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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见死不救 没了他我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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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狭小漆黑的房间楚昔见过太多,他甚至能预测到饭什么时候送进来,从哪里送进来,会送进来什么。
他没有尝试挣扎,因为知道没有用。
挨打的时候就缩起来,看到有人起义了就跟着跑,没人带头就死这拉倒。
不过这次不一样。
这次不是什么绑匪,一绑绑一群的那种。
这次是专门冲着他来的,或者说,冲着他的腺体来的。
没办法,稀有腺体就是这么吃香,所有人都争着抢着。
不巧的是他好巧不巧地和孙家那个快死的公子腺体匹配上了,现在孙家打算让他献祭来拯救他们的心肝宝贝。
穷追不舍一个月了,被抓住是迟早的事情,与其这样,不如死了算了。
他买了一份想吃很久的牛肉粉,用卡里最后的两百块钱定了一家有电视的酒店,打算吃完就去跳楼。
结果吃到一半,门被敲响了,他以为是孙家又来了,正准备从窗户上跳下去,他死也不会把自己的腺体“捐献”给孙家的。
可惜酒店的门不够结实,那伙人破门而入,将他抓了个正着。
幸好,不是孙家的人,是陆氏的人。
他睁开眼,看着周围漆黑的环境,舔了一下上牙的录音器。
“切。”他恨不得一口把那个录音器咬碎,“抓捕个嫌疑犯还得让受害人做诱饵,废物,垃圾。”
录音器是一直开着的,这句话也被录进去了,那群人搜集证据的时候肯定会听到。
舒坦了。
楚昔不怕他们听到,反正合同签了,他们想反悔也不行了,再说,好歹也是个正经的侦查公司,杀了受害人以后谁还找他办案。
别说杀了受害人,就算没把他这个受害人救出去,以后在江湖上都很难混。
“呃……”
压到伤口了。
没事压着吧。
其实就这样死了也好。
前面十八年都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家里人都死光了,就剩他一个了,一顿团圆饭没吃过,一天好日子没过过。
他只有在咬烂自己舌头的时候才能尝一尝肉的滋味。
前天好不容易狠心点了碗断头饭,还没吃完。
就算出去了又能怎样?继续颠沛流离吗?
他唯一的一点不甘心,不过是不希望自己的腺体落到他们手里。
他就算死,也不想让他们好过。
他不是没有尝试过,尝试着将自己的头用力撞到墙上。
血流出来了,但离死还是差远了。
他还是想活着。
明明知道不可能,但还是奢望着有一天能中大奖,等他有钱了就请一大堆保镖跟着自己,正大光明地走在街上。
明知都是妄想,但还是放不下这样的念头。
咚——
小黑屋见多了,这么复杂的门还是第一次见,听起来非常沉重,每次打开都要发出好长时间的噪音。
防他需要这么复杂吗?
也是,他身体里装着的可是孙家心肝宝贝的命。
刺眼的光照进来,楚昔闭上眼睛。
“别露出这样的表情。”孙志道,“没有那么糟糕,我们不是要你的命。”
楚昔睁开眼。
孙志站在门口,没有进来。
他身边的男人走进来,递上那张楚昔见过无数次的纸。
孙志道:“好坏我都给你讲清楚了,你杀了人,肯定是要偿命的,但只要你同意捐献腺体,以我们孙家的能力,还是能保你一命的。”
“我……没杀……他。”楚昔强压下语气里的颤抖,看着他,一字一顿地道。
孙志道:“别嘴硬了,我可不是乱说,有证据的,你有证据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吗?”
楚昔道:“调监控。”
孙志道:“真不巧,那条街上的监控正好坏了。”
其实已经知道是这样的结果了,但楚昔还是嘴贱非要辩驳一句。
孙志往前走了一步,但还是没有进去,似乎是嫌弃地上的血,他道:“腺体没了人不会死,世界上没有腺体的人这么多,不都活得好好的,做一个普通的Bate不好吗?非要顶着这么稀有的腺体走在大街上,招摇过市。”
楚昔没反应。
他继续说道:“把腺体给我儿子,让我儿子活着,我们孙家有能力养一个顶级Omega,让他不受欺负,我保证,你的腺体一定会被好好保护,它再也不用跟着你东躲西藏了,你也再也不用在幽暗的地下室里发愁去哪里弄廉价抑制剂,这样不好吗?”
孙志叹了口气,“我都能想象这样的腺体跟着你受了多少罪,一定吃了不少廉价抑制剂,说不定还有各种各样的腺体病,你呢,也一定为了这个腺体吃了很多苦,你也读过几年书,自然知道怀璧其罪的道理,把它交出来,我们两清。”
“我欠你什么了要跟你两清。”楚昔身体发出微不可查的颤抖。
孙志理直气壮地道:“你杀了人啊。”
“我没有杀人!”楚昔喊道,“啊!”
旁边的壮汉一脚踩在了他的手上。
这样的痛楚昔受过很多,他完全可以忍住不喊出来,但是他知道,不喊出来对方会认为他是在挑衅,因此踩得更重。
在小事上,他一直是秉着能少吃亏就少吃亏的原则。
但是这次,他不想妥协。
他咬着牙,道:“我哪有杀人,我哪有欠你,我不过是揣着你儿子的命罢了,明明该你欠我,现在却要跟我两清。卑鄙,无耻!”
孙志道:“我不想跟你掰扯了,打你也打够了。你只需要知道,你签了,我们就找正规医院,安全放心,结束以后我给你一笔钱放你走,这事两清,你要是不签,也有不签的办法,但你这条命……”
楚昔嗤笑出声,“别以为我不知道,就算签了,你们也不可能留我一条命,等我腺体移植成功了,你们就会杀了我,防止我去报案,杀了我对你们来说不过是抬抬手的事,你们根本不可能留一个隐患。”
孙志道:“我说真的,没打算杀你,你爱信不信。最后一次,你签还是不签?”
楚昔不知道。
他不知道是签了能拖延得久一点还是不签能拖延得久一点。
如果不签,他们不会明天就找一家黑心医院把他拖过去吧?
走正规医院,就算陆家不靠谱,说不定他还能自己找机会逃走。
到时候如果他拒绝的意愿非常强烈,医生也不可能硬来啊。
他拿起笔,签字了,拇指在衣服上蹭了点血,摁在纸上。
“咳咳……”有风吹过来,他窝在地上咳了两声。
“谢了。”孙志笑道,“早这么想,也少挨顿打。”
旁边的壮汉拿了自愿捐献书,递过去。
孙志接过,仔细看着他签的字和指纹,笑着将捐献书收好,道:“明日一早会有人来给你打全麻,今晚你就别吃饭了。”
“全麻?”楚昔道。
“是啊,做这种手术肯定要全麻的啊。”孙志冷笑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放心,打你从这里出去,一直到腺体摘除,我保证你不会有一点感觉,睡一觉,什么痛苦都没有了。”
“是吗?”
门外传来一道低沉又陌生的声音。
楚昔抬头去看,什么都看不到,只能听到声音。
“陆先生?”孙志错愕道,“您怎么进来的。”
皮鞋和地面接触的声音不断响起,越来越近,楚昔的心也跟着越跳越快,他看向孙志,不明白他的脸为什么变得惨白。
下一刻他就明白了。
一根漆黑的枪管从门后伸出来,正好抵着孙志的脑袋。
楚昔爬起来,这是陆氏的人?
陆氏的人胆子这么大?直接带枪威胁?
楚昔还以为会礼貌地互相争论一番呢,敢情还能直接抢人啊。
孙志强压下面上的惊惧,正色道:“陆先生大驾光临,有何贵干?”
楚昔越发好奇,是谁,竟然能让孙志用上“大驾光临”这四个字?
门太小了,看不见啊,这位陆先生的脸被墙挡得死死的。
旁边的壮汉靠着墙大气也不敢出,一下就没了刚才对着楚昔的气势。
陆先生道:“要个人,里面那位。”
楚昔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胆子,他走到门口,从墙边探出半个脑袋来,正好对上陆先生的目光。
大背头,及肩发,鼻尖痣。
是陆叩!
他在电视里看到过这个人。
有他在,今天八成是能出去的了。
孙志道:“陆先生也对一级腺体感兴趣?真难得,我记得陆先生从不干这种勾当。”
孙志瞥了一眼楚昔,话锋一转,道:“不过,陆先生要真是想要,我再去弄几个来就是,不巧,这位的腺体和我那个蠢儿子配上了,我得用他的腺体来给我儿子续命,陆先生应该不会见死不救吧。”
“见死不救?”陆叩笑出声,“既然是蠢儿子,还救他干嘛,死了算了。”
孙志并未生气,语气也没有软下来,似是拿准了他不敢开枪,道:“虽是蠢货,到底是我们孙家的心肝宝贝,陆先生见谅,这位我真不能给你,烧杀抢掠也不是陆先生的风格啊。”
陆叩道:“孙奇是你的心肝宝贝,巧了,这位也是我的心肝宝贝,没了他,我辗转反侧,日夜难安,吃不下睡不着,孙老这么深明大义,不至于见死不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