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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想要的东西 ...

  •   孟岑蹲在路旁,和一只哈巴狗大眼瞪小眼。

      张开十指,抓住脸颊的肉,孟岑忽地向两边拉扯,瞪大眼睛,摆出一个十分滑稽的鬼脸。

      哈巴狗吓得往后一缩,意识到自己被挑衅了,又急促地吼叫起来。

      孟岑大笑起来,眼泪都要落出来。

      长椅上的秃顶男人昏昏欲睡,被狗叫声惊得睁开眼睛,他看向狗吠叫的地方,是一堆落叶,周围空无一人。

      “傻狗。”他拉了一把狗绳,唧唧歪歪,“对着一堆落叶傻叫什么呢。”

      “打扰我休息,今晚的罐头别想吃了。”他边说边拉着哈巴狗离开。

      哈巴狗被牵引着,一步三回狗头,仍对着孟岑吼叫。

      孟岑笑够了,揉揉水润的眼睛,眼皮耷拉下来。

      真没意思。

      他一个人,现在最大的乐趣竟然是逗狗玩!

      不,他不知道自己算不算人。

      为什么?因为所有人都看不见他!

      他是什么?鬼知道啊!

      不对,或许他自己就是鬼,但他不知道自己是啥啊!

      好在他知道自己在哪——一片岛屿上。

      孟岑在小岛游荡这几天,从小岛上居民的口中得到岛屿的基本信息。

      岛屿名叫半今岛,居民们多靠务农耕地营生。小岛有基础的小店,有数家度假酒店。

      他来此岛是为了夺回他的鞋子。

      一双鞋子!说大不大,说小很小。

      可孟岑,真正意义上的一穷二白,身上所着就是他的全部家当。一双鞋子值得捍卫。

      吸了戏鼻子,孟岑想起那抢走他鞋子的怪老头,老头诡异的话重现他的脑海。

      “小伙子,你的鞋不错,我拿走了。作为报答,我给你一个指引,去北边的半今岛吧,你会得到你想要的,嘿嘿,拜了。”

      “前辈,别走!”孟岑想呼住老人,却全身僵硬,动不能动,发不出声……

      恍恍惚惚,老人不着调的语气犹如在耳。

      孟岑不轻信,毕竟那老头外貌举态都不正经。可他确实是这么多年唯一能看见自己的人。

      “你会得到你想要的东西。”

      想要的东西……孟岑孤独飘荡这么多年,他想要的就是变回正常人。

      抱着这样的希冀,孟岑来到半今岛,可他晃悠这么久,这处与别处并无二般。他这才不得不相信,自己被耍了!还失去维护他“孤魂野鬼”体面的鞋子!

      “汪汪汪!汪——汪!”

      洪亮的狗叫声把孟岑拉回现实。

      一只通体金黄、皮毛油亮的大金毛,龇牙朝他奔来。

      几乎是一瞬间,孟岑吓得汗毛竖起,慌不择路地抱住路侧的树,就势要蹭着干枯的树皮向上爬。

      “大辰。别动。”清朗干净的声音制住了狗叫。

      孟岑仍狼狈地抱着树,树身躯粗壮,遮住了他单薄的身形。他从树后微微支出头,露出一双眼睛。

      只见一个穿着黑色薄款夹克的男人拉住了狗绳,半蹲下,握住金毛的长吻,给金毛戴上了防咬嘴套。有条不紊又不失速度,一气呵成,半点不费力。

      “抱歉,让他跑出来吓到你了。”

      这一看,孟岑呆愣住。

      蹲着那人看起来20出头,脸部线条利落却不过分凌厉,带着少年的纯净,穿着简单却自带生人勿进的矜贵。

      “实在抱歉。”青年站起,牵着狗走远了。

      从树后出来,孟岑那被狗惊吓的心仍剧烈跳动。等他缓过来,他才惊觉,刚才这好像没别人!

      这里只有自己。那么,那少年,是在向自己道歉!

      他能看见我!得出这一结论,孟岑浑身颤栗起来。

      他悔恨万分,或许男人就是自己变回正常人的关键,那可事关自己后半辈子的幸福啊!怎么能这么轻易地让他走了呢?

      但这悔意没维持太久。孟岑失魂落魄地走,一路上大爷大妈都在唠嗑,说得风风雨雨,那舆论的主人公可不正是那个俊美的男人嘛!

      “哎哟,特别气派,我看见好多车一个接一个开,看起来好贵好贵哒。”

      ……

      “几个黑衣人围着,像□□一样,我们别去招惹。”

      “什么黑衣人啊!我听我儿子说过,人家那叫西装。”

      “可不就是嘛,现在那些人都表面收拾得光鲜。”

      ……

      “中间带头的,长得特别俊,我看像专门来这拍戏的。”

      ……

      “就住那洛乔酒店里,那酒店经理平时趾高气扬的,居然低头哈腰地去接待那群人。”

      ……

      洛乔酒店便是半今岛一家独大的度假酒店。装修用力过猛,模仿那西洋建筑的风格,却有种不伦不类的土气。它定价高,平日难得开张,客人稀少,却多年不闭店,白供着几十个员工磨洋工。

      孟岑抬起头。

      “洛乔度假酒店”的招牌挂在酒店楼顶,金光闪闪,在这不发达的岛屿上,在一群低小的建筑群里,异常显眼。

      走入大厅,一个留着斜刘海的男人倚在大理石前台,正和酒店经理攀谈。

      “刘特助,刚才你给我眼色是啥意思?我没得罪小祝少吧?”酒店经理低语。

      斜刘海男人摆正身子,道:“小祝少心眼没那么小。只是,你记住,”他撩动斜刘海,“小祝少有轻微洁癖,不喜欢和别人握手。”

      “是是是,我注意。”酒店经理瞥一眼周围,又问:“可我看小祝少和他那金毛狗还挺亲近的,狗可不比人干净。”

      “说什么呢?狗和人一样,也是有身份的。小祝少的金毛哪是一般的狗,干净着呢。”说罢看到酒店经理一本正经的模样,玩笑道:“对它可得比对我还恭敬,小祝少可宠他了。”

      酒店经理点头哈腰:“是是是。”

      孟岑囫囵吞枣地听,他现在迫切想找到那个男人,他直觉,那个男人很大概率就是他们口中的小祝少。

      “叮——”电梯门缓缓打开,穿着工作服的清洁工推着清洁车进入。孟岑几乎是跑进去,靠在电梯一角。

      按钮亮起,指示最高层。电梯上升,在封闭空间里,孟岑更直切地感受到心脏正贴着胸腔跳,那心跳声让他更亢奋,就像是一个循环,孟岑怀疑自己会激动而死。

      他真的有可能变成正常人了嘛!这么多年,他靠着乐观的心态,告诉自己,没关系,没关系。可他切切实实体会到孤独的无望。

      现在,他或许,就要摆脱孤独了……

      电梯稳稳停住,门打开,孟岑几乎是怀着近乡情怯的心情走出。

      走廊里,垃圾桶里堆放着几件衬衣。孟岑路过时无意看到,步调放慢,他的目光和步伐都停住了——这衣服是发着微光的。

      孟岑看这个世界,寻常事物均是正常人眼中的模样。有些动物无光,便不可看见自己。若是散发微光的动物,那便可看见自己。而他低头,可见微微发光的自己、身上微微发光的衣裳。

      普通衣服他穿不了,只有微微发光的衣服才能上身,因此他常年穿一身破旧的短袖、短裤。

      他是灵体,不吃饭,不流汗,衣服常年不换也无妨。可他或许就要变成正常人,给别人的第一印象要得体才行。

      垃圾桶里的衣服是别人丢弃的。孟岑迟疑地将最上层的捡起来,意外地发现是一件很干净、用料很讲究的衬衣,甚至还带着若有若无的清香,孟岑轻易战胜心理负担,换上了它。

      走廊里一排房门都紧闭,上了密码锁。唯有走廊尽头,巨大的白色的拱形门敞开。

      孟岑被吸引着走近。

      拱形门后,一只璀璨的水晶吊灯挂在白色天花板上,那天花板也是由繁复的石膏线条勾勒,显然是酒店本来的装修风格。但房间里其他的家具都被调换,多以黑白色为主,少量搭配淡蓝色。几乎没有摆件,极为克制。整个空间大得出奇,开阔敞亮。

      优美舒缓的钢琴声传来,孟岑被吸引着,在琴声的指引下走近。

      一个男人坐在钢琴前,身着休闲款西装,恰到好处的衣料线条,隐约勾勒出宽阔的肩膀。即使是坐着,也可见精瘦颀长。

      孟岑不懂艺术,但以门外汉的身份,也听得出琴声顺滑厚重,如同倾情演讲般,抑扬顿挫。

      这些年,一个人,孟岑唯恐忘记如何说话,养成了自言自语的习惯,开心难过无聊不吐不快。

      听到这般震撼的琴声,他不免动容,鼓起掌来,边喃喃道:“弹得太好了!”

      钢琴声却重重地砸下来,骤然停住。

      孟岑被最后那又急又猛的一声吓到。钢琴前的男人转过身来,目光直直地落在孟岑身上。

      这不就是那个穿着薄款黑色夹克、牵走金毛的男人嘛?他如今穿着西装,更显得高不可攀。

      孟岑确定了他可以看见自己,他那隐忍不发却足见惊讶的目光已经说明一切。

      这下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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