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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七个猎物(上) 医院里,宋 ...

  •   医院里,宋梧檀哄她姐睡下后,去了隔壁病床看了看睡熟的小七月。

      小七月面色润多了,也康复了不少,人也精神了。

      秦桉坐在宋雨的病床边,伸手将被角掖好。继而问:“你姐是怎么住院了。”

      “跳楼,捡回了一条命。”

      “跳楼?是去年的那件案子对吧。”

      “是。”

      “我看过卷宗,那件案子是我审的。但是我记不得了。”

      宋梧檀心脏刺的一下,痛痛的,但没有表现出来:“怎会不记得?”

      “我在一次行动中,因为爆炸,丧失了部分记忆。6·25爆炸案。”

      “是,我听过……”宋梧檀感觉自己要撑不下去了。好在这时电话响了。

      秦桉接起电话,简单说了两句。
      “有案子。”
      宋梧檀如释重负,甩了甩手里的钥匙。

      ……

      凌晨两点十分,秦桉站在出租屋的走廊里,闻到了浓烈的血腥味。

      方诚从门内探出头来,脸色不太好看:“秦队,你进来看看。”

      这是近三个月来第五起命案。

      受害者是男性,四十二岁,出租车司机。他被人用绳索勒死在床上,姿势规整,双手交叠放在腹部,像一具被精心摆放的标本。床头柜上放着一张纸条,用印刷体工整地写着同一个数字——这是以前几起没有的东西。

      纸条上是数字“五”。

      秦桉盯着死者没有被触碰过的面部,忽觉得脊背发凉。她蹲下身,发现死者的两边嘴角被人用小刀切开,向上固定在某个人眼不易察觉的角度。

      他在笑。

      这个被害人在死去之后,被凶手特意做成了一个微笑的表情。

      ……

      犯罪心理侧写报告出来了。
      宋梧檀把报告扔在会议上,等着秦桉看完。

      “五种人格特质排列组合,”宋梧檀说,“你的嫌犯有五个以上的特征。”

      “说重点。”

      “男性,二十五到三十五岁,智商极高,极有可能拥有大学以上的学历。表面上适应社会,甚至被人认为是有魅力、冷静、成功的人。有一段不为人知的、持续虐待或严重忽视的童年经历,尤其集中于情感忽视,没有共情能力,不会感到愧疚,能够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工作、社交,但他看所有人都是工具——有用的工具,或者坏掉的工具。”

      “连环杀手里最常见的人格类型?”秦桉问。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宋梧檀说,“这种人最危险的地方不在于他们一定会杀人,而在于你无法通过直觉识别他们。他可能就是隔壁那位永远微笑、乐于助人的邻居。”

      “你觉得前四起是一个所为吗?”秦桉问。

      “作案手法不同,第一起用刀,第二起用钝器,第三起是毒,第四起溺亡。但现场都有一个痕迹——受害者在死后被整理过姿势,

      整理成某种类似于‘安放’的状态。这种行为叫‘仪式化事后行为’,通常是连环杀手在他们认为‘有意义’的罪行中才会出现的。他们在对尸体做某种象征性的处理,而不是简单的遗弃。”

      宋梧檀抬起眼,看了秦桉一眼:“五张纸条,是同一个字迹。但这种字迹不是写的,是临摹的。他是故意让我们知道这是连环案,但不想给我们留下笔迹的鉴定的可能。他等着我们把他归为一类,他想让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在他指定的方向上。”

      “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们的嫌犯非常享受这个过程。他不仅要杀人的快感,还要整个追查过程的快感。他在和我们下棋。”

      ……

      秦桉开始逐一复盘五起案件。

      第一名死者,三十二岁,女,公司职员,死因是颈动脉被切割。现场凌乱,但没有实质性证据,像是临时起意。

      第二名死者,四十一岁,男,个体户,钝器重击致死,尸体被置于浴室,现场经过了精心清理。第三名死者,二十八岁,女,护士,毒杀,尸体在公园长椅上被发现,坐姿端正,手里还拿着一本书。

      第四名死者,五十五岁,男,退休教师,溺亡于自家浴缸,姿势规整。第五名死者,出租车司机,勒死,现场留下了“五”号纸条。

      五个人,五种手法,五种凶器,性别、年龄、职业各不相同。

      秦桉把他们所有的社会关系录入系统进行交叉比对,结果一无所获。这五个人之间没有共同朋友、同事、亲属,甚至没有去过同一个公共场所的消费记录。”

      “那如果——”秦桉忽然停下来,重新审视那个关于共情的定义。

      反社会型人格,没有共情能力,但能够完美模仿。他们天生就读不懂别人的情绪,但可以通过学习和观察来“表演”情绪。就像一个人不懂乐理但通过反复练习能把一首曲子弹得毫无破绽。

      那么连杀五人,从刀到绳索,从混乱到精致——这是一个学习曲线。

      秦桉调出了案发时间线,忽然看出了一个被她忽略的东西。

      作案间隔在缩短。

      不对,不是缩小,是稳定在三个月左右。

      只有第一起和第二起间隔是准确的三个月,其他都在三到四个月之间波动。这种波动在统计学上太规整了,不像是真正的随机,更像是——故意制造出来的“随机”。

      秦桉把第一起案件的原始卷宗找了出来。刚想喊上宋梧檀一起,却没见人在,望了楼下,她正拉开车门坐进去。

      宋梧檀有个习惯,会把手表带在右手,卡扣卡在第三格。

      可是——现在手表带再在左手,卡扣在第四格。

      秦桉总觉得今天哪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也就没在多想。

      第一起案件,那把刀是受害者自己家的厨房刀,现场凌乱,但没有任何指纹和DNA。
      凌乱不是失控,是——掩盖。

      一个没有经验的反社会人格杀手,第一次动手会选择最“本能”的方式:侵入对方的生活空间,用对方的物品,造成现场混乱。唯一的破绽不是物证,而是行为。

      那个人第一次犯案后,可能失眠过?可能亢奋过?但无论如何,他一定在第一次之后做过大量功课。

      他会像研究一个学科一样研究谋杀。他会看所有的法医节目,读所有能找到的犯罪心理资料,学习如何反侦查。他甚至可能在某个暗网上和“同行”交流过经验。

      第一起和第二起之间有三个月的间隔。三个月,足够他平稳一次肾上腺素冲动,然后进入一个更有条理、更冷静的阶段。

      从第二起开始,现场开始变得条理有序,清理更彻底,尸体姿态更精心。这是他在“精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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