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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稚子绕膝,岁岁安晚 十月怀胎, ...

  •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
      苏晚临盆那日,是暮春最闷热的一天,蝉鸣聒噪,乌云沉甸甸地压在头顶,像一口扣住了整座京城的铁锅,闷得人喘不过气。
      府里上下乱成一团,却又井然有序,经验最丰富的三个稳婆早已在产房里备妥,太医院的院判带着两名妇科圣手,守在产房门外,寸步不敢离。
      苏太傅和林归天不亮就来了陆府,守在产房外的廊下。
      平日里沉稳持重的帝师,此刻却急得团团转,手里的那些珠子核桃捻得飞快,指节都泛了白。
      林归还嘴里反复念叨着 “平安无事,一定要平安无事”,连平日里最喜欢的茶盏,被碰倒了都没察觉。
      陆知珩更是像丢了魂一样,守在产房门口,寸步不离。
      一身月白锦袍被冷汗浸透了一遍又一遍,紧紧贴在背上,哪怕腿疾早已痊愈,此刻也因为过度紧绷,旧伤隐隐作痛,左腿微微发颤,却半步都不肯挪开。
      他的耳朵紧紧贴在门板上,眼睛死死盯着紧闭的房门,指节攥得发白,连指甲嵌进掌心,渗出血来都浑然不觉。
      产房里传来水盆碰撞的声响,稳婆焦急的安抚声,还有苏晚压抑的、细碎的闷哼。
      她口不能言,哪怕疼到了极致,也喊不出来,只能死死咬着毛巾,把所有的痛楚都咽进肚子里。
      那一声声细碎的、压抑的闷哼,像刀子一样,一下下扎在陆知珩的心上,搅得他五脏六腑都拧在了一起,疼得他几乎要喘不过气。
      他恨自己不能替她受这份罪,恨自己什么都做不了,只能一遍遍拍着门板,声音哑得不成调,隔着厚厚的门板,一遍遍地喊:“晚晚,别怕,我在,我一直都在外面陪着你。爹爹也在,念晚也在,你别怕,撑住,我陪着你。”
      苏晚早年在冷宫熬损了心血,落下了心悸的病根,生产本就比旁人凶险。
      阵痛熬了一天一夜,从清晨到深夜,天边的乌云聚了又散,散了又聚,产房里的烛火换了一根又一根,她数次疼得晕厥过去,稳婆和太医的脸色越来越白,产房里的气氛瞬间降到了冰点。
      “哐当” 一声,产房的门被猛地掀开,稳婆脸色惨白地跑出来,声音抖得不成样子,几乎要哭出来:“侯爷!世子妃血崩了!太医说…… 说大人和孩子,只能保一个!侯爷,您快拿个主意啊!”
      这句话像一道惊雷,劈在陆知珩头顶。
      他眼前一黑,身形踉跄了一下,差点栽倒在地。
      不等林归扶他,他红着眼一把揪住稳婆的衣领,像一头被逼到绝境的困兽,眼底的红血丝几乎要溢出来,嘶吼出声:“保大!我只要晚晚!孩子没了,我们可以再要,可晚晚要是有半点闪失,我让你们所有人,都给她陪葬!”
      话音落,他猛地推开林归,不顾所有人的阻拦,就要往产房里冲。
      被太医和苏太傅死死拦住,他才颓然地跪倒在地,对着产房的方向,对着漫天神佛,一下下磕头。
      额头重重砸在青石板上,很快便磕出了血,鲜血顺着额角往下淌,混着冷汗,在脸上划出狼狈的痕迹,他却浑然不觉,只哑着嗓子发誓:“漫天神佛听着,我陆知珩愿折损自己剩下的所有寿数,换苏晚一世安康,平安无虞。若有违此誓,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产房里,苏晚疼得几度晕厥,意识涣散间,手里却始终死死攥着那块陆知珩亲手给她做的梨花木写字板。
      板子被她的汗浸透,边缘被指尖捏得发白,上面还留着他给她写的字:晚晚,别怕,我在。
      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她要活着,她要见她的知珩,她要陪着他,走一辈子的路。
      凭着这股执念,她硬生生撑了过来。
      不知过了多久,天边的乌云终于散开,露出了一点鱼肚白,一声清亮的婴儿啼哭,划破了侯府的沉寂,也划破了漫天的沉闷。
      “生了!生了!是个小世子!母子平安!侯爷,母子平安啊!”
      稳婆喜极而泣的喊声,从产房里传出来,陆知珩几乎是踉跄着冲进去的。
      左腿因为跪了太久,又牵扯了旧伤,微微一跛,却稳稳地扶住了床沿,没有半分失态。
      他冲进产房的第一眼,看的不是襁褓里的孩子,是床榻上的苏晚。
      她脸色苍白虚弱,眼下带着浓重的青黑,头发被汗水浸湿,黏在额角,整个人脱了力,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
      可看见他冲进来的那一刻,她依旧弯起眼睛,对着他露出了一个温柔的笑,像春日里最软的风,瞬间抚平了他所有的慌乱与恐惧。
      他俯身,膝盖一软,跪在床前,轻轻吻去她额角的薄汗,又吻了吻她干裂的唇,眼眶通红,声音抖得不成样子:“晚晚,辛苦你了,谢谢你,谢谢你还在我身边,谢谢你给我一个家。”
      苏晚伸出手,指尖颤巍巍地碰了碰他的脸颊,蹭去他额角的血渍,在他掌心一笔一划地写,力气微弱却清晰:不辛苦,有你,有孩子,有爹爹,我很幸福。
      稳婆把襁褓中的小婴儿抱过来,小小的一团,裹在绣着杏花的锦被里,眉眼像极了陆知珩,鼻子和嘴巴却随了苏晚,闭着眼睛,小嘴一张一合的,软得让人心尖发颤。
      陆知珩小心翼翼地接过来,动作僵硬得像个木偶,连呼吸都放轻了,生怕力气大了,碰坏了这团软乎乎的小东西。
      他低头看着孩子,又转头看向床榻上的苏晚,眼底是从未有过的安稳与温柔。
      曾经,他是自卑到骨子里的罪臣,是瘸了腿的废人,觉得自己不配拥有世间所有的美好,觉得自己注定要孤苦一生,烂在北境的风雪里。
      如今,他有心爱之人,有稚子绕膝,有视他如子的岳父,有满室温暖,有一个完整的家。
      他给孩子取了大名陆念晚,小字杏团。
      小杏团满月那日,陆府张灯结彩,宾客满座。
      苏太傅抱着襁褓里的外孙,笑得合不拢嘴,逢人便说,这是他的外孙,是苏家的孩子,眉眼间的骄傲,藏都藏不住。
      他给孩子备的长命锁、平安镯、笔墨纸砚,林归更是备下了许多田产地契。
      满月礼堆满了整整一间屋子。
      昭阳公主也亲自来了,一身红裙,依旧是当年恣意张扬的模样。
      她抱着襁褓里的小杏团,喜欢得不得了,当场就认了干亲,把随身戴了多年的暖玉摘下来,塞在了孩子的襁褓里,又备了一份厚厚的大礼。
      她转头对着陆知珩挑眉,笑着道:“现在,他是我干儿子了。往后你要是敢欺负他娘俩,我第一个不饶你。”
      陆知珩笑着拱手,连连应是,眼底满是感激。
      他永远记得,当年在冷宫,在北境,这位公主,是除了苏晚之外,唯一一个真心待他的人。
      日子一天天过去,小杏团渐渐长大,继承了陆知珩的英挺眉眼,也继承了苏晚的温柔心性。
      他刚会说话,先喊的是 “娘”,再喊的是 “爹”,奶声奶气的,喊得苏晚红了眼眶,喊得陆知珩把他举过头顶,转了一圈又一圈,笑得像个孩子。
      他刚会走路,就摇摇晃晃地跟在苏晚身后,娘亲长娘亲短,她去药房碾药,他就蹲在旁边,用小胖手帮她捡草药;她去医馆坐诊,他就搬个小凳子坐在旁边,安安静静地看着,不哭不闹,有人说他娘亲是哑巴,他就叉着腰,奶声奶气地怼回去:“我娘亲是神医!是天底下最好的人!你再胡说,我让我爹爹打你!”
      他从不会因为爹爹阴雨天腿疾发作、走路微跛而有半分自卑,反而逢人便扬起小下巴,骄傲地说:“我爹爹是大英雄!他的腿,是为了保家卫国受的伤,是为了救我娘亲才落下的病根!我外公是太傅,我娘亲是全世界最好的医仙!我干娘是昭阳公主!你们谁都不许欺负我爹娘!”
      有一次,京里几个世家子弟嚼舌根,说陆知珩是个瘸子,说苏晚是个哑巴,被刚放学的小杏团听见了,当场就扑了上去,哪怕被推倒在地,也咬着牙不肯哭,爬起来还要跟人理论。
      陆知珩赶来的时候,就看见自家儿子像只护崽的小狼,死死护着身后娘亲的药箱,对着几个比他高半个头的少年,半点不怵。
      那天,陆知珩没骂他打架,只是把他扛在肩上,带他去了校场,教他骑马射箭,告诉他:“男子汉,要护着娘亲,护着自己想护的人,是对的。但要记住,拳头是用来保护人的,不是用来惹事的。”
      小杏团趴在他肩上,搂着他的脖子,奶声奶气地问:“爹爹,他们说你腿瘸,你不难过吗?”
      陆知珩笑了,抬头看向不远处站在杏林里,对着他们笑的苏晚,眼底满是温柔:“爹爹不难过。因为这道伤,让爹爹遇见了你娘亲,有了你,有了家。这是爹爹最骄傲的勋章,不是耻辱。”
      侯府上下,再也无人敢轻视苏晚,再也无人敢提半句过往。
      人人都知道,陆知珩宠妻如命,世子妃是他用命护着的姑娘,是苏太傅放在心尖上的千金,是昭阳公主的干亲家,谁也惹不起,谁也不敢惹。
      日子一天天过去,岁月温柔,流年安稳。
      阴雨天陆知珩腿疾偶尔发作,疼得睡不着,苏晚会陪着他,用温热的药包给他敷腿,指尖轻轻给他按摩,动作温柔细致。
      他便抱着她,下巴抵在她的发顶,笑着说,这道伤,是他爱她的勋章,疼一辈子,也值了。
      天气好的时候,他会牵着苏晚的手,慢慢走在侯府的庭院里,走在京城的长街上,走在春日的杏树林里,走在冬日的白雪里。他走得慢,她便陪他慢;他腿不舒服,她便稳稳扶着他的胳膊,替他挡开往来的人流,从不让他有半分狼狈。
      闲暇时,他会教小杏团读书写字,教他骑马射箭,苏晚便坐在一旁,晒着草药,偶尔抬头,看着父子俩,眉眼弯弯地笑。
      苏太傅也常常来侯府住,陪着外孙玩耍,教他认药辨草,教他 “正直做人,无愧于心”,就像当年教那个缩在杏林里、冻得瑟瑟发抖的小丫头写字一样。
      暖阁里,小杏团养的小狐狸蜷在苏晚的脚边,晒着太阳,时不时甩甩蓬松的尾巴;孩子在他们身边跑来跑去,清脆的笑声洒满整个庭院。
      陆知珩握着苏晚的手,在她掌心写字,说些市井里的趣事,逗得她笑个不停。
      昭阳公主也常常会邀苏晚去公主府小坐,依旧是那般恣意张扬的模样,时不时还会调侃她,要不要帮她挑几个俊朗少年伺候,惹得苏晚无奈地笑,却也真心把公主当成了姐姐,当成了亲人。
      陆知珩每次去公主府接苏晚回府,面对公主的调侃,都只能无奈地拱手,却也真心感激公主这些年,对苏晚的照拂与维护。
      有一日,夕阳西下,晚霞染红了半边天,像铺开了一匹织金的锦缎。
      陆知珩牵着苏晚的手,坐在庭院的藤椅上,看着小杏团在不远处和小狐狸玩耍,苏太傅坐在一旁的石桌前,煮着茶,看着外孙跑跳的身影,眉眼间满是温柔的笑意。
      他低头,看着身边眉眼温柔的姑娘,看着她眼底从未变过的星光,轻声说:“晚晚,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苏晚仰头,对他微微一笑,那笑容,比漫天晚霞还要温柔,还要耀眼。
      她伸手,在他掌心,一笔一划,写下那句,她写了无数遍,爱了无数年的话:我心悦于你,岁岁年年,永不相负。
      陆知珩握紧她的手,俯身,轻轻吻上她的唇。
      这一吻,吻去了岁月风霜,吻去过往伤痛,吻去了所有自卑与不安。只留下,满心满眼,都是她。
      余生漫漫,风雪是你,平淡是你;清贫是你,荣华是你;心底温柔是你,目光所至是你,满眼全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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