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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生产队评先进,玉娥涨工分 九月的太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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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的太阳,少了几分盛夏的毒辣,多了几分秋日的干爽。日头一偏西,金色的余晖洒在王家嘴的玉米地上,把一排排玉米杆照得透亮,像是披上了一层温柔的纱。
然而,此刻地里的气氛却半点不轻松。
秋收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这是一年里最累、也最关键的时候。庄稼收得快慢、好坏,直接关系到一年的口粮和过年的油水。生产队里,男劳力们挥汗如雨,挥着镰刀掰玉米杆;女劳力们也不甘落后,跟在后面剥玉米皮、运玉米穗,人人都在拼命抢工分。
李玉娥自然也是队伍里最扎眼的那一个。
她一大早就出了工,头上裹着块洗得发白的蓝布头巾,身上穿着件耐脏的灰布旧褂子,裤脚扎得紧紧的,脚下是一双纳了多层底的黑布鞋。虽然是个新媳妇,但她干活的速度和精细度,一点都不比干了多年的老嫂子们差。
此时,她正蹲在一片玉米地埂上,手里拿着一把小小的锄头,仔细地修整着玉米根部的泥土。
“玉娥啊,你歇会儿吧,这活儿交给男人们来干就行。”旁边的张嫂子看她一直在忙活,手里的活儿都没停过,忍不住劝道。在她看来,新媳妇刚来,虽然能干,但也得爱惜身子,别因为干活太猛,把身子累坏了。
李玉娥手上不停,抬头笑了笑:“张嫂子,不碍事。我这是顺手的活儿,你看,这根部的土松一松,明年这地力还能养一养,玉米长得更壮。”
她一边说,一边手上的动作丝毫不慢。手指灵活地拨开玉米根旁的杂草,锄头轻轻一刨,泥土就被翻得细碎松软。她的动作干脆利落,每一下都踩在点子上,看着就特别舒服。
张嫂子看着她熟练的手法,不由得啧啧称奇:“哎哟,玉娥啊,你这活儿干得也太细了!我活了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见有人把玉米根伺候得这么周到。”
“就是就是,”旁边的李婶也凑了过来,手里正忙着剥玉米皮,眼睛却一直瞟着李玉娥,“咱们以前哪顾得上这个?能把玉米掰回来就不错了。哪像你,不光活儿干得快,还这么细致。”
李玉娥只是浅浅一笑,没有多言。她心里清楚,这就是粗活细作。在七十年代,生产队的地大多是靠人力打理,大家为了赶时间,往往都是“差不多就行”。但在李玉娥眼里,这“差不多”和“精细”,最后的产量可是天差地别。
现在是秋收,大家都在拼命。李玉娥不仅要把自己的活儿干好,还得盯着周围的乡亲们。她时不时地站起来,走到大家身边,轻声提醒:“二婶,那棵玉米太嫩了,先别掰,等它干透干透再收,不然存不住。”“三婶,你这玉米皮剥得太狠了,把玉米粒都碰掉了,多可惜。”
她的语气总是那么温和,带着一股让人信服的力量。大家虽然嘴上偶尔会嘟囔两句,但手上的活儿却不自觉地慢了下来,跟着她的标准去调整。
毕竟,在这个村里,谁也不想被一个新媳妇比下去,更不想被她看出不懂行。
不远处,正在负责整片区域调度的生产队长王长贵,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
王长贵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庄稼人,背有点驼,但精神头很足。他看了大半辈子的庄稼,从土里刨食刨了一辈子,什么是好活儿,什么是糊弄,他一眼就能看穿。
起初,他对李玉娥这个新媳妇只是抱着一种观望的态度。觉得她虽然看着能干,但毕竟是个城里嫁来的媳妇(虽然没进过城,但比村里的姑娘白净),可能干不了重活,或者懂不了那么多门道。
可这几天下来,王长贵是彻底服了。
李玉娥不光干得快,而且质量极高。她负责的那片玉米地,每一棵玉米都棒大饱满,排列得整整齐齐,没有一棵干瘪瘦小的。更难得的是,她干活的效率极高,快得惊人。别的妇女一天能剥完两捆玉米皮,她能剥完三捆还能顺带把地埂整理干净。
“这媳妇,是个种地的好把式。”王长贵背着手,在地里走了一圈,心里暗暗点头。
一直忙到日头偏西,收工的钟声“当当当”地响彻了村子。
众人拖着疲惫的身子,扛着锄头,抱着玉米,三三两两地往家走。李玉娥落在后面,一边收拾着自己的小锄头,一边帮着旁边一个腿脚不太方便的老大娘把一筐玉米往肩上挪了挪。
“大娘,我帮你送回去吧。”李玉娥笑着说。
老大娘感激得不行:“哎哟,玉娥啊,你真是个好心的好孩子。振纲娶了你,真是他的福气。”
李玉娥脸颊微红,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帮着老大娘把东西送回了家。等她回到自家小院时,王振纲已经在家等着了。
男人刚从外面挑完水,正把水桶倒进缸里。看见媳妇回来,他立刻迎了上去,二话不说,从她肩上接过那个装着小锄头的布包,又顺手拿起旁边的脏衣服,“我去洗。”
简单的三个字,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体贴。
李玉娥看着他忙碌的背影,心里暖暖的。她走到灶台边,准备烧火做饭,却发现锅里已经热上了粥,旁边还摆着两个刚蒸好的红薯。
“娘热的。”王振纲看出了她的疑惑,在她身后低声说道,“知道你今天累,给你补补。”
李玉娥心头一暖,转过身,看着这个沉默却细心的男人,轻轻点了点头。
晚饭桌上,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刘桂兰端着一碗炖得软烂的白菜,放在李玉娥面前,语气热络得很:“玉娥,今天在队里,可是给咱家挣脸了。张嫂子、李婶,都跟我说,你今天活儿干得太漂亮了,连队长都夸你呢!”
公公王老实也放下了手里的粗瓷碗,脸上难得露出了笑容,看着李玉娥的眼神里充满了赞许:“玉娥是个踏实人,懂规矩,有本事。队里的活儿,交给她,放心。”
李玉娥连忙放下筷子,微微躬身:“爹、娘,都是我应该做的。大家一起干活,咱们队里的收成才能好。”
正说着,门外传来了脚步声。是生产队长王长贵来了。
他手里拿着一个小本子,笑呵呵地走进屋,看见一家人都在,开门见山地说道:“玉娥啊,今天队里开了个评工会。大家都反映,你这几天在地里干得太好了,又快又好,还带动了大家一起干。经过队里研究决定,从下个月开始,给你涨工分!”
“涨工分?”刘桂兰一听,眼睛瞬间亮了,手里的筷子都差点掉在地上。在七十年代,工分就是命根子。工分高,分的粮食就多,分红也多。妇女的工分本来就比男劳力低,能涨工分,这可是天大的好事!
王长贵点了点头,脸上带着笑意:“没错!从原来的六分工,涨到八分工!这在咱们妇女队里,可是顶格的待遇了!除了你,也就几个干了十几年的老把式能拿到这个分。玉娥,你是真有本事,队长我没看错人!”
李玉娥也愣住了。她没想到,只是认真干活,竟然能得到队里这么大的认可。她连忙站起身,有些激动地说道:“队长,这……太感谢您了,也感谢队里的信任。我以后一定更加努力,绝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好,好!”王长贵哈哈大笑,拍了拍李玉娥的肩膀,“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你们王家,娶了个好媳妇啊!”
说完,王长贵又跟王老实和刘桂兰聊了几句家常,这才乐呵呵地走了。
屋里的气氛瞬间达到了高潮。
刘桂兰激动得站了起来,在屋里来回踱步,嘴里不停地念叨:“涨了!涨了!玉娥工分涨到八分了!咱们家今年分粮肯定比往年多一大半!以后再也不用愁粮食不够吃了!”
王老实也满脸红光,连连点头:“好!好!咱们王家的日子,要起来了!”
王振纲更是激动得不行。他看着身边的媳妇,眼神里充满了骄傲和爱慕。他觉得,自己这辈子最正确的决定,就是娶了李玉娥。这个女人,就像一块金子,到了哪里都能发光。
李玉娥坐在那里,手里捧着那碗温热的粥,心里翻涌着一股复杂的情绪。有激动,有感动,还有一丝淡淡的责任。
她知道,这涨上去的两分工,不仅仅是数字的变化,更是队里对她能力的认可。这意味着,她在这个村里,真正地站住了脚。她不再是那个需要小心翼翼讨好公婆的新媳妇,而是一个被大家认可、被大家尊敬的生产队好手。
晚饭过后,一家人都散了。李玉娥坐在灯下,手里纳着鞋底,针线在她的指尖穿梭,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王振纲端来一盆温水,轻轻放在她面前,拉住她的手,放进水里。他的手掌粗糙,布满了老茧,却动作极轻,慢慢地帮她搓洗着掌心因为握锄头和纳鞋底而磨出的红印。
“玉娥,”王振纲看着媳妇掌心的微红,眼神里满是心疼,“今天累坏了吧。”
李玉娥任由他搓洗着,指尖触到他掌心的温度,心里软得一塌糊涂。她反手握住他的手,指尖轻轻划过他手背上的青筋,轻声道:“不累。今天特别高兴。”
“嗯?”王振纲看着她。
“队里给我涨工分了。”李玉娥的眼里闪着亮光,“这说明大家认可我。我觉得,这比吃了什么好吃的都开心。”
王振纲看着她眼里闪烁的光芒,那是一种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未来的憧憬。他重重地点了点头,反手紧紧握住她的手,指腹轻轻摩挲着她的指尖,语气无比坚定:“以后我会更努力干活,多挣工分。咱们一起,把日子过得越来越好。”
李玉娥笑了,笑得眉眼弯弯。她靠在炕沿上,看着身边这个沉默却可靠的男人,心里无比笃定。
有他在,有王家这个家,有这片充满希望的土地,她就有无限的力气去奋斗。
七十年代的苦日子还在继续,但李玉娥的心里,却已经燃起了一团熊熊的火焰。她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随着工分的上涨,随着家里日子的慢慢变好,她和王振纲的致富路,一定会越走越宽,越走越远。
窗外,月光洒进小院,落在斑驳的土墙上。屋里没有华丽的装饰,只有一盏昏黄的油灯,却照亮了一家人心中的希望。
李玉娥知道,她的七十年代种田致富梦,正在一步步地从梦想照进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