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6、他有我没有 “能不能别 ...
-
这里的工作十分顺利,有了在羊卓雍措的经验,霍水很快就适应了这样慢节奏的生活。
霍水和白玛被安排了不同的杂务。霍水在前台,负责接待、送菜。白玛在后台,主要是帮厨。按照形象来说,白玛其实更适合门面,但同为接待员的加布对此提出强烈抗议:跟他在一起工作,不如让我去给后院的牦牛扫大粪!只好作罢。
霍水深感疑惑,两人到底结了什么仇,不是从小一起长大吗,要这么老死不相往来往来,这两个人,一个是他的朋友,一个是扬言要“把他掰弯”的人,霍水夹在中间,还挺尴尬的,他第一次体会到这种因人际关系带来的奢侈烦恼。
白玛还有另外的工作。偶尔人少时,厨房不忙,就会拿上那把红梨木的扎木聂,坐在大堂一角的椅上,慢慢弹、轻轻唱。
这里外地游客多,汉族多,他就唱藏语。人总喜欢听自己不懂的语言,并为此蒙上一种神秘的浪漫。碰巧的是,他的嗓音也足够撑起这种浪漫。
霍水正忙着上菜,听见歌声,不自觉慢下脚步。
旅馆的时间仿佛被一首轻柔舒缓的歌声拉长,注入了额外的氧气,让人身心舒畅。吃饭的人自发安静下来,说话轻声细语,吃饭也开始一口三十六下的细嚼慢咽,生怕自己打扰了歌声。阳光从天井洒落,在石板印出无数个明亮的矩形,像一副光亮的画。
霍水上完菜,在楼梯栏杆旁伫立欣赏,一扭头,发现加布也在,双手抱胸,侧头静静看着白玛,金色的眼睛在阳光下像猫一样发透。
“好听吧。”他靠过去,自豪说。
加布用鼻子发出一声嗤气,“如果他连这点工作都做不好,就别在我家待了。”
这就是好听的意思。几天的相处下来,霍水基本已经摸清了加布加措的“习性”。说白了,就是个傲娇。
霍水看了他一眼,问:“你穿这身很好看,为什么不一直穿着。”
加布白了他一眼。他今天穿的跟白玛一样,是件藏袍。
深赭石色氆氇袍,领口、袖口与襟边镶羊羔皮,腰带上嵌一枚银扣,整体款式简单素雅,没有多余装饰,让人一眼感到清爽利落。这身藏袍比夹克更适合他,少年气浑然天成。他穿着藏袍,让人十分容易联想弯弓落雁、白草连天,他穿皮夹,却很难联想他还跟摩托有一段情缘,这就是气质给人的决定性差异。
他答:“不方便。现在又不是生活在大草原上,还不是你们外地游客想看我才穿。”
霍水一想,有理。
霍水笑:“那你服务还挺到位呢。”
加布淡淡回:“我虽然跟家里关系不好,但也不至于和钱过不去。”
霍水笑,这小孩虽然个性了点、脾气又臭了点,但大是大非还是拎得清。
他问:“既然不方便,那阿兰怎么一直穿着。”
加布不耐烦摆手:“谁知道呢,也许是穿习惯了,也许——”他停下来,从上到下扫了一遍霍水,“也许就是想穿独特一点,讨某人注意吧。”
霍水疑惑。
加布紧接着叹气:“我说,你不知道我在追你吗,能不能别老在我面前提别的男人。”
霍水倚在木栏杆上,跟他间隔一米,满不在乎:“你要是变脸没翻书那么快,我可能就真信了。”
“还有,前几天的事我还没找你算账呢。”霍水皱眉。
加布不以为意,仰望天井,全装作耳聋。
卡拉镇盛产温泉,以前没通路时,当地人自己泡,用来治疗各种疾病,风湿头疼关节炎,水肿麻风妇科病,都不在话下,后前后经过三次公路修建,路通泉活,终于得以名声大噪,让远在山南、拉萨的人都不远万里驱车而来,体验所谓的“疗养温泉”。所以,藏族在常客中也占据了相当的比例。
平常,加布接待藏族客人,霍水接待汉族客人,职责明确清晰。但难就难在,加布也有走不开的时候,客人里也有不懂汉语的人,满脸堆笑,也禁不住沟通无效。霍水身为一个服务员,居然听不懂人家说话,确实太不像话了,所以他就请教加布,教他几句常用的藏语。
他问:“你想学到什么程度。”
霍水答:“基础会话就行了,至少得让我能听得懂菜名。”
加布点头。
他随意列了几张服务常用语,坐在霍水旁边教他读音,正撑着身子,歪头看他时,两眼一眯,忽然露出一抹坏笑。
“霍水,再教你一句万能的打招呼吧,遇到听不懂的,就说这句。”
霍水点头。
“那秋那嘎。”
霍水跟着重复一遍,问:“这是什么意思。”
他思考了一会,回:“就是普通的打招呼。”
“打招呼不是‘扎西德勒’或者‘秋得莫’吗。”
“藏语也有不同地区的方言,这是我们这里独有的打招呼。”
霍水深以为然,觉得是自己孤陋寡闻。
加布郑重嘱咐道:“如果别人用这一句给你打招呼,一定要用这句回过去。”
霍水学了这一句地区方言后,为了入乡随俗,把自己所有打招呼的起手式,都换成了“那秋那嘎”。对汉族人说,人家会不明所以,但基本都愿意笑着回复,但对藏族人说,效果就没这么好了,说完后,别人都会很诡异地看着他,一脸欲言又止的疑惑。也只有年纪大一点的老人,会笑眯眯看他,回复一句同样的话。
而霍水把这归结为,自己的发音还不纯熟。于是引座来一句、上菜来一句,送客来一句,就这么在前台勤勤恳恳练习了两天,终于东窗事发。
那天早上大家一齐在后院吃饭,加布从楼上下来,看见霍水在,远远冲他喊了一句:“那秋那嘎。”
霍水抬头,笑着回了一句:“早上好加布,那秋那嘎。”
所有人瞬间僵硬在原地,齐刷刷停下筷子,神色各异,目光电打一样在两个人间反复横跳。
加布走近,在霍水面前弯下腰,声音暧昧地说了一句藏语,饭也没吃,就得意地扬长而去。
还没等霍水反应过来,加父碗往桌上一砸,“咚”一声,吹胡子瞪眼怒发冲冠地走了。
好好一顿早餐,在不愉快中戛然而止。
“霍水......这是谁教你的。”白玛严肃问。
“你说‘那秋那嘎’吗?加布教我的,前几天我让他教我一点日常会话,好应付不会说汉语的客人,他说这是打招呼的意思。”霍水紧张吞下一口唾沫,他已经隐约想到了一些不好的猜测,但死也要死明白,还是壮起胆子问:“难道不是吗?”
白玛摇头叹气:“霍水,你说的那句‘那秋那嘎’,是‘我爱你’的意思。”
“我爱你?”霍水瞳孔地震。
他是说,自己在前台接待的这两天,像一个不自爱的地痞小流氓一样,见人就说我爱你,不仅送菜说,送客也要说,像个阴魂不散的缺爱鬼魂,把客人全吓得落荒而逃。也就幸好现在是旅游旺季,藏族客人不多,不过也就是脸丢得多一点和少一点的问题吧。
没想到自己在羊卓雍措说“不想母语使用者教他藏语,担心会被骗”这件事,居然真的一语成谶了。
霍水捂住脸,自觉晚节不保。
“那,他刚才走过来说得那句,是什么意思。”霍水企图做最后的挣扎。
“嗯......”白玛支支吾吾,神情凝重。
“说吧,我已经没有脸可以丢了。”霍水宛如壮士赴死一般决然。
“亲爱的,昨晚过的很愉快,你——”白玛深吸一口气。
“技术非常好。”
霍水差点没心肌隔塞,当场气晕。
虽然当初加布说要追他,霍水也没放在心上,心知肚明八成是一个恶劣的玩笑,还有两成,撑死也就是青春期少年还没开窍,把追求同性当成一种时尚和个性。但经此“温泉馆藏语教学事件”,霍水彻底明白,加布私下对自己冷冷淡淡、爱答不理,在白玛和他老爹面前又极尽殷勤、动手动脚——分明是把自己当工具人使!
在白玛的歌声中,霍水拉停不堪回首的思绪,沉重叹气:“你这样真的让我很难办,能不能不要这么玩了。”
加布双手枕在头后,懒洋洋仰靠在栏杆:“有什么难办的。”
“我感觉你爸对我已经有非常大的意见了,今天早上打招呼,他都没理我,再继续下去,我就要被扫地出门了。”
“哦?”加布意得志满,“说明他当真了,那很好啊。”
霍水扶住额头,“你到底明不明白,你爹现在算我老板,我吃他的、用他的、还要拿他工资,我要是再把他儿子掰弯拐走,我就成反咬吕洞宾的狗了。”
加布敷衍:“现在是个恋爱自由的年代,我喜欢男的女的,还要他管,气得就是他这个老封建。”
“你幼不幼稚。”
“要你管。”
“你和你爸到底怎么了,跟我说说,我可以帮你们调解。”
加布白了霍水一眼:“少管。”
“你这个年纪该高考了吧,现在又不是假期,你怎么不去学校。”
“多管闲事。”
霍水语塞。你瞧瞧,这是追喜欢的人的态度吗。
“那你和阿兰发生了什么,这个总可以和我说说吧。你现在这样,让我夹在你们两个中间真的很难受,我和他的关系都变尴尬了,好不容易才成了朋友,我可不想最后闹得不愉快。”
加布沉默,保持着懒散的姿势,凝望远处一块大一块小的光斑。
“你觉得你们是朋友啊。”他忽然轻飘飘来了一句。
“怎么,不像吗。”霍水皱眉。
“不,没什么。”他短促笑了一声,“理解的非常到位,非常好。”
霍水不明所以。
“话说,是你把他的天珠打碎的吗。”加布迅速转了话题。
霍水心一惊,然后坦然承认:“是。”
“这件事是我的错,所以在我离开西藏前,我会负起照顾好他的责任。”
“负责?你知道天珠对我们而言,意味着什么吗。”加布挑眉。
“护身符,驱邪避害,对吧。还有我听说,那个,还有一层传给儿媳,用作祝福的意思。”霍水面色发红,支支吾吾说。
“你懂的还挺多的。”加布笑。
“不管怎么样,确实是我不对,我不会推脱。”
“其实,在我们那个地区,天珠还有另一层特殊含义,也不怪你不知道,都是我们牧民间约定俗成的习俗罢了。”加布仰头看天,似笑非笑。
“什么?”
“在我们那里,孩子出生时,父母都会前往冈仁波齐转山,三步一跪拜地磕完长头,为孩子求来一枚天珠,父母的祝福会变为天珠的外壳,保护着我们的灵魂不受侵扰。”
“灵魂?”霍水听到这个词,觉得新奇。
他听晚鸿雁说过,“灵魂”在藏族的语境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藏族认为,灵魂是客观存在的,□□可以磨灭,灵魂永不消失,将带着你这一生的罪孽进入下一个轮回投胎转世。一个人的生命由三个部分组成,寿,命,魂——寿如油灯,命如灯芯,魂如灯焰。他们认为,灯焰灭了,人就会进入假死,变成白痴或者植物人,俗称“丢了魂”。
“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
“地区和地区之间的习俗不一样。”加布道。
一听到“地区差异”这个关键词,霍水就犯PTSD,生怕又被骗,警惕盯着加布。
加布看了他一眼:“这次没骗你,信不信随你。”
霍水犹豫片刻,问:“那如果天珠被打碎了,会有什么很严重的后果吗。”
“哦,那倒也没有。”加布笑笑,“如果天珠在哪天碎掉,就代表我们真正意义上可以脱离父母的保护,长大成人,同时也意味着——”
他停顿了一下,看向霍水。
“即将出现另一个可以接纳你灵魂的人,共度一生。”
霍水呆愣在原地,远处的歌变得空旷,在他空荡荡的大脑回响,一声高频的耳鸣清空所有声音,十秒后,世界逐渐恢复声响。
在这十秒里,霍水仿佛经历了一场走马灯,眼花缭乱地翻阅两人的过往——病床前的拥抱、羊湖旁被毛巾遮住的小空间、青稞田碾压在后背的秸秆、夜晚的月光、互诉衷肠的谈心、献新并排放在一起的手,还有离开羊卓雍措前一天,他看向自己的那个渴切的眼神。
——不是你来还我的债,也不是你要赎罪,是我,从头到尾,都是我在需要你。
这一刻,他心里那一颗种子,在这一句话下,终于一点点钻破土壤,露出了一角翠嫩、又不堪一触的小芽。
霍水重新恢复呼吸,艰涩说:“意思是我们会是一辈子的朋友吗,挺好的寓意,你们家乡的习俗还真有趣,哈哈。”
加布饶有趣味地看他,笑着说:“我不管你怎么想,只是我个人认为,你是他十分重要的人,如果能把他这么重要的东西抢来,我会很开心。”
东西?霍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感觉自已经完全被这个小孩当成玩具了。
加布忽然直起身子,翻身把霍水压在自己和栏杆的夹缝,后背阻隔住了徐徐而来的扎木聂弦音,两人站的地方是楼梯的夹角,一个不易被察觉的隐密角落,本来是忙里偷闲用的,被他这么一折腾,反而像为偷情专设的了。
“霍水,真的不考虑和我在一起吗。”
霍水凝视他,留下一滴汗:“你今天是不是穿增高了。”
“你管这么多,你不是说只要身高超过你,就考虑后面的事吗。”加布恼羞成怒。
“在我们谈之前,我们应该先谈谈你的态度问题,你能不能成熟一点,不要把人当成东西抢来抢去。”霍水横起手臂,搁在两人之间。
“抢到了就是我的,不管过程怎么样,结果是最重要的。”加布握住霍水的手腕,把他压在栏杆上。
“你这是什么歪理,你高中毕业了吗,你数学要是这样写只会给你两分。”
“我都上大学了!”
“现在还不是假期,你怎么不去上学。”
“学校太无聊,我休学了不行吗。”
“你这就是欠缺教育导致的。”
“你实在不想谈也可以,让我留个吻痕,效果是一样的。”说罢,他上手就去扒霍水的领子。
“我很早就想问你了,你对亲男人真的不在意吗,你真的是同性恋?你现在年纪还小,应该先建立正确的性别意识,然后再——”
“有什么在意的,你身上挺香的,就算亲嘴,我也无所谓。”
“别闹了!”
两人边拌嘴边动手,几乎扭打在了一起,小孩扯头花一样互不相让。背后的悠长的音乐俄然停止,午间演奏宣告结束。
“你们在干嘛?”
两人动作戛然而止,一齐扭头,发现白玛站在楼梯口,一脸疑惑地看着他们。
加布反应倒挺快,瞬间变脸,对霍水换上一副笑眯眯的脸:“你领子都歪了,我就帮你整理一下,干嘛这么害羞。”
霍水喘着粗气,后背流着豆大的汗,哑口无言地看他一本正经表演。
说罢,他迅速掰过霍水的脸,故意找了一个白玛能看得一清二楚的角度,狠狠亲了一口。
“我刚才说的事情你考虑一下,我先走了,拜拜。”
“这个死小孩。”
霍水抬手,在他亲的地方擦了一下。
楼梯口只剩下两个人,尴尬对视。白玛没有出声,而霍水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只觉得站在这,被他这么赤裸裸地注视,浑身都在着火,一些不好的、乱七八糟的思绪,像繁殖一样停不下来。
霍水率先开口:“工作结束了,辛苦你了,快去好好休息吧。”
白玛沉默点头,表情晦暗不明。
“那我先走了,我去楼上整理一下床铺。”霍水挠挠脸,准备走。
白玛忽然拉住他的手腕,问:“你真的一点都不在意吗。”
“在意什么。”
“被他这样亲。”
霍水松了一口气,他还以为什么呢,于是摆手说:“别告诉我你看不出来他是故意的,说什么要追我、要掰弯我,就是跟你对着干而已。”
“我在问的是,霍水,你不在意吗。”白玛又一字一句,重新强调了一遍。
“我。”霍水哑言,忽然觉出一股莫名的心虚,但一想,自己有没做错任何事,干嘛要心虚,于是掷地有声回道:
“我不在意。”
“是吗。”白玛应声向前,用一种温柔的压迫,把霍水重新挤压回那个密闭狭小的昏暗楼梯间,微微垂头,望着他。
“那我也可以吗。”
“什么。”霍水懵圈,脑子还没有转过来。
“我也可以亲吗。”
“你不行!”霍水这句话都没有经过大脑思考,不知为何,本能地脱口而出。
“你,你不觉得很奇怪吗,你们之间要靠亲一个男人来互相怄气,加布这么幼稚就算了,你也陪他一起闹。”
想到加布刚才的话,霍水忽然觉得脸热,心口也开始生出一种奇异的酸痒,身体变得又重又烫,一些不好的、乱七八糟的思想,又开始密密麻麻侵蚀他。他觉得这很离谱,但这感觉就像是火山口溢出的熔岩,漫天彻地席卷全身,他妄图控制,只换来更激烈的爆发。
他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发现已经退无可退。他被白玛逼到了墙角,就算不愿意,也只能被面前那张过于优秀的脸,强硬地占据视野。
“霍水。”白玛平静说。
“我觉得在友谊中。最重要的事就是保持相对的公平,如果有一件事,他能做我却不能做,会让我觉得......比起我,你更在乎他。”
“我从没有这么想过。”霍水急切辩解。
白玛搬出了友谊的说辞,这让霍水有点动摇。
这是霍水人生第一次主动交到朋友,他十分珍惜白玛,不想因为什么奇怪的误会,就让两人产生间隙。于是他心一横,眼一闭,把脸侧过去,“献”到他的面前。
“如果你想亲的话,那就亲吧。反正,我也不在意。”
还没等霍水再思考什么,他就感觉脸被轻轻掰过去,在加布刚才亲过的地方,准确无误,再次落下一个柔软的吻。
说是吻,是因为这确实是一个吻。加布亲过他两次,只能算是物理意义上的碰撞,带着一股小孩特有的毛毛躁躁,二话不说,直接撞上来,除了肉和肉客观碰在一起了,其它就再没有什么感觉了。
但白玛不一样。
他的嘴唇一触上来,霍水就觉得不太对劲。
他的动作很慢、很轻柔,呼吸打在霍水脸上,像是热热的蒸汽,驱使他的心脏开始注入动能一样开始加速,心一跳一跳,顶到了嗓子,要是喉咙再粗一点,他毫不怀疑那颗不安分的心脏会跳出来,让他丢尽人。
当终于亲下来时,他觉得身子在变软,一会轻了,一会又重了,鼻头也酸酸的,眼眶也不自觉开始湿润。“正在被亲吻”这个事实,忽然迸发出一股无比剧烈的羞耻感,让他天旋地转、手足无措。
离开时,嘴唇和脸之间,拉出了一点“啾啾”的水声。
亲吻大概只持续了三秒。霍水觉得像三年,在十二个四季中经历了严寒酷暑,把身体摧残地不堪一击。
霍水看向白玛,他倒是很满意的样子,一脸开心。
“满意了吗。”霍水觉得,自己声音都在抖。
“嗯。”
“下午还要忙,快去休息吧。”霍水说。
“你不一起去吗。”
“我等会要去喂桑珠,喂完就去。”
“好,那我先走了。”
见白玛走了,霍水吐出一口长长的气,咣当一下,像是把自己砸过去一样,靠在背面的栏杆。靠着靠着,人就逐渐脱力滑下去,把脸埋在膝盖,在那个太阳照不到的昏暗角落缩成一团。
——如果天珠在哪天碎掉,同时也意味着。
——即将出现另一个可以接纳你灵魂的人,共度一生。
霍水抬起头,摸摸自己的鼻子,又摸摸自己耳朵,最终两只手一起,捂在一片已经烧红得不成样子的脸上。
这种感觉令人心跳加快、浑身冒汗、坐立不安,兴奋又夹杂着一点恐惧,在被亲的时候,身体想着快逃、快逃,但主观上,他完全没有因为是同性而排斥白玛,反而被他的魅力欲罢不能地吸引。
霍水不敢回去,不敢照镜子,不敢看自己现在的样子,不敢去认真考究自己的心。
他现在只能慢慢等,等散热器自己冷却下来,再去思考其他的事。
在漫长的混沌中,他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话说,他们两个。
是不是在自己的脸上间接接吻了?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

,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