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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是一个扑街小说作家 ...


  •   我是一个扑街的小说作家,无父无母,离开孤儿院后自己一个人生活多年至今,每天打零工勉强度日。

      至于为什么说自己是一个作家?
      因为这是我唯一的固定工作啊。

      自介时如果按照当下的实时情况讲,那我可能得叫百变马丁,每天体验不一样的早晨哈哈,可能今天是便利店收银员,明天就是街头流浪汉,后天是餐馆服务员,大后天就是乞丐了。

      也可能是为了自己仅存的那一点自尊羞耻心,作家听起来很体面吧,而且感觉跟我的形象很符,神神叨叨的、蓬头垢面的、看起来瘦弱不堪一击的……

      没有贬低此职业的意思,只是我本人如此而已。

      我的日子过得很不好。

      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吃不太饱穿不太暖,学习方面也一般,不是什么聪慧小白花模板,我只是一个普通中的普通人,身体差,干不了什么长久的重活,只能偶尔努力赚一天钱省吃俭用多活几天。

      写小说是我的兴趣爱好,呃,也只能这样来安慰自己,毕竟如果能赚钱谁不想呢哈哈哈哈。

      终于在有一天,疲惫了一天后回来的我,点开作家后台,发现又掉了一个读者,评论倒是多了一条:“我真吃不下去了”。

      不知道为什么,本来应该习以为常,可那天我突然就忍不住了,或许是因为她本来是我的读者,只是因为我太过差劲而失去了她。

      我坚持不下去了。
      每天都好累,我的精神世界还得不到充盈,像一个活死人,每天浑浑噩噩的。
      我开始思考这样没出息的人,为什么要活着折磨自己。

      于是我终于下定决心。
      ——我要在一百天后自杀。

      至于为什么是一百天后,因为我还没有想好怎么死,我还挺胆小的,苟活这么久就是因为怕疼,只有这一个原因,很简单的原因,吊着我活到了现在,也许还有其他,但与之相比都不那么重。

      于是我开始照常上下班,找兼职。只是我卖掉了出租屋里的很多东西,比如那台老旧的,但被我视作珍宝的电脑。
      那是我决定写小说时努力攒钱淘来的二手,当时怀着远大的抱负理想,一边码字一边觉得自己是天降紫微星。
      ——如果一本爆火我就买房,买车,存款,天天吃三顿饭。

      是很没有出息的理想,但那已经是我能想到最舒适的生活了,有自己的地盘住,不用担心涨租或者房东随意的理由就将你赶出去;有车子可以想去哪就去哪;有存款不用担心休息一天就饿死;每天能吃三顿饱饭,也是幸事。

      可惜没有如果。

      现在我已经参悟人生了,人就是狗屎,不是什么星星月亮太阳的,而这个电脑,也能帮我实现一个愿望吧,只不过不是成为大作家,它比我有用,它能帮我实现我的愿望之一。
      卖掉它,能让我吃三顿饱饭。

      我彻底成了流浪汉,我退租了,背了一个包,里面装着我的全部家当:一身衣服,一个毯子,一个杯子,一个碗。
      没了。

      我决定一边工作一边走,一路向南。
      听说南方很漂亮,也不那么冷,如果在走到江南水乡之前我没死的话,我想死在那里。

      我开始我的求死之路。
      白天找小时工兼职,赚点钱吃饭;晚上有便宜青旅就善待自己一下,没有就裹着毯子找个有监控的地方挨一晚。
      找有监控是因为胆小,我觉得坏人看到监控总该收敛点吧?
      应该吧。

      好在是夏天,否则不知不觉就冻死了哈哈哈。
      如果冻死不难受的话倒也能接受。

      在第三天,我找到了一个服务员的小时工,一小时8块。
      我的爸,哦不,我没爸。
      我的我啊!现在还有一个小时不到十块钱的工作…累一个小时饿得快死了结果还不够吃碗面吗?但是没办法,得过且过吧。

      我放下包,开启今天的马块生活。
      为什么是马块?因为我比马丁更苦逼,他苦一丁点,我苦一大块。

      —————

      然后我遇到了她。
      一个完全符合我理想型的美女,清冷又温柔,美艳又清纯。
      我认为这样矛盾的特征能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那她只能是小说女主,是虚拟人物,但我真的见到她了,而且她跟我搭话了。
      也许我真的很黑暗,那一瞬间,我觉得她是邪恶分子派来的,他们要骗我然后卖掉我,然后挖走我的器官…
      下一秒我又自嘲地笑了。
      我去了哈哈哈,
      为了我这么一个人出动这样一位仙女,未免也太大动干戈了吧!
      其实哪怕100块钱就能把我骗走吧…

      我不争气地努力扬起平时吊着的死人脸,微笑着回她。

      她问我能不能加个联系方式。

      我的天哪,那一瞬间我想,我怀疑我是不是已经死了,这里就是天堂,我就是很没出息,我不会拒绝美色,哪怕我已经认定自己要死了也抛弃不了这样的美女。
      这就是屌丝底层代码。

      我颤巍巍地掏出我那一百年前的老人机。
      ——其实也是智能手机,老年机是我给它的昵称,俗话说贱名好养活,这样说不定它能晚点暴毙。
      等我死了,我会把它跟我一起安葬的,我们彼此互为对方的陪葬品,也不算亏待了它。

      光是点开微信就过了一百年,对方扫我之后的申请添加消息也像是从一百光年外发来的。
      很久,我们才加上联系方式。

      我知道了她的名字。

      司清菡。

      名字也根本就是女主啊。
      我还从来没有在现实世界见过姓司的,这样高级的姓氏,是我写小说都要掂量掂量我的狗屎文章里配不配出现这样完美的字眼。

      但我觉得我们应该不会再见面了,毕竟我一路向南的求死路,怎么会有同行?

      不过,生前能加到这样大美女的微信,死后我也有的吹了。
      继“我是一个作家”之后,我又有一段光辉历史“我曾是一位绝世大美女的微信好友”自我介绍了。

      第二天,我继续往南。

      —————

      然后我又见到她了。
      第三天,也见到了。
      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

      我一路上总能遇到她。能和一位大美女有这样的纠缠,我又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什么崛起屌丝逆袭文里的主角。
      急急急,我应该在什么时候大喊河西河东?
      我操哈哈哈哈哈哈。

      但也只能想想了,想得多了会得疯病的。
      日子一天天过,我总能见到她。

      没有人能够拒绝司清菡。
      或者说,路艺不会。

      路艺是谁?路艺是我啊。

      她根本就是小说女主从书里爬出来了,那双人们常说“看狗都深情”的眼,水波流转快把我给淹死,但是你一定会庆幸能在她的眼里游泳,小说里能让主角一掷千金的面容在此刻有了实质。
      我滴我啊,死前遇到这样的大美女,是触底反弹了吗?

      我渐渐喜欢上了她,可她对我的态度从来都没变,我也只敢在玩笑中说:“如果有你这样的女朋友,我现在就是立马死也值了”
      直到有一天,我又开了同样的玩笑,她却答应了。
      她说:“我当你女朋友,但你不可以立马死掉,如果你能做到,那我就是你女朋友了”
      特别诡异。
      我当时第一反应竟然不是欣喜,我很生气,很恼怒。
      她为什么要这样耍我?

      她没有生气,也没有对我的质问表现出不开心,她甚至依旧温柔地看我。

      她说我们明天还会见面,让我好好思考一下,如果明天我能做到,她的许诺不会失效。

      她走了。

      我也冷静下来。
      我开始质问自己是不是疯了
      哪怕她是逗你玩,也没必要发火啊。

      胡思乱想下,我决定今天对自己好点。
      我花了40元巨款,住了一晚青旅,除了隔壁床的脚很臭,这是我最近最舒服的一晚。

      我还梦见司清菡吻我了。
      只是吻了一下侧脸,就足够我在睡梦之中被自己乱跳狂跳到快要死掉的心脏吵醒了。

      我开始期待。
      今天真的还能见面吗?她到底为啥这么肯定我们每天都能见?

      我拿着老年机搜索能够跟我求死路线重合的兼职,很难找,我找了很久才找到。

      可司清菡这样的理想型,却总在跟我的求死路同行。

      —————

      第二天,我真的见到司清菡了。

      我没有提起昨天那个玩笑,好像这样就可以当做没发生过。
      可她却主动提起了。

      她问我:可以做到吗?

      我沉默了很久。如果这是一个玩笑,未免太过认真了;如果不是玩笑,我又应该怎么做?

      我应该…去他爸的应该,我肯定要答应啊!能有一天这样的身份,也称得上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啊。

      我答应了。

      司清菡成了我的女朋友。

      一切都没有什么变化。
      我依旧在求死路上走,她依旧每天随时随地下一秒就与我相逢。
      只要我一想“她怎么还不来找我”,她就来找我了。

      难道这就是心有灵犀?
      哈哈哈我操,我能跟这样的美女心有灵犀哈哈哈哈哈…别他爸的开玩笑了。

      所以我管这一切都当做:老天爷发现我快死了,给我的补偿。

      除了她会以我的女朋友自居,她偶尔会叫我“女朋友”之外,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变化。

      —————

      我渐渐发现,我好像真的喜欢上司清菡了。
      不是那种被美色迷了眼的喜欢。
      我开始魂不守舍,每天见到她的第一眼脑子里也不是她好美,而是她有没有吃饭。

      可是这个念头也让我苦恼。
      毕竟我自己都吃上顿没下顿的,就算知道了她没吃饭也请不起。
      当然当然,简单的20以内我咬咬牙还掏的出来,可是我总觉得不该只给她吃这个。

      而且意识到喜欢她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点,就是我不太想死了。
      不过活还是没那么想活,只是没有之前那样每天都想死。

      我现在脚步也放慢了,没有那么迫切的想往南方走,如果今天能留在这里多跟她待一会儿,我也愿意停住脚步。

      只是司清菡每天都是白天随时来,晚上九点走,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准时,总之到时间她就要走,像童话故事里的灰姑娘一样,是要还了什么舞鞋之类的吗哈哈哈哈。
      可我觉得她肯定是真正的大小姐。
      不知道,可能气质吧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对她的感情日益加深,可我没觉得她对我有什么变化,她还是那是那个清冷温柔的小说女主。
      ——我的理想型。
      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

      而同时,我的求死路也快走尽了。

      离一百天终于只剩短短的几天。

      我开始越来越渴望跟她的相处,每一分每一秒都用来看她的容颜。
      我不想死了,我真的不想死了。
      如果能跟她在一起,多一秒,我的死期就延长一天。

      于是在第99天的晚上,快到九点,我告诉司清菡:“如果明天你还是来见我,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

      她听完点点头,脸上是惯有的微笑。她走了。

      我的心却很难平静。
      这是多么卑鄙。
      ——明明每天都不变的事情,我还拿来做赌约。
      如果我们明天又见面了,我就告诉她我的所有,我也要告诉她:我不死了。

      我也想说,她是我的救世主。
      哈哈哈哈哈,好中二啊。

      至于如果没有见面的惩罚,其实我没有想好,因为我觉得一定会见到的,每天都是这样。

      我激动得甚至睡不着觉。今天晚上我没有住青旅,一方面外面很凉快,能够冷却我快要融化的心,南方真是跟网上说的一样,气候很平均,昼夜温差不大;另一方面,我想省钱明天给司清菡买一束花。我最近有攒钱的,或许也能请她吃一顿像样的饭了。

      —————

      第一百天。
      司清菡没有来。

      我从早上等到晚上,等到灰姑娘每天都会离开的九点,可是她今天还没有开始,离开的时间就已经过了。

      花是我下午取的。
      早上我怕时间久了会蔫,我掐着秒,在距离九点还有四个小时的时候去取了。
      因为她九点会走,在此之前,只要她来了,四个小时里花不会枯萎。

      可是没有。

      我等了五个小时,六个小时。
      花蔫了。她也没来。

      我有点失落。可我在想,她是不是有事?毕竟大小姐能来见我已经是很奢侈的了,只是一天,即便不来了,我就多等等呗。

      这样说服自己。

      我将枯萎的花放在长椅边,放在我自己身边,它已经不完美了,送给司清菡肯定不能够,明天我会再买一束。
      可这束也是钱买的,就送给自己吧。

      虽然不知道有什么用。

      也没人给我送过花。
      只是网上都说会给女朋友送花,想来我也真坏,都在一起这么久了,我还是第一次给司清菡送花。

      今天晚上还是在外面对付一宿。
      因为今天没去工作,偷懒了,想司清菡见到我时我没有满身油污。
      所以我在昨天分离的地方等了一天。

      我想,如果明天她能来,我说的也作数。

      —————

      第二天她也没来。

      第三天我必须要去找兼职了,否则买不起花了。
      我想着,这样我们是不是就能再见面了?
      因为我们总是在我工作的时候见面
      ——她突然出现在擦桌子、倒垃圾、端盘子的我面前,在我累得快晕倒时一抬头就看到她,我就又有劲了。

      可能这两天我太悠哉了,她就没来。

      我没往南了。
      我往回走了,好像这样就离死期远点了,也想着能不能在老地方遇见熟人。
      熟人是谁?你肯定知道。

      我回到了之前干过活的小餐馆,可老板不要我。
      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感觉我精神不太正常,不敢收,怕出事。

      我当即就操了!
      你才不正常,你全家都不正常!我辛辛苦苦勤勤恳恳打工累成牛马,到头来还得被人说不正常?

      我气得快暴毙。

      老板也操了,他一骨碌地吐话,说什么我总时不时跟空气讲话还笑的一脸怪样,下班点了一碗面放到空桌子上看着也不吃,就撑着个鬼脸坐着看,看够了笑够了就一边说话一边往外走。他当时都不敢说,说是梦游的人被叫醒会吓死,他怕疯子也会。

      老板还在叽里呱啦说,可我已经什么也听不进了。

      什么叫自言自语?
      什么叫一个人?

      我几乎快疯了。

      那个可能,我不敢想。

      我让老板帮我调监控。老板让我滚。
      我哭着求他,我说我可能是得疯病了,我要拿监控给医生看让她了解我的病情。
      我跪在地上抱着他的腿求他,说我是个孤儿无父无母求他可怜我。
      我没了那叫自尊的东西,我拿我曾闭口不谈、怕被人当成饭后谈资的所有惨事来求可怜。

      最后,不知道他是真的可怜我,还是被我磨得没办法,又或者是嫌丢人,他同意了。
      然后带我去看监控。

      监控里,我一个人干着活。突然抬头,一脸欣喜。
      监控没声音,但能看见我的嘴在动,叽里咕噜说着什么,笑得一脸荡漾。

      我要死了。

      司清菡呢?

      —————

      我不知道。
      或者说,我终于走出了自我疯魔的幻境。

      根本没有什么司清菡。
      是我疯了。

      剩下的监控,我不愿再看。
      我疯跑出去,拿出老年机,好半天才点开微信。

      这是我第一次想摔了它。
      可我不能。
      摔了我买不起第二个,也就再也联系不了司清菡了。

      圈转啊转,终于有界面显示。

      置顶就是司清菡。

      我真的有她的微信啊。怎么会是假的呢?

      我松了口气,给她发了消息过去。
      我平时很少给她发消息,因为觉得大小姐很忙,给她发消息是打扰,是催促。

      可这次我顾不上那么多了。

      我说:“你最近怎么没来?”

      发过去了,我又回了一口气。
      没有被删除。

      我握着手机像个疯子一样站在路上,等了五分钟。

      老年机叮咚一声响,最上面有消息弹窗。

      没来得及欣喜,我的心脏就骤停了。

      消息弹窗里只有一句话:“你最近怎么没来?”

      为什么?
      为什么我发给司清菡的消息,会在我手机上接收?

      我颤抖地点击弹窗,又是转了很久。

      这次点进去,我变成了司清菡。

      我看到了路艺发的所有消息,所有没有回复的消息。

      我离开的对话框,回到微信菜单。空空荡荡,只有一个联系人:
      路艺。

      回到主页,是微信的默认头像和随机名称,我想起来了,这是另一个很早之前的微信小号,当时听说作者都要有两个微信号,一个工作号一个生活号,所以我开了两个。
      没想到根本算不上工作,也自然不会用这个微信。
      久而久之,它就被遗忘了。

      原来从头到尾,只有我自己。

      司清菡是我。
      那个置顶,是我给自己的置顶。
      那些发出去的消息,是我发给自己的。

      那个让我不想死的人,是路艺。

      —————

      司清菡没来是因为我不相信。
      不相信她会来,不相信我会有人爱,不相信这样的大美人是我的女朋友,不相信我居然想活着。

      我其实从头到尾都不相信。
      但是我也从头到尾都信着。

      一百天到了。
      我还胆小的多活了三天,但也因此终于想好了我的死期。

      我来到南方一座著名的大桥前。

      把我的老年机包好,放在口袋。
      我的包我放在了一个垃圾箱旁边。
      不是里面,是放在旁边,万一被流浪汉捡走,它或许还能散发余温。

      风在耳边呼啸。

      江南水乡没有在我死前赶到,但我已经到了南方,是我自己的求死心不坚定,所以走的慢了。
      没有死在那个漂亮的地方,或许就是赌约失败的惩罚吧。

      —————

      我叫路艺,是一个扑街小说作家。

      我有一个绝世大美人女朋友,她叫司清菡。

      ……
      全文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我是一个扑街小说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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