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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想吻……阿瑟 ...

  •   今夜繁城静悄悄的,城墙角落却在悉悉索索地响着。细看之下,竟是一个穿着破烂麻衣、瘦弱不堪的少女正在微微俯身,用木棍翻搅着一堆堆客商们小聚后留下的垃圾。

      她生的还算清秀,可惜脸上污泥太多,遮盖住了原本的模样,只依稀可见那双漆黑如墨、全神贯注的眸。

      她俨然在找吃的——

      时至今日,她只在河边喝了几口掺杂着苔藓的泥水,已有三日未进食了。

      在她的脚边,匍匐着一个巨大的黑影。

      那应当是一个人,动作却更像一个野兽。他学着少女的模样,伸出一只遍布肌肉、被晒作了小麦色的胳膊,在恶臭的食物残渣里翻找着能食用的东西,奈何他们忙活了半天,也只寻到了两根被嗦的只剩一点肉的骨头。

      阿瑟耸了耸肩,无奈地叹了一口气,那“人”也低吼了一声,看起来有些失落。

      阿瑟在粼粼月色下,轻轻撩起那“人”鬓角的碎发,将其掖在了他耳后。

      这是一个少年。

      他跟阿瑟年龄相仿,至多不过十七八岁,生的鼻梁高挺,脸庞轮廓深邃,十分俊美,尤其是那双微微泛紫的眸,更是惹人心颤。

      虽年龄不大,他却生的极高。阿瑟在女子中不算矮,却只到他肩头罢了,也就是看他体型健硕,能够保护她不受其他乞丐的欺负,她才将这个不会说话、甚至不会站立的家伙留在身边了。

      她是半年前在山里捡到他的——

      那时,他杀了几只围攻他的野兽,自己也身受重伤,奄奄一息。是她用捡来的半瓶金疮药帮他止了血,救了他一命,自此他们便在一起了。

      因为他不会说话,她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只依稀猜到他是被狼养大的。但是嘛,总该对他有个称呼,便随口唤他阿慕了。

      阿慕打架很厉害,自从一拳打死那想轻薄她的老乞丐后,别人都不敢招惹她了。不过自那以后,阿慕便上了通缉令,她不得已带着他四海为家,再不能在同一个地方停留过久了。

      但繁城很偏僻,没人知道他们在这儿,大可以呆个三五年的。

      阿瑟将骨头上的肉小心翼翼剥下来,往自己嘴里塞了一点,将剩下的都给了阿慕。

      阿慕摇头,俨然不喜欢这煮的烂熟的肉,想去林子里捉些野猪野鸡什么的,大快朵颐吃那些鲜血淋漓、肌肉还在跳动的生肉,但阿瑟却是不准的。

      一是王侯们几乎将所有林子,都占领围作了自己的猎场,擅闯会被箭射成筛子,二是她想要阿慕学着当人,就算不会说话走路,最起码不能再茹毛饮血了。

      阿瑟蹙眉,不悦道:“好家伙,咱们都快饿死了,你还挑上了。”

      她掰开阿慕的嘴角,强行将肉塞了进去,嘟囔道:“我知道你跟着我受委屈了,可我是逃出来的,没有带身份文牒,也没法找份活干,只能带着你流浪了。

      等咱们再拾一些铜板攒攒钱,我就去造个假文牒,没人能看出来的……”

      阿慕不傻,自然能听懂她的话。

      他已经不止一次听到阿瑟说她是逃出来的了,对此甚是好奇,终于忍不住眯起幽深野性的眸,拽了拽阿瑟的衣袖,学着她的模样缓缓张口,说出了第一句话。

      “为什么……逃……”

      少年声音沙哑,说话磕磕巴巴的,却令阿瑟震惊地睁大了眸,欣喜道:“哎呀,你会说话了?什么时候学会的?”

      自然是刚刚。

      少年并不傻,跟她一起混迹了大半年,期间见惯了形形色色的人,再加上她隔三差五便会教上他几句,有意引导他开口,长时间耳渲目染下自然学会了。

      他唇角勾起一丝浅笑,又费劲地唤了一声阿瑟,尔后等着她回答。

      阿瑟没打算瞒着他,眼神一黯,缓缓蹲了下来,一边拽了根醋醋酸草咀嚼着,一边有气无力地道:“家里穷嘛,又年年遇见旱灾,地里收成不好,小麦不够一家子吃的,再加上大哥到娶亲的年龄了,爹娘就打算把我卖给邻村那干皮草生意的当小妾,搞些钱帮大哥成个家,他们也能买些米粮度日。

      可那男人快六十岁了,老婆又擅嫉,三年前我阿姐就被卖给他们了,没一年就被他老婆活活打死了,他们这是把我往死路上推,哼,傻子才嫁呢。他们怕我跑了,把我锁屋里不让走,我就趁他们下地干活的时候,砸烂窗户溜到他们屋里,翻出所有铜板揣兜里跑了,可惜啊,愣是没翻到文碟……”

      话罢,她又道小时候爹娘天天打骂她,她连顿饱饭都没得吃,现在还是天天饿肚子,太惨了云云,若有朝一日她有钱了,一定去饭馆点三只滋滋冒油的烤鸭,一口气把它们都吃了,就算撑死了也值得。

      这一番话,令人既好笑又心疼。

      阿慕突然攥紧了她那干瘦的小手,颤声道:“我去狩猎,捉野猪、鸭子、兔子,让……阿瑟吃饱饭。”

      阿瑟眼神渐渐温柔下来,点了点他高挺的鼻梁道:“傻,你年少时呆的那座山已经被围起来了,所有山林都是贵族的地盘,擅闯者死知不知道?好了好了,咱们继续找吃的吧,看今天能不能再翻出一枚铜板。”

      唉,她离开家后只知道吃包子,没几天就把钱用完了,早知道先办一张假文碟了,现在就不用这么难了。

      像贵族、铜板这些词,阿慕理解不了,却无条件的相信阿瑟,懵懂地点了点头,便跟着她继续忙活了。

      一个时辰后,阿瑟翻到了半袋烂掉的萝卜、一整个肉被剔的干干净净的生鸡架。鸡架上面还连着带毛的鸡头和鸡腚,散发着浓烈的腐臭味,怪恶心的。

      阿瑟皱眉把它们揣进怀里,嘟囔道:“没别的东西了,看来只能吃这些了。明个儿天一亮咱们就去菜市场,运气好能捡一麻袋猪骨头呢,上面还沾着红肉,可新鲜了……”

      她说话间,阿慕突然在淤泥里面,捏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拿起来一看竟发现是一枚铜钱,忙开心地将其递给了阿瑟。

      阿瑟眼睛一亮,将其高高举起道:“呀,还是一枚大钱呢,能抵十枚小钱,这么说咱们今天运气还不错!”

      她手里面有十枚小钱了,加上这些算是两枚大钱,凑够五枚大钱就可以去北巷找周哥造假文碟了。

      阿慕见阿瑟这么开心,默默记住了阿瑟喜欢铜板,发誓以后要找很多很多铜板送给她,这样她就会一直笑了。

      阿瑟笑起来眼睛亮闪闪的,像月亮,可好看了,他喜欢。

      少年沙哑道:“我去……洗肉。”

      说着,他熟练地接过鸡架,跑到溪水边拔光鸡毛、扣掉腐肉,将其放在水里冲洗了起来,处理完后又洗了萝卜,尔后便跟阿瑟回家了。

      然所谓的家,只是用一些树枝破布,搭在巷尾墙角的一个小庇护所,只勉强能铺下一张被褥罢了。

      那被褥也是阿瑟在外头捡的,刚开始破破烂烂的露棉花,她用碎布将其缝补好后,又在水中清洗了一番,晒干后铺在了柔软的稻草上面,便是一张床了。

      原褐色的被褥虽洗的泛了白,却多了一丝阳光和皂角的味道,干净好闻。在被褥上面还有两个稻草扎的枕头、一张破旧却同样干净的毯子,阿慕最喜欢抱着它睡了。

      被褥一侧紧挨着墙,一侧则摆了一张缺角的柜子,柜子上层是用来摆放粮食的,因为捡的一直都不够吃的,所以空荡荡的。下层嘛,摆着的都是阿瑟捡的小玩意儿,有断齿的木梳、断裂粘好的木簪、处处是裂纹的岫玉镯子……都是她的宝贝。

      临睡前,她喜欢拿着它们在月色下细细地看,盼着明个儿能拾到更好的东西,总是对未来充满了期待,将这苦到极致的日子,过的温柔而细腻。

      庇护所是装了门的——

      一扇锈迹斑斑、费好大劲儿才能锁上的铁门。这也是阿瑟捡的,在铁门后面,摆着一张小小的木桌,桌上是刷的干干净净的锅碗瓢盆,还有一个烛台、一个缺角的花瓶。

      花瓶里面插着阿瑟昨日摘的桂花,风一袭来便香了满屋。

      整个庇护所嘛,简陋而美好。阿慕真的太喜欢这里了,他想永远跟阿瑟厮守在小窝里,阿瑟却是不愿意的,她想要通过努力,买一间真正属于她的瓦房,到时候无论刮风下雪,他们都不会冷了,也不用担心烧火的时候,一不小心把家点了。

      阿瑟拿出捡来的食材,便坐在小桌旁边,将萝卜切成小块,把鸡架掰碎,一道放进小锅里煮了起来。半个时辰后,清水表面浮起了一层黄色的油脂,她又丢进去一块粗盐搅了搅,鸡架炖萝卜便算煮好了。

      小小的庇护所里香气扑鼻,阿慕则乖巧地蹲在一旁,认真地看着阿瑟盛饭,性感喉结滚动,不时咽了口口水。

      阿瑟递给了他一碗肉汤,他忙大口大口喝了起来,将里面的鸡架连肉带骨头都嚼碎咽了下去,尔后野性的眸亮闪闪的,期待地望向了阿瑟。

      “我还想喝。”

      少年活像一只在摇尾巴的小狗,令阿瑟的心都化了。

      她很满意自己找的这个伴儿,双眸眯成了月牙道:“那以后还吃不吃生肉啦?”

      少年连连摇头。

      “吃熟的。”

      “真乖。”

      阿瑟拍了拍他的头发,又给他递了一碗,尔后自己也盛一碗喝了起来,开心道:“好香啊!如果是新鲜的鸡肉,一定会更好吃的,希望吃完不要闹肚子……”

      说着,她把鸡头捞出来放到了阿慕碗里,道那东西看起来怪吓人的,她不敢吃,实则是不舍得吃。

      阿慕也不肯吃。

      他思索一番,便把鸡头上的肉全拆下来,然后捏起一块塞到了阿瑟嘴里,认真道:“这样就不怕了。”

      阿瑟蹙眉,哼道:“还是怕,剩下的你给我吃了。”

      少年摇头,继续往她嘴里塞肉。

      因为没有继续添柴,锅下铁盆里的火焰渐渐小了,却依旧不时响起“噼噼啪啪”的烧柴声,混合着外头的蝉鸣鸟叫,在这寂静的夜里倒显得格外温馨。

      少年心细,会体贴人,阿瑟很喜欢跟他在一起。

      阿瑟像花,又像太阳,甜甜地暖暖地,少年也喜欢每天挨着她。

      很快,他们便将一锅食物都吃完了,连口汤都没剩下。阿慕很乖地拿着锅碗,去小溪边刷干净将其整整齐齐摆在了桌上,然后将肚子鼓鼓的阿瑟抱在怀里,将门推开一条缝隙,跟她一起看向了漫天璀璨星河,还有那一弯皎洁柔和的明月。

      赏月——

      这是他们为数不多的娱乐之一,闲暇时他们都会这么静静地盯着月亮看,感受着这一份宁静和美好。待乌云遮蔽明月、亦或感到困倦时,他们便会躺在被褥上相拥而眠。

      但每晚阿慕都不大安分,老是会目光炙热地盯着阿瑟看,阿瑟翻身时不小心蹭了他一下,他呼吸变会变得粗重紊乱,仿佛她是沙漠中唯一能够解渴的泉眼,死死地搂着她不撒手,有时还会去扒拉她的衣裳。

      往往这时,阿瑟便会黑了脸,道他再动手动脚的只能分开住了。

      阿慕幽深眸底透着一丝委屈,仿佛被遗弃的小兽。

      按照惯例,他这时便该直接睡觉了,今晚却又多说了一句话。

      “想吻……阿瑟。”

      那声音透着磁性,在夜幕下低沉好听。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想吻……阿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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