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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纸条 那天,我把 ...

  •   那天晚上,当我闭上眼睛,脑子里浮现的还是是那一句:“人是注定要受自由之苦的。”我当然不懂是什么意思,但这是他写的。
      这一整个晚上我都在想第二天把笔记还回去可以说些什么,比如,你为什么喜欢哲学呢?你为什么不爱说话呢?有没有谈过恋爱呢?
      这个念头让我自己都觉得可笑,他当然会说“没有”然后忽略我的其他问题,低下头,继续看书,把我隔绝在他的世界之外。
      可我还想试试。
      像是明知道山谷不会有回声,可还是忍不住喊一声。
      只是想知道,声音传出去之后,会不会有那么一瞬,空气的震动也能传到他那里。
      窗外的云层裂开一条缝,月光漏进来,薄薄的,凉凉的。
      余徵的笔记本还是在我书包里放了三天,我才还回去。
      别误会,我没忘,只是觉得好像还了笔记本,就断了什么似的。每天晚上我都会翻一翻,看题,看字,想他。
      最终,在第四天早自习,我终于走到他桌前,把本子递过去。
      “谢谢。”
      余徵接过去,头也没抬,应了一声“嗯”。
      我站在原地没走,他大概感觉到了什么,抬起头看我。那双眼睛还是没什么波澜,像深冬结冰的湖面。
      “还有事?”
      “没,”我说,“就是……我最近在看那本那本《局外人》。”
      他愣了一下,睫毛颤了颤,像蝴蝶突然被惊动。
      “好看吗?”他问。
      “看不太懂,”我老实说,“但有几句话挺喜欢的。”
      “哪句?”
      我想了想:“‘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余徵低下头,手指在笔记本的边角上摩挲了一下。他的指甲修剪得很短,指尖有些发白。
      “我也喜欢这句。”他说,声音很轻。嗯,他喜欢的他喜欢,他喜欢的我也喜欢,我离他近了一点点!
      中午的时候,我在食堂打饭,端着餐盘找位置。食堂很吵,到处都是说话声、碗筷碰撞声。我一眼就看到了余徵,他一个人坐在角落里,面前摆着一碗白饭和一小碟青菜。
      他吃得很慢,用筷子把米粒一粒一粒送进嘴里,那碟青菜几乎没动过。
      我端着餐盘走过去,在他对面坐下。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没说话,又低下头继续吃饭。
      “你就吃这么点?”我问。
      “不饿。”
      “不饿也得吃啊,下午还有体育课。”
      他没回答,只是把青菜夹了一筷子放进嘴里,咀嚼的动作很慢,像是在完成某种仪式。
      我注意到他的手。握着筷子的那只手,骨节分明,手腕细得一折就断。袖口微微上缩,露出一小截小臂。
      那上面有几道浅白色的痕迹,像是旧伤疤。
      我的筷子停在半空。
      他似乎察觉到了我的视线,迅速把手缩回去,袖子遮住了手腕。动作很快,快到像本能。
      “看什么?”他的声音冷了下来。
      “没,”我低下头,假装扒饭,“什么都没看到。”
      沉默。
      很久的沉默。
      “你看,你一个人吃饭还挺挑食,为了你的身体健康,我可以跟你一起吃。”我说。
      沉默。
      又是很久的沉默。
      食堂的喧闹像潮水一样退到很远的地方,只剩下我们之间这张窄窄的桌子。
      “商时羽。”他突然叫我。
      我抬头,脑袋热得要炸掉。
      他看着我的眼睛,嘴唇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但最终只是摇了摇头:“没事。”
      那顿饭剩下的时间,我们谁都没说话。但我注意到,他把那碟青菜吃完了。
      我当他默认可以跟他一起吃饭了。
      下午体育课,男生们在操场上踢球。我没去,坐在看台上发呆。
      陆之言跑过来,一身汗,往我旁边一坐:“你最近怎么了?跟丢了魂似的。”
      “没怎么。”
      “放屁,”他拧开矿泉水瓶灌了一大口,“你是不是跟余徵走得很近?我老看你找他说话。”
      我沉默了一下:“就是聊了几句。”
      “你小心点,”陆之言压低声音,“那人怪得很,班里都没人跟他说话。而且听说他爸也不是什么好人。”
      “那又怎样?”
      “不怎样,”陆之言耸耸肩,“就是觉得没必要,我看他也不怎么理你,别热脸去贴冷屁股。”
      我没接话,余徵没理过他,但理过我,当然应该嫉妒我。
      突然想起高一开学第一天,余徵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阳光从他身后照进来,他的校服领口扣得整整齐齐,声音不大不小。
      “我叫余徵,余音绕梁的余,徵羽的徵。”
      徵羽。
      宫商角徵羽的徵羽。
      巧合而已,我知道是巧合,但这简直是世界上最巧的巧合,我们能不能算天生一对?
      我坐在看台上,阳光晒得后颈发烫。最近真的是病了,特别容易脸红,心脏也老是跳得很快,特别是见到余徵的时候。
      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个决定,要让我健康成长,我得抓住这个病根。于是,我的追求开始了。
      作为行动派,第二天,我就提前二十分钟到教室,把一盒牛奶和一包面包放在余徵桌上,然后回到自己的位置假装看书。
      应该有用吧,电视剧里都是这么演的。书上也没教怎么追人啊,还是同性。
      同学们陆陆续续来了,余徵是最后一个到的。他走进教室的时候,我看到他停在桌前,看着那盒牛奶。
      他转过头,目光在教室里扫了一圈,最后落在我身上。
      我没抬头,假装在认真地看英语单词。
      过了一会儿,我听到椅子拉开的声音,然后是塑料袋被轻轻拆开的声音。
      我偷偷抬起眼睛,为了显得自然些,我特意写了张纸条:“笔记谢礼,一定收下。”
      看见他收了我的东西,嘴角不自禁上扬,还没看多久,就背英语老师拎了起来。
      “在看什么?”
      “单词。”
      “你看单词把书倒过来看的?”
      “……”
      失误了,意外,意外。
      那天晚自习结束后,我在书包里发现了一张纸条。
      是余徵的笔迹。
      “谢谢。”
      我把这张纸条看了四十七遍,直到现在,这张纸条依旧躺在我的钱包夹层里。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笑。陆之言问我是不是中邪了,我说没有,就是天气挺好的。
      那天的天气其实很差,阴天,风很大,像是要下雨。
      但我确实觉得,那是我十七年来最好的一天。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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