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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番外篇之二 守侯 ...

  •   收回手里的焰火,我静静望着眼前的人。

      似乎是被如此沉静的我吓了一跳,总之他也愣愣的不言语了。
      天空还是绯色的,不辨星辰日月的青之大地,昨夜撕杀时被划破的手臂已经被他精心包扎好了,还下了一道精灵术中的催眠术,只求我一觉好眠。

      他的名字,叫珐殒。没有姓。

      对于我而言,姓是那么高贵神圣,我从来不会把自己的名字连带着姓氏主动透露给别人。虽然我的姓氏也足够让人闻风丧胆了。

      都宾列·冯·绯空。这是我的名字,单是冯这一个字,就已经能叫三界众人大惊失色。是的,我是魔族,是被众口铄金称为黑暗与邪恶的一族。我从来不觉得我的族人有多么黑暗,噬血,每一族都是如此,只不过我们更享受这种快感罢了。

      由于年纪的缘故,我从没有上过战场,父王爱我俞命。母妃早死,年幼失梏,这都是兄长怜我惜我的原因。但是我从没给他们好脸色看过。他们纵然是皇亲,却没有一点能让我敬佩的地方。或沉迷声色,或醉于名利。魔法、权杖、宝剑,早是抛弃了的东西,在那黑色的空盔甲下,有的只是懦弱罢了。

      我讨厌软弱,我热爱强大。

      变强,什么都能做得到。只要强大,无论是敌人还是朋友,都会匍匐于我脚下。我所崇拜的人——魔之子艾特,就是这样一个人物。强大、凌厉,闪电的作风,铁血的手段。我曾经听自己的姆妈说起关于他的传说。

      四十七岁,所有孩子都尚在赤脚打闹的年龄。他已经披上披风,束起头发,征战四方。

      平息西北叛乱,血洗罗赛塔。无论是精灵族还是蛮族,没有一人逃得过他的铁骑。我无数次幻想他浴血而战的情景,像神一般高贵,像秋叶一样绯红。

      艾特,我的堂兄,创造了神话的英雄,只不过比我大了一百余岁啊,我的血液里叫嚣着一种渴望,我也要变得强大。

      然而那时,我并不知道,就算变得多么强大,我能够做什么,我要做什么。

      四十四岁,不顾父王的反对,我参加了皇演,我迫切地想让所有人知道,库伦通亲王的幼子,会是第二个魔之子。我知道艾特也会参加,我终于可以追随他的脚步,心中的雀跃可想而知。

      然而,这一年,我遇见了另一个让我甘心情愿说出名字的人。
      —————————————————————————————————————————

      珐殒咳了一声:“绯空,不要老是盯着我看,脸上的伤早就好了。”
      只这一声轻轻的低沉的声音,就把我拉了回来。在皇演也有三年了,无数次考验,无数次磨难,都是他陪着我度过的。

      第一次见到他,我对他不屑、轻蔑。他是个混血,而且,是精灵和魔族的混血。这样的人,居然也能登大雅之堂,同我们一众皇亲一切受训?

      虽然艾特一句话堵住了众人的嘴巴,但是我对他,却更加鄙视起来。瘦弱的身材,粗短的头发,的确有着几分俊俏,有几分特例出众的气质,但怎么看都是个平凡少年,为什么会被魔之子格外看重?

      “为什么我会跟你这样的人分在一起?魔灵之晶真是没眼睛。”我不屑地望着眼前的少年。他只是淡然的一笑,根本不放在心上。这种忽视的态度惹得我一阵抽搐,从没有人敢不正眼看我,从没有!

      这样的一个人,却救了我。我永远也记得,在我与龙斗士苦战,软倒的那一瞬间,身后的树叶沙沙地响了,急促的脚步声告诉我,那个人居然回来了。

      要他快走,并不是我的本意,但是那个茶色短头发的少年,看起来是那么的柔弱,又什么魔法也不会,绝对是死路一条,而我,作为亲王的世子,即使面对厄运也不会退缩。

      但是那个人飞奔到我跟前,我听见的最后一句话是“因为我的离开,我更要回来。”

      他在保护我,他居然,在保护我。

      被奇异的痒痛弄醒,我看见了他瘦削的背影,双手筑起结界,风荡起了他的衣服,绯红中有着一丝银白,他苦苦支撑着龙斗士的怒火,还一面给我疗伤。我怔怔的有些呆了,一个词突然跃入脑海。

      守护。

      那是我第一次,想要守护的背影。

      有一个秘密,终其一生,我也不想告诉他。
      夜凉如水的那个晚上,我因为睡不着,偷跑到湖边练剑。我看见银泛的湖面中,有一个白皙的身影。目瞪口呆,还有什么词能够形容我的表现,我只是呆立在那儿,半个字也说不出来。

      洗去了尘土,流转的黑目美得难以想象,薄薄的嘴唇微微翘起,更是一份怡然自得。她轻启口齿,唱起了我不懂的歌。忽而婉转,如同莺啼,忽而铿锵,振奋有力,懒洋洋地唱起了,或许是精灵族的歌。天地之间所有的光晕,渐渐沉淀,只环绕在她身边,只环绕在湖光仙子的身边。

      原来他是她。

      她的自信,她的淡然,她的忧伤,她的无奈,就如同她银色的丝缕流露出来。心,突然变得空了,有什么牵动了我的心。

      我不会告诉她,除非她先告诉我。但我终于知道自己渴望着什么,我要变得强大,是因为有要守护的人。无论是谁,当他要守护一个人的时候,是不可战胜不被打倒的。

      正如艾特这样守护着国家,那么我,也想守护一两个人,用我的身与心,用我全部的力气。
      我的项链上有一块红色的耀时,那是父亲在我四十四岁生日上送给我的礼物。

      我在石头上刻下了几个字,将它戴在身边,从不曾取下。

      “珐殒,我的公主。”

      有一天,我很想这么叫着她的名字,这样称呼她。我的公主。

      你是谁,来自何方,已经不再重要。我只希望,有一天,当你厌倦了的时候,我能够成为那个,拉着你的手带你飞回摇篮的人。

      等我,珐殒,你要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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