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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记 日记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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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之一
11月3日,雨歇微冷。
今日与休往北林猎鹿。晨雾浓重,马鼻喷白,休一路聒噪不休,说昨晚在玛格丽特夫人的沙龙里如何大杀四方,赢了三十枚金马克。我不爱听这些,便纵马走在前头。
林子很深。我们转了整个上午,连只兔子都没见着。休抱怨说这林子被佃户偷猎干净了,我说是他嗓门太大,把猎物都吓跑了。
午后好不容易在林间空地发现一头小鹿。
它卧在蕨丛里,左后腿中箭,腹侧一道深长的撕裂伤,想来是被野物咬过。眼睛极大,湿漉漉地望过来,不挣扎,也不叫,只是微微发抖。
休说这东西太小,剥不出什么好皮,肉也不够吃一天,不如一刀了结算了。我没理他,蹲下来查看伤势。它没有躲,鼻息温热地喷在我手背上。
我拔了匕首。
它闭上眼睛。
——我割断缠在它腿上的藤蔓和箭杆残片,撕了衬衣下摆缠住伤口,把它抱上马背。
休在后面喊:“劳伦斯,你疯了!那东西又脏又腥!”
鹿很轻,轻得像一捆湿柴。血从布条里渗出来,洇湿了我的马裤。
回到庄园,让马夫卸了一扇旧门板搭在柴房角落,铺上干草,把鹿安置进去。厨娘玛莎来看过,撇嘴说活不长,不如趁早放血。
我说去熬些燕麦糊来,要温的。
她去了。
休站在门口,抱着胳膊看我忙活,忽然笑了:“你对一头畜生倒比对你的未婚妻上心。”
我没回答。
鹿在干草上睁开眼睛,它只是把头转向我,安静地看着我,舔了舔嘴边的血。
夜深时我又去柴房看了一眼。它睡着了,呼吸平稳了些。月光从板壁缝隙里漏进来,落在它湿亮的鼻尖上。
我回去写日记。手指间还有干草和血的气味。
劳伦斯·沃恩
于鹿苑庄园
日记之二
11月4日,阴冷。
戴安娜·克莱莫尔今日随她母亲来庄园做客,名义上是“商议婚宴花饰”,实际上不过是又来丈量一遍我的客厅和银器柜。
她穿了一件新裁的勃艮第红丝绒裙,领口开得极低,锁骨以下一览无余。我数了数,她进门后一共摸了三次珍珠项链,两次掸裙摆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四次用那种“我知情却装作不知情”的眼神扫过庄园里的每一个男仆。
最令我作呕的是——
她用午餐时,当着我的面,在桌布下面用脚尖去蹭对面客座男宾的小腿。那个男宾是休带来的朋友,一个姓温特斯的子爵次子,据说在伦敦欠了一屁股赌债。她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或者知道,但不在乎。
她以为我没看见。
我看见她嘴角微微翘起来,那种笑,和她去年在我父亲书房里对休笑时一模一样。
饭后我“礼貌地”请她去花园散步,想借机谈一谈婚约的事。她挽着我的手臂,腻声说:“劳伦斯,你最近瘦了,是不是读书读的?男人不该太用功,伤身。”
我说:“戴安娜,你是否觉得我们——”
“哦,你看那棵橡树!”她打断我,语气忽然活泼起来,像一只被惊动的画眉,“小时候我爬上去过,你还记得吗?”
我记得。那是她可爱童年。那年我们大约九岁,她裙子上全是树皮碎屑,膝盖磕破了皮,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硬是没有哭。
但那是九岁的戴安娜。
现在的戴安娜,连花园小径上沾了泥都要提起裙摆让人垫脚石。
我没有继续那个话题。不是因为懦弱,是因为我知道,现在不是时候。父亲那边的压力、克莱莫尔家族在伯爵领地上的影响力、以及那些已经签了字的婚约文书——所有这些,不是一场花园谈话能解决的。
送走她们之后,我回书房坐了很久。
玛莎来送茶时多嘴说了一句:“克莱莫尔小姐真漂亮,少爷好福气。”
我说:“茶放下,人出去。”
她愣了一愣,照办了。
我端起茶杯,发现杯沿有一个浅淡的口红印。大约是戴安娜用过的杯子,仆人收错了托盘。
我把茶杯搁回桌上,没有喝。
倒是傍晚时又去了一趟柴房。鹿的精神好了一些,肯吃燕麦糊了,就是不肯站起来。我用手指沾了水送到它嘴边,它伸出舌头来舔,粗糙温热,一下一下,像砂纸磨过指尖。
它舔完之后,把下巴搁在我的掌心里,闭了眼睛。
我蹲在那里,一动不动,直到腿麻。
迪尔。
我在日记里写下这个名字时,手指顿了片刻,终于没有划掉。
劳伦斯·沃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