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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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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吹拂了一年又一年,蝴蝶闯进了花房,从此不愿再出去。
春去秋来,白日如梭。五年的光阴,对巫云来说一定是无法一笔带过的,他和方沧水在一起了五年,一起努力了五年,好不容易才在这遍地陌生人的城市里站稳了脚跟。
新房入住,巫云后悔起当初怎么没有多交些朋友,至少也一起去酒店办个乔迁宴什么的,多喜庆!多有面!也不至于到现在都没几个人给他说句恭喜。
方沧水倒觉得没什么,他本身就喜欢安静,有巫云一个喇叭已经够他受的了,但他看不得巫云那可怜巴巴的小模样,便提议叫吴长朝来家里玩。
于是喇叭开心了,又叽里呱啦地叫了一个下午。
这套房子半年前到手的时候还是个毛坯房,里面空间分配设计这些工作几乎都由巫云一人承包,用巫云的话来讲,这个房子就是他儿子,并且是嫡长子!
但爱孕育出来的孩子那里有什么妈妈的爱比爸爸多呢?
中午方沧水拉着巫云去混了食堂,说是下午要吃好的,中午吃差点也没关系。巫云不赞同他的歪理但也欣然接受,于是下午就有同事发现方工的手机被巫会计拿走去开启了一顿疯狂消费。
同事小何:真羡慕你有一个这么有钱的好兄弟。
巫会计:有些事你羡慕不来。
会计比前端早半个小时下班,巫云特意借着还手机的名义跑去方沧水那里炫耀,甚至高调地在他面前打卡下班,然后兴冲冲地一个人开车回去了。
这个点正赶上菜市场收摊,挑挑拣拣也能淘到些好东西,并且更便宜。
巫云照着方沧水给他的食材准备单搞古着,连方沧水什么时候回了家都不知道。自从巫云下班后,就总是有断断续续的巫云型骚扰信息降临到方沧水的手机,他忙里偷闲看了一眼,并没有回复,但回家时都照着巫云说的,把他下午定的啤酒和金鱼都弄了回来。
“小云,你的破鱼。”
方沧水才不管巫云有没有注意到他,冷不丁地突然发出声音才是他的性格。他不着急得到回应,就这么靠着厨房的门框静静地看着他的动作。
“什么鬼?我的鱼才不破!你个破方沧水!”
巫云回头,自以为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你帮我把那个大鱼缸弄好,然后把我的小鱼放进去。”
“不去。”
巫云干脆转过身来了,把手上的水往他身上甩了一把。
“为什么不去?你太坏了!今天你要睡地板。”
“弄了有奖励吗?”
“奖励你吃饭。”
纯歪理,偏偏方沧水是理就听。
弄好了鱼,巫云也把食材准备好了,于是顺理成章地往沙发上一躺,把厨房的活统统交给了方沧水,说什么他要忙着去提醒吴长朝。
吴长朝:哥们门牌号给我。
巫云:噢外卖放门口。
吴长江:你给我正常点。
巫云:1601
吴长朝到的时候菜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三人直接啤酒一开筷子一拿就开始了谈天说地。
吴长朝和巫云是高中同学,其实当时关系并没有那么那么好,甚至是那种没说过几句话的,但偏偏就是这样平平淡淡的交往延长了他们情谊的寿命。巫云大三想住外边主搞工作,但是暴露了性向使他早早地就被扫地出门,就算不住校也不敢再踏进家门半步了。是吴长朝把他捡回家,给他住着,巫云也争气,不到半个月就拿下了一份工作,就是做现在这个公司的会计。吴长朝也不打压他的自尊心,让他租了自家闲置的房子,巫云这么就算是有了一个家。
“朝朝啊,你人是真好,哈哈,市中心的房子一个月租金就一千,哈哈哈哈,我上哪儿捡这便宜去?”
不知道什么怪癖,巫云一有点醉就想笑,声音也变得有点吊儿郎当的。
“害!什么话呢!照我爸这么三天两头的赶我出门的劲儿,还不是天天上你们家蹭饭,三天一小顿五天一大顿的。”
吴长朝也有点醉了,这兄弟俩酒量都差得很,醉了就说个没完,还要拉着方沧水一块儿发疯。
“唉朝啊我跟你说,之前我跟他一起存钱买房子的时候,一个月就6千块钱生活费,我都怕你方哥给我养死了!”
“我去,6千一个月咋活啊?你们还是两个人。方哥你再这样?这么还虐待我们小云啊?””
方沧水无奈地看着他们两个,一点办法都没有。
巫云痴痴地笑了笑
“其实到后面真的还好啦,感觉6千一个月完全够用,还能省下点。”
“云啊,你就是跟着他苦日子过多了,你一定要让他好好补偿你!”
“嘻嘻其实……嗝……唉我去……其实他也挺好的,每周都会给我买花,还会给我买蛋糕啥的,我感觉挺好的哈哈哈哈。”
两个人就这么一直畅聊着到深夜。方沧水在他们嘴里一会渣男一会好男人的,事情的主人公对此表示很无力,只能跟他们一起吃饱喝足再伺候着俩人睡觉,收拾完所有卫生以后悄悄爬上床,抱着巫云亲了个够才心满意足地闭上了眼睛。
幸福莫过于早上一睁眼就看见爱的人在身边了。巫云醒时已经不早了,而方沧水就坐在一边看他,平静的眼睛里夹着温柔,嘴角也有些弧度,仿佛那个平时拒人千里之外方沧水和他没什么关系。
“水水,我知道一个少奋斗二十年的办法,你肯定想听。”
巫云的声音哑哑的,还带着刚刚睡醒的慵懒,说什么听着都像撒娇。
“那我想听,小云快告诉我。”
“少活二十年。”
方沧水被他逗的无奈地笑了一下
“那不行,我还是宁愿多奋斗二十年吧,不然谁替我养小乌云?”
“我可养得活我自己!你少小瞧我啦!”
“你最厉害,快起床吧。”
吵人的喇叭被开机了,又开始了他一整天的叽叽喳喳。
巫云刚吃完早餐想往沙发上一摊就被方沧水拎出门去了,说什么要他去花料市场弄点花回来,家里的花瓶还空着。其实到最后钱是方沧水付的,东西也是方沧水提回来的,在巫云看来这完全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行为,他真的挺搞不懂为什么方沧水总是热衷于做这些事。
每次出来巫云总是喜欢去银饰店看看。方沧水有个小癖好,他之前特别喜欢收集银制戒指,特别是没什么花纹比较简约的那种,而且买了就摆在那看着,手上干干净净的什么配饰都不带。巫云不理解,但巫云尊重,于是每次出门必不可少的环节就是逛银饰店。再后来,方沧水说要给巫云一个家,挑了他最喜欢寓意最好的戒指,给他们熔了做成对戒,设计稿都是方沧水他自己画的,给他这个平淡的人添上了最精致的一笔。
巫云真的很享受想要满足爱人喜好的那种冲动。
巫云喜欢花,为此还专门去研究了一段时间花艺,成品出来了就雷打不动地去方沧水那里要夸。方沧水倒也乐意惯着他,插花的时候总是喜欢盯着巫云的手看,看他修长的手,看他无名指上的戒指。
那天出了点太阳,戒指就被阳光照得金灿灿的,细看却有一些痕
方沧水“你戒指上好多划痕,很明显耶。”
巫云抬手看了一眼,不以为意
“磕磕碰碰弄的吧,你戒指上没有吗?”
方沧水抬起手给他看,戒圈上只有一些磨损的痕迹,程度远不及巫云的戒指。
不过他们都没有在意,只当是银饰店的老板往巫云的戒指里掺东西了。
“水水,我给这个房子起了个名字,叫李思。”
“挺好啊,还有名有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