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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犯 没有人知道 ...

  •   没有人知道内森和理查德是如何相识的,就像没有人能说透这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人,为何会产生交集。
      内森性格阴郁,独来独往,自视甚高;理查德开朗健谈,朋友遍布左右,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在芝加哥大学,没几个人知道内森,却没人不知道理查德。
      但事实是,他们就认识了。也许是在学校举行的一次讲座活动中,他们坐在了相邻的位置。
      内森遇到了理查德;
      理查德遇到了内森。

      内森酷爱观鸟,每个周末,天刚泛起鱼肚白,他就挂着望远镜出现在了林间小道上。那片森林,人迹罕至,从来没有人会来打扰他。
      各种各样鸟类的身影穿过望远镜落入内森的目光里,它们飞舞、捕食、停歇……大多数时候,内森只会静静的看着它们,可若一只与众不同的鸟不幸闯入他的视线——
      “砰!”
      在猎枪下,它就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待内森把它带回家后,它就成了一具永远不会腐化的标本。
      内森在鸟类研究方面颇有建树,发表过多篇论文。虽说科研一般是以团队形式进行,但正如内森平常一贯的作风一样,他不喜欢与别人一起观鸟。
      可后来,同学们却发现,每到周末,理查德就会雷打不动的出现在内森的宿舍楼下。等挂着望远镜的内森出现后,他们就会一起开车到内森常去的那条林间小道,一起观鸟,一起把用猎枪打下来的鸟做成标本。
      到底是内森邀请理查德一起去观鸟的,还是理查德主动提起想和内森一起去的,还是他们就这样默契的达成了共识,没有人知道。

      内森和理查德都是跳级进的芝加哥大学,都是学校里数一数二的好学生,内森的成绩总稳定于专业前三,理查德的成绩总稳定于专业前十。
      在学校里,好学生总是有特权的,虽然校长总喜欢在新生开学典礼上讲——“我们学校不会给学生排序,我们学校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但事实是,人就是分三六九等的,学生也一样。
      内森和理查德都不喜欢写作业,内森认为他不需要这些小儿科的作业去巩固他早已掌握的知识,有做作业的时间不如多去看看鸟类的研究报告。而理查德只要一没课,就流连于各个社团,从橄榄球社到文学社再到福尔摩斯社……乐此不疲。
      这天内森上完一天的课后又如往常一样收拾好书包,也准备像往常一样独自一人在熙熙攘攘三五成群的人群间走回宿舍。就在这时——
      “嗨,内森!”身后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谁,毕竟在整个学校里,除了理查德,没人会主动和他搭话。
      “我看你上课前在看尼采的书,你也喜欢尼采吗?”
      “……我喜欢尼采的超人理论。”
      “我爸送了我一套尼采全集当作生日礼物,去我家里看看吗?”
      未等内森回答“是”或“否”,身体下意识的反应就替他做出了选择。
      也许是因为内森其实内心深处并不是一个喜欢独来独往的人,很快他就在理查德口若悬河谈论尼采的话语中打开了话匣子。从来没有人那么认真的听过他说话,从来没有人认可过他的爱好,从来没有人理解过他那超乎寻常的观点——除了理查德。
      在理查德的书架上,内森瞥见了来自不同侦探小说家撰写的小说,它们被摆的整整齐齐,几乎占据一整个书架。
      “……你也喜欢侦探小说吗?”这是内森第一次主动与理查德说话。
      “当然,你也喜欢吗?”理查德抬了抬下巴,好似漫不经心道。
      夕阳西下,从窗外斜斜照入的阳光不偏不倚洒在了理查德的脸上。也许是因为阳光太过刺眼,那一瞬间,内森看不清理查德的表情,他只觉得耳旁透过窗户传来的原有的风声、嘈杂的人声悉数消失,唯剩下那撞击着他耳膜的如鼓心跳。
      后来,顺理成章的,理查德和内森常常一起看侦探小说,他们热衷于讨论书中作案手法的种种弊端,顺带一起哈哈嘲笑下作者。渐渐的,两个自喻为“超人”的年轻人就开始不满足于看现有的侦探小说,而是自己编写着剧情。
      但那不是纸上谈兵的编写,理查德喜欢扮演侦探,内森正好喜欢扮演罪犯。内森扮演的罪犯每次作案时都滴水不漏,而理查德扮演的侦探每次都找不到能将其定罪的证据,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内森一次又一次逃脱自己的掌心。
      “理查德,承认吧,你真的不如我。”
      “内森,话别说太满,我们来日方长。”
      慢慢的,内森和理查德不再满足于侦探与罪犯的剧情演绎,他们想要一些更刺激的事情去刺激那早已波澜不惊的内心,他们想要重新感觉到凌驾于这个丑陋世界之上的感觉。
      “我们去犯案吧,去做一起震惊全美的大案子!”没人知道这句话是理查德先对内森提起的,还是内森先对理查德提起了,还是他们心照不宣的就有了这同样的想法。
      “选谁下手呢?”
      “波比·弗兰克斯怎么样?”
      “会有条子抓到我们吗?”
      “不会的,我们是超人!”
      “先把他杀了,再要一笔赎金!”
      “这样,我们就名垂青史了。”
      “我们会成为所有人口中的神秘真凶!”
      “不能流芳百世——”
      “亦当遗臭万年。”
      一个下午,下了课后,他们当中的其中一人开着车,带着坐在车后座的另一人在街道上找寻着波比的身影。
      “嗨,波比!”理查德摇下车窗,嘴角自然的勾起一个他对所有人都露出过的和善笑容,“听说你新买了一个网球拍,用起来怎么样?我想送一个给我弟弟。”
      “方便的话,可以上车带我去网球店挑一个吗?”理查德又一如往常般散发着他的魅力。
      副驾驶的门开了,又关上,这辆载着三个人的跑车缓缓驶向了背离网球店的一片森林中去。

      “你们两个当中,是谁杀了波比·弗兰克斯?”法庭上,法官约翰·卡弗里一脸严肃的问着他们。
      “是他杀了波比,我是开着车的,如何动手?!”
      “不,他杀了波比,我才是开车的!”
      法庭上,他们互相指控着对方,试图把自己的罪撇的干干净净,却又在休庭后,一起说说笑笑的并肩走出了法庭。
      没人知道到底是谁杀了波比,是理查德?是内森?还是他们两个?
      “经本院审理,判决如下——被告人内森·利奥波德与理查德·勒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终身监禁。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99年,两罪合并执行……”
      判决书宣读完毕,法庭内一片死寂,理查德脸上惯有的从容和伪装已经挂不住了,而内森却依旧挂着他那不屑一顾藐视一切的笑容。他转头看了理查德一眼,然后低下头盯向了自己的脚尖,不是因牢狱之灾即将到来而感到害怕,也不是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感到羞愧,而是为了掩盖脸上那压制不住的笑意。
      “你看,理查德,我说过的吧,你不如我。”

      三十三年后的一个清晨,被假释的内森独自一人走出了洲际监狱。那时,距离理查德被狱友詹姆斯?戴伊刺杀,已经过去了二十二年。
      内森一言不发的穿过围在监狱门口,恨不得把话筒怼在他脸上的记者们,坐上兄长前来接他的车上。
      得知内森出狱消息的出版社编辑们,纷纷争先恐后地邀请他写一本书,题材不限。毕竟只要是作者冠以内森·利奥波德这个闻名一时的名字,就能给出版社带来无尽的利润。
      理查德已经不在了,现在内森也出狱了,好像他可以在这本书里把大多数罪行都推到理查德的身上,毕竟死无对证,再也没有人能像在三十三年前的法庭上那样,站出来反驳他了。
      内森看着窗外,目光虚无,小小的车窗映着大大的世界。经过一个校园时,两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说说笑笑从校门口走出的身影,一下让他涣散的目光骤然凝聚。
      不由的,内森想起了和理查德的过往,那些早已远去却依旧深深刻在脑海里的片段,像倒带的电影一样,一帧一帧从他脑海里闪过,最后停留在了他们初遇的那一幕。
      逆光里,一道周身仿佛泛着光晕、看不清面孔的身影缓缓向他走来。可内森却似乎能感受到那人如沐春风的笑,尽管他知道那都是装出来的。
      “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叫理查德。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内森,内森·利奥波德。”

      [全文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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