的夫君,小姐的夫君也是个瞎了眼的,放着贵女不爱,竟痴迷于一个不识字的农家妇人……

      李至同便将牵牛红娘子的毒,悄悄地、偷偷地下在沈云娥常买回家的糕点中。
      她傻乎乎,什么都不知道,轻而易举被蒙蔽,很容易就吃下了。
      不仅自己吃,那糕点还曾分给一个关系好的邻居吃,那邻居夫妻——也就是李忠玉的父母,贪食,命也不好,偏巧在南天竹旁吃饭,当晚便毒发身亡。

      沈士儒有所觉察,但他以为是沈云娥下的毒,也心甘情愿地服下。

      李至同想笑,老天爷都在助他惩罚这背信弃义之人。

      一家子蠢货。
      哦,还有那个叫阿椿的女孩。
      可惜她运气好,体质也好,没死就算了,居然也没落下什么病根。

      李至同恨沈士儒,也恨他爱的这对“妻女”。
      只是沈云娥中毒深,又有病,若接着对付她,实在太明显,只怕会查到他身上。
      一个重病的寡妇,一个才十三岁的女孩,也不需要刻意去陷害,只要将她们手中有金钱铺面、却无依无靠的消息放出去,多的是害她们的人。
      没了钱财,谅她们活不了多久。

      没想到,沈维桢杀了个回马枪,赶来南梧州为父收尸,居然连亲爹的遗体都要解剖;请仵作将沈士儒的尸体检验,查出牵牛红娘子的毒素。
      更没想到,他会在三年后,接了沈云娥母女上京。

      李至同那时坚定了杀沈维桢的念头。
      这个小姐的孩子,本该为小姐赴汤蹈火,为何会想着为那背信弃义的父亲复仇?
      更何况,若沈维桢死了,小姐虽伤心欲绝,也没了在沈府留下的理由,大可改嫁——

      沈维桢该杀。
      只是太难杀。

      南梧州里,若无知州,便是他李至同的天下。
      上任知州一开始还是李至同的傀儡,后面竟渐渐不听话了,还想告御状,李至同迫不得已,只好杀了他;
      谁知沈维桢竟自请前来,还一点点搞掉了李至同安插的大大小小官员,还连续剿灭好几个与李至同往来过密的土匪窝。
      若再如此继续,沈维桢迟早得圣上重用,不仅威胁到李至同,还能威胁到李至同所效忠之人。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更何况李至同和他还有更深仇的怨恨;若沈维桢不来,或许李至同还能和他相安无事几年;但现在,已到了东窗即将事发、不得不杀的地步。

      杀!杀!杀!
      腥腥的血液溅了一脸,李至同身上被砍数刀,也不在乎,拎着剑往李夫人步步逼近,李夫人退到无处可退,仍面无惧色,护住身后婢女,冷眼看着他。

      “先前我儿遇刺,是你所为,”李夫人说,“是不是?”

      李至同痴迷地看着她:“小姐,您跟小的走吧,您跟我走,我们归隐山林。”

      李夫人失望地看着他,片刻后,傲然昂首:“你今日大可杀我,我儿聪慧勇谋,必会为我报仇。”

      李至同举起剑,动情:“可惜他没这个机会了,小姐,别怕,我同您一起上路。既然生不能同衾,我们便死在同一时吧。”

      李夫人看到李至同身后,李忠玉正缓步走来。
      后者悄悄地举起剑。

      她稳住心神,在李至同欲落剑时,一笑:“且慢!”

      李至同一停,兴高采烈,激动到颤抖:“小姐还有话要对我说?您总算想对我说话了吗?”

      这样说着,李至同噗通一声跪在李夫人面前,炽热地看着她:“您改主意了?”

      “恐怕死也不能同时,”李夫人说,“我身为沈府夫人,死后也要葬入沈氏陵园。而你,乱臣贼子,今日犯下如此错误,只怕只能去乱葬岗。”

      “我不在乎,”李至同说,颤抖伸手,想去摸李夫人裙角,“能和小姐同日死,便是上天垂怜了。请小姐恩准我,给我亲手杀了您的恩赐——呃!”

      话音未落,身后李忠玉猛然刺下一剑,穿透李至同胸膛。李至同痛苦回首,见到是他,登时双目圆瞪:“好啊,你这刺杀义父的狗崽子!”

      胸前虽插着剑,李至同勇猛不改,回身一剑,欲杀李忠玉,被李忠玉灵巧避过。
      那剑卡在李至同胸膛肋骨中,李忠玉一时拔不出,情急之下,捡起地上死去侍卫的刀,堪堪接过李至同一击——那刀不如名剑,被削去一块。

      “沈大人和我父母并无愁怨,”李忠玉阴晴不定,“分明是你欲下毒毒害沈大人,才让我父母误食了那有毒的点心!”

      李至同哈哈大笑:“原来你早就知道!哼哼,我就说,当初你主动拦住我的车驾,提出做我义子……我只当你要杀了沈士儒父子为爹娘报仇,原你竟是为了暗中查探……哈哈,好一个孝子。你那爹娘和蝼蚁一般,本该普普通通地饿死的,能死在我手中,也是荣幸,你该替他们为我叩首。”

      李忠玉暴怒:“受死吧!”

      两人缠斗。
      论武艺,李忠玉着实不如李至同。李至同虽有心培养李忠玉对付沈维桢,却留了一手,不肯真正传授他剑法;
      但现在李至同身中数刀,胸口还插着李忠玉的剑,才难以占据上风。

      打斗中,忽听李夫人唤了一声:“旺儿。”

      李至同心神俱一震。
      旺儿。
      那是他还做家仆时的名字。
      小姐还记得。

      明知有诈,李至同仍回头看她。

      嗖——
      看到李夫人的那一眼,李至同觉头脑开出花来,幸福到魂魄都要飞出体外。

      一支箭贯穿他的脑壳,他跪在李夫人面前,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终于颤抖地摸到了她的裙角。

      啊,啊,啊。
      终于触碰到了小姐。
      李至同欣喜着睁大双眼。

      他死而无憾了。

      沈维桢一剑砍下他头颅。

      李夫人惊魂未定,仰脸看去。
      只见更远处,阿椿气喘吁吁,满额头的汗,绷紧脸,放下弓箭。

      阿椿跑得慢,听闻李至同擅闯后院,她便立刻取下弓、搭好箭——刚才,李夫人唤的那一声令李至同分神停顿,她才得以一箭射穿李至同的脑壳。

      终于结束了。
      缓缓放下弓箭的阿椿,甩去剑上血的沈维桢,躺在地上脱力的李忠玉。

      父母之仇,终于得报。

      ……

      李至同的后事,处理得格外迅速。
      有了李忠玉的供述,前因后果,乃至李至同这些年在南梧州的所作所为,沈维桢都写得仔仔细细,清清楚楚,预备着送到京中。

      花中堂里,阿椿哄累了秋霜和冬雪,大睡一觉,醒来后,发现这俩丫头还在眼红。

      “怎么啦这是,”阿椿软声,“怎么这么容易哭呀?不是都没事了么?你们怎么还哭呀?”

      秋霜说:“我怕是在做梦。”

      “唉,”阿椿叹口气,“那你俩先缓缓,我去找春雨,我现在好饿,现在特别想吃红烧肘子,等不及你俩梦醒了。”

      秋霜欣喜:“姑娘还是这么爱吃肉,看来不是做梦了。”

      冬雪抹着眼泪,也高兴:“我立马去厨房。”

      俩侍女高高兴兴地出门后,沈湘玫又来了。
      沈湘玫摸出一大包点心,高兴地分享:“快,我知道你肯定馋这个,是宝月斋的蜜饯梅子糕,刚做出来的……”

      阿椿全吃光了。
      红烧肘子也吃掉半个,喝掉一碗粥,听秋霜报,说沈维桢来了。

      沈维桢来同阿椿商议,等过了这段时间,选一批功夫不错的,让阿椿挑一挑,当她的侍卫。
      今后阿椿若再想游历,或者做药材香料生意,可以带着这些人,免得遇到强盗土匪。

      阿椿欣喜应下。

      “还有我们的婚事,”沈维桢问,“赐婚的圣旨前些时日已经下来了,虽有圣上赐婚,但该有的礼节也不能少,纳采、问名、纳吉、过大礼、请期等等,都要来。我想着,你表姨和表姨夫尚在,不若请她们过来——你意下如何?”

      阿椿点头:“那是自然——等等,圣上赐婚?”

      她吃惊地看着沈维桢:“圣上为何要赐婚?你——什么?上次你在客栈说的那番亲兄妹的话,难道是缓兵之计吗?你一边请求圣上赐婚、一边对我说要当亲兄妹——好啊!你还言之凿凿地对我说不是那种生下来就睡在一起的亲兄妹!”

      沈维桢正色:“实在是情非得已,我怕你不肯回来。若你愿回来,便是今后相敬如宾、只做亲兄妹,我也甘愿。”

      阿椿说:“什么亲兄妹?肯定又是动不动就要亲亲的兄妹……哼,我早就看透你了!”

      “嘘——嘘——”沈维桢含笑,“小些声,若是被丫头们听见了,像什么话?闺房之乐,不该这么大声。”

      阿椿非常小的声音:“无耻,无耻,闺房中的哥哥十分无耻,天下第一的无耻。”

      沈维桢谦逊:“妹妹谬赞——妹妹对我有救命之恩,实在无以为报,只好将此生都拿来报答给妹妹。”

      “这不就是农妇救了蛇、蛇非要嫁给农妇吗……”阿椿怀疑地看着他,问,“你还有什么事瞒着我?”

      “提到蛇了,倒还真有一件,”沈维桢微微一笑,“或许,你听过王威闹江、醉斩双蛇的故事么?有件事,我需告诉你,他打死的那两条蛇,蛇胆救了一名姓沈的公子……”

      ---正文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1章 天高云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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