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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被捡到了 ...

  •   我刚刚干了这辈子最后悔的一件事,放学后选择了条鲜少有人的偏僻小路。
      在听见那古怪的撞击声后我应该拔腿就跑的,而不是走过去瞧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个背对着我的寸头混混正踩着地上满脸血的人放狠话,他没注意到对方还有个同伙正拿着刀从远处悄悄接近,我不知道脑子哪根筋搭错了,在他即将被捅一刀前出声提醒他小心。他立刻回头避开了那直击要害的一刀,还有闲心瞥了眼半个身子藏在墙后的我。
      接着那个寸头混混从裤子口袋掏出了枪。
      我操。
      这显然不是我原本以为的普通混混斗殴级别,求生欲告诉我立刻逃走,我也这么做了。
      身后传来两声枪响,我撒开腿拼了命地狂奔,但身后越来越近的脚步声提醒着我,他在追我,而且跑得比我快。
      完蛋了。我根本不敢回头。
      “跑什么啊?”
      声音很年轻,懒洋洋的,根本不像是在狂奔追逐中的人,而我已经要跑得要断气了。
      见我没回答也没停下,那人叹了口气继续道:“再不停下我就开枪了。”
      谁停下谁是傻瓜,停下让你好瞄准吗!我当然不会停,结果那人真的说到做到,一枪打在我脚边。
      “还不停的话,下一枪就不只是警告了。”
      我这辈子根本没过过一天好日子,所以老天也觉得我没什么好活的,现在就要把我带走吗。
      好人没好报,要是还有来生,我发誓再也不做好人好事了。
      我停下脚步,心一横转过身。寸头混混在几步之外笑眯眯地冲我挥手,他看上去很年轻,比我大不了几岁。
      “真乖。”他说,望见我泪流满面的脸后愣了愣,“我还什么都没做呢,你怎么就哭了。”
      我心想我没尿裤子已经是铁骨铮铮了,抽抽嗒嗒地说:“求求你放过我吧,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是来感谢你的,”寸头混混道,“要不是有你,我现在身上就有个血窟窿了。”
      你也知道我救了你,还恩将仇报威胁要用枪打我,神经病。但这话我只敢在心里想想。
      大概是我看上去松了口气,他又补充道:“但是——”故意拖长了音,我好不容易止住的眼泪又飙出来了。他显然对我的反应很满意:“虽然我一向不喜欢杀漂亮小妞,但目击证人不能留活口。”
      话音刚落我就扑通跪下来抱着他的腿开始求他:“求求你了,我真的什么都不会说的,只要不杀我,你让我做什么都行。”
      “什么都行?”他居高临下地望着我,话语与眼神中蕴含的意味不言而喻。
      被□□和被杀,我还是会识趣地选择前者,于是我僵硬地点点头。
      他一下乐了:“我确实还没试过亚洲小妞,不过——”
      他故意没说完这句话,但我觉得他一看就是会选择先奸后杀这第三个选项的人。
      “求你了,我什么都会干的,做饭洗碗洗衣服打扫房间,我什么都能帮你干。”我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继续挣扎。
      那人看上去真的思考起我的话来:“我们确实少个打杂的。”
      听到这句话我都要给他磕头了:“我可会做饭做家务了,我从十三岁起就给整个院的人做饭。”
      “整个院?”
      我真想抽自己几嘴巴,嘴怎么这么快,他要是知道我是孤儿,岂不是能更无顾及地杀了我了。但我又不敢说谎,直觉告诉我撒谎后果会很严重,于是我老老实实告诉他我是弃婴,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又因为是亚洲人,没有白人家庭想收养我,就一直在孤儿院待到现在。
      不知道哪句话让他动了恻隐之心,他喊我站起来,我乖乖起来了,不敢抬头看他,他又喊我抬头,我继续乖乖照做,他很满意。
      “行,那你跟我走吧。”他轻松地宣布道。
      这是不杀我的意思了吗?我小心翼翼看着他,又不敢直接问,生怕一句话说不对又让他改主意了。
      “走吧。”他对我说。然后我就莫名其妙跟着他七绕八绕走了几十分钟,从一个不起眼的小巷进去,推开一扇铁门来到个光线昏暗的屋子。

      屋内沙发上坐着个金发男人,也很年轻,但比带我来的寸头混混年纪稍微大一些。
      金发男人看到跟在寸头混混身后瑟瑟发抖的我,挑起眉毛,他的眉毛也是金色的,衬得那双眼睛更蓝:“开房的钱都没有吗?带女人来这干嘛。”他说话的粗俗程度和他的美貌成正比。
      “我这是给咱找了个小女仆。”他说着偏头望向我,“是吧?”
      “是的是的,我做饭很好吃,也很擅长打扫卫生。”我识趣地连声应道。
      金发男人啧了声,开始打量起我来。“过来。”他像招狗似的唤我过去,我哪敢不从,屁颠屁颠赶紧走过去。刚一靠近他就捏住我的脸颊仔细端详起来。
      “挺漂亮的吧。”寸头男人道,语气听上去得意洋洋,“还是个小孤儿。”
      金发男人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放开我的脸没再看我,重新将注意力放回手中的文件:“里苏特晚上回来,你问问他同不同意。”
      之后我居然真的被打发去做饭,我用厨房现有的少得可怜的食材做了一锅南瓜烩饭,那两个男人的声音隐隐约约传来,我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
      做好饭后我一直躲在厨房没出去,那俩人也没管我。大概半小时后,我听见有人开门进来,猜测是他们说的叫里苏特的男人回来了,但我还是赖在厨房不敢出去。
      我听见三个人交谈的声音,还是听不清具体在谈论什么,寸头男人爽朗的笑声倒是很清晰。
      几分钟后,寸头男人提高音量喊我出来:“饭做好了吗?怎么这么磨蹭。”
      我立刻关火,盛出一直保温着的烩饭,靠着多年在孤儿院照顾小孩锻炼出的本领,一次性端着四个盘子走出厨房,稳稳当当放在了大概是餐桌的桌上。
      “干得不错嘛。”寸头男人走过来,赞许地看了眼桌上金灿灿的诱人南瓜烩饭。
      另一个陌生男人也向我走来。他高大得离谱,是我这辈子见过最高最壮的人,更可怕的是他的眼睛,纯黑色虹膜,瞳孔血红,搭配那一头银发像是什么恶魔,能直接用手捏碎人脑袋的那种。
      “你好,我是里苏特,听说你想加入我们。”他明明说话语气称得上温和,但我还是吓得控制不住地发抖。
      以及什么叫我想加入你们,我从头到尾有选择权吗,我只是不想死而已。但我还是忍辱负重,急忙点头:“是的,我很会做家务,会很有用的。”
      “做家务?”里苏特看上去有些疑惑,他看向寸头男人。
      “差不多嘛,杀人和做家务,做家务麻烦多了。”寸头男人理直气壮地回答。
      ?谁会把杀人和做家务进行对比。
      “她说愿意负责后勤。”金发男人也在桌前坐下,优雅地拿起餐具,面不改色扯谎道。
      一句话里没一个词是真的。我欲哭无泪,但还是很没种地点头说对。
      里苏特皱眉,显然察觉到我那吓破胆的状态,他将我带到厨房,喊我说实话。
      他看上去是这三个人里唯一有良知的人了,尽管他长得最恐怖,但果然人不可貌相啊。
      我几乎要哭着喊他青天大老爷给我做主了,在他鼓励的眼神下(被那样的眼睛盯着还是很可怕),我一五一十说出了今天的经历。
      里苏特沉默了片刻,无奈地开口道:“霍尔马吉欧是在开玩笑。”
      ?但他真的用枪对我脚边来了一梭子哎。
      大概是我的表情明明白白写着不相信,里苏特直接喊那个叫霍尔马吉欧的寸头男人过来跟我道歉。
      “抱歉抱歉,吓到你了,我是觉得你在孤儿院生活还不如来我们这。”霍尔马吉欧拿着已经吃空了的盘子走进厨房,敷衍地道歉道,注意力完全在锅里的烩饭上。他又盛了满满一碟。
      “你真的没想杀我?”我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你好歹是救了我,我也不至于那么人渣吧。”霍尔马吉欧倚在灶台旁边吃边说。
      “但你就是个拿枪威胁我的人渣啊!”有了里苏特撑腰,我立刻反驳道。
      “哟,胆子怎么一下这么大了。”他眨眨眼,笑得挺高兴。我躲在了里苏特身后,于是里苏特替我把霍尔马吉欧赶出了厨房。
      里苏特人真的很好,他居然也向我道歉了一遍,我诚惶诚恐地连声说没事。
      “我们是□□成员,加入与否是你的选择。”里苏特说,“拒绝的话也不会有任何后果,不用担心。”
      他很真诚,搞得我居然真的认真思考起加入□□的可行性。
      青春女高突然成为□□成员听上去像是什么日本热血漫画剧情,接着还会拥有各种颜色不同属性的火焰超能力。
      打住打住,我将发散的思绪拉回来。
      在这只要给三个人做饭,回孤儿院要给超过三十个人做饭,洗更多人的衣服,打扫更大的房子,看上去还是这里轻松一些。还有一点,当□□就不用再上学了,好耶!
      而且里苏特人太好了,我已经开始喜欢他了。
      于是我郑重地回答:“我想加入。”
      里苏特伸出手摸了摸我的脑袋,嘴角闪过一丝笑意:“明天我会带你去找干部。”
      虽然我不太懂他说的干部是什么,但还是认真点了点头。

      我同里苏特走出厨房,霍尔马吉欧立刻问我:“怎么说?”
      “我加入。”我小声道。他吹了声口哨喊我好姑娘。
      金发男人听见我的回答颇为意外地抬头看我,接着很无厘头地说了句“明天做饭多放点盐”。
      “别听他的,你做的正好。”霍尔马吉欧对我道,又转头朝金发男人反驳,“谁像你一样做饭盐不要钱一样地放,吃一口能齁得喝半杯水。”
      金发男人骂他是山猪吃不了细糠的南方佬。
      “里苏特也是南方佬。”霍尔马吉欧笑嘻嘻地说。
      里苏特显然并不介意,他看着拌嘴的两人心情很不错。
      “那不勒斯佬行了吧。”金发男人继续说着些地域歧视的话,接着又看向我,“你也觉得那不勒斯人很野蛮对吧。”
      如果是指他用枪威胁我这一点而言,那确实很野蛮,但我一个亚洲面孔瞎参合什么意大利南北之争。我低头假装什么都没听见,默默吃饭,咸度明明很正常嘛。
      没有得到认同的金发男人立刻也给我扣上了没品的帽子,又像是为了证明什么似的补上句:“明天我做饭。”
      啊?我还以为做饭的任务都丢给我了呢,还有这种好事。于是我眨巴眨巴眼睛很严肃地回答:“是的,我也觉得那不勒斯人很野蛮。”霍尔马吉欧抗议地开始大喊大叫。
      谁叫你用枪打我。
      金发男人满意地朝我微笑,我终于敢仔细观察他了。我早已注意到他有一张漂亮脸蛋,仔细看更是惊为天人,是能靠脸进好莱坞的程度。
      这种人为什么要混□□。我很不解。
      晚饭结束我正要去洗盘子,却被里苏特拦住了。
      “我来吧,谢谢你为大家做饭。”他对我说,在我惶恐的目光下拾起餐盘径直走进了厨房。
      “我们队长是个好人吧。”霍尔马吉欧很得意,搞得像有美好品格的人是他一样。这个好吃懒做的那不勒斯野蛮人说完瘫在了沙发上。
      餐桌旁只剩下我和金发男人。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我这才想起来到现在都没人问过我的名字。
      我告诉他我的名字,他说很好听。
      “我叫普罗修特,欢迎加入我们。”他起身给了我个贴面礼,我闻到了他身上烟味和古龙水混杂的气味,味道有点浓,搞得我脑袋昏昏的。我觉得我可能脸红了。
      说完他就上楼没再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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