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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老婆怎么不见了? 不要弃养大 ...

  •   总裁办公室内。

      雨点斜斜打在了巨大落地窗上,荀怀瑾的视线透过雨幕,正投向远方的唯一一抹绿意。

      广城的绿化率其实还蛮高的,但是由于荀怀瑾的办公室层数实在是太高了,从他的视线望过去,唯一的一点绿就是对面大厦的发财树,他便只能每天都用视线和它问个好。

      等手机在熨贴妥当的西装口袋中震动,他便收回目光,关掉定时,转身在便当上的to do list上又打了个勾。

      ?做眼保健操后远眺三分钟,效果更佳哦!

      纸条上还有一个俏皮的笑脸,指尖不自觉摩挲着便签上面的字迹,虽然和自己的一般无二,他偏觉得阿瑾写的更好。

      荀怀瑾真的真的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天知道某天回家后突然发现有另一个自己,那到底是多么惊喜啊!

      在见到他的第一眼,荀怀瑾就知道自己究竟要和谁共度一生了。

      他就是要和另一个自己在一起!

      有人也许会问,多了另一个自己,这不跟忽然多了一个双胞胎兄弟一样吗?你怎么能和兄弟在一起呢?

      荀怀瑾一定会狠狠嘲笑问出这些问题的人,他们一定是没有另一个自己当老婆,才会酸溜溜地问出这种问题。

      双胞胎兄弟就能拥有相同的人生阅历、相同的人生经验吗?两个灵魂共通的人难道不比仅仅是基因相同的人更加亲密吗?

      天赐这般机缘,他怎么可能放手?

      但这样两个人在一起,也不是完全没有任何的磨合,其实也是有一点甜蜜的烦恼的。

      毕竟两个人共用一个名字,自己叫自己“荀怀瑾”什么的,怎么想都觉得绕嘴,甚至有一丝诡异。

      好在两人约定好了,在外边,荀怀瑾只有一个;在家里,总在外边上班的那个荀怀瑾便叫做阿怀,总在家里操持的那个荀怀瑾便叫做阿瑾。

      做完眼保健操的必要补充项目,他把自己往老板椅上一扔,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工作。

      自从阿瑾来了之后,他的工作状态和生活状态都得到了质的飞跃,心情和身体双提升,连上班都没有那么抗拒了。

      正浏览着新的报表,助理推门进来,手中还捧着一个绒布盒子。

      “荀总。”孙念开口提醒,“这是您先前定制的东西。”

      这句话终于将荀怀瑾从一堆文件中吸引出来,他示意孙念打开,眼神一错不错地盯着盒中的东西。

      一枚以巴洛克珍珠为主体,搭配绕线工艺的玫瑰胸针。

      珍珠的柔和光泽搭配上金属的锋利,给人一种乍一看很柔和,但锋芒完全没有掩藏的平衡之美,活像是西方油画中执剑的金发美人。

      这种工艺其实并不昂贵,但送人礼物,最重要的不是价钱。

      而是合适。

      在见到它的第一眼,荀怀瑾就联想到了阿瑾,脑中立马浮现出阿瑾穿着长裙,胸口处缀着这枚胸针在宴会中央微笑等待他的样子。

      三周年礼物,它的确是最适合的。

      端着首饰盒的手都要酸了,见老板还没有停止欣赏的意思,孙念在心中日天日地,面上还是带着职业性的微笑,“荀总,需要为您联系和胸针相配的礼服品牌,以及订今天晚上的餐厅吗?”

      一看自家总裁这个样子,孙念就知道他又在给“金丝雀”准备礼物了,那表情实在是太过明显,任谁都能看出来,平日里一板一眼的人,此时身边都快冒粉红泡泡了!

      他作为下属,对总裁的私事总不好置喙,可他这个当助理的都能察觉得出,这位“金丝雀”在荀总心里的分量绝对不低。

      荀总的私生活一直很干净,孙念作为他的助理,最能体会得出来。

      三年前荀总工作起来还是生死不顾,恨不得住在公司里,可三年前的今天,这位过年都将工作带到家里的性冷淡工作狂,石破天惊地请了假。

      此后,总裁的午饭有人管了,总裁的工作时长合法了,总裁的精神状态终于似人了!

      众人只知道总裁有了位可心的金丝雀,对方细心叮咛,贴心做饭,几乎渗透了总裁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却没人曾见到过一次,这将孙念这个八卦头头的好奇心勾到了极致,但他查不到半点信息,只好强压下心中的躁动。

      “不需要。”荀怀瑾拒绝得干净利落,伸手将首饰盒稳稳放在手心,好供他继续观赏珍珠的润泽。

      等孙念用酸胀的胳膊推开办公室的门,准备悄悄离开时,荀怀瑾又忽然抬手叫住了他,并吩咐他餐厅不用订,衣服要订,还要多订几套。

      不用想都知道,阿瑾已经在家做好了饭,眼巴巴地守在餐桌前,就等着他回去过三周年纪念日,他当然不会不解风情到出去吃。

      但衣服,要订。

      这当然不是出自某种私心,而是对于美的追求,好马配好鞍,华裳也要配美人。

      先前他穿的那件宴会礼服虽然美,但尺寸总是有些不合适,美则美矣,看到被衣服磨红的皮肤,他心疼阿瑾,要是阿瑾穿上定制的礼服,肯定会比从前更加舒适。

      “好的荀总。”孙念不得不停下脚步,来应对自己的顶头上司,“那请问尺寸多少?”

      “按我的尺寸就可以了。”

      ……

      荀怀瑾还想着定制几套比较合适,说完似乎才意识到有什么不对,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颇具威压的眼神扫过对面的人,等他先说出点什么。

      “您是给自己订还是……”

      后面的孙念也没把握问下去,荀总的衣服,在他还没进公司之前,就已经有专人进行管理,他入职后,也只是将章程接过,这些年雷打不动,总不像是荀总给自己订的,荀总也不像是私底下会穿女装的人啊。

      但要是给那位天使金丝雀订的,这尺寸也太……

      荀怀瑾身高186cm,肩宽47cm,胸围96cm,腰围82cm。

      有这身材,怎么看都是极具压迫感的大猛一吧!

      金丝雀变金丝大鹏?老板的品味还是那么刁钻,藏得也真是深,三年了,也才仅仅透露出这么一点信息。

      荀怀瑾不知道孙念的心路历程,但他知道,绝对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这世界上有另一个荀怀瑾。

      这三年来,他刻意隐瞒,如今一时不察,头一次这样沉下脸来,孙念竟是被盯得惊出一身冷汗。

      良久,荀怀瑾才终于再度开口,“是给我自己订的,我有女装癖,敢让第三个人知道,你就死定了。”

      那一刻,孙念看到了咬牙切齿的具象表现,他甚至都没有应承,推开门就走,还差点因为太过着急,左脚绊右脚,差点给自己摔个狗吃屎。

      他刚才听到了什么?现在双击太阳穴能清除记忆吗?早知道就不多嘴问那一句了,这都是些什么事啊!

      荀总还真有女装癖啊!

      此时的孙念在心中疯狂尖叫,完全忘记了金丝大鹏的事,只有担心自己明天会不会因为左脚踏进公司而被开除。

      终于挨到下班,荀怀瑾几乎是立马冲出总裁办公室,坐着专属电梯直达停车场,驱车前往私人酒庄。

      他原本是想下班就回家过二人世界,但方才助理提起了订餐,荀怀瑾忽然就想起来酒庄中似乎有一瓶年份不错的红酒,正适合今年的纪念日。定制衣服还要有段时间才能送到别墅,但酒错过今天,再喝就不一定有更好的时候了。

      雨刷不停,将雨水扫落。

      在碰到第五个红灯后,荀怀瑾心中涌起一股焦躁,这雨天似乎有点太过磨人了,左手手指有规律地敲击着方向盘,右手则在中控台的储物格中抽出一盒pocky。

      骨节分明的手从包装袋中抽出一支,用拿烟的手势,开始嘎嘣嘎嘣吃了起来。

      荀怀瑾虽然是个不折不扣的霸道总裁,但他也确确实实对烟草过敏,加上他本身也不喜欢烟味,再郁闷的时候,也只是跑到自家酒庄里去祸害珍藏。

      但自从染上pocky后,他似乎真的能在饼干咯嘣咯嘣的声音中,缓解部分的压力。

      pocky好啊,pocky不过敏,不伤身,咯嘣一嚼还挺脆。

      荀怀瑾一根接着一根地吃着,很快那一盒的饼干都被吃完了,心头莫名的郁结却丝毫没有消退,反而是愈演愈烈。

      糖分的补充并没有缓解心情,真奇怪,他看了眼pocky的包装盒,心想自己最近的饮食也是一如既往的清淡,要不搞杯凉茶降降心火?

      私人酒庄陈列着私藏的酒水,荀怀瑾此时却没有什么心情去细细挑选,随手指了瓶好酒,连人带酒便风风火火回了家。

      荀总在外面风光,但他私下的住宅中只有他和阿瑾两人,为了保证私人的空间,保洁都是定时定点来进行家政服务,一切能包办的事情也都是有一套完整的流程,最大程度地保护了阿瑾在家的自由。

      晚上八点三十二分,是家庭晚餐开始的三十二分钟后。

      阿怀迟到了。

      他想,只要好好向阿瑾解释,他并不是故意迟到,而是天公不作美,红灯又实在和他作对,他才迟到这么久,让满桌佳肴都冷了,实在是他的错。

      但是当他带了一瓶美酒和一枚胸针踏进屋子时,预想中的可以等同于撒娇的埋怨声并没有响起。

      整个别墅灯火通明,十分明亮,像是人还在的样子,可总是在餐桌旁的那一抹身影,此时却不见了踪影。

      桌子上的蛋糕上还插着蜡烛,在前不久它还在燃烧着散发热量,此时那象征着三周年的三根蜡烛,倒像是某种祭奠仪式般,给人一种不祥的预感。

      “阿瑾,别再玩捉迷藏了,我给你带了礼物,你不想看看是什么吗?”

      他的视线快速扫过餐厅、卧室、卫生间,甚至是床底、衣柜、储藏间,依旧没有阿瑾的身影。

      “荀怀瑾,不要再玩捉迷藏了,这不好玩。”

      向来游刃有余的声音终于有了一丝裂痕,荀怀瑾不敢细想这究竟象征着什么,也许他只是在外面淋了雨、吹了风、有一点感冒,总不会是因为害怕阿瑾走了吧。

      阿瑾怎么会走呢?

      我们在一起明明那么快乐幸福,他怎么会舍得离开我?

      他如幽魂一样在房间中游荡,手中还拎着他并不怎么真心挑选的酒,首饰盒被紧攥在掌心,在手掌硌出几道深深的红痕,最后,他回到了自己的卧室——

      初次见到阿瑾的地方。

      那时的床也只是单人床,远比不上现在这个床大,毕竟现在这张床上要睡两个人。

      可现在……

      阿怀找不到阿瑾了,连最初的那张床都弄丢了。

      他将自己窝成一团,团在大床的正中央,怀里抱着的不是温暖的阿瑾,而是冰冷的玻璃酒瓶。

      阿怀没有找到阿瑾,只找到了他的手机,阿怀将手机抵在额头,头一次希望是阿瑾生气了,故意将手机留下不接他电话,而不是真的离开了他。

      就像突然来到了这个世界一样,又突然离开了这个世界。

      他浑身打了个冷颤,不敢再去细想。

      也许阿瑾只是想一个人出门走走呢?

      也许阿瑾只是出门办事呢?

      也许阿瑾他……

      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原来一个人睡是这样的难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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